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元包含十条诫命:六条肯定性诫命,四条否定性诫命。
1.当知有一神存在。
2.不可认为此神之外还有别神。
3.当坚持神的单一性。
4.当爱神。
5.当敬畏神。
6.当尊神的名为圣。
7.不可亵渎神的名。
8.不可损毁与神之名相关的事物。
9.当听从奉神之名说预言的先知。
10.不可试探神。
上述诫命的具体解释见以下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