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清人叶燮曾说,天地万物“发为文章,形为诗赋,其道万千”,却可“以三语蔽之,曰理,曰事,曰情。”(《原诗》内篇上)这确实是很精到的概括。不过,长期以来,在主流的研究视野中,“言志抒情”一直被看作古代诗歌最重要的功能,论者甚至总结出著名的“抒情传统”,并将其上升为中国古典诗歌最重要的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在强调“抒情传统”的背景下,学界对叶燮总结的“理”“事”虽有所讨论,但总不能与对“抒情传统”的研究相提并论。其实“理、事、情”三者,在不同时期的诗歌里,具有很不一样的表现。比如唐诗感情充沛,富于情韵,以“抒情传统”论“唐音”,确实非常契合,但若以同样眼光看宋诗,就往往抓不住要领。宋诗多言理、多议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要之,宋代是“讲道理”的时代,宋人也多喜欢在各种场合“讲道理”,诗歌中的“言理”风气,根源在此。另一方面,宋人又多是“好事”之人,宋诗多是“好事”之人所作的“好事”之诗。宋人写诗的兴致比唐人有过之无不及,宋诗“题材广”“命意新”,但凡生活中大事、小事,皆可入诗,而且还要写出一点和别人不同的新意来。宋诗 “日常化”“纪实化”的特点,以及艺术表现手段方面的“纪实叙写”“用事发明”等,都与“好事”有关。此外,宋诗命题形式多用叙述性的长题,诗题不仅要说明诗的主题,还要交代写作的时间和目的,有的还会交代事由或缘起等等,这也是宋诗“多事”的一个明证。
总之,宋人事多,宋诗多事。研究宋诗,除了“明理”,还得“好事”。无深情,不可言唐诗;不明理、不好事,则不可言宋诗。当年周剑之君随我攻读博士学位,一起研读宋诗,于以上所言深有体会。通过进一步思考,我们还可发现,“事”在诗中,不仅是被表现的对象,还可能是“理”和“情”的依托。“理”因“事”而悟,“情”缘“事”而起,甚至整首诗歌都是为“事”而作。至于写景和咏物,“景”“物”虽不是“事”,但观景或观物本身就是“事”,何况对景感怀和观物吟咏时的“用事以相发明”。可见,“事”在诗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有鉴于此,我建议剑之不妨尝试探讨宋诗“多事”的问题。剑之因有阅读的体会,欣然领会,并在大量阅读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拈出“叙事性”概念作为纲领,以《宋诗叙事性研究》为题,完成了一篇富于学术新意的厚重的博士学位论文。她的研究将宋诗的“叙事性”问题逐层展开,作了较为全面深入的论述。剑之对宋诗“叙事性”特点的独到观察和理解,尤其是对具体作品的精到解读、对诗歌叙事手法及其表达效果的敏锐分析、对诗歌叙事性因素与抒情言志关系的探讨、对古代诗歌叙事理论的总结和运用,都令人印象深刻。2011年,她的论文提交答辩,其学术意义和理论价值得到答辩委员会的高度评价。答辩委员会认为论文突破了古代诗歌研究领域长期存在的重抒情轻叙事的固有观念,在学术上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2013年,这部博士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后,同样受到学界的重视,被看作是新时期宋诗研究的重要成果。
剑之从北大毕业之后,在繁忙的教学工作之余,一直坚持学术研究。2021年,她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研究宋代骈文的学术专著——《黼黻之美:宋代骈文的应用场域与书写方式》。在研究宋代文章的同时,她还保持着“好事”的精神,继续关注宋人事多、宋诗多事的特点,并将视野扩展到古代诗歌的全局,观察诗歌史的叙事传统,思考抒情作品的“叙事性”问题,一直有专题论文发表。如今,她又撰写了专著《事象与事境:中国古典诗歌叙事传统研究》。这部著作围绕“诗歌叙事传统与潜在理论体系”“叙事类型与诗境生成”“个案探究与叙事批评实践”三方面展开,既有对写作现象的观察梳理,也有理论的阐释和总结;既系统考察不同功能诗歌的叙事性问题,通过具体的诗歌类型来揭示诗歌叙事对诗境建构的意义,也着重分析重点诗人个体在诗歌叙事上的独特选择。可以说,古代诗歌“叙事性”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在本书中都有新的思考和拓展。尤其第六章对事境化咏物诗的发现和分析、第十一章对“卧听”事象的诗意呈现与诗境构建的论述等,都十分精彩,这些体现了剑之在《宋诗叙事性研究》一书出版之后对古代诗歌叙事传统研究的新进展和新创获。与《宋诗叙事性研究》一书相比,本书在理论上有较大的进步,涉及的理论问题更为广泛,讨论问题的角度更为多样,作品艺术分析更为深入,论述也更为老练成熟。学术思考水平和学术撰述能力的提升是显而易见的。关于本书学术内容的介绍,读者可以参看书后所附的出版推荐信,这里就不再啰唆。
最后,需要多说一句的是,包括本书在内,剑之的学术论文和著作有一个鲜明的特点:论述清楚明白,文字清通流畅。对这一点,熟悉她的师友都有共同的评价。这在当今学界的青年学者中非常难能可贵。希望她在学术上不断探索新课题,并在今后的学术写作中继续保持这种在述学文体上的自觉追求。
2022年5月13日写于京西博雅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