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夷夏观与中国疆域的形成
——中国疆域形成理论探讨之一
李大龙
中国疆域史是中国边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疆域形成、发展演变的具体过程和规律。对于中国疆域形成原因的探讨,自然是中国疆域史研究者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长期以来,学者们对中国疆域形成的研究倾注了大量的精力,众多有关或专门性论著的发表即是明证。但是,综合分析这些论著,学者们所关注的多是系统地阐述中国疆域形成的具体过程,较少有人对中国疆域形成的原因进行系统探讨。笔者认为,对中国疆域形成问题的探讨,应该包括两个主要方面的研究:其一是对中国疆域形成具体过程的系统阐述;其二是对中国疆域的形成进行深层次的理论探讨,探索其形成的原因和规律。只有这样,对中国疆域形成问题的研究才是完整的。
有鉴于此,虽笔者能力不逮,但还是试图从中国古代夷夏观的变化方面,对中国疆域形成的原因做一些粗浅的理论探索,以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学者们的关注。
一
关于中国疆域的形成过程,如果以清代前期的疆域为最终结果,[1]则以往学者们多将其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远古到秦汉为第一次由分裂到统一;三国至隋唐为第二次由分裂到统一;五代至元为第三次由分裂到统一;明清为第四次由分裂到统一。而且,这种划分往往是和阐述中华民族的形成混杂在一起的。
翁独健先生主编的《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2]是改革开放后第一部系统阐述我国民族关系史的专门性著作,其中虽然没有对中国疆域的形成进行专门论述,但却将汉、唐、元、清四个王朝作为实现中国疆域统一的王朝,并以远古到秦汉、魏晋南北朝到隋唐、五代到元朝、明清四个阶段来划分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史,显示出其对中国疆域形成过程的理解是四个时期。翁独健先生的这种划分代表了民族史研究领域多数学者的普遍认识。
刘宏煊先生的《中国疆域史》[3]是改革开放后第一部阐述中国疆域形成历史的专著,其将中国疆域的形成过程划分为五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中国疆域的准备时期,时间是从传说中的炎黄战争到西周;第二个时期,中国疆域初步形成时期,时间是从春秋战国到东汉王朝末年;第三个时期,中国疆域发展时期,时间是从三国到唐朝末年;第四个时期,中国历史疆域正式形成时期,时间是元明清大统一;第五个时期,保卫中国疆域完整统一而奋斗时期,时间是从鸦片战争到现在。如果以清代前期的疆域为形成结果,实际上也是四个阶段,只是每个阶段的时间跨度不同而已。
不管是从中华民族形成的角度,还是从中国古代疆域形成的角度,应该说四个阶段的划分是有科学依据的,而且也都如实地反映出了中国疆域形成的阶段性特点,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引述上述分期的目的主要在于试图变换一个角度,从促成中国疆域最终形成原因方面来总结中国疆域形成的规律。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这是人们在阐述我国历史,包括疆域形成历史时经常用的一句话。“多民族”,在中国疆域发展的每一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具体所指,今天则是指我国目前的五十六个民族,但在历史上则一般分为两个大的类别,即夏和夷。夏,是指在中原地区形成的华夏族及由其发展而来的汉族;夷,则用来指称华夏族或汉族之外的其他众多民族,尽管我国历史上不仅很多民族有具体的名称,诸如匈奴、突厥、吐蕃、蒙古等,而且也有对不同民族集团的合称,诸如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西南夷等,但都被纳入了夷的称呼之下。既然在中国历史上,众多的民族被分为了夷和夏两大部分,而且他们都对中国疆域的形成做出过重大贡献,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从两个民族集团对中国疆域形成的贡献方面来总结中国疆域形成的规律呢?回答自然是肯定的。
如果按照夷和夏在中国疆域形成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来分析、总结中国疆域形成的特点和规律,那么上述四个阶段或五个阶段的划分实际上仅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即由远古到唐为第一个时期;五代到清则为第二个时期。远古到唐时期,在中国疆域形成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是华夏族,或由华夏族发展而来的汉族。在这一时期,尽管被称为夷的不少民族对中国疆域的形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诸如西汉时期的匈奴、隋唐时期的突厥先后完成了对北方草原地区的统一,吐蕃在唐代实现了对今青藏高原地区的统一,鲜卑建立的北魏曾经统一了中国的北部地区等,但都是局部地区的统一,无法和华夏族或汉族的作用相比,因为中国疆域核心地区——中原地区的统一是由华夏族完成的,而汉唐两次全国范围内大统一局面的实现则是以由华夏族发展而来的汉族为主体完成的,奠定了中国疆域形成的基础。在第二个时期,对中国疆域形成起着主导作用的则是夷,而非夏。尽管在这一时期也出现了由汉族为主体建立的南宋、北宋、明等王朝,但它们所实现的仅仅是在中原地区基础上的局部统一,南宋和北宋甚至连中原地区的局部统一都不能说完全实现了。而被称为夷的众多民族,不仅有不少民族实现了对某一地区的局部统一,诸如以契丹为主体建立的辽、以女真为主体建立的金先后实现了对中国北部辽阔疆域的统一,以党项为主体建立的西夏实现了对今宁夏、甘肃以及陕西、内蒙古部分地区的统一等,而且以蒙古族为主体建立的元、以满族为主体建立的清则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并促成了中国疆域的最终形成。
也就是说,如果以1840年前清代的疆域作为中国古代疆域自然形成的最终结果,那么这一个最终结果的完成是由被称为夷的边疆民族实现的,而不是被称为夏的华夏族或汉族完成的,尽管后者有着比前者更为悠久的历史,创造了比前者更为先进和灿烂的中原文明,而且也是中国人数最多的民族。
应该说,以夷、夏在中国疆域形成中的作用来分析中国疆域的形成,其结果是出乎人们意料的。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中,华夏族或汉族一般是被作为中华民族的主体来认识的,无论是众多记录我国历史的史书,还是目前的学术著作,乃至各类的教科书,都是将华夏族或汉族作为主体进行阐述的,就是一代伟人孙中山也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作为民族振兴的口号。但实际上,如果没有以蒙古族为主体建立的元、以满族为主体建立的清对中国的统一,很难想象会有今天中国的疆域。为什么中国疆域最后的两次统一是由被认为是非主体民族的夷来实现的?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析,将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了解中国疆域形成的原因。
如果从总体上看,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的因素,诸如我国疆域的范围是一个经济上可以互补的地理单元,也有经济的因素,诸如农业经济的自给自足使华夏族或汉族缺乏拓展领土的野心等等,但起主导作用的还是观念上的一些因素,其中诞生在华夏族中的夷夏观对历朝各代边疆统治体系的构筑和边疆经营方针的影响则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
中国古代的夷夏观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并成为“天下”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夏商周三朝处理民族关系、构筑统治体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夷夏观最早是在华夏族中诞生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以文化和分布区域的不同来认识、区分民族的观念
先秦时期人们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认识,是夷夏观产生的基础。对于先秦时期人们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认识,《礼记·王制》有比较明确而系统的记载:“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其中所谓“中国”自然和本文标题中“中国疆域”中的“中国”含义不同,是指生活在中原地区的华夏民族而言的。而所谓“夷”“蛮”“戎”“狄”,则是分指居住在华夏族周围的其他民族。先秦时期人们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这种划分,尽管在夏商周三代之后存在一些明显的变化,但却对中国古代历朝各代认识、区分周围众多的民族起到了重大的影响,“四夷”“蛮夷”“戎狄”“夷狄”“东夷”“南蛮”“西戎”“北狄”“西南夷”等等名称,虽然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具体所指,但基本上是用来指称边疆的所有民族,或某一个区域内的众多民族。对于这一点,我们在记录我国古代王朝历史的二十四史中可以明确地看出来。司马迁的《史记》首先以“西南夷”为题为居住在我国西南地区的众多民族立传,班固的《汉书》沿袭了这种做法,范晔的《后汉书》则进一步以“东夷”“南蛮”“西南夷”为题分别立传等。
“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的划分对后代形成了重大的影响,但它和我们现代用来区分民族的一些理论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差别主要表现在“五方之民”划分的依据主要是物质文化特点的不同,而不是人种或血缘方面的特点。如上所引,“五方之民”的划分依据主要是分布于华夏之东、南、西、北的众多民族在“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等五个方面和华夏族,乃至它们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说则是饮食习惯不同,即有“火食者”和“不火食者”之分,有“粒食者”和“不粒食者”之别;服饰不同,有“被发”和不“被发”之分,有“文身”和不“文身”之别;居住方式不同,有“穴居”和不“穴居”的差别,等等。这些不同的特点并不是在人种或血缘上表现出来的,而是表现在物质文化方面,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性。因此,与其说“五方之民”是对民族的区分,还不如说是对不同的区域文化的划分。
正因为先秦时期的人们是以物质文化的不同来区分民族,所以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夷夏观也具有了鲜明的文化特色,同时这种以文化、分布区域不同划分民族的方式也成为先秦时期夷夏观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协调民族关系的天下观
既然“天下”之民被分为了五大部分,那么认识、协调这些民族之间的关系自然成为夷夏观需要考虑的问题,而这些则被纳入了天下观之中。
“天”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很早,在有上古记事的众多文献中,“天”是频频出现的,如《尚书·尧典》中的“乃命羲和,钦若昊天”等等。“天”对于中国古人来讲并不完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天似穹庐”是人们对“天”的具体描述,在“天”覆盖之下的“地”则被描述为方形,所谓“天圆地方”即是。人居住于“天”“地”之间,由此也出现了“天下”的观念,用来指称“天”所覆盖下的大地、人类社会及世间万物。最迟在商代,“天”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主宰,被称为“天帝”,成为人们占卜询问的对象,而“王”则是受命于“天”对“天下”实施统治的统治者,后演变为“天子”。
“王”既然被“天”赋予了管理“天下”的绝对权力,如何实施对“天下”的统治自然也就成了古人天下观的主要内容。最迟在周代,一套完善的理论已经形成,这就是以“王”为中心构筑的“大一统”理论体系。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诗经·小雅》对先秦时期天下统治秩序的最简洁的概述,不仅为以后的历朝各代所引用,而且也深深根植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深处。以“王”为中心构筑的天下体系最早是在《春秋公羊传》中出现的,被称为“大一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注:统者,始也,总系之辞。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4]这里强调的是“王”的绝对权威和天下政令的统一,而政令统一的表现则是历法的统一,“朝正朔”是其主要标志之一。
如何维系这一体系的正常运转也是需要解决的大问题,大一统理论强调的是通过礼的统一、政令的统一和制度的统一来维持天下统治结构的运行,即《春秋集义》卷1所谓“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道无二致,政无二门”。
所谓“礼”是指仪礼,《礼记·曲礼上》有:“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即用“礼”来区分亲疏等级、规范各种行为、区分华夏和蛮夷、评判和处理各个等级之间的是非等。“礼”有众多的种类,后人对先秦时期的“礼”,有“五礼”“六礼”“九礼”等不同的说法。一方面作为天下共主的“王”要“以宾礼亲邦国”,[5]给接受其统治的各类诸侯,包括蛮夷的诸侯或王不同的权力和待遇,诸如管理封域内的“土地、人民、政事”;[6]另一方面也给各类诸侯,包括蛮夷的诸侯或王规定了各种义务,诸如尊王、纳质、纳贡、定期朝见等。
所谓“政令”则是指来自“王”的政策和法令,这些政策、法令也要在王畿之外的诸侯或蛮夷地区得到执行,主要是通过册封诸侯或王来实现的。
制度的统一则是指作为天下共主的“王”和诸侯都有各自的权力和义务,所谓“制定则天下自平”[7]即言此。
先秦时期的天下观不仅是夏商周三代构筑统治体系的理论指导,而且也是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因而它不仅成为先秦时期夷夏观形成的基础,同时也是其主要内容之一。
(三)“华夷之辨”的观念
天下观只是提供了一个构筑和维系“天下”统治体系的原则,其中“礼”也即代表中原地区华夏族文化的价值观念、礼仪制度等的确立和运行是一个重要的条件。为了确保“礼”的运行,先秦时期的夷夏观又派生出了两项重要的内容:一是以“内诸夏而外夷狄”为特点的“华夷之辨”的观念;二是“用夏变夷”的思想。
所谓“华夷之辨”的观念主要是试图通过一些政策措施,将“五方之民”限定在各自生活的区域内,以保证“礼”在华夏族区域内的正常运行不会因为其他民族的内徙而遭到干扰或破坏。即如《尚书全解》卷11在解释先秦时期五服制中“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一句时所说:“先王之疆,理天下尤谨于华夷之辨。其所以画郊圻而固封守者,尤极其严。王畿之外,既封建诸侯之国,使之大小相维,强弱相比,以为王室之辅矣。而其外之三百里则接于边陲,盖其外则要、荒之服也。故于此设为绥服,以为内外之辨。”这里所谓的“华夷之辨”,实际上是就整个天下统治秩序而言的,其含义等同于“内外之辨”,也就是“九州内外”。其后的所谓“内诸夏而外夷狄”“夷夏之防”等观念都是由“华夷之辨”演变发展而来的,其目的也都是希望通过区分华夏族和夷狄,以及限定华夏族和夷狄的居住范围,从而达到维护以华夏族为主体的天下秩序。
(四)“用夏变夷”的思想
如果说“华夷之辨”观念所表现出的是一种防守的态势,那么先秦时期夷夏观的“用夏变夷”思想则更多地体现出了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
所谓“用夏变夷”是指用华夏族的礼仪制度去改变夷狄。既然夷、夏是以文化的不同而区分的,夷、夏自然也就可以相互转化,即可以通过文化的传播达到化“夷”为“夏”的目的,这就是“用夏变夷”思想形成的基础。《荀子·儒效》所载“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即是这一思想的代表。所谓居住在楚地就成为楚人,居住在越地就成为越人,居住在夏地就成为夏人,从表面上看是指居住地点的变迁,但深层次的变化则是指对不同文化的认同。《高氏春秋集注》卷28在解释“七年春郯子来朝”时说:“郯,少昊氏之后也。前世圣贤之后,所封之国,皆逼近四夷。先王之意,非特以蕃王室,盖用夏变夷也。后世子孙往往多变于夷者,反渐其习俗然也。”这是先秦时期比较典型的“用夏变夷”思想具体实施的一个例证,尽管并没有取得明显效果,但却如实地反映出了“用夏变夷”的具体方法。
先秦时期夷夏观的上述四项主要内容,不仅是夏商周三代处理民族关系、构筑统治体系的指导思想,并进而对三代疆域的形成构成了重大影响,而且这些观念也为后代所广泛继承,对历朝各代经营边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尤其是“华夷之辨”和“用夏变夷”两项内容。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王朝,自此之后,历代王朝在统治体系的构筑和民族关系的处理等方面也呈现出与先秦时期不同的特点,但先秦时期夷夏观在其中的指导作用依然是十分重要的和不可忽视的。但由于构成各朝的主体民族不同,所面临的边疆形势不同,国力的强弱也存在较大差别,所以各朝的民族观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但从受先秦时期夷夏观的影响程度看,尽管各王朝民族观中也具有某种相同的因素,但我们依然可以大致将各朝的民族观分为两类:一种是对先秦时期夷夏观继承和发展的民族观;一种则是对先秦时期夷夏观进行批判和改造的民族观。如果从各王朝的主体民族构成看,一般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如汉、唐、宋、明,其民族观属于前者;以边疆民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其民族观往往是属于后者。也就是说,以夷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和以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的民族观具有不同的特点,而如前所述,夷、夏在中国疆域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是有明显不同的。这也是笔者认为先秦时期夷夏观对中国疆域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的根据之一。
三
在较大规模局部统一或全国性统一政权中,秦王朝是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第一个在中原地区基础上实现较大规模统一的政权,之后的两汉、三国、两晋、南朝、隋、唐、两宋、明等王朝都是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全国性或局部统一的政权。这些王朝的民族观,基本上是继承和发展了先秦时期的夷夏观。
以文化的不同区分民族是这些王朝民族观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且歧视边疆民族文化的成分呈现明显增长的趋势。
对于秦汉时期的人们以文化的不同来区分民族,我们在史书的记载中经常可以见到。“蜀地辟陋,有蛮夷风”;[8]匈奴“苟利所在,不知礼义”;[9]“夷狄殊俗之国,辽绝异党之地,舟车不通,人迹罕至,政教未和,流风犹微”;[10]“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与禽兽无异”[11],等等。对于这些言论,虽然以往的研究者多认为是秦汉时期民族歧视的表现,但实际上与其说反映的是民族歧视的观念,不如说是当时的人们依据文化的不同进行民族区分的表现更恰当些,因为这些认识依然是在文化的不同方面,和先秦时期并无明显的不同。进入魏晋南北朝时期之后,由于北部边疆民族的大量内迁,尤其是一些边疆民族纷纷进入中原地区建立政权,遭到了汉族士大夫的极度痛恨,由文化不同而引起的民族歧视的言论呈现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在东晋、南朝时期。如“秦王坚欲以周虓为尚书郎,虓曰:‘蒙晋厚恩,但老母见获,失节于此。母子获全,秦之惠也。虽公侯之贵,不以为荣,况郎官乎!’遂不仕。每见坚,或箕踞而坐,呼为氐贼。尝值元会,仪卫甚盛,坚问之曰:‘晋朝元会与此何如?’虓攘袂厉声曰:‘犬羊相聚,何敢比拟天朝!’秦人以虓不逊,屡请杀之,坚待之弥厚。”[12]也就是说,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由文化区分民族的观念开始明显地转变为贵中华、贱夷狄的思想,至隋唐时期,尽管唐太宗有“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13]的言论,这种思想也有明显的表现。如唐初,刘武周政权的继任者苑君璋谋求突厥的支持,其属下高满政谓君璋曰:“夷狄无礼,本非人类,岂可北面事之?不如尽杀突厥以归唐朝。”[14]即便是在唐太宗时期,这种思想也是存在的,如《旧唐书·窦静传》载:“及擒颉利,处其部众于河南,以为不便,上封曰:‘臣闻夷狄者,同夫禽兽,穷则搏噬,群则聚尘。不可以刑法威,不可以仁义教。衣食仰给,不务耕桑,徒损有为之民,以资无知之虏,得之则无益于治,失之则无损于化。然彼首丘之情,未易忘也,诚恐一旦变生,犯我王略,愚臣之所深虑。如臣计者,莫如因其破亡之后,加其无妄之福,假以贤王之号,妻以宗室之女,分其土地,析其部落,使其权弱势分,易为羁制,自可永保边塞,俾为藩臣,此实长辔远驭之道。’于时务在怀辑,虽未从之,太宗深嘉其志。”所谓“太宗深嘉其志”则表明尽管唐太宗有“爱之如一”的观念,但也并没有放弃对“夷狄”的轻视。
两宋和明朝统治者的民族观中,类似的思想也并没有消失,在有关宋人对契丹、女真人称呼的记载中,我们经常可以见到“虏主”“北番”“戎人”“犬戎”“丑虏”“小夷”“狗类”等词语,表明宋人的民族观一方面继承了先秦时期夷夏观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延续了魏晋以来民族歧视的因素。这种状况在经过了元代长期统治之后的明朝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又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不仅在明人的众多著作中依然可以见到以“东夷”“西番”“北狄”“南蛮”为名称为边疆民族立传的例证,而且“非我族类,其心必异”[15]、“犬羊”[16]、“夷狄禽兽”[17]等也经常见诸史书记载中,更有甚者,明太祖还下令“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18]以求恢复因元朝的统治所带来的“华风沦没,彝道倾颓”[19]的状况。
以文化区分民族,并“贵中华,贱夷狄”,仅仅是这些以汉族为主体所建王朝夷夏观形成的基础,尽管它在这些王朝经营边疆方面并没有起到直接的指导作用,但在这种思想基础上形成的“华夷之辨”和“用夏变夷”观念则直接左右着这些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经营。
上述以汉族为主体所建王朝,不仅继承了先秦时期的“华夷之辨”观念,而且进一步发展了这种观念。两晋时期江统的《徙戎论》是这方面的突出代表。据《晋书·江统传》载:江统之所以撰写《徙戎论》,是因为“时关陇屡为氐羌所扰,孟观西讨,自擒氐帅齐万年。统深惟四夷乱华,宜杜其萌,乃作《徙戎论》”。江统的《徙戎论》从内容看,直接继承了《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的理论,开宗明义即做了如下引述:“夫夷蛮戎狄,谓之四夷,九服之制,地在要荒。《春秋》之义,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其言语不通,贽币不同,法俗诡异,种类乖殊,或居绝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岖川谷阻险之地,与中国壤断土隔,不相侵涉,赋役不及,正朔不加,故曰:‘天子有道,守在四夷。'”进而主张将“徙冯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内诸羌,著先零、罕幵、析支之地;徙扶风、始平、京兆之氐,出还陇右,著阴平、武都之界”,及内徙之匈奴、高句丽等“皆可申谕发遣,还其本域,慰彼羁旅怀土之思,释我华夏纤介之忧。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德施永世,于计为长”。将内徙的边疆民族迁出中原从而“惠此中国,以绥四方”,自然是不现实的愿望,也是难以实现的,故而并没有得到晋王朝统治者的赞同和实施,但源出于这种观念的主张放弃或不直接经营边疆民族地区的一些建议则直接妨碍了上述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经营。
众所周知,西汉王朝在汉武帝的苦心经营以及昭、宣二帝的努力下,疆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但在元帝时期这种拓展的趋势不仅消失殆尽,甚至还出现了疆域萎缩的情况。尽管汉王朝国力的衰弱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但与元帝周围大臣的建议也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这些大臣中,贾捐之就是一个代表人物。据《汉书·贾捐之传》载:初元元年(前48),珠崖郡(今海南岛)辖众反叛,元帝“与有司议大发军,捐之建议,以为不当击。上使侍中驸马都尉乐昌侯王商诘问捐之曰:‘珠崖内属为郡久矣,今背畔逆节,而云不当击,长蛮夷之乱,亏先帝功德,经义何以处之?’捐之对曰:‘臣幸得遭明盛之朝,蒙危言之策,无忌讳之患,敢昧死竭卷卷。臣闻尧舜,圣之盛也,禹入圣域而不优,故孔子称尧曰大哉,《韶》曰尽善,禹曰无间。以三圣之德,地方不过数千里,西被流沙,东渐于海,朔南暨声教,迄于四海,欲与声教则治之,不欲与者不强治也。故君臣歌德,含气之物,各得其宜。'”贾捐之进而主张“非冠带之国,《禹贡》所及,《春秋》所治,皆可且无以为。愿遂弃珠崖,专用恤关东为忧”。当时,汉王朝确实面临着一个国力衰弱的问题,但还不至于无力维持在珠崖郡的统治,所以贾捐之将珠崖郡“非冠带之国”作为一个重要的理由,主张放弃。更重要的是,汉王朝不仅由此放弃了对珠崖郡的经营,而且调整了其边疆政策,即“民有慕义欲内属,便处之”,[20]不再积极经营边疆。
类似于贾捐之此种放弃或不直接经营边疆民族地区的主张,对上述王朝经营北疆地区的影响最为明显,其主要表现即是北疆问题的不断反复。秦王朝面对匈奴的威胁修筑了长城作为汉族和北方游牧民族的分界线,是典型的消极防御的政策。两汉时期,匈奴最初是其最大的威胁,经过汉武帝等数代皇帝的努力,至甘露二年(前52)匈奴呼韩邪单于降汉,但汉王朝也并没有谋求对匈奴的直接统治,所以东汉时期匈奴问题依然是最主要的边疆问题。建武二十六年(50),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降汉,成为东汉王朝进攻北匈奴的得力助手,但东汉王朝在元和二年(85)北匈奴败亡之后,没有积极在草原地区构筑统治体系,而是任由自己扶持起来的鲜卑成为草原的主宰,以致鲜卑重新成为边患,并最终建立起了统一我国北部地区的北魏王朝。进入隋唐时期以后,情况并没有发生明显的改变。先是突厥,后是薛延陀,又成了隋唐两朝北疆面临的最大威胁。尽管唐王朝在解决了东突厥汗国之后,一度改变了过去“不治”的方针,在北疆地区设置了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并在游牧民族部落基础上设置都督府实施管理,但这种统治方式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有效治理,而且是克服了许多阻力之后才实现的。如贞观四年(630)突厥汗国灭亡后,唐太宗与大臣商讨安置突厥降众的办法,时夏州都督窦静即认为:“戎狄之性,有如禽兽,不可以刑法威,不可以仁义教,况彼首丘之情,未易忘也。置之中国,有损无益,恐一旦变生,犯我王略。莫若因其破亡之余,施以望外之恩,假之王侯之号,妻以宗室之女,分其土地,析其部落,使其权弱势分,易为羁制,可使常为藩臣,永保边塞。”[21]窦静虽然反对的是将突厥降众内徙安插,但其观点中所表露出的依然是在“华夷之辨”观念影响下形成的统而不治的思想。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最后一个王朝明朝,同样面临着游牧民族对北疆的威胁,而明王朝的北疆政策又回到了秦王朝修筑长城的起点。
不可否认,上述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这些王朝,也有积极经营边疆地区的行动,其中最为明显的是汉唐两朝前期对边疆地区的积极开拓,但这种积极的开拓仅仅是一种手段,目的还是希望“德化”边疆民族,以保持自己在中原地区统治地位的稳固,思想基础还是源出于先秦时期的“用夏变夷”观念。西汉王朝对疆域的积极经营主要是在武帝到宣帝时期。史载汉武帝“乃探平城之事,录冒顿以来数为边害,籍兵厉马,因富民以攘服之。西连诸国,至于安息,东过碣石,以玄菟、乐浪为郡,北却匈奴万里,更起营塞,制南海以为八郡”。[22]宣帝时期,在此基础上,西汉王朝又实现了匈奴的臣服,在西域则设置了西域都护维持对辽阔的西域地区的统治。唐王朝对疆域的积极开拓则主要是在唐太宗至唐玄宗时期,“唐之盛时,开元、天宝之际,东至安东,西至安西,南至日南,北至单于府,盖南北如汉之盛,东不及而西过之”,[23]就是对这一时期疆域拓展结果的具体记述。但是,这种积极经营,谋求的最终结果是“广德四海”“德被四夷”,直接的目的只是为了避免中原地区继续遭到边疆民族的侵扰而已。汉武帝对西域的经营最初的目的是联合月氏共抗匈奴,但后来却和对西南夷地区的经营一起成为“威德遍于四海”计划的一部分。据《史记·大宛列传》载:“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业,而兵弱,贵汉财物。其北有大月氏、康居之属,兵强,可以赂遗设利朝也。且诚得而以义属之,则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天子欣然,以骞言为然。乃令骞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西汉王朝对西域、西南夷地区的经营即由此开始。唐王朝时期也没有突破这种观念的约束,唐太宗在唐王朝疆域的确立方面可谓功绩卓著,但他也并不崇拜武力,认为“兵甲者,国家凶器也”,[24]反而倡导“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25]也正是因为希望通过“德化”来维持和边疆民族的关系,所以在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中,对边疆民族实施羁縻统治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所谓“羁縻”,按照《汉书·司马相如传》引师古的注:“羁,马络头也;縻,牛纼也。言牵制之,故取喻也。”也就是说,这些王朝经营边疆地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谋求对边疆地区领土、资源的占领和开发,而是希望通过对边疆民族政权的控制,来保证汉族居住区的稳定。就是这样,汉唐对边疆地区的积极经营也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唐狄仁杰在给武则天的上书中说过如下一段话:“天生四夷,皆在先王封略之外,故东拒沧海,西阻流沙,北横大漠,南阻五岭,此天所以限夷狄而隔中外也。自典籍所纪,声教所及,三代不能至者,国家尽兼之矣。诗人矜薄伐于太原,美化行于江、汉,则三代之远裔,皆国家之域中也。若乃用武方外,邀功绝域,竭府库之实以争不毛之地,得其人不足增赋,获其土不可耕织,苟求冠带远夷之称,不务固本安人之术,此秦皇、汉武之所行,非五帝三王之事业也。始皇穷兵极武,务求广地,死者如麻,致天下溃叛。汉武征伐四夷,百姓困穷,盗贼蜂起,末年悔悟,息兵罢役,故能为天所佑。”[26]狄仁杰的认识,应该说是这种反对势力的代表。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在边疆经营方面表现出了两种不同的态度。其一是主张坚持“华夷之辨”,反对积极经营边疆地区,认为维持天下统治秩序正常运转的方法是“天子有道,守在四夷”,[27]即通过“德政”教化边疆民族,进而达到使边疆民族臣服的目的。其二则是主张积极经营边疆地区,希望通过武力征服的方式达到“威德遍于四海”的目的。应该说两种态度追求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想维护以汉族为中心的天下秩序,不同点仅仅在于一个是主张采取“固本”,即通过巩固中原地区统治的方式实现,一个则是主张通过“安边”的方式实现。从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在边疆经营方面的表现看,一般讲在国力强盛的时期,后者往往成为这些王朝经营边疆地区的主导思想,而在国力衰弱的时期,前者则主导着这些王朝的治边政策。这些王朝疆域就是在这两种主导思想的交互作用下而呈现忽大忽小的发展态势。
应该说,两种思想在疆域发展中的作用都十分明显,“固本”自然是疆域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因为它所要维护的统治范围仅仅限于中原地区,如果按照狄仁杰的说法仅仅是“东拒沧海,西阻流沙,北横大漠,南阻五岭”的狭小范围,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疆域自然难以发展。“安边”与“固本”相比,在边疆经营方面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性,这也是汉唐两朝疆域和秦王朝相比有较大突破的原因之一,但这种促进作用也是有限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边”所谋求的依然是维护中原地区的稳定,边疆地区的经营属于从属的地位,由此所带来的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则主要是维持“册封朝贡体制”的正常运转而已,这一点在北疆地区表现最为突出。自西汉王朝在甘露二年(前52)确立了和匈奴的臣属关系之后,一直到明朝和蒙古俺答汗建立起“封贡”关系,其间除唐王朝在草原地区设置过一个时间短暂的燕然都护府之外,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这些王朝再没有设置过管理机构,和北疆民族保持的多是朝贡册封关系,而这些王朝在经营北疆地区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则是在经营整个边疆地区总体费用中处于第一位的。二是“安边”并没有带来对边疆地区积极有效的开发,统治体系的构筑和维系多依赖于内地的供给。从秦汉到明代,综观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对边疆地区的开发,最为显著的成就仅有屯田一项值得提及,也为后人所称道,但以汉唐两朝的边疆屯田为例,没有一处屯田是为了发展边疆地区的经济而进行的,目的都仅仅是为了解决驻军的粮食供应问题,因而这些屯田活动是否可以看成是这些王朝对边疆地区的开发是值得怀疑的。
总之,在先秦时期夷夏观基础上形成的民族观,对中国历史上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在边疆地区的经营方面构成了重要的影响,“华夷之辨”观念的存在制约着这些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积极经营,也为中原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融为一体设置了一个人为的障碍,这应该是中国疆域的最终形成为什么不是由汉族所建王朝完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这一点,清王朝的雍正皇帝有过精辟的论述,详见下述。
四
和以汉族为主体所建王朝相比,边疆民族所建实现中国大部分地区统一乃至全国性统一的众多王朝,尽管被称为夷,其民族观中也继承了先秦时期夷夏观的某些内容,只是这种继承并不是简单地承袭,而是批判地继承,总的发展趋势则是不断冲击“华夷之辨”观念,并最终打破这种观念的束缚,为中国疆域的最终形成,乃至中华民族的最终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中国历史上,尽管匈奴人几乎在秦汉王朝统一中原的同时实现了对我国北部草原地区的统一,但由于它没有入主中原和接受中原地区传统的礼仪制度,所以没有被纳入中国古代的王朝序列之中。第一个被纳入这一序列的是由鲜卑人建立的北魏,之后由北魏分裂出来的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契丹人建立的辽王朝,女真人建立的金王朝,蒙古人建立的元王朝,满族人建立的清王朝等均被纳入其中,而且元、清两朝实现了全国范围的大统一,其他王朝则多数实现了对我国北部地区的统一。
从史书的记载看,这些王朝基本上继承了先秦时期的天下观念和对边疆民族的划分理论。在鲜卑政权的统治者拓跋珪将国号由代改为魏的诏书中,我们可以见到如下内容:“昔朕远祖,总御幽都,控制遐国,虽践王位,未定九州。逮于朕躬,处百代之季,天下分裂,诸华乏主,民俗虽殊,抚之在德,故躬率六军,扫平中土,凶逆荡除,遐迩率服,宜仍先号,以为魏焉。”[28]这一诏书反映的拓跋珪对天下秩序的认识很明显是源出于先秦时期夷夏观的内容,因为所谓“九州”的概念不可能产生在鲜卑人的观念中。在辽、金、元、清四朝统治者的观念中,如“天子以四海为家”、[29]“四海之内皆朕臣子,若分别待之,岂能致一”、[30]“圣人以四海为家,不相通好,岂一家之理哉”[31]等等,明显继承了先秦时期夷夏观的内容。至于对边疆民族的认识,尽管这些王朝的统治者也是属于“夷狄”指称的范围,但他们还是沿用了“夷”“狄”“蛮”“苗蛮”等源出于先秦时期夷夏观的称呼。如清高宗在下令征金川的诏书中即有“朕思此等苗蛮,虽属化外,而叛服无常,端由办理不善”所致。[32]
在继承先秦时期夷夏观上述内容的同时,在这些王朝民族观中也存在着否定先秦夷夏观某些内容的现象,对先秦时期夷夏观的否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否定汉族为主体所建王朝“华夏正统”的地位;二是改“贵中华,贱夷狄”为“贵夷狄,贱中华”。
否定汉族所建王朝的“华夏正统”地位既是边疆民族入主中原的需要,也是边疆民族融入中华民族的第一步。边疆民族和汉族所建王朝对“华夏正统”地位的争夺,实际上早在匈奴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据《汉书·匈奴传》载:更始二年(24)冬,更始帝代莽而立,试图和匈奴恢复西汉以来的臣属关系,“遣中郎将归德侯飒、大司马护军陈遵使匈奴,授单于汉旧制玺绶,王侯以下印绶,因送云、当余亲属贵人从者。单于舆骄,谓遵、飒曰:‘匈奴本与汉为兄弟,匈奴中乱,孝宣皇帝辅立呼韩邪单于,故称臣以尊汉。今汉亦大乱,为王莽所篡,匈奴亦出兵击莽,空其边境,令天下骚动思汉,莽卒以败而汉复兴,亦我力也,当复尊我!’遵与相牚距,单于终持此言”。匈奴单于舆所谓“当复尊我”自然是想让更始政权“称臣”于匈奴,尽管由此我们还难以断定当时匈奴已经有了统一中原的愿望,但否定更始帝天下之主的含义却是明确存在其中的。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对汉族所建王朝“华夏正统”地位的挑战则由争论转变为了实际行动。以匈奴为主体建立了汉国的刘元海有着如下宏论:“当为崇冈峻阜,何能为培塿乎!夫帝王岂有常哉,大禹出于西戎,文王生于东夷,顾惟德所授耳。今见众十余万,皆一当晋十,鼓行而摧乱晋,犹拉枯耳。上可成汉高之业,下不失为魏氏。虽然,晋人未必同我。汉有天下世长,恩德结于人心,是以昭烈崎岖于一州之地,而能抗衡于天下。吾又汉氏之甥,约为兄弟,兄亡弟绍,不亦可乎?且可称汉,追尊后主以怀人望。”[33]他还在发表上述宏论的第二年即称汉王,走上了争夺“华夏正统”地位的道路。前秦苻坚则是视自己为“华夏正统”,而认为东晋是属于应该“宾服”的:“吾统承大业,垂二十载,芟夷逋秽,四方略定,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𫗦,今欲起天下兵以讨之。”[34]进入辽金时期之后,尽管两宋统治者心中还认为自己是“华夏正统”,但也不得不承认辽金王朝的正统地位,因为在1004年宋王朝和辽王朝签订“澶渊之盟”后,宋真宗开始以叔母礼对待辽王朝的萧太后。[35]之后和金王朝的来往也基本上保持平等的地位,1120年,宋王朝给金王朝的诏书开头的称呼是“大宋皇帝谨致书大金皇帝”,[36]已经完全没有了“华夏正统”的自傲。元王朝统一中国后,以征服者的姿态出现,更是自诩为“华夏正统”。元武宗的诏书中有“仰惟祖宗应天抚运,肇启疆宇,华夏一统”一语;[37]汉族人士对元王朝的认识则是“元朝自混一以来,大抵皆内北国而外中国,内北人而外南人”,[38]已经完全无视汉族人的“华夏正统”。
彻底否定先秦时期夷夏观中“贵中华,贱夷狄”的观念,既是边疆民族所建王朝获得“华夏正统”地位的要求,同时也是谋求取得与汉族平等地位的表现。在隋唐以前,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明显要领先于边疆地区,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也是“贵中华,贱夷狄”观念产生并不断发展的基础,也深深影响着边疆民族所建王朝。在两晋南北朝时期,最初边疆民族入主中原还要伪托汉族王朝的后裔,如匈奴人刘元海在建立汉国时即伪托是汉王朝的后裔,“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39]而石勒则长期为这种观念困扰,迟迟不敢自立为帝,“顾取之不为天人之所许耳”。[40]这种状况至辽金时期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辽金统治者虽然承认自己是夷狄,但不仅没有了自卑的感觉,反而开始轻视以“华夏正统”自居的宋王朝。1042年,韩琦在上宋仁宗的奏书中谈到了辽王朝对宋的态度:“朝廷爱念生民之隐忍,岁益金币之数,且固前盟,而尚邀献纳之名,以自尊大,以轻视中国,情可见也。”[41]至元王朝时期,元王朝依据民族的不同和被征服的先后将国人分为四等:蒙古人为第一等;色目人,包括畏兀儿人、回回人、钦察人、康里人、唐兀人、汪古人等为第二等;汉人,主要是指汉化的契丹人、女真人等,为第三等;南人,主要指宋王朝辖下的汉族人,为第四等。元王朝将汉族列为四等人,实际上是用国家政令的方式彻底否定了“贵中华,贱夷狄”的观念。
满族人建立的清王朝入主中原之初,由于经过了明王朝的统治,先秦时期的夷夏观在社会上的影响又有所恢复,但遭到了清王朝统治者的有力驳斥,先秦时期的夷夏观受到了有史以来最为沉重的打击。对汉族传统夷夏观进行批判虽然早在顺治帝时期就已经有过,但系统地反驳则是在雍正帝时期。雍正皇帝时期,以曾静、吕留良为代表的汉族儒士以先秦时期夷夏观为理论基础,肆意宣传对满族的歧视思想。针对这些人的言论,雍正皇帝进行了系统批判。据《大义觉迷录》卷1的记载,雍正皇帝首先明确表示“夷狄之名,本朝所不讳”,承认自己的“夷狄”身份,但却认为所谓“夷狄”仅是地域上的一种划分,“本其所生而言,犹今人之籍贯耳”,“何得以华夷而有殊视?”否认这是“中外”划分的标准。并进而认为,“尽人伦则谓人,灭天理则谓禽兽,非可因华夷而区别人禽也”,从根本上否定了对“夷狄”在文化上的歧视现象。
以边疆民族为主体所建王朝对先秦时期夷夏观的冲击乃至否定,并非单纯观念上的论争,它是两种不同边疆经营观念冲突的表现。从我国历代王朝对边疆的经营效果看,以汉族为主体所建王朝之所以难以对边疆地区实施有效的统治和开发,关键是受到了传统夷夏观将“华夷”分为内外的束缚。雍正皇帝认为“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从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42]应该说是道出了自秦王朝至明王朝为什么都无法彻底解决北部边疆问题的主要原因。
边疆民族所建王朝对先秦时期夷夏观的否定,并不是简单的民族观的突破,它对这些王朝处理民族关系,乃至经营边疆地区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仅从对中国疆域形成的影响看,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为边疆民族入主中原地区建立政权提供了理论武器。如前所述,在两晋时期,边疆民族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还需要有所顾忌,或迟迟不敢问鼎大宝,或假托汉族先圣后裔,其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出身夷狄,恐怕建立政权后得不到汉族的拥护,难以跳出先秦时期夷夏观的束缚。进入辽金之后,先秦时期夷夏观开始被逐步打破,尽管传统观念还有一定的影响,但已经难以遏制夷狄政权也可以继承“华夏正统”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而与此同时边疆民族问鼎中原的次数也呈现了增长的趋势,边疆民族所建政权也由一统中国的半壁江山,发展到了元、清两朝的全国大一统。
其次是为北疆地区融入中国提供了理论准备,解决了北疆地区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边疆问题。边疆民族所建王朝对先秦时期夷夏观的否定一方面为这些政权入主中原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是这些政权接受“中国”观念的过程,北魏、辽、金、元、清各王朝都以“华夏正统”自居就是这种观念转变的结果。这种转变对中国疆域形成的作用最直接的影响是突破了中原地区和北方草原地区的人为界限。由于这些王朝多是北疆地区的民族所建立,所以随着界限的打破,不仅解决了以汉族为主体所建王朝难以解决的北部边疆问题,而且加速了北部草原地区融入中国疆域的历史进程,从此之后北部地区日益成为中国疆域难以割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再是“中国”之外的区域。
再次是为边疆的内地化提供了理论依据,并进而促成了中国疆域和中华民族的最终形成。先秦时期夷夏观的被打破,不仅对中国北部边疆的形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也促成了这些王朝边疆经营方针的变化。边疆经营方针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对边疆地区的统治不再是拱卫中原地区安定的附属品,边疆统治制度的不断内地化、边疆地区的开发和发展日益得到重视。以清代为例,先秦时期夷夏观被打破之后,清王朝的治边思想发生了明显变化,其中中国传统的“以夷治夷”思想逐步转变为“以汉化夷”,促成了边疆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儒家思想观念在边疆地区的传播;中国传统的“羁縻而治”思想被彻底否定,“改土归流”政策的具体实施加速了边疆地区统治方式的内地化趋势;传统的只求“夷汉粗安”转变为追求“长治久安”,注重于从根本上解决边疆问题;在边疆防御上则彻底放弃了修筑长城进行防御的思想,等等。[43]清王朝这些治边方针和具体措施的变化,无疑彻底改变了以汉族为主体所建王朝对边疆地区“统而不治”的状况,取消了边疆和内地的人为界限,这对于边疆地区和内地融为一体起到了凝固的作用,进而促成了中国疆域的最终形成。
总之,先秦时期夷夏观对中国疆域形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它促成了中国疆域的核心中原地区的统一,同时它也为中国疆域的形成构筑了一些障碍,使以汉族为主体所建王朝难以突破人为设置的“夷夏”界限,而清除这些障碍的任务自然不可能由产生这一思想的汉族人来完成,这一重任就落在了北疆民族的身上。中国疆域的最终形成就是伴随着这种观念的不断被突破而实现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疆域的最终形成是由边疆民族完成的原因之一。
原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4年第1期,
本文刊发时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编审。
[1] 之所以以清代前期的疆域为最终结果,是因为在此之前中国疆域的形成没有受到来自外部的重大影响,是一个自然形成的过程。
[2]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3] 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
[4] 《春秋公羊传注疏》卷1。
[5] 《周礼详解》卷17《春官宗伯》。
[6] 《尚书详解》卷10《汤誓》。
[7] 《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
[8] 《汉书》卷89《循吏传·文翁》。
[9] 《史记》卷110《匈奴列传》。
[10] 《汉书》卷57下《司马相如传》。
[11] 《汉书》卷64下《贾捐之传》。
[12] 《资治通鉴》卷103,晋宁康元年条。
[13] 《资治通鉴》卷198,唐贞观二十一年五月条。
[14] 《旧唐书》卷55《刘武周传》。
[15] 《明太祖实录》卷41,洪武二年四月条。
[16] 《明太祖实录》卷78,洪武六年正月条。
[17] 《明太宗实录》卷160,永乐十三年正月条。
[18] 《明太祖实录》卷30,洪武元年二月条。
[19] 《明太祖实录》卷176,洪武十八年十月条。
[20] 《汉书》卷64下《贾捐之传》。
[21] 《资治通鉴》卷193,唐贞观四年四月条。
[22] 《汉书》卷64下《贾捐之传》。
[23] 《新唐书》卷37《地理一》。
[24] 《贞观政要》卷9。
[25] 《资治通鉴》卷197,唐贞观十八年十二月条。
[26] 《资治通鉴》卷206,唐神功元年闰十月条。
[27] 《刘氏春秋传》卷6。
[28] 《魏书》卷2《太祖纪》。
[29] 《辽史》卷81《萧孝忠传》。
[30] 《金史》卷4《熙宗本纪》。
[31] 《元史》卷6《世祖三》。
[32] 《清高宗实录》卷291,乾隆十二年五月条。
[33] 《晋书》卷101《刘元海载记》。
[34] 《晋书》卷114《苻坚载记下》。
[35] 参见《辽史》卷14《圣宗纪五》。
[36] 《宋大诏令集》卷228《大金》。
[37] 《元史》卷22《武宗一》。
[38] 《草木子》卷3《克谨篇》。
[39] 《晋书》卷101《刘元海载记》。
[40] 《晋书》卷104《石勒载记上》。
[41] 《国朝诸臣奏议》卷134。
[42] 《大义觉迷录》卷1。
[43] 参见李世愉《清前期治边思想的新变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