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运动疗法与循证医学
自20世纪后期始,尤其是21世纪,在医学界普遍强调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因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医学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尤其临床医学是随着人们在与疾病做斗争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认识而发展起来的,经验总结是不断发展的临床医学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是社会的发展又向单纯的经验主义提出了挑战,要求任何的治疗决定、任何的经验结论,都必须有科学可靠的证据,这种要求医疗实践必须以明确的科学依据为基础,医疗决定和治疗方法必须是从确凿的可信证据中产生的医学被称为循证医学。循证医学观念的应用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除了在临床医学工作中大力提倡之外,近年来还逐渐被引入医疗经济和医疗政策方面,提出了循证健康服务的概念(evidence-based health care,EBHC),这个概念在医疗服务性评价方面,包含了费用效果分析,用多方面证据去分析医疗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运动疗法是康复治疗技术中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是通过对患者的各种运动训练来取得治疗效果的。治疗师技术的采用和患者运动能力的改善往往通过患者的感受和运动能力的提高来表达。正因为如此,治疗技术的采纳和治疗效果的判断,根据经验来决定的成分很大。所以对运动疗法来说,采用循证医学的观念来指导工作尤为重要。在治疗前运动疗法的技术选用、在治疗之后工作的总结都必须要有确凿的科学依据。也就是说在选择治疗技术时,对患者功能障碍要有准确的科学分析,对功能障碍产生的基础理论(如生理、解剖、生物力学等)要分析明白,应用技术要有准确的针对性,切忌盲目。在治疗后总结患者的治疗效果时,要应用公认的、客观的评定标准(如ADL的Barthel指数,FIM等),不能滥订标准;强调自己工作的科学性,如信度、效度要好,比如所应用的方法要有可重复性,要与已知的有效的方法治疗效果一致,治疗患者要有对照组,治疗结果要有统计学检验等等。总之,要确实证明这一效果产生的惟一原因就是运动疗法训练带来的,而排除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
因此在进行运动疗法训练前,我们应能够回答如下问题:
(1)患者的功能障碍是什么?病理改变基础是什么?
(2)患者的功能障碍是运动疗法适应证吗?
(3)根据此患者情况,运动疗法有效吗?
(4)如有效,根据此患者情况,采用什么种类运动疗法为好?理论根据是什么?
(5)根据此患者情况,你采用的运动疗法应如何一步步实施、操作(如手法、运动量、时间、频率等),可能遇到什么情况?如何解决?
另外,在检查运动疗法效果时,应如上述,用公认的评定标准来评定;对工作结果要进行信度、效度检验;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学检验;对效果的产生要有科学的分析,要有基础理论的合理解释和支持。
(纪树荣 陈巍 胡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