汉赵国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晋代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的激化及统治阶级的内乱

一 晋代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激化

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于太康元年(280)灭吴,统一了全国。史称“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事实上,这不过是史家被晋初表面上的“太平”所迷惑而做出的错误判断。晋初,武帝虽然对曹魏以来的政治、经济制度做了一些改革,但基本上仍承汉以来之积弊,且继续恶化,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尖锐。

首先,晋承汉魏以来的世族制度,豪门世族集团的势力进一步发展。他们凭借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垄断中央和地方的要职,占有大量土地,荫庇宗属、宗族和佃客,拥有大批奴隶。他们是西晋封建政权上层的一个特殊阶层。世族豪门地主与庶族地主(包括地方豪强地主、富商巨室、少数民族的豪贵等)就构成了西晋的统治阶级。世族与庶族地主阶级直接压迫和剥削的是佃客、部曲和奴婢,还有大量属于国家控制的自由农民,即所谓的编户农民。佃客、部曲、奴婢及编户农民、小手工业者就构成了西晋封建社会中的被统治阶级。前者对后者的压迫和剥削以及后者的反抗,是西晋社会的基本矛盾,即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

西晋建国后,由于自魏以来实行的屯田制已失去了意义,故晋朝颁布了占田课田法,以加强对农民的剥削,巩固地主阶级对土地的永久占领。占田法规定了各级官员依品位占田、荫户的数目,一品官占田五十顷、荫户(佃客)无过五十户,以下依次递减,最低的九品官可占田十顷、荫一户。[1]这是以法律形式承认世族官僚占有土地和荫户的特权。至于一般的编户,占田法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2]又据《晋书》卷一四《地理志》载:“太康元年,平吴,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其总户数,只占东汉冲帝永嘉元年(145)总户九百九十三万的百分之二十五弱。而日益庞大的官僚机构的财务开支、军费都压在这二百多万国家编户之上,所以统治者只有加重对编户的剥削。如晋初,国家对一般编户农民征收的田租比东汉末曹操时增加了一倍,户调增加了二分之一,[3]而且徭役、兵役繁重,多误农时。正如泰始初傅玄上疏时所说:“……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食禄者参倍于前。”[4]咸宁初,玄子咸上言亦曰:“然泰始开元以暨于今,十有五年矣。而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者,诚由官众事殷,复除猥滥,蚕食者多而亲农者少也。”所以,他大声疾呼:“当今之急,先并官省事,静事息役,上下用心,惟农是务也。”[5]

随着晋朝统治阶级的腐朽,政治的黑暗,一般农民的生活更加悲惨。特别是太熙元年(290)惠帝即位后,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机构庞大,贿赂公行,对农民加以无休止的压榨,使农民的生活走上了绝境,饥馑遍地。这正如《晋书·食货志》所说:“及惠帝之后,政教陵夷,至于永嘉,丧乱弥甚。雍州以东,人多饥乏,更相鬻卖,奔进流移,不可胜数。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草木及牛马毛皆尽。又大疾疫,兼以饥馑,百姓又为寇盗所杀,流尸满河,白骨蔽野。”因此,到永嘉年间,一般农民大都奔迸流移,或沦为世族豪右的佃客、奴婢,或“更相鬻卖”,成为流民;最后终于揭竿而起,反抗晋朝的残暴统治。他们就构成了晋末各地流民起义的主体。

西晋编户农民尚且如此,那么荫庇在世族豪门的佃客、部曲及奴隶的命运就更加悲惨了。西晋初,武帝虽几次下令收括荫户,“诏禁募客(佃客)”[6],而后又颁占田法,限制各官荫户的数目,但是事实上并没有多大的效力。佃客、部曲从晋初以来急剧增多。他们有的原为世家豪门的佃农或同一宗族的人,随着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他们身份日益低落,最终变为完全依附于世族豪门的佃客。还有一些编户农民因不堪国家繁重的赋役,投靠贵族豪门,成为荫户佃客,如上引《晋书·王恂传》所云,“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至于“部曲”,原本主要是两汉以来的军事建制;魏晋时,随着战争的频繁,部曲也就变成了武装世家豪门的家兵或佃客,成为且耕且战的耕作者,与佃客没有什么差别了。魏晋时佃客、部曲的地位比一般农民低,由于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世族豪门用封建地租的形式占有了他们全部剩余劳动价值,甚至包括大部分必要劳动。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只有采用“超经济的强制”才能达到。这样,佃客、部曲失去了部分自由,不得擅自离开主人,被牢固地束缚在土地上,世世代代隶属于主人。

至于奴隶,地位更为低下,被主人视为“私产”[7],可以任意残杀。如石崇每宴宾客,常令美人(奴婢)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一次,客人不肯饮酒,崇竟杀行酒美人三人。[8]又,王恺命女妓吹笛,妓有小忘,恺即使黄门打杀之。[9]世家大族拥有的奴隶也很多,如王戎“家僮数百”[10],石崇有“苍头八百余人”[11]。晋朝的法律还规定奴婢逃亡或反抗主人要受到各种严刑,直至处以死刑。[12]

以皇帝为首的西晋封建统治阶级日益腐化,政治腐败也是促使西晋社会基本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因素。世族豪门集团凭借着魏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垄断了中央和地方的文武官职;又享有占田法规定的占有土地和佃客、占有众多奴隶的特权,日益腐化、奢侈。如晋世家王戎历任太子太傅、中书令、尚书左仆射,领吏部等,其“性好兴利,广收八方园田、水碓,周遍天下。积实聚钱,不知纪极,每自执牙筹,昼夜算计,恒若不足”[13]。晋强弩将军庞宗为“西州大姓”,蓝田令张辅曾“夺宗田二百余顷以给贫户”[14]。又麹允,金城人,“与游氏世为豪族,西州为之语曰‘麹与游,牛羊不数头。南开朱门,北望青楼’”。[15]还有晋朝著名的豪富石崇,“劫远使商客,致富不赀”,及抄阅其家,“有司簿阅水碓三十余区,苍头八百余人,他珍宝货贿田宅称是”[16]。王隐《晋书》云其“百道营生,积财如山”。[17]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过着奢侈、腐化的生活,逐渐走上末途。

晋武帝即位初,多次下诏大弘俭约,可是平吴之后,日益奢侈腐化,后宫妃妾就近万人。上行下效,贵戚豪门竞相争奇斗富,淫逸腐化。如丞相何曾“性奢豪,务在华侈。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食日万钱,犹曰无下箸处”。其子邵,“骄奢简贵,亦有父风。衣裘服玩,新故巨积。食必尽四方珍异,一日之供以钱二万为限”。[18]侍中王济也“性豪侈,丽服王食”,尝以人乳蒸肫,晋武帝食后,色甚不平,食未毕而去。“时洛京地甚贵,(王)济买地为马埒,编钱满之,时人谓为‘金沟’。”[19]石崇更是“后房百数,皆曳纨绣,珥金翠。丝竹尽当时之选,庖膳穷水陆之珍。与贵戚王恺、羊琇之徒以奢靡相尚”,[20]争奇斗富。《世说新语·汰侈篇》记载说:“石崇与王恺争豪,并穷绮丽,以饰舆服。”又举一例云:“武帝,恺之甥也,每助恺。尝以一珊瑚树,高二尺许赐恺。枝柯扶疏,世罕其比。恺以示崇。崇视讫,以铁如意击之,应手而碎。恺既惋惜,又以为疾己之宝,声色甚厉。崇曰:‘不足恨,今还卿。’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树,有三尺、四尺,条干绝世,光彩溢目者六七枚,如恺许比甚众。恺惘然自失。”

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是建筑在广大农民、佃客和奴隶的血汗之上的。他们除了食用田租、户税之外,还想尽办法掠夺财富。从晋武帝起,就卖官鬻爵,刘毅曾当武帝之面说其不如东汉桓、灵二帝,因为“桓、灵卖官,钱入官库”,武帝卖官,钱入私门。[21]统治阶级敛聚财富,使“纲纪大坏,货赂公行,势位之家,以贵陵物,忠贤路绝,谗邪得志,更相荐举,天下谓之互市焉”。[22]当时南阳鲁褒作《钱神论》以讥之,这就不难理解,西晋统治阶级为什么要加重对农民的压榨,而这样做必然导致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日趋激化。

晋初以来,除了社会的基本矛盾日趋尖锐之外,更为突出的还是民族矛盾的激化。

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成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至东汉末年内地军阀混战,北方的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口大量减少,于是四周的少数民族或出于自愿,或为汉族统治者所诱迫,大量迁入内地。而汉族统治者为了扩大兵员,获得劳动力,也愿意各族内迁。上面我们已经对北方的南匈奴及附属各部内迁的情况作了叙述。除匈奴之外,内迁的民族主要还有氐、羌、乌丸、鲜卑等。氐、羌自秦汉以来,主要居住在陇右、河西(包括今青海),东汉以后即大量迁入陕西关中等地。故江统《徙戎论》云:“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氐羌)、狄(匈奴、卢水胡、羯胡等)居半。”乌丸、鲜卑原属东胡,主要居地在今东北,汉魏以来也大量迁入内地。乌丸主要迁于幽、并二州;鲜卑则在幽、并二州之北,晋初以拓跋鲜卑(在漠南)和慕容鲜卑(在辽东)势力最强。此外,还有相当多的鲜卑内迁到陇右、河西一带。[23]内迁各族的总数,据《晋书》卷二《文帝纪》引魏元帝景元四年(263)诏曰,内迁各族达“八百七十余万口”,约占晋太康元年全国总人口一千六百多万的一半。事实上可能没有那么多,因晋太康元年(280)全国总人数是指编户,其余佃客、部曲、奴婢未统计在内;而内迁各族有的只是表示臣属,不一定真正内迁。无论怎样,以上数字至少说明魏晋以来,内迁各族的人数是很多的。

内迁的氐、羌、乌丸、鲜卑等族,大致与内迁的南匈奴各部一样,大多保留了原来的部落组织形式,由魏晋地方官吏或特别设置的校尉统治,如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等。还有的地区,如关中,魏晋统治者还设置“护军”,统治羌、氐等族。内迁各族的社会地位,也大致与内迁南匈奴一样,发生了变化:有的保留了原部落的形式,有的则解散了原来部落,成为“编户齐民”[24];还有的变成了世族豪门的佃客、部曲或奴隶。所有内迁各族都要为汉族统治阶级服兵役,经常被征调,四处打仗;有的还要向统治者缴纳租调,遭到残酷的压迫和剥削。他们所受的压迫和剥削是双重的,既有民族的也有阶级的。

对于内迁各族的单于、王侯及酋豪来说,他们与魏晋汉族统治阶级也存在民族矛盾。自内迁后,他们逐渐失去了往日统治本民族人民的权力,“虽有虚号,无复尺土之业,自诸王侯,降同编户”。因此,他们梦寐以求的是恢复和扩张自己的势力,“兴邦复业”,如原南单于后裔刘渊的起兵就是如此。内迁的各族人民与汉族统治阶级的矛盾,则与此有本质的不同,他们之反对晋朝统治阶级,是为了解除所受的压迫和剥削,反对统治阶级对他们的歧视。

由于内迁各族人民受到汉族统治阶级的双重压迫和剥削,故他们比一般汉族人民所受的压榨更为残酷。但是,在晋泰始以前,内迁各族与当地汉族人民相处得还是比较好的,很少发生恃其强悍而侵夺他族或反抗朝廷的事。这说明刚内迁不久的各族人民与魏晋统治阶级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还比较缓和,汉族统治阶级对他们的压迫未深。可是,汉族统治阶级对内迁各族人民是歧视的,视之为野蛮人,处处加以防范,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是他们一致的看法。早在曹魏嘉平三年(251)邓艾上言中就说:“戎狄兽心,不以义亲,强则侵暴,弱则内附……羌、胡与民同处者,宜以渐出之,使居民表崇廉耻之教,塞奸宄之路。”然而,正是这个邓艾在主陇右军事之后,为了扩充兵员,竟将数万鲜卑迁入雍、凉间,与汉人杂处。[25]晋泰始四年(268),傅玄上疏中亦说:“……臣以为胡夷兽心,不与华同,鲜卑最甚。本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不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26]内迁各族真如邓艾、傅玄之流所说的那样,是“兽心”,是“必为害之势”吗?《晋书》卷五二《阮种传》记阮种在一次对策中说:

自魏氏以来,夷虏内附,鲜有桀悍侵渔之患。由是边守遂怠,鄣塞不设。而今丑虏内居,与百姓杂处,边吏扰习,人又忘战。受方任者,又非其材,或以狙诈,侵侮边夷;或干赏啖利,妄加讨戮。

从阮种的言论,知内迁各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鲜有桀悍侵渔之患”的,邓艾、傅玄之流所谓“胡夷兽心,不与华同”,“必为害之势”一类言论,不过是汉族统治阶级歧视、污蔑少数民族之词。内迁各族之所以要起来反抗汉族统治阶级,是“边吏扰习”,任职边疆的官吏(“受方任者”)“或以狙诈,侵侮边夷,或干赏啖利,妄加讨戮”的结果。当然,阮种在当时不可能了解内迁各族人民深受魏晋汉族统治阶级民族的和阶级的双重压迫,而这才是他们不断起来反抗汉族统治阶级的根本原因。可是,他所说的原因至少反映了上述根本原因的一个方面,而且往往是触发内迁各族人民反抗的导火线。

晋初几次震撼晋廷的内迁各族人民的起兵,就是明证。

西晋泰始四年至五年间(268~269),河西一带遭水旱之灾,比年不登,引起当地羌、胡的扰乱。[27]晋朝统治者采取高压政策,于泰始五年分雍、凉、梁三州之地设秦州(治冀城,今甘肃甘谷南),命“勇而无谋,强于自用”的武夫胡烈为刺史。胡上任后,即“妄加讨戮”,“失羌戎之和”,[28]终于次年(泰始六年)激发了以秃发鲜卑首领树机能为首的西北各族人民的反晋斗争,胡烈被击杀于万斛堆(今甘肃祖厉河入黄河处)。一时河西、陇右的羌和北地胡等群起响应,势力发展很快;晋朝统治者先后派军镇压,均为起事的军队击败,凉州刺史牵弘、杨欣先后败亡。咸宁五年(279),树机能等攻下凉州(治今武威),武帝为之“忘寝与食”。后武帝任用马隆,才击杀树机能,镇压了这次反晋的各族人民起事。[29]

以树机能为首的西北各族人民的反晋斗争,前后持续了十年,其间在泰始七年(271)初,又发生了内迁南匈奴右贤王刘猛叛出塞的事件。[30]刘猛自称单于,并于同年十一月攻并州,为刺史刘钦所败。[31]次年春,晋监军何桢率军击破刘猛,诱猛左部帅李恪杀猛。[32]刘猛反晋的性质与上述秃发树机能反晋不同。郝散的反晋是匈奴贵族要求恢复在部落中的统治,并结合人民解除奴役的要求而发动的。[33]

至晋元康四年(294),惠帝即位后不久,又爆发了内迁匈奴郝散的起事。郝散发难于谷远(今山西沁源),攻上党,杀长史。八月,郝散降,为晋冯翊都尉所杀。[34]史称郝散为匈奴,似为居并州上党一带的南匈奴或杂胡。过了两年,即元康六年,郝散弟度元与冯翊(治临晋,今陕西大荔)、北地(治今陕西铜川)的马兰羌、卢水胡起事,攻北地,杀太守张损,又击败冯翊都尉欧阳建。[35]接着,度元又击败雍州刺史解系。秦、雍的氏、羌悉举义旗,推氐帅齐万年为皇帝,围泾阳,[36]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各族人民联合反抗晋朝统治阶级的斗争。秦、雍二州氐、羌人口众多,他们在晋朝统治阶级的残酷压榨下,“怨恨之气毒于骨髓”。[37]而起事的导火线正是当时镇守关中的赵王伦“刑赏失中”,重用亲信孙秀,滥杀羌大酋数十人。[38]起事军于起兵后第二年(元康七年)杀晋大将周处,关中守将郡守望风逃窜,相望于路。[39]直到元康九年(299),晋朝遣孟观才最后镇压了这次起事。

晋初树机能、齐万年领导的两次大的内迁各族人民起兵,具有深远的意义。当起事一发动,内迁各族皆迅速参加,攻占郡县,杀死晋朝官吏,震撼了西晋王朝的统治。起事虽然最后被镇压下去,但充分暴露出内迁各族人民在双重的压迫和剥削之下,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激化。关于此点,在西晋统治集团中,有人也察觉到了。如晋太康元年平吴之后,侍御史郭钦上疏说:“魏初人寡,西北诸郡皆为戎居。今虽服从,若百年之后有风尘之警,胡骑自平阳、上党不三日而至孟津,北地、西河、太原、冯翊、安定、上郡尽为狄庭矣。宜及平吴之威,谋臣猛将之略,出北地、西河、安定,复上郡,实冯翊,于平阳以北诸县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见士四万家以充之。裔不乱华,渐徙平阳、弘农、魏郡、京兆、上党杂胡,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万世之长策也。”[40]元康九年,即齐万年起义失败后,晋太子洗马江统又作《徙戎论》,他仍从宜徙内迁各族于边外,以符古代“地在要荒”的理论出发,说什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而因其衰弊,迁之畿服,士庶玩习,侮其轻弱,使其怨恨之气毒于骨髓”。即一方面他对内迁各族很不放心,另一面也察觉到晋朝统治阶级对各族的压榨、轻侮是他们反抗的原因。他特别担心关中的氐、羌和并州的匈奴,主张把他们迁徙回原来居住的地方。对于并州的匈奴,江统说:“并州之胡,本实匈奴桀恶之寇也……泰始之初,又增为四(四部)。于是刘猛内叛,联结外虏。近者郝散之变,发于谷远。今五部之众,户至数万,人口之盛,过于西戎。然其天性骁勇,弓马便利,倍于氐、羌。若有不虞风尘之虑,则并州之域可为寒心。”[41]以后,匈奴刘渊起兵,终于倾覆了西晋的统治,使人们不能不佩服江统的预见。

郭钦、江统的议论,反映了当时西晋统治阶级中的一些人已经看到内迁各族人民深受双重压迫,成为西晋王朝的最大威胁。但是他们提出的解决办法,不是从根本上清除或减轻统治阶级对内迁各族人民的压榨,缓和民族的和阶级的矛盾,而是遵循古代四夷在要荒的传统观点,主张将内迁各族徙回边外。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自汉魏以来,陆续内迁的各族长期与当地汉族人民杂处,有的甚至变成汉族统治者的剥削对象(即所谓“编户齐民”)。迁之固然不易,而迁出后更将使汉族统治阶级失去财富的来源。所以,郭钦、江统的建议,没有被西晋统治者采纳,也不可能被采纳。

综上所述,从西晋建国以来,国内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均日益激化;西晋统治阶级的腐朽、相互争权夺利,最后演变成了历史上所谓的“八王之乱”,内迁各族与汉族人民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遍及全国的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