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视阈下的“国之大者”
常庆欣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提出“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心怀‘国之大者’,把握大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等内容。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就是要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坚持从大局看问题、从长远看问题、从战略上看问题。
具体到经济领域,“国之大者”意味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正确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幸福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在经济工作实践中抓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以切实可行的行动、举措保证各项政策真正取得实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是我们理解和践行“国之大者”的一大重要遵循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指引下,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治理方式发生重大转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是我们理解和践行“国之大者”的一大重要遵循,也是党和国家立足新阶段、开启新征程的思想依据。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创新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方式方法,使党的领导更加适应实践、时代、人民的要求。面对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的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是经济发展速度高一点,形势就‘好得很’,也不是经济发展速度下来一点,形势就‘糟得很’。经济发展速度有升有降是正常的”,更加强调通过“提高质量和效益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及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推动我国经济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为推动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运行,党中央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有效协同,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增长稳定性。在各项改革措施协调配合、共同发力下,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这就更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通过筑牢筑稳发展根基取得经济社会更高质量进展。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2018年提出了“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工作,2020年提出了“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的“六保”任务。在党中央的科学领导下,我国经济治理更加系统化、宏观经济稳定性提高,为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增强了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
进入新发展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包括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全党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将它作为实现新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必须贯彻的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同时,面对国际经济循环格局发生深度调整,党中央也对中国经济未来发展进行了新的系统性布局,明确提出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作为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是深入挖掘和发挥我国国内发展潜力、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强调通过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释放我国内需潜力,从而“具备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和稳固的基本盘,并以此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在激烈国际竞争中的强大竞争力、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强大推动力”,达成经济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更高水平上的动态平衡,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
新发展阶段确定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新发展格局指明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三新”系统回答了当前经济形势“怎么看”、未来经济工作“怎么干”的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理论内容。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需要坚持强化“三新”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迈向新台阶,为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是经济视阈下“国之大者”的根本指向
自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纵观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党中央引领、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团结带领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人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的过程。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国之大者”的原则,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继续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向前发展的核心立场。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政治前提。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党将救亡图存的政治斗争与以土地革命为重点的经济斗争结合,发展必要的经济以保障革命供给与劳动群众的生活需要,“耕者有其田”的革命理想成为争取共同富裕的时代写照。新中国成立后,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更加注重共同富裕。从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到农民合作社,农民发展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增强,党中央明确强调要“实现合作化”,“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也逐步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业化“从无到有”的问题,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产业基础,加速了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能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使人民生活逐步好起来”为出发点,党中央将“共同富裕”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层面,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围绕这一认识制定了各项经济方针与政策,对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展开了多方面探索。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进行了确认,肯定了市场作为调节国民经济主要手段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党的十六大正式宣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二是初步揭示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对先富带动后富进行理论阐释。邓小平同志指出,“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符合快速提高我国生产力水平的需要,有利于缩短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三是不断完善分配制度、调节人民收入水平,重视社会公平。既坚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分配原则,实行分配与贡献等量原则,又注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成为重要任务。面对新的时代条件与发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部署经济工作、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都要牢牢坚持这个根本立场”。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展开了一系列新的时代探索,不仅将共同富裕目标与新发展理念结合,赋予了共同富裕新的时代特征,而且在实践中打赢脱贫攻坚战,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全面建设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重要保障。
将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与新发展理念结合,赋予共同富裕以新的理论意义。树立新发展理念,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由谁享有这个根本问题。在明确这一根本立场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共享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上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真正在实践中落实好共享发展理念,就“要做好从顶层设计到‘最后一公里’落地的工作”。由此,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展开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
在经济实践中切实解决贫困问题,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重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从“决定性阶段”到“决胜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了以“精准扶贫”为引领的扶贫政策、形成了“超常规扶贫、有策略脱贫”的工作思路,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推动我国脱贫工作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在此基础上,“十四五”规划、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指出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推进。
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实现“把‘蛋糕’做大”和“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的有机结合,为真正落实共同富裕提供机制保障。一方面,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完善市场体系、优化政府职能来改善初次分配格局,发展经济,将“蛋糕”做大,打好共同富裕的基础。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强调构建合理再分配格局,进一步把“蛋糕分好”,真正实现全民共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在“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的条件下,党中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三次分配”通过成员主动、自愿地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能够更好调节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缩小社会差距,也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合理分配格局,使共同富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就一定能够领导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胜利。”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是经济视阈下“国之大者”的根本指向,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必须矢志不移坚守人民立场、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
以鲜明的问题意识厚植经济发展优势,用强烈的风险意识筑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要做到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就要强化工作落实、锤炼实干作风,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党中央的决策落实到具体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以鲜明的问题意识厚植经济发展优势,用强烈的风险意识筑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保障,从而真正领会好“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切实把握好“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到行动上,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号上”。
心怀“国之大者”,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努力提高做经济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主动性。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将党中央确定的“路线图”细化为贯彻落实的“施工图”,自觉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一方面,要“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需要在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框架下准确把握本地区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的经济条件、比较优势与实际需要,因地制宜把大政方针转化为顶用管用实用的政策,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间经济政策的协同配合,努力取得最大政策效应。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往往关乎全局,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全国一盘棋、共同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国之大者”理念的贯彻落实,要聚焦现实问题精准发力、围绕重点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其中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例如,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已经形成高度共识,而我国能源体系高度依赖煤炭等化石能源,生产和生活体系向绿色低碳转型的压力都很大,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任务极其艰巨。对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节能减排问题进行系统规划、提供方向指导,碳达峰碳中和“1+N”后续政策体系的研究、制定与正式出台也提上日程,为解决好我国生态建设难题、如期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具体量化标准,我国向2035年现代化建设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确保“国之大者”落地生根,必须增强风险意识,把国家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与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保持了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维护金融安全六项任务,并深刻指出:“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既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不少风险挑战,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我们要心怀“国之大者”,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