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64.粉丝来信【求追读】
沈知意这版许仙
肯定会不可避免的被观众拿来和其他版本对比的。
一番对比下来。
虽说倒不至于完胜,但是还是给沈知意带来了一波很大的名气的。
履历上算是有了个经典角色。
身上背个经典角色,肯定会受到各大制片人和导演的青睐的。
于是。
【跃渊工作室】也开始陆续接到了一些关于沈知意业务的工作邀约。
曾佳那边也开始忙碌了起来。
经常出去洽谈联系业务,至于沈知意的话。
在结束《白蛇传》的宣传宣传之后便泡在了录音棚里面录制自己的新专辑。
两人在工作室待的时间都不是很多。
张戬作为沈知意的司机兼保镖,肯定寸步不离。
姜雪也差不多。
作为沈知意的助理,沈知意去哪儿她基本上也去那儿。
会计张明的话,除了财务其他的事情基本上不参与。
然后小秘书许琳就成了【跃渊工作室】的大管家。
虽然这个大管家大部分的工作都是接电话,打电话,邮寄快递,跑腿,然后把信息归纳,交给曾佳和沈知意审批。
虽然说白了还是打杂。
但是谁叫沈知意给的工资高呢。
在高工资的刺激之下。
小秘书不但没有心生没有遇到明主的想法,反而每天斗志昂扬,宛如打了鸡血似的。
“老板,这是这几天的电话邀约,四个商演,两个媒体采访。”
“知道了,回头报给佳姐,让她筛选一遍之后,再告诉我。”
“明白,对了,老板。这几天收到了数百封信,全是粉丝给你寄的。”
许琳拍说完,然后跑到杂物间,然后费劲的抱出一个收纳箱,里面全是沈知意的粉丝给他记的信。
“这么多?”
沈知意喝着水呢,直接下了一跳,满满的一箱,少说也有几百封。
自己已经火到这个程度了吗?
“有些是老板你歌迷寄的,有些是你书迷寄的,还有些是你的影迷寄的,其中歌迷寄的最多,书迷第二,影迷最少,数量太多了,我分不过来。”
“我这么火的吗?”
沈知意震惊了,
放下手里面的水杯,从收纳箱里面随意拿出一封。
拆开一看。
来信人是个高中学生,文笔虽然很是稚嫩,但满篇纸上都沈知意得支持和喜爱。
“呃!”
看完之后,心里面酸酸涨涨的,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
沈知意也是个挺感性的人。
每每在唱歌或者抄书的时候,也会把自己给带入进去。
然后把自己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特别是在“抄”《琅琊榜》的时候,沈知意不知道悄悄的抹了多少次眼泪呢。
嘱咐许琳把信给收好,自己有时间再看。
呃。
自己得准备准备。
不然的话,容易感动!
当然。
也可能是怕被骂。
里面肯定有张涵韵粉丝给他写的信,
内容的话。
不用想,肯定是骂他的。
毕竟因为他。
最近张涵韵的影响力可以说是直线下降。
除此之外,还有些黑粉写的!
因此。
看这些信得有个心理准备。
很显然。
今天沈知意没做好这个准备。
看肯定会一一看的!
只不过,
什么时候看,沈知意自己都不确定。
现在的话,
先给这些信找个地方放起来。
……
5月15日。
沈知意再次启程前往魔都。
第三次走进唐人的大门。
“蔡总,真不好意思,这几天太忙了,实在脱不开身。”
虽然私底下故意抻人,但见了蔡老板方面,沈知意还是把姿态放得很低,连连道歉。
蔡依浓倒也没有不满。
就算有,沈知意这么低的姿态,肯定也打消了。
毫不在意的问:“上次给你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对不起……”
“行吧,唐人的庙还是太小了!”没等沈知意解释,蔡依浓就打断道。
随后。
便把《射雕英雄传》的合同递给了沈知意。
事到如今。
蔡老板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
沈知意的人气都快赶上胡戈了,这样的人给老胡做配。
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至于袁洪!
先那边凉快去那边待着。
对于蔡老板的爽快,沈知意也没觉得有多意外,要是这时候都还要对他搞那些有的没的。
那也太小看蔡老板了。
实话实说。
沈知意倒不是热衷于参演《射雕英雄传》这部未来小火的剧,更多的还是想给自己增加点履历!
让自己快速达成能够扛收视率的成就。
这样的话。
他后面自己弄剧本,才有资格和这些公司谈条件。
不过。
想演归想演,
但是片酬该谈还是得谈。
如今的沈知意可不是之前那个价了,不说照着《天仙配》翻个20倍,翻个十倍还是没问题的。
让沈知意没想到的是。
蔡老板答应以80000一集的价格付给沈知意。
比沈知意想象的还要高不少。
他原本以为50000左右就差不多了,
谁知道。
还是低估了自己。
这个价格对于现在的沈知意来说还是的确有些高了。
明显的蔡老板这是有其他的想法。
很快。
蔡老板就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主题曲你负责,唱的话胡戈来唱,而且你不能出另外一个版本,当然,版权是你的。”
“不可能。”
沈知意的眼神瞬间凌厉。
开玩笑,
他现在一首歌多值钱啊!
毫不客气的说。
蔡老板这点片酬在他一首单曲的面前根本不够看。
“蔡总你可能不知道我的一首歌大概的收益,这么给你说吧,最少有《射雕英雄传》五分之一的投资额度。”
真没开玩笑。
沈知意如今虽然还没有达到周董那个层次,但一首歌收益数百万一点压力也没有。
要是放在十年后的话。
沈知意还真就同意了,毕竟那时候值钱的是版权。
一首S级作品,
在综艺节目被翻唱一次,授权金少则15万,多则30万。
就按照最少的15万来算。
被翻唱十次,就是150万。
一百次呢!
一千次呢?
这还仅仅是翻唱,
在加上其他的版权收入。
老薛说的那句:若是《演员》收费,我已经赚了一亿了。
真不是开玩笑的。
一首s级的作品,赚一个亿绝对是小意思。
《某东爱情故事》都能赚一亿。
《演员》难道比它还拉胯?
至于现在的话,版权根本不值钱,大头肯定是在演唱者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