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研究:《澳门理工学报》专栏文萃(20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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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2期·

主持人语

刘泽生

对于粤港澳区域的经济合作,世人寄予极大的期望。或许在不久的将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这一地区将建设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由此,在“港澳研究”领域中,关于“粤港澳合作”的研究占有重要的地位。如何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2012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粤港澳合作将再上新台阶,其中广州南沙、深港前海、珠海横琴的合作建设将有一个大的推进,让人充满了期待。本期重点推荐的陈多《“十二五”时期香港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及陈广汉、谢宝剑《粤港澳合作制度变迁动力研究》,或对读者理解新时期的粤港澳合作关系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香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体,其经济结构有着鲜明的特点和独特的优势,与内地尤其是广东具有明显的互补性。陈多认为,当今世界区域合作已成为应对全球化竞争的主要方式,通过区域合作,打造功能不同、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世界级城市群,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其中包括港澳在内的珠三角区域承载着“探索科学发展模式实验区”和“深化改革先行区”等战略定位。同时,也只有加强粤港合作,才能巩固香港的优势地位,才能提升粤港澳区域的整体国际竞争力。“十二五”规划把粤港澳合作由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进一步上升至国家总体规划,就显示了国家对粤港澳区域合作战略的高度重视。在“十二五”规划期间,香港在推动国家调整经济结构、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配合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及打造粤港澳区域世界级城市群等方面,仍将扮演新的独特角色。

陈广汉则从粤港澳合作制度变迁的动力匹配角度切入,认为制度变迁的终极动力在于追求个人或者社会利益最大化。我们需要研究在粤港澳区域合作中,政府和企业或者市场的动力不匹配的方式、原因,探讨在“一国两制”条件下,粤港澳区域一体化中政府和市场机制协调的策略。陈文分析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粤港澳合作制度变迁的历程及其动力结构的特点,认为在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的进程中,市场和政府是两种主要的动力。在这种动力结构组合中,如果市场和政府的动力相向而行,以经济动力为基础,政府能够配合市场动力引发的制度变迁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则区域合作可以顺利进行;如果政府主导的动力结构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能够主动推动区域一体化,则区域合作可以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如果政府与市场的动力不相匹配,甚至逆市场而动,则区域合作难于突破合作壁垒而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近期,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问题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娄胜华的《澳门特区选举制度的目标功能及其适度改革》,对这一热点问题提出了作者个人的观点。娄文对澳门特区的选举制度应具备的主要功能进行论证,并提出了进行适度改革的四项策略原则,包括增量改革与避免过度争议,循序渐进与阶段性发展,衔接现行法律与确立改革优先项,谨慎筹划与低成本改革。在本刊即将付印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二〇一三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二〇一四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了两个“维持不变”,即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规定要维持不变,立法会由直接选举的议员、间接选举的议员和委任的议员三部分组成的规定要维持不变。相信澳门将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顺利完成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工作,发展适合澳门实际情况的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