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要分手吗?
十年之前,我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
爸妈一辈子务农,勤劳善良,姐姐独自在城市打拼,自食其力,我也争气,考进了县里的重点高中,为高考紧张备战。
就在那个时候,厄运悄悄降临到了我的家庭。
姐姐下夜班回到小区的时候,被小区住户养的狗追赶,在台阶上摔倒,以致颈椎折断当场去世。
我和爸妈赶到市里的时候,只看到姐姐冰冷的身体。
狗的主人叫王玲,也就是今天所见的妇人——闫东的母亲。
她态度嚣张,说姐姐是想碰瓷讹诈,自己不小心摔死了,只赔1万块钱了事儿。
虽然农村生活条件不好,可姐姐也是爸妈捧在手心里长大的,爸妈自然不愿意。
他们出不起律师费,不晓得走法律援助途径,只能选择了最古老的方法——在小区门口拉起了横幅,要求还姐姐一个公道。
事情刚开始的时候,群众都为我家打抱不平,可是后面峰回路转,竟然有流言传出,说姐姐惯用被狗咬碰瓷,而且那天晚归是因为她做不正当的工作。
流言越传越难听,我和爸妈百口莫辩,整日以泪洗面。
这个时候,王玲再次出现了。
她一改之前的态度,哭诉说自己是单亲妈妈,独自抚养儿子压力太大,脾气难免暴躁,养大型犬也是为了给自己壮胆。
那天晚上属实是个误会,她儿子要读书要找工作,家里实在是不宽裕,出于人道主义,她愿意赔偿3万块,剩下的损失由物业承担,毕竟是在小区里发生的意外。
我们在市里人生地不熟,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地,王玲跑前跑后的“帮着”我们和物业谈判,好一通扯皮下来,最终的结果是王玲赔偿5万,物业赔偿5万。
姐姐一条如花的生命,竟然只换了区区10万块钱!
那件事情之后,爸妈好像平白老了几岁,脸上的笑容也消失殆尽。
而我夜夜梦魇,高考失利,只上了一所二流大学。
所有不幸的源泉,就是王玲所养的那条狗!
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年,即使王玲已经痛哭流涕的认错,但是我真的能和害死姐姐的家庭和平共处吗?
我心烦意乱得起身,坐到窗前发呆。
城市霓虹璀璨,车辆的尾灯串联成一条耀目的长龙,像是在炫耀尘世的热闹。
而天空上,只孤零零悬着一弯清月,在绚烂灯火的掩映下,更显得凄清孤寂,月光黯然。
我揉揉眼睛,只觉得眼眶发烫。
姐姐走后,我家就再也没有过中秋节了。
小的时候我嘴馋,只喜欢吃月饼皮,总觉得那些五仁儿青红丝的馅料味道不好。
姐姐知道我挑嘴,她就说自己最喜欢吃月饼馅。
所以每到中秋,我都会把月饼外面的皮啃光,馅料再给姐姐吃。
姐姐每次都是宠溺的笑笑,毫不迟疑的吃掉我的剩月饼。
她从来不嫌我脏,也不嫌我挑剔,连爸妈都说她对我太过于宠爱。
吃的、穿的、玩儿的,所有的东西都以我为先。
我爱吃蛋清,她就爱吃蛋黄,我爱吃鱼肉,她就说爱吃鱼头,长大了我才明白,哪有那么多的巧合,这些不过是因为她在让着我罢了。
尽管时过境迁,但是有些事,可以原谅,却不能忘记,何况是姐姐的死。
我吸吸鼻子,下定了分手的决心。
颤巍巍的从桌上拿起手机,屏幕亮起的一瞬间,我的身子忽然不由自主的僵住。
手机屏保上,闫东揽着我的肩膀笑得一脸宠溺。
我缓缓放下手机,心中五味杂陈。
其实,我和闫东认识不过三个月,但这三个月却像一生那样漫长。
识他之前,我并不相信世界上有solomate这种东西的存在,但是他却颠覆了我的认知。
我说喜欢莫扎特,他就跟我说他最爱听《费加罗的婚礼》,我说喜欢白茶顺滑回甘,他就说他最爱喝白毫银针,而白毫银针,恰恰也是我的心头好……
我们喜欢看相同的书,听一样的音乐,看同类型的电影,甚至连一些奇怪的生活习惯也奇迹般地相同。
比如,牛排喜欢五分熟,煎荷包蛋的时候,喜欢一面微焦一面流心,疯狂地爱着香菜,却闻不惯芹菜的味道。
我从未遇到过和自己如此契合的人,深感这是缘分和命运的安排。
闫东对我也着实不错。
认识不久,他就高调官宣恋爱,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圈子,这才三个月不到,就开始规划着未来,张罗着带我见家长。
如果抛开姐姐的事不谈,他真的是一个理想的结婚对象。
工作努力上进,年纪轻轻已经做到了采购部经理的位置,对我温柔体贴,无微不至,长相俊朗英挺,身边的爱慕者不在少数。
但偏偏……
真是造化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