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一件孤独的事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死亡是一件孤独的事

加利福尼亚州,威尼斯城[1],这座小镇在过去常常是伤春悲秋之人的首选去处。几乎每晚都雾气弥漫,采油机械发出的哀鸣回荡在海岸边,运河里的黑水哗啦作响。每当风在空地和无人的走道间呼啸,沙粒就会嘶嘶地刮过房屋的窗玻璃。

那些年,威尼斯码头分崩离析,垂死在海中。你可以在那里找到一头巨型恐龙的骨头,淹没在起伏的潮汐之下,那是过山车的轨道。

在一条长长的运河尽头,你会发现一辆辆东倒西歪的老旧的马戏团大篷车。如果你在午夜时分看向兽笼里面,可以看到一些活的生物——鱼儿和小龙虾——在随着潮汐游动。这是从前的马戏团不知为何遭遇灭顶之灾后,残骸缓缓锈蚀的模样。

午夜,每隔半小时就会有一辆大型红色有轨电车伴随雪崩般的巨响冲向大海,随后猛地驶入弯道,令高处的电线迸出火花,然后伴随着仿佛是死人在睡梦中翻身的呻吟调转方向,就好像那辆电车和车上那位摇摇晃晃的驾驶员知道他们最多只有一年可活——毕竟轨道上满是混凝土和焦油,高处的蛛网状电线也被人成捆地收罗偷走。

那些年的威尼斯城中,大雾永不消散,风的恸哭也永不停歇。正是在那段孤独岁月的某一年某一夜,远处雷声轰鸣,我乘着那辆老旧的红色有轨电车,见到了死神的好友,却浑然不觉。

那是一个雨夜,我坐在电车后部看书。这辆老旧的电车不断发出哀鸣,正从遍地纸屑却空无一人的中转站前往下一站。周围就只有我、破旧的木制车厢,以及在最前方不断敲打黄铜控制台,必要时拉动刹车,放出仿佛来自地狱的蒸汽的驾驶员——

以及沿着过道走来,而我不知为何却毫无察觉的那个人。

终于,我注意到了他,因为他摇摇晃晃地在我身后站了很久,仿佛在犹豫不决——深夜时刻的车厢足有四十个空座位,让人很难决定该选哪一个坐下。但最后,我听到他坐下了来,也知道他坐在了哪儿,因为我能闻到他的气味,就像是越过田野飘来的滩涂地的气息。他身上除了衣服的气味,还有在极短时间内喝了太多酒的味道。

我没有回头看他。因为我早就明白,窥视只会助长好奇心。

我闭上双眼,强行保持扭头的姿势。但这没用。

“噢。”那人呻吟道。

我能感觉到他在座椅里探出身子,感觉到他呼在我脖子上的炽热气息。我扶住双膝,沉下身子。

“噢。”他呻吟道,这次更加响亮。就像是某人在坠崖的途中向人求助,又或者是某人游向远处的风暴中央,只为了引人注目。

此时雨下得更大了。这辆高大的红色电车颠簸着驶过午夜时分的草地。雨滴敲打着车窗,模糊了开阔田野的景致。我们驶过卡尔弗城,却没能看到那座电影制片厂。列车疾驰向前,高大的车厢摇晃起伏,脚下的木板哀鸣连连,无人的座位嘎吱作响,汽笛的声音尖利刺耳。

就在这时,我的身后传来一股可怕的气味。与此同时,我看不见的那个男人喊道:“死亡!”

电车的汽笛声盖过了他的声音,迫使他重新开口。

“死亡——”

汽笛再次鸣响。

“死亡,”我身后那个声音说,“是一件孤独的事。”

我以为他会哭。我目视前方,盯着朝我们拍打而来的闪烁雨滴。电车放慢了速度。那人急不可耐地站起身,仿佛只要我不肯转身听他说话,他就要打我。他希望被人看到。他想用自己的愿望溺死我。我感觉到他伸出双手,至于那是爪子还是拳头,是要抓挠还是捶打我,我猜不到。我抓紧前方的座位。他的嗓音随即炸响。

“噢,死亡!”

电车刹了车。

继续,我心想,快说完!

“是一件孤独的事!”他低声说出这句骇人的话,然后转身离开。

我听到了后门打开的声音。我终于转过身。

车厢里空荡荡的。那个人不见了,带走了他的葬礼仪式。我听到电车外的小路传来踩踏碎石的声响。

车门关上的时候,我看不见的那个男人正在喃喃自语。我仍旧能透过车窗听到他的话语——关于坟墓,关于坟墓,关于孤独。

电车颠簸着向前,呼啸着穿过茂盛的草地与风暴。

我抬起车窗,探出身子,看向后方潮湿的黑暗。

就算那儿有一座城市、有很多人,或者有一个悲痛欲绝的男人,我都没法看到、没法听到。

这辆电车正驶向大海那边。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它会一头冲进海里。

我猛地关上车窗,坐在那儿瑟瑟发抖。

在剩下的路上,我不得不提醒自己:“你才二十七岁。你平时不喝酒。”可——

我还是去喝了一杯。

在这片大陆不为人知的遥远尽头,在有轨电车和乘客们停下的地方,我找到了一家临近打烊的酒吧,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个痴迷于深夜播放的《霍帕隆·卡西迪》[2]的酒保。

“请给我一杯双份伏特加。”

我对自己的话声震惊不已。为什么我在喝酒?为了有勇气打电话给我的女友——远在两千英里[3]外的墨西哥城的佩格?为了告诉她我没事?但我也没出什么事,不是吗?

也就是乘了一趟车,赶上一场冷雨,还有个可怕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呼出恐惧的气息。但我害怕回到自己公寓的床上,那儿空空如也,就像俄克拉何马州人在往西去的路上丢弃的冰柜。

比它更空的就只有我那个名叫伟大美国小说家的银行户头,它开设于建造在大海边缘的那家古罗马神殿银行,等到下一次大萧条就会被水冲走。那些出纳员每天早上等在划艇里,而经理却在附近的酒吧当醉死鬼。我很少见到他们。在只能偶尔卖一篇稿子给低俗侦探小说杂志的情况下,我也没什么钱可存。所以——

我喝了口伏特加,缩了缩身子。

“耶稣啊,”那酒保说,“你简直就像从来没喝过酒一样!”

“确实没有。”

“你看起来糟透了。”

“我感觉也糟透了。好像有可怕的事要发生,但又不知道是什么——你有过这种感觉吗?”

“这叫神经过敏。”

我又吞下一口伏特加,颤抖不已。

“不,不。我指的是,好像有某种真的很恐怖的东西,在慢慢靠近自己。”

酒保将目光投向我身后,仿佛看到了火车上那个男人的幽灵一般。

“你把他一起带来了?”

“没有。”

“那他就不在这儿。”

“可是,”我说,“他跟我说过话,其中一个复仇之神。”

“复仇之神?”

“我没看到他的脸。上帝啊,我现在感觉更糟了。晚安吧。”

“别再喝了!”

我已经走出了门,四下张望,想要抓住那个正在等我的东西。该走哪条路回家才不会与黑暗撞个满怀?我做出了选择。

然后我就明白自己选错了,只能沿着老旧运河的黑暗边缘匆匆而行,走向那些沉没的马戏团马车。

没人知道那些狮笼是怎么跑进运河里的。这么说来,也似乎没人记得这些运河是怎么出现在这座早已花谢结籽[4]的镇子中央的,那些种子每晚都会连同沙子和碎海藻,以及从1910年起就被人丢弃在海岸边的香烟里的碎烟草一起,摩挲家家户户的门。

但它们就在那儿。在其中一条浮泛油渣的深绿色运河的尽头,能看到那些古老的马戏团马车和兽笼,上面的白色珐琅和金色油彩缓慢剥落,厚实的铁条逐渐锈蚀。

很久很久以前,20世纪初的时候,那些笼子多半就像明亮夏日的风暴那样从旁经过,载着在里面徘徊的动物们。狮子张开嘴巴,呼出热腾腾的肉的气息。成群结队的白马拖着这支华丽的队伍穿过威尼斯,跨越田野。在这之后很久,米高梅才竖起虚假的门面,创造出一种全新的、能在电影胶片上永远存在下去的马戏团。

现在,从前那支华丽队伍的残余部分全都沦落到了这儿。一些装着笼子的马车挺立在运河的深水中,而侧翻的马车被潮汐浸着,在某些黎明浮现,又在某些午夜被淹没。鱼群在栏杆间游进游出。白天的时候,有些小男孩会来到这里,围绕着这些钢铁与木头组成的失落岛屿手舞足蹈,有时还会钻进笼子,摇晃着铁栏大吼大叫。

但在此时此刻,午夜已经过去了很久,最后一辆电车已经沿着空旷的沙滩驶向北方的终点站。运河里翻涌的黑水吮吸着笼子,仿佛一个老妇在吮吸自己的空牙床。

我低头在雨幕中奔跑,但雨突然间就停了。月亮在黑暗的缝隙中破出来,如同一只注视着我的巨大眼睛。我行走在镜面上,那里倒映着同样的月亮和云朵。我行走在脚下的天空上,然后发生了某些事……

在相隔约莫一个街区的某个地方,一道黑色的咸水浪潮涌入了运河的两岸间。某处的沙洲决了堤,放入了海水。而在这儿,黑水汹涌而来。当我来到某座小型跨线桥的中央时,潮水刚好抵达这座桥。

潮水在老旧的狮笼周围嘶嘶作响。

我加快了脚步。随后我抓住了桥的栏杆。

因为就在我正下方的一个笼子内部,有道微弱的磷光正冲撞着铁栏。

笼子里有只手做了个手势。

某位老驯狮人沉睡在那儿,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陌生之地。

在铁栏后面,有条手臂懒洋洋地伸出了笼子。那位驯狮人现在彻底清醒了。

水面重新开始起伏。

有个幽灵紧贴着铁栏。

我将身体探出栏杆,几乎不敢相信。

那道幽灵般的磷光开始成形。不只是一只手、一条手臂,而是一具完整而无力的躯体。它无精打采地做着手势,就像个巨大的提线木偶。

它有一张惨白的脸,空洞的双眼反射着月光,而且面无表情,仿佛一张银白色的面具。

紧接着,潮水收敛退去。那具躯体也消失了。

在我脑海中的某个地方,那辆庞大的电车在生锈的轨道上转了个弯,猛然刹车,火花四溅,在尖利的响声中停下。而同时在另一个地方,有个隐形的男人跑着、跳着、猛冲着,嘴里迸出那句话——

“死亡——是一件孤独的——事。”

不。

潮水再次涨起。那姿态就像是记忆里发生在某个夜晚的一场降神会。

然后那个幽灵般的身形在笼子里再次站起。

那是个想要出来的死人。

有人发出一声骇人的号叫。

等到十几盏灯在黑暗运河两旁的那些小房子里亮起时,我才明白那号叫声是我自己发出来的。

“好了,退后,退后!”

又是几辆车赶来,又是几个警察出现,又有几盏灯亮起,又有一群人穿着浴袍溜达出屋子。后者睡意浓浓,但等来到我身旁的时候,震惊之情便盖过了他们的睡意。我们看起来就像一帮悲惨的小丑,被遗弃在桥上,俯瞰着我们沉入水中的马戏团。

我站在那儿,打着哆嗦紧盯那只笼子,思索着,为什么我那时没有回头?为什么我没敢看那个对下面这辆马车里的家伙了如指掌的人?

上帝啊,我心想,万一正是电车上的那个人把死者推进笼子的呢?

证据?没有。我只知道在午夜后一个小时的夜班列车上不断重复的九个字。我只知道滴落在高处电线上的雨水在不断重复那些字眼。我只知道冰冷的潮水像死亡那样沿着河道涌来,冲刷兽笼,退去的时候又比来时更加冰冷。

更多陌生的小丑从那些老旧的小屋走了出来。

“行了,乡亲们,现在可是凌晨3点。都散了吧!”

雨又开始下了,那些警察来的时候都看着我,就好像在说:“你干吗要多管闲事?等到早上再打电话匿名报警不行吗?”

其中一个警察站在运河边上,身穿黑色泳裤,厌恶地看着河水。他的身体呈现出长时间缺乏日晒的白皙。他站在那里,看着潮水涌进笼子,托起那个沉睡的人——那人仿佛在向他招手。有张脸出现在笼子的铁栏后面。那张脸显得那么遥远,写满了悲伤。我的胸中突然一阵绞痛。我只能向后退开,因为我听到自己的喉咙发出了带着悲伤和颤抖的咳嗽声。

紧接着,那名警察的白色躯体分开了水面。他沉了下去。

我以为他也淹死了。雨点落在运河泛油的表面上。

但那个警察随即出现在笼子里,脸靠近栏杆,气喘吁吁。

我吓了一大跳,我以为是那个死人前来吸最后一口气。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那个游泳的警察设法钻出了笼子的另一侧,拖着一具幽灵般的细长身躯,像是拖着一条用白色海藻编成的葬礼饰带。

有人在啜泣。上帝啊,那不可能是我!

这时候,他们已经把尸体拖到了运河的岸上,而下水的警察正用毛巾擦拭身体。警车里的灯不断闪烁。三个警察拿着手电筒,朝着尸体俯下身,低声交谈。

“……要我说,已经有24小时了。”

“……验尸官在哪儿?”

“……刚打过电话。汤姆去接他了。”

“有没有钱包或者身份证件?”

“什么都没有。恐怕是流动人口。”

他们把他的衣袋挨个翻了个底朝天。

“不,他不是流动人口。”我说到一半,又住了口。

其中一个警察将手电筒照向我的脸。他一脸狐疑地看着我的眼睛,随后听到了埋藏在我喉咙深处的声音。

“你认识他?”

“不。”

“那你为什么……?”

“为什么我这么难受?因为,他死了,彻底死了。基督啊。而且是我发现了他。”

我的思绪飘到了别处。

几年前的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我绕过某个转角,发现有个人躺在一辆车下。那司机跳下了车,站在尸体旁边。我走上前去,然后停下。

有个粉红色的东西躺在人行道上,就在我的鞋子旁边。

我在高中时的实验室器皿里见到过它。那是一块孤零零的大脑组织。

有个陌生的女人从旁边经过。她停了下来,盯着车下那具尸体看了很久。接下来,她做出了自己都没料到的冲动之举。她在尸体旁缓缓跪了下来,轻拍他的肩膀,温柔地抚摸他,好像在说“别怕,别怕,别怕,哦,哦,没事了”。

“他是被杀的吗?”我听到自己这么说。

那警察转过身,问:“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我是说,如果没人把他塞进去,他怎么可能出现在水下的笼子里?”

那只手电筒再次打开,光芒抚过我的脸,就像医生的手在寻找病征。

“你是那个打电话报警的人?”

“不,”我颤抖起来,“我是那个尖叫着让所有灯都亮起来的人。”

“嘿。”有人低声道。

一个又矮又秃的便衣警探跪在尸体旁边,把尸体身上外套的口袋翻了出来。里面有一团团一块块像是潮湿雪花的东西,那是纸浆。

“这是啥鬼玩意儿?”有人说。

我知道,我心想,但我什么也没说。

我在警探的身旁弯下腰,用颤抖的手拿起了一些湿纸团。他正忙着翻出其他口袋里的垃圾。我把湿纸团攥进手心,在起身的时候放进我的口袋里。这时候,警探抬头看了看我。

“你都湿透了,”他说,“把你的姓名和地址告诉那边的警官,然后就回家吧。好好擦干一下。”

雨又下了起来,我仍然不住颤抖。我转过身,给警察留下了我的姓名和地址,然后匆忙朝我的公寓走去。

我小跑了大约一个街区时,有辆车停在了我身边。车门打开,那个秃头的矮个子警探坐在里面,朝我眨了眨眼睛。

“天哪,你看起来糟透了。”他说。

“另一个人也这么跟我说过,就在一个钟头前。”

“上车。”

“我就住在下下个街区……”

“上车!”

我爬上车,浑身发抖。他开车穿过两个街区,把我送回了我那间30美元月租金、飘着馊味的狭小公寓。我下车的时候差点儿摔倒,颤抖不止,全身无力。

“我叫克拉姆利,”警探说,“埃尔莫·克拉姆利。等你弄清楚自己塞进口袋里的那些废纸是什么,就打电话给我。”

我吓了一跳,同时感到内疚。我的手伸向那只口袋。我点点头,说:“我会的。”

“也别再担心难过了,”克拉姆利说,“他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他顿了顿,为自己的话感到愧疚。然后他点点头,准备再次开口。

“为什么我会觉得他很重要?”我说,“等我想起他是谁,会打电话给你的。”

我僵立在那儿。我担心更加可怕的东西正等在我背后。当我打开公寓门的时候,黑色运河的水会不会翻涌而出?

“赶紧!”埃尔莫·克拉姆利用力关上了车门。

在迫使我眯起眼睛的倾盆大雨中,他的车只剩下逐渐远去的两盏红灯。

我看了眼街道对面加油站的公用电话亭。我把那儿当成办公室,从那儿打电话给编辑,只是他们从没回过电话。我在口袋里翻找零钱,思忖着:我应该打电话到墨西哥城叫醒佩格,对方付费的那种,告诉她那个兽笼、那个男人的事,然后,天啊,把她吓个半死!

还是听警探的话吧,我心想。

赶紧。

我抖得那么厉害,连钥匙都插不进锁孔了。

雨水跟着我飘进了门里。

在门里,等待我的是……

这套400平方英尺[5]的单间公寓中,有一张坏掉的沙发、一个有十四本书和很多空间的书柜、一把从善念机构[6]买来的安乐椅、一台西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出品的未上漆的松木办公桌。办公桌上面放着一台没上油的1934年产的安德伍德标准打字机。那机子就像自动钢琴那么大,又像木鞋踩在没铺地毯的地板上那么吵。

打字机里有一张充满期待的白纸。一侧的那个木盒子里放着我的全部文学作品,堆成一叠。它们是《10美分侦探》《侦探故事》和《黑面具》[7],上面刊登的每个故事都让我拿到了30到40美元不等的报酬。另一侧还有个木盒子,正等待着有人用手稿装满它。里面只有一本拒绝开始的书的唯一一页。

未命名小说。

下面写着我的名字,还有日期——1949年7月1日

那是三个月前的日期了。

我打了个寒战,脱下衣服,用毛巾擦干身子,穿上浴袍,回来继续站在那儿,盯着我的书桌。

我抚摸着那台打字机,想知道它更像一位失去的朋友,还是一个男人,又或是一个自私的情妇。

大概几周前,它发出过和灵感女神依稀相似的声响。而现在,我经常呆坐在这台该死的机器面前,仿佛被什么人齐腕切断了双手。我每天有三四次坐在这里,遭受创作冲动的折磨。但灵感并未到来。又或者它来了,却出现在地板上,藏在我每晚都会打扫干净的那些毛团里。我就像是在穿过一座望不见尽头的沙漠,它的名字叫亚利桑那的干旱期。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佩格远在墨西哥那些地下墓穴里的木乃伊之间,我很孤独,而且威尼斯三个月来都看不到太阳,只有薄雾、大雾,然后下雨,再然后是大雾,最后又回到薄雾。我每天午夜都会用冰冷的棉絮裹紧自己,在黎明时打着哆嗦爬下床。我的枕头每天早晨都是潮湿的,但我不知道自己梦到了什么,才会给它增添那么多盐分。

我看向窗外的电话亭。我每天的整个白天都会留意它的动静,而它却从未响起,提出要资助我那部本该在去年写完的非同凡响的小说。

我看着自己的手指在打字机的按键上移动,显得那么笨拙。我觉得它们就像那个笼子里的陌生死者的手,在水里晃荡,就像一对海葵,就像列车上坐在我身后那个男人看不见的双手。

那两人都比画了某种手势。

我缓缓地,缓缓地坐了下来。

某种东西冲撞着我的胸腔内部,就像有人在冲撞一只废弃笼子的铁栏。

有人在朝我的脖子呼气……

我必须让他们两个离开。我必须设法让他们安静下来,这样我才能睡着。

我的喉咙里传来了像是要呕吐的声音。但我没有吐出来。

我的手指反而开始打字,在“未命名小说”这几个字上打上字母X,直到将它们彻底覆盖。

然后我空了一行,看着那些文字突然出现在纸上:“死亡”,然后是“是一件”,再然后是“孤独的”,以及最后的“事”。

看着这标题,我的脸剧烈扭曲。我喘息不止,一整个钟头都打不出字来,直到我让那辆伴随风暴与闪电的列车在雨中驶离,又打开装满黑色海水的狮笼,还那个死人以自由……

不断向下,穿过我的双臂,沿着我的双手,从我冰冷的指尖钻出,来到那张纸上。

在洪水里,黑暗到来。

我大笑起来,为它的抵达而喜悦——

然后倒在了床上。

我试图入睡,却只是悲惨地躺在那儿,打了一个又一个喷嚏,用完了一整盒面巾纸,觉得寒冷永远不会结束。

在那个晚上,雾气变得更浓,而在远处海湾里某个被人遗忘的深处,雾角声一次又一次响起。听起来就像一头死去已久的海中巨兽,正在从岸边游向自己的坟墓,一路上哀恸不止,却无人在意或是跟随。

在那天晚上,一阵风吹进我公寓的窗子,吹动了桌上我那本小说打好的几页。我听到了纸页的低语,就像运河里的水,像脖子上吹过的气息,最后沉沉睡去。

我在旭日当空时醒来。我打着喷嚏走到门口,猛地推开门,走了出去,迎接阳光的痛殴。那种感觉如此强烈,甚至让我想永远地活下去。我有些羞愧,因为我曾经想像亚哈[8]那样去攻击太阳。我很快穿好了衣服。昨晚的衣服还是湿的。我穿上一条网球短裤和一件夹克,然后从潮湿的大衣口袋里翻出几小时前从死人的西装里找到的纸团。

我用指甲碰了碰那些碎纸,呼了口气。我知道这是什么,但我还没准备好面对它。

我不擅长奔跑,但我还是迈步飞奔……

远离那些运河、那只笼子、那辆电车上讲述黑暗的声音,远离我的房间和那些等待阅读的纸页——它们开始诉说一切,但我现在还不想读。我就这么在海滩上盲目地朝南方跑去——

一直跑到失落世界的国度。

我终于放慢脚步,盯着那些在上午进食的陌生机械巨兽。

油井。油泵。

我曾对朋友们说,这些巨大的翼龙在本世纪初飞来了这儿,滑翔于深夜时分的天空,建造自己的巢穴。岸上的人们蓦然醒来,听到那种充斥饥饿感的油泵响声,惊愕不已。人们在床上惊醒,听到嘎吱声和沙沙声,看到仿佛骸骨的轮廓在颤动,感受到地面的起伏。没有羽毛的翅膀扬起,又像凌晨3点的粗重呼吸那样落下。它们的气味就像时间的气味,沿岸飘来,来自那个没有山洞也没有躲藏其中的人类的时代。丛林的气味坠落入土,又成熟为石油。

我穿过这片雷龙森林,想象着三角龙,以及长着尖桩栅栏的剑龙,它们陷在焦油里,如同踩着黑色的糖浆。恐龙们从岸边传来的恸哭四处回荡,而海浪则抛回了古老的雷鸣声。

我从一幢幢白色小屋旁边跑过,它们在那些怪物到来之后建起,提供遮风避雨之所,而运河就是在那时被开挖出来引水,以映照1910年的明亮天空。在那时,白色的贡多拉船行驶在清澈的潮水上,而挂着萤火虫灯泡的桥梁许诺着未来的舞会——它来时就像只会逗留一夜的芭蕾舞团,第二天就这么消失不见,直到战争结束后也没有回来。而那些黑色的野兽只是继续吮吸沙子。贡多拉船沉入水底,带走了某场聚会上最后的欢笑。

当然了,有些人留了下来。他们躲进简陋的小屋,又或是把自己关在那些象征着对建筑学的讽刺的地中海风格别墅里。

在奔跑中,我猛然停下了脚步。我必须马上回去找到那团纸,然后去寻找它失落而死去的主人的名字。

但现在,其中一座地中海宫殿就耸立在我面前的沙滩上,仿佛满月那样洁白。

“康斯坦丝·拉蒂根,”我轻声说,“你能出来玩吗?”

实际上,这宫殿是一座白得耀眼的摩尔式堡垒,面朝大海,丝毫无惧涌来此处、试图将它冲垮的海潮。它有尖塔和角楼,蓝色与白色的瓦片摇摇欲坠地搭在砂石组成的陆架上。就在不到100英尺[9]远的地方,好奇的海浪正向它鞠躬致敬。海鸥盘旋而下,寻找窥探的机会,而我就站在那里,仿佛脚下生了根。

“康斯坦丝·拉蒂根。”

没有人出来。

在这片雷霆蜥蜴的领土上,这座孤单而特别的宫殿守卫着那位特别的电影女王。

塔楼的一扇窗户里亮着一盏日夜通明的灯。我从没见它熄灭过。她在那儿吗?

她在!

因为那个最快的身影掠过窗户,仿佛是有人盯着我看了看就离开了,宛如一只飞蛾。

我站在那里,回忆起来。

康斯坦丝·拉蒂根在二十出头的时候迎来了转折的一年,从矿井来到了堪称天差地别的摄影棚。按照旧报纸上的说法,她的导演发现她跟制片厂的美发师上了床,于是用一把刀子割断了她的腿部肌肉,让她再也无法以他喜爱的方式走路。然后他逃进海里,径直游向西面的中国。康斯坦丝·拉蒂根从此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里。没人知道她还能不能走路。

上帝啊,我听到自己轻声说。

我能感觉到,她曾在深夜时分闯进我的世界,认识了我认识的那些人。我们曾经好几次擦肩而过。

去吧,我心想,敲响靠岸那边的门上的铜狮门环。

不。我摇了摇头。恐怕来应门的只会是个黑白电影里的出窍魂灵。

我并不是真的想遇见什么特别的爱情,只是想梦到某个夜晚,她外出散步,留在沙滩上的脚印被随后到来的风彻底抹去,而她走到我的公寓房间外,敲敲我的窗子,走进门里,将她的灵魂之光以长长影片的方式呈现在我的天花板上。

康斯坦丝,亲爱的拉蒂根,我心想,快出来吧!跳进那辆停在沙滩上,宽大、明亮又耀眼的白色杜森博格汽车,发动引擎,挥挥手,然后带我行驶在阳光明媚的海岸上,去南方的科罗拉多!

没有人发动引擎,没有人挥手,没有人带我去南方的太阳下,远离那埋藏在海里的雾角声。

我退后几步,惊讶地发现盐水刚才没过了我的网球鞋。我转过身,朝着受困笼中的冰冷雨幕走去。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但没人知道这点,除了我。

我把潮湿的纸团放进夹克口袋里,朝我必须前往的那个地方走去。

那里是老年人聚集的地方。

那是一间狭小昏暗、面朝铁轨的商店,售卖糖果、香烟和杂志,还有从洛杉矶开往海边的红色有轨电车的车票。

一对满身尼古丁渍的兄弟打理着这个弥漫着烟草棚气味的地方。他们总是哭哭啼啼、互相争吵,就像一对老姑娘。在店铺一侧的长椅上,每时每刻都聚集着一群吹嘘着自己年纪的老人。他们对兄弟俩的争吵声充耳不闻,就像一场不够精彩的网球比赛的观众。其中一个说他八十二了。另一个夸口说他九十了,第三个说九十四。他们的话每周都会变,谁都记不住自己上个月的谎言。

当钢铁列车隆隆驶过的时候,如果你仔细听,就能听到那些老人的骨头洒下锈蚀的碎屑,听到雪花在他们的血液中流淌,在他们垂死的目光里短暂地闪烁,而他们处在聊天之内的漫长沉默里,试图回忆从正午开始、也许会在午夜终结的话题。因为那个时候,两兄弟就会争吵着关店离开,哭泣着爬上他们各自的床。

至于这些老人住在哪儿,没有人知道。每天晚上,等兄弟俩满怀怨气地消失在夜色里以后,这些老人就会像海风中的风滚草那样四散而去。

我走进那个永远被暮色笼罩的地方,站在那儿,看着老人们有史以来就一直坐着的那张长椅。

老人之间有个空位置。平时他们总是四个人,但现在只有三个。我能从他们的表情看出来,有哪里不对劲。

我看着他们的脚,周围散落的不只是烟灰,还有雪花般缓缓落下的奇怪纸屑。那是数百张电车票检票打孔时落下的碎屑,呈现出各式各样的L、X和M的形状。

我把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把那团几乎干透的纸和地上的“雪花”比较了一下。我弯下腰,抓起一小把,让它从我的指缝间溜走,仿佛一张穿过空气的字母表。

我看着长椅上的空位。

“那位老先生去了……?”我住了口。

因为那些老人都在瞪着我,仿佛我朝他们的寂静开了一枪。此外,他们的表情在说,我这身行头不适合参加葬礼。

最老的那位点着了烟斗,良久后吐了口烟,咕哝道:“他会来的。他从不缺席。”

但另外两人不自在地挪动了身子,脸色阴沉。

“他,”我鼓起勇气问,“平时住哪儿?”

老人停止了吞云吐雾,说:“谁想知道这事?”

“我,”我说,“你认识我的。我来这儿好几年了。”

老人们交换了目光,显得很紧张。

“我有急事。”我说。

那老人挪了挪身子。

“金丝雀。”年纪最大的老人嘟囔道。

“什么?”

“金丝雀女士那儿。”他的烟斗已经熄灭。他重新点燃了它,眼神透露出不安,接着道:“但别去打扰他。他没事的。他没生病。他会来的。”

他抗议得太多了点儿,这让其他两个老人在长椅上偷偷地扭动身子。

“他的名字是……?”我问。

我不该问的。竟然不知道他的名字!上帝啊,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名字!那些老人怒视着我。

我红着脸退开了。

“金丝雀女士。”我说着,跑出了门,在离店门口30英尺的地方差点被一辆抵达威尼斯的短途列车撞死。

“蠢货!”列车司机大喊着,探出身体,挥动拳头。

“金丝雀女士!”我发出愚蠢的喊声,也摇晃拳头,表示自己还活着。

我从她窗户上的招牌知道了她的地址。

出售金丝雀。

无论过去或现在,威尼斯都充斥着这样的失落之地。人们会在这里出售自己灵魂磨损不堪的最后碎片,却希望没人会买下。

几乎每栋配有肮脏窗帘的老房子都在窗户上挂着一块招牌。

1927年产纳什[10]。价格公道。在后面。

或是——

铜床。几乎没用过。便宜。在楼上。

走着走着,你不禁思索这张床的哪一边用过,两边同时用了多久,而另一边又有多久再也没人用过了——二十年,还是三十年?

又或是——

小提琴、吉他、曼陀林。

窗户里那件古老乐器的弦不是金属丝或者肠线,而是蜘蛛网。里面有个老人蹲在工作台前刨削木头,脸始终背着光线,双手忙碌不停。有人在多年前把几条贡多拉船拖上了岸,放到那些后院里充当花圃。

他在这儿出售小提琴和吉他多久了?

敲敲门,再敲敲窗子。那个老人继续切割木头,用砂纸打磨。他的脸、他的肩膀都在颤抖。他是不是在笑?因为你在敲门和窗子,而他假装没听到?

你从挂着最后一块招牌的窗户旁边经过。

能看到好风景的房间。

那个房间可以俯瞰大海,但已经十年没人上去过了。大海也许都不存在了。

我拐过最后一个转角,我要找的东西就在那儿。

它就挂在被太阳晒黑的窗户上。那些历经风雨的脆弱文字用铅笔写下,淡得就像干透后自我抹去的柠檬汁,而且上帝啊,那起码有五十个年头了!

出售金丝雀。

是的,有人在半个世纪前舔了舔笔尖,在这块硬纸板上写下这些,把它挂了起来,用捕蝇纸胶带粘好,然后就去楼上的房间喝茶了。在那儿,灰尘像清漆那样覆盖栏杆,又彻底笼罩了灯泡,让它们的光线仿佛灯笼。枕头是一团团棉绒,而阴影悬挂在壁橱的空衣架上。

出售金丝雀。

我没有敲门。好几年前,出于愚蠢的好奇心,我敲过这扇门,但随后觉得自己很傻,于是离开了。

我转动老旧的门把手。门轻轻地开了。一楼空荡荡的,所有房间都没有家具。我朝夹着飘扬灰尘的阳光喊了一声——

“有人在家吗?”

我觉得自己听到了阁楼那边的低语声:

“……没人。”

死苍蝇躺在窗户上。死于1929年夏天的几只飞蛾在纱窗上掸了掸翅膀。

在上方某处,垂垂老矣、没了头发的长发公主在自己的塔里迷了路。有根羽毛落下,碰到了空气。

“……什么事?”

有只老鼠在昏暗的房梁上叹了一声。

“……进来。”

我将里间的门推得更开。它发出刺耳的尖鸣。我感觉它是特意没有上油的,为的就是让任何不告而来的人被生锈的铰链暴露行踪。

一只蛾子扑打着楼上走廊里的一颗坏灯泡。

“……上来……”

我爬上楼梯,走向正午时分的暮色,经过面朝墙壁的一面面镜子。不会有玻璃映出我的到来,不会有玻璃映出我的离开……

“……什么事?”一声低语。

我在楼梯顶端的房门那里犹豫不前。或许我觉得自己会看到一只巨大的金丝雀躺在布满尘灰的地板上,不再歌唱,除用心脏杂音对话以外什么都做不了。

我走了进去。

我听到了一声喘息。

空荡荡的房间正中放着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位双眼紧闭、只能用嘴巴微弱呼吸的老妇人。

始祖鸟,我心想。

是的。我真是这么想的。

我在博物馆里见过始祖鸟的骨架。这种已然灭绝的鸟类有着脆弱的爬行动物的翅膀,其形状出现在一块蚀刻着图案的砂岩上,恐怕是某位埃及祭司的手笔。

这张床以及床上的东西仿佛一条快要干涸的河里的淤泥。在平静的水流里,剩下的只有稻草人留下的谷物皮壳,以及一具瘦削的骸骨。

她平躺在那儿,姿势那么优雅,让我觉得她并非活物,而是一块在永恒的践踏下毫不动摇的化石。

“什么事?”从被单下露出来的小小黄色脑袋睁开了眼睛。小小的亮光朝我闪烁了一下。

“金丝雀呢?”我听到自己在说,“你窗户上的招牌?鸟儿呢?”

“噢,”老妇人叹了口气,“……亲爱的。”

她已经忘了。或许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下楼了。而我或许是第一个,是几千天以来第一个上楼来的人。

“噢,”她轻声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金丝雀,是啊,我养过一些可爱的金丝雀。”

“1920年,”又是一阵轻语,“1930、1931……”她的声音越来越轻。年份的计算停下了。

在另一个清晨,另一个正午。

“它们经常歌唱。在我的地盘,它们唱得很动听。但根本没人来买。为什么?我一只也没有卖出去。”

我环顾四周。房间最北边的角落里有个鸟笼,还有两个半掩在壁橱里。

“抱歉,”她轻声说,“我一定是忘记摘掉窗户上的招牌了……”

我朝那些鸟笼走去。我的预感是对的。

我在第一个笼子的底部看到了《洛杉矶时报》的碎片,日期是1926年12月25日。

裕仁天皇即位。

这位年轻的君主,二十七岁,在今天下午……

我走向下一个鸟笼,眨了眨眼睛。来自中学时代的记忆伴随着恐惧吞没了我。

亚的斯亚贝巴[11]遭到轰炸。

墨索里尼宣布胜利。海尔·塞拉西一世[12]提出抗议……

我闭上双眼,不再回忆那段失落的岁月。因为在很久以前,羽毛就停止了沙沙作响,鸟儿的鸣啭声也停止了。我站在床和那些废弃物旁边。我听到自己在说:

“您听过周日早上的《落基山脉金丝雀草籽时刻》吗……?”

“有位风琴手负责演奏,还有一整个录音棚的金丝雀伴唱!”老妇人的叫声中带着喜悦,这让她的身体恢复了活力,头也抬了起来。她的目光像碎玻璃那样闪烁。“‘当落基山脉的春天到来’!”

“‘甜心苏。’‘我的蓝色天堂。’”我说。

“噢,那些鸟儿到底是从哪里找来的?”

“是啊。”我当时九岁,试图弄清那些鸟儿为什么能和音乐声如此合拍,“我曾和我妈妈说,那些鸟笼里肯定摆满了廉价商店的乐谱。”

“你听起来是个心思细腻的孩子。”老妇人低下头,筋疲力尽地闭上了眼睛,“他们早就不这么做了。”

从来就没这么做过,我心想。

“可是,”她轻声说,“你该不会是为了金丝雀来找我……?”

“不是,”我承认,“是为了那个租您房子住的老人……”

“他死了。”

没等我开口,她就说了下去,语气平静。“从昨天早上起,我就再也没听到过他在楼下厨房里的声音了。昨晚的寂静给了我答案。你刚才打开楼下的门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人要来告诉我坏消息了。”

“很抱歉。”

“不用抱歉。除了圣诞节,我根本见不着他。隔壁的女士一直在照顾我,每天来看我两次,为我安排起居,带吃的东西过来。所以他死了,对吧?你和他熟吗?他会不会有葬礼?写字台上有50美分。给他买一小束花吧。”

写字台上并没有什么钱。根本就没有什么写字台。我假装有,并把不存在的钱放进了口袋。

“你可以六个月后再回来,”她轻声说,“我会好起来的。金丝雀也会重新开始出售,而且……你一直盯着门看!你有事要离开吗?”

“是啊。”我内疚地说,“我想提醒您,您的前门没锁。”

“嘿,谁又会想对我这样的老家伙做什么呢?”她最后一次抬起头。

她的双眼闪烁。她的脸在抽痛,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她的皮肉下敲打,试图逃脱。

“不会再有人走进这栋房子,爬上楼梯了。”她哭出了声。

她的声音逐渐消失,就像山那边的无线电台。随着眼睑慢慢垂下,她缓缓回到了自己的世界里。

上帝啊,我心想,她希望有人上来这儿,帮她那个可怕的忙!

我可不会!我心想。

她的双眼忽地睁大。是我把自己的想法说出口了吗?

“不,”她盯着我的脸说,“你不是他。”

“谁?”

“那个站在我门边的人。他每晚都会来。”她叹了口气,“但他从来不会进门。为什么他不进来?”

她的话声像钟表那样戛然而止。她仍在呼吸,却在等我离开。

我回头看去。

风吹起门口的尘土,仿佛一团薄雾,又仿佛一个等待着的人。那个东西,那个男人,无论他是什么,每晚都会过来,然后站在走廊里。

我碍事了。

“再见。”我说。

一阵沉默。

我应该留下来,喝一杯茶,吃一顿晚餐,和她共进早餐。但你不可能在所有时间的所有地方保护所有人,不是吗?

我在门口等待了片刻。

再见。

她的梦呓里有过这句话吗?我只知道她的呼吸声在催促我离开。

下楼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还是不知道那个淹死在狮笼里、每个口袋都装着一把车票打孔碎屑的老人的名字。

我找到了他的房间,但这于事无补。

他的名字不会在那儿,正如他本人。

事物开始的时候总是美好的。但在人类的历史上,无论小镇还是大城市都很少有美好的结局。

然后,一切分崩离析,一切变得臃肿,一切散乱地蔓延。时间变得混乱。牛奶发酸。夜晚时分的高大电线杆上,电线在几乎凝成水滴的薄雾里讲述邪恶的故事。运河的水面满是浮渣。敲打火石,却没有迸出火花。触摸女人,却没有感到温暖。

夏季突然间结束了。

冬季的雪钻进了你的骨髓。

是时候去找那面墙了。

那面墙就在某个小房间里。在那儿,高大的红色电车经过时的震颤就像噩梦,让你在“不那么高贵的失落金丝雀公寓”的地下室的冰冷钢床上辗转反侧。在那儿,前柱廊的门牌号早已脱落,而街角原本指着北方的路标被人转向东面。如果有人来找你,他们永远会转上错误的林荫道。

但与此同时,床边的那面墙能让你透过含泪的双眼看到,或者伸出手却无法触及——它太遥远、太深遂,也太空洞了。

我知道,只要我找到那个老人的房间,就会找到那面墙。

我找到了。

那扇门就像这栋房子里其他的每一扇门那样,没有上锁,等待着风或雾,或是某个苍白的陌生人闯入。

我走了进去,然后犹豫起来。也许我指望自己能在那个老人空荡荡的床上找到一张他的X光片。他的房间和楼上的金丝雀女士一样,看起来像是进行过一场样样5美分或10美分的旧物出售,所有的东西都被搬空了。

地板上甚至连一把牙刷、一块肥皂、一条毛巾都没有。那个老人一定是每天都在海里洗澡,中午用海藻刷牙,在海潮里清洗他唯一的衬衫。如果有太阳,就铺在沙滩上晾干。

我向前走去,动作就像个深海潜水员。当你知道有人死去的时候,他留下的空气会拖慢你的每个动作,甚至是你的呼吸。

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猜错了。

因为他的名字就在那儿,在那面墙上。我弯下腰眯眼打量,几乎趴倒下去。

他的名字潦草地刻在他那张小床另一边的灰泥墙面上。名字重复了一次又一次,仿佛他担心自己衰老或是被人遗忘,唯恐在某天早晨醒来,发现自己失去了名字,于是用沾染尼古丁渍的指甲一次又一次刻下这些字眼。

威廉。然后是威利。再然后是威尔。在这三个名字下面是比尔

然后重复了一次、两次、三次。

史密斯。史密斯。史密斯。史密斯。

再下面是,威廉·史密斯。

还有,史密斯,W[13]

他那张由自己名字组成的“乘法表”涌入又离开我的视线。在许多个夜晚里,我也曾害怕看到自己未来的黑暗岁月。我,1999年,独自一人,我的指尖在灰泥上乱写乱画,发出老鼠那样窸窸窣窣的声音……

“上帝啊,”我轻声说,“等等!”

小床发出尖叫,就像在睡梦中被人碰到的猫儿。我跪倒在床上,用手指摸索灰泥。墙上还有些别的字——是信息,是提示,还是线索?

我想起了儿时的某种“魔法”:让小伙伴在便签本上写下一句名人名言,然后再撕下那一页。但你可以拿着便签本离开房间,用软芯铅笔涂抹留在空白纸页上的隐秘凹痕,让那些文字重新浮现。

现在的我就是这么做的。我摸出铅笔,用磨钝的笔头轻轻摩擦墙面。指甲的刮痕自行呈现:这里是一张嘴,那里是一只眼睛;轮廓,形状,某位老人半梦半醒间的零星记录:

凌晨4点,睡不着。

下面是一句让人背脊发凉的恳求:

拜托,上帝,让我睡着吧!

以及破晓时的绝望:

天啊。

但在最后,某种东西让我双膝发软,将身子俯得更低。因为那里有一行字:

他又站在走廊里了。

但那就是我,我心想,5分钟前站在那个老妇人房间外面的人就是我。片刻前站在这个空房间外面的人也是我。还有……

昨天晚上,在黑色的雨里,在那辆列车上。庞大的有轨电车绕过弯道,车身的木板发出呻吟,生锈的铜壳颤抖不止。有个看不见的人在我身后的过道里摇摇晃晃,为这场葬礼列车之旅而哀悼。

他又站在走廊里了。

他曾站在列车的过道上。

不,不。这太可怕了!

站在列车的过道上呻吟,又或者站在这个走廊里,只是看着房门,沉默地向某位老人宣示你的存在——这些算不上什么犯罪,不是吗?

是啊,但如果某天晚上,那个人进了房间呢?

如果他带来了那件孤独的事呢?

我看着那些涂鸦。它们模糊褪色,就像外面那扇窗子上挂着的“出售金丝雀”的招牌。我后退几步,和那句孤独又绝望的可怕话语拉开距离。

回到走廊里,我站在那儿感受着空气,猜想另一个人是否曾在过去数月里一次又一次地站在我站的位置,脸庞透出皮肤下的骨头。

我很想转身朝楼上大喊:“耶稣啊!如果那家伙回来,就打电话给我!”令那些空鸟笼咔嗒作响。

怎么打?我看到附近有个空电话架,下面还有一本从1933年起的电话号码簿。

那就在窗边大喊!

可谁会听到她像是旧钥匙在生锈的锁里转动的声音?

我会来这里站岗,我心想。为什么?

因为那个死去的海底木乃伊,那个包着裹尸布躺在那儿的老妇人,正在祈祷一股冷风能吹上楼梯。

把门都锁上!我心想。

但当我试图关上正门的时候,它却不肯合拢。

我仍旧能听到飒飒的冷风声。

我跑了一段路,随后放缓脚步,停了下来,朝警察局走去。

因为那些死去的金丝雀开始在我耳后拍打干燥的翅膀,发出沙沙的声音。

它们想出去。只有我能救它们。

也因为我能感觉到,在我的周围,平静的水流正从尼罗河的淤泥里涌出,要把法老两千岁的女儿尼可托里斯彻底冲走。

只有我能阻止黑暗的尼罗河把她冲到下游。

我跑向我的安德伍德标准打字机。

我打字救了那些鸟儿。我打字救了那堆老旧干枯的骨头。

内疚但又得意,得意但又内疚,我把它们从压纸的卷轴里抽出,平放在我的鸟笼/砂岩河床/小说盒底部。在那儿,只有你读出那些字眼的时候,它们才会歌唱。只有你翻动那些书页的时候,它们才会低语。

就这样,我怀着拯救他人的愉悦感离开了。

我朝警察局走去,满脑子宏大的幻想、疯狂的念头、惊人的线索、潜在的谜团和明显的解决方法。

快到那儿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最优秀的杂技演员,正在最大的气球吊着的最高的秋千上表演。

我没有意识到埃尔莫·克拉姆利探长配备了长针和气枪。

我来到警察局的时候,他刚好从正门出来。我的表情肯定在警告他,我要把我的那些念头、幻想、概念和线索都朝他身上丢过去。他提前做了个擦脸的动作,差点儿躲回里面,随后警惕地沿着人行道走来,仿佛在接近一枚地雷。

“你来这儿干什么?”

“如果市民能解决一桩谋杀案,难道不该现身吗?”

“你在哪里看到了谋杀案?”克拉姆利四下打量,确信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还有什么事吗?”

“你不想听听我想说什么?”

“我听过很多次了,”克拉姆利挤过我身边,走向他停在路肩上的车,“在威尼斯,每次有人心脏病猝死或是被自己的鞋带绊倒而死,第二天十有八九都会有人来告诉我,该怎么解决已经停跳的心脏,又或者怎么重新系好鞋带。你现在脸上就是那种‘心脏病鞋带’的表情,而我昨晚根本没睡。”

他脚步不停,而我奔跑在后,因为他正以哈里·杜鲁门[14]每分钟120步的速度前进。

他听到我跟上来,回头大喊:“你要知道,年轻的海明威老爹——”

“知道我是靠什么维持生计的吗?”

“威尼斯的每个人都知道。每次你写的故事登上《10美分侦探》或是《弗林的侦探》,整个镇子的人都能听到你在酒品店的报刊架前,指着那些杂志大叫。”

“噢。”我说,最后一缕热气从我的气球里溜走了。我回到了地面,站在克拉姆利的车子对面,咬着下唇。

克拉姆利注意到了我的变化,眼神带上了父亲般的负疚。

“耶稣那什么基督。”他叹了口气。

“什么?”

“你知道业余侦探最让我头疼的地方是什么吗?”克拉姆利问。

“我不是业余侦探,我是个直觉敏锐的专业作家!”

“所以你是只会打字的蚂蚱,”克拉姆利说着,等待我脸部的抽搐停止,“但如果你像我这样在威尼斯、在我的办公室和停尸间待上这么多年,你就会知道,每个路过的流浪汉或者你碰巧撞见的醉鬼都满肚子理论、证据和启示,足够填满一本《圣经》,压沉一条浸信会周日郊游的野餐小船。如果我们听信监狱里每一个满口胡言的传教士,那么半个世界的人都有嫌疑,三分之一的人会被捕,其余的人会上电椅或者绞架。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听信一个甚至还没在文学史上留名的年轻写手的话?”我的脸再次抽搐起来,而他又等了等,“他只是发现了一个装着意外溺死者的狮笼,就以为自己撞见了《罪与罚》,以为自己是拉斯柯尔尼科夫[15]的儿子。我说完了。该你回答了。”

“你知道拉斯柯尔尼科夫?”我惊讶地问。

“恐怕在你出生前就知道了,但这不重要。该你为自己辩护了。”

“我是个作家,我比你更了解感情。”

“胡扯。我是个警探,我比你更了解事实。你会害怕被事实迷惑吗?”

“我——”

“告诉我吧,兄弟。你这辈子遇到过什么事?”

“什么事都可以说?”

“是的,什么事都可以。大事、小事、一般的事——任何事。比如病痛、强奸、死亡、战争、革命、谋杀。”

“我父母都死了——”

“安详的那种?”

“对。但我有个叔叔遇到持枪抢劫的时候中过枪……”

“你亲眼看到他中枪的吗?”

“没有,但——”

“噢,这可不能算,你得亲眼看到。我是说,你从前遇到过像狮笼里有个死人的情况吗?”

“没。”最后,我承认。

“好吧,这就对了。你还惊魂未定。你不清楚人生是怎样的。我是在停尸间出生长大的。这是你第一次真正体验到墓碑的触感。所以你干吗不闭嘴走开呢?”

他发觉自己的嗓门抬得太高了点儿,于是摇摇头说:“不,我干吗不闭嘴走开呢?”

他做了。他打开车门,钻了进去,没等我的气球重新充气,他就离开了。

我咒骂着闯进一间电话亭,往投币口丢下一枚10美分,打电话给5英里外的洛杉矶。有人接起电话的时候,我听到另一头的收音机播放摩擦舞曲[16]的声音、沉重的关门声,以及厕所的冲水声,但我能感觉到自己渴望的阳光就等在那儿。

那位女士——她住在坦普尔街与菲格罗亚街口的一栋廉价公寓里——紧张地握住电话听筒,终于清清嗓子,开了口:

“喂?[17]

“古铁雷斯夫人!”我喊道。我顿了顿,重新开口说:“古铁雷斯夫人,我是疯子。”

“噢!”她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大笑起来,“你好,你好![18]你想和范妮说话吗?”

“不,不,喊几声就够了。能麻烦您朝楼下喊一声吗,古铁雷斯夫人?”

“我这就去。”

我听到她走动的声音。我听着整栋破旧不堪的廉价公寓摇摇欲坠的声音。如果有只黑鸟在某天落在房顶上,那栋房子就会轰然倒塌。我听到一只小吉娃娃在她身后的油毡上跳着踢踏舞,体格就像一只大黄蜂,而且吠叫不止。

我听到公寓的外走廊门打开的声音,与此同时,古铁雷斯夫人的脚步踏上了三楼的地板,然后探出身子,透过二楼的阳光向下大喊起来。

“哎,范妮!哎!疯子找你。”

我也喊了起来:“告诉她,我想过来一趟!”

古铁雷斯夫人等了一会儿。我听到二楼的走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像是有个壮硕的船长走到甲板上环顾世界。

“哎,范妮,疯子想过来一趟!”

长长的沉默。有个动听的声音透过后院上方的空气传来。我听不清那个声音说了些什么。

“告诉她,我需要听《托斯卡》[19]!”

“《托斯卡》!”古铁雷斯夫人朝下方的院子大喊。

长长的沉默。

整栋廉价公寓再次倾斜,这次是朝另一个方向,仿佛地球在午睡中翻了个身。

《托斯卡》第一幕的曲调传到了楼上的古铁雷斯夫人那儿。她开了口。

“范妮说——”

“我听到音乐声了,古铁雷斯夫人。那代表‘好’!”

我挂了电话。在同一瞬间,十万吨盐水拍打在几码[20]之外的海岸上,时机刚刚好。我为上帝的精准点点头。

我确认口袋里还有20美分,然后跑去赶下一辆电车。

她身躯庞大。

她的真名叫作科拉·史密斯,但她自称为范妮·弗洛里娜,没人会用别的方式称呼她。我是在几年前住在那栋廉价公寓的时候认识她的,而在搬到海边以后,我依旧和她保持联系。

范妮太高大了,从来没有躺着睡过觉。无论日夜,她都会坐在那张固定在廉价公寓地板上的大号船长椅上,她夸张的体重在地板的油毡上留下了擦痕和凹陷。她会尽可能减少移动,而当她走向房门,挤出去穿过走廊,再朝狭窄的洗手间走去(她担心自己总有一天会被困在那儿)的时候,呼吸就会在肺和喉咙里翻腾。“上帝啊,”她经常说,“如果非得让消防员把我从那里面撬出来,那就太可怕了。”然后她会回到她的椅子、收音机和留声机那边,而她伸手可及之处还有个冰箱,里面是多得要命的冰激凌、黄油、蛋黄酱和其他一切不健康的食物。她总是在吃,总是在听。冰箱旁边有几个书架,上面没有书,只有上千张卡鲁索、加利-库尔奇和斯沃索特[21]等人的唱片。到了午夜时分,等最后一首歌唱完,最后一张唱片伴随嘶嘶声停止转动时,范妮就会瘫倒下来,仿佛一头在黑暗中被射杀的大象。她粗大的骨头埋在她宽阔的肉体里。她的圆脸仿佛一轮圆月,俯瞰着由她的肉体构成的辽阔领地。在枕头的支撑下,她的气息呼出又吸回,随后再次呼出,唯恐遭遇可能发生的雪崩——如果她躺得太过靠后,她的体重就会闷死她,她的血肉会吞没和挤碎她的肺,彻底扼杀她的声音和光明。她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些,只是有一次,有人问起她的房间为什么没有床,而她的眼中浮现了恐惧的神色,从此再也没有人提起床的事了。肥胖就像一名杀手,始终陪伴在她左右。她睡在自己的高山上,满心恐惧。早上醒来的时候,她会为自己又平安度过了一夜而喜悦。

公寓楼下的巷子里放着个钢琴箱。

“那是我的。”范妮说,“等我死的那天,把这个钢琴箱搬上来,把我塞进去,然后再用绳子吊着放下去。是我的。噢,说到这个,做个好心人,把那罐蛋黄酱和那个大汤匙递给我吧。”

我站在廉价公寓的正门口,侧耳倾听。

她悦耳的嗓音顺着走廊传来,开始时纯净得仿佛一条清冽的山泉,从二楼倾泻到一楼,又顺着走廊流淌而来。在我听来,她无比清澈的歌声就像美酒。

范妮。

我开始爬上一楼的台阶时,她用颤音唱了几句《茶花女》。来到二楼的时候,我暂时停下脚步,闭上眼睛,静静聆听蝴蝶夫人以歌声欢迎港口里那条闪闪发亮的船,以及那位身着白衣的上尉。

那是春日的午后,一位苗条的日本少女站在小山上唱歌的声音。在面朝二楼走廊的那扇窗边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张她十七岁时的相片。那位少女最多120磅[22],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她的嗓音带着我穿过老旧的楼梯间,仿佛一句“光明即将到来”的承诺。

我知道当我走到门边的时候,歌声就会停止。

“范妮,”我会说,“我刚刚听到有人在这儿唱歌。”

“是吗?”

“是《蝴蝶夫人》里的一段。”

“真奇怪。会是谁唱的呢?”

这个游戏我们玩了很多年。我们聊音乐,讨论交响乐、芭蕾舞、歌剧,听收音机里放的曲子,用她那台老式爱迪生留声机播放唱片。但在那三千天里,当我待在范妮的房间时,我一次也没有听她唱过歌。

但今天不一样。

我来到二楼的时候,她的歌声停止了。但她肯定在思索、在盘算。或许她先前看向窗外,发现我正沿街走来。或许她透过我的皮囊看穿了我的骨头。或许在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的声音带来了夜晚的悲伤和雨水(虽然这不可能)。无论如何,某种强烈的直觉占据了范妮·弗洛里娜夏日的庞大身躯。她已经做好迎接惊喜的准备了。

我站在她的门旁,静静听着。

那阵嘎吱声就像是一艘巨轮在乘风破浪。那是一颗巨大的良心在那里挪动。

还有个柔和的嘶嘶声——是留声机!

我轻轻敲门。

“范妮,”我说,“疯子来了。”

她打开了门,雷鸣般的音乐声扑面而来。了不起的女士,她把削过的木针放在嘶嘶作响的唱片上,然后冲到门口,握着门把手,等待着。指挥棒一落下,她就猛地拉开了门。普契尼的曲子奔涌而出,聚在一起,把我拖了进去。范妮·弗洛里娜也帮了把手。

这是《托斯卡》的第一面。范妮把我按在一把快散架的椅子上,抬起我空无一物的爪子,往里面塞了一杯上好的红酒。“我不喝酒,范妮。”

“胡扯。瞧瞧你的脸色。喝吧!”她从旁边冲过,仿佛《幻想曲》[23]里舞步轻盈如芳草花的神奇河马。然后她就像一张格外奇怪的大床,压在了她无助的椅子上。

唱片放到最后的时候,我哭了出来。

“好了,好了,”范妮轻声说着,给我的杯子又倒满了酒,“好了,好了。”

“我听普契尼总会哭,范妮。”

“是啊,亲爱的,不过别这么激动。”

“别这么激动,说得对。”我把第二杯酒喝下了一半。这是上好的葡萄园出产的1938年圣埃米利永,是范妮那些有钱朋友之一带过来并留下的。他们从镇子另一边来到这里,谈笑风生,回忆彼此的美好时光,不介意谁的收入更高。某天晚上,我看到过托斯卡尼尼[24]的亲戚走上楼梯,等在那里。我也看到过劳伦斯·蒂贝特[25]走下楼梯,我们擦身而过的时候互相点了点头。他们来聊天的时候总是带着最好的酒,离开的时候总是面带微笑。世界的中心可以是任何地方。而在这里,它就在洛杉矶不够美好的那一面的某栋廉价公寓的二楼。

我用夹克的袖口擦了擦眼泪。

“说吧。”这位又高又胖的女士说。

“我发现了一个死人,范妮。但没人愿意听我说这些!”

“上帝啊,”她张开嘴巴,让她的圆脸显得更圆了,眼睛先是睁大,随后又带上了怜悯的柔和眼神,“可怜的孩子。是谁?”

“他是坐在威尼斯短途电车售票厅里的那些好心老头子之一,从比利·森戴[26]抨击《圣经》,威廉·詹宁斯·布赖恩[27]做他的“金十字架”演讲的时候起,他们就坐在那儿了。我小时候就在那里见过他们。一共四个老头子。你觉得他们会永远在那里,像是粘在了木头长椅上。我从没见到过他们起身走动的模样。他们整天、整周、整年都待在那里,抽着烟斗或是雪茄,喋喋不休地谈论政治,探讨该如何治理这个国家。我十五岁的时候,他们之中的一个人看着我说:‘你会长大成人,把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对吧孩子?’我说:‘是的,先生!’他说:‘他会做到的,对吧,绅士们?’他们齐声说:‘没错。’然后看着我微笑。问我话的那个老头子,就是我昨晚在狮笼里发现的那个人。”

“狮笼里?”

“在运河的河水下面。”

“这下该放《托斯卡》的另一面了。”

范妮起身的时候如同一场雪崩。然后她像一片海潮涌向唱片机,用一股巨力摇动发条曲柄,再以上帝耳语声般的轻柔将唱针放在了新的表面上。

乐声响起的同时,她也回到椅子这边,仿佛一艘幽灵船,庄严而苍白,安静而关切。

“我知道你反应这么大的一个原因,”她说,“佩格。她还在墨西哥做研究,对吧?”

“她去了三个月,感觉就像是三年。”我说,“基督啊,我好孤独。”

“而且脆弱。”范妮说,“你是不是该打个电话给她?”

“基督啊,范妮,我没有钱。而且我不想让接听方付费。我只能期待她这几天打电话给我。”

“可怜的孩子。因爱而病。”

“因死而病。最可怕的是,范妮,我甚至不知道那个老头子的名字!这太让人羞愧了,不是吗?”

《托斯卡》的另一面的确很合适。我坐在那儿,低着头,眼泪不住地顺着鼻尖滴落到红酒里。

“你那杯圣埃米利永都给糟蹋了。”唱片播放完毕的时候,范妮柔声说。

“这下我疯了。”我说。

“为什么?”范妮站在唱片机旁,仿佛一颗巨大的石榴。她重新削了根唱针,找出一张比较欢快的唱片,又问了一遍:“为什么?”

“他是被人杀死的,范妮。有人把他塞进了那个笼子。否则他不可能进到那个笼子里去。”

“噢,天啊。”她轻声说。

“我十二岁那年,有个住在东部的叔叔在一次夜间抢劫中被人枪杀,就在他自己的车里。在他的葬礼上,我和我哥哥发誓要找到凶手,然后干掉他。但那凶手仍然逍遥法外。而且那件事发生在另一座城市的很久以前。这一次,事情就发生在这儿。那个溺死老人的凶手就住在威尼斯,离我只有几个街区。等我找到他……”

“你就会把他交给警察。”范妮前倾身体,做了个幅度很大却不失温柔的手势,“好好睡上一觉,你会感觉好很多的。”

然后她看懂了我的表情。

“不,”她的口气像是在出席我的葬礼,“睡一觉你也不会好起来。好吧,你继续。男人都是傻瓜。上帝啊,我们女人过的都是什么日子,看着这些傻瓜自相残杀,杀人者被人杀死,而我们在场外大声阻止,却没人肯听。你就不能听我的吗,亲爱的?”

她放上另一张唱片,将唱针放到凹槽上,动作就像是充满爱意的吻。然后她冲到我面前,用她粉红色菊花花瓣似的大手指抚摸我的脸颊。

“哦,拜托,小心点。我不喜欢威尼斯。这里的路灯不够多。还有那些该死的油井,整夜整夜、无休无止地抽着油,还伴随着呻吟。”

“威尼斯伤害不了我,范妮,那个在威尼斯游荡的东西——无论它是什么——也伤害不了我。”

它站在走廊里等待,我心想,等待在老男人和老女人的门外。

范妮仿佛一座耸立在我面前的巨大冰山。

她肯定又看到了我的脸,它泄露了我心中的所有想法,全无隐藏。她本能地看向自己的房门,仿佛有一个影子从门外经过。她的直觉令我震惊。

“不管你要做什么,”她的声音消失在好几百磅突然忧心忡忡的血肉深处,“别把它带来这儿。”

“死亡可不是你能带在身边的东西,范妮。”

“哦,它是。来到楼下前记得刮干净鞋底。你有干洗那套西装的钱吗?我给你一些。擦干净鞋子,再刷刷牙。别回头看。眼睛是可以杀人的。如果你盯着别人看,他们看出你在寻死,就会跟上你。我很欢迎你来,好孩子,但你得先做好洗漱,并且直视前方。”

“你这是梦话,范妮,是胡言乱语。这么做没法赶走死亡,而且你很清楚。无论如何,我不会把任何东西带来你这里,除了我自己。我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范妮。我们交情深厚。”

这话融化了喜马拉雅山上的冰雪。

她以旋转木马的动作缓缓转身。突然间,我们都听到了早就开始播放的那张嘶嘶作响的唱片上的音乐。

《卡门》。

范妮·弗洛里娜把手指伸进怀里,抽出一把黑色的蕾丝扇子,展开成一朵满开的花,在她那双突然透出弗拉明戈风情的眼前摆动,又端庄地合拢睫毛,任由她失落的嗓音重新涌现,像冷冽的山泉那样清新,又像我上周感觉到的那样青春。

她唱起了歌。而且随着歌声,她动了起来。

那感觉就像是看着一块沉重的幕布在大都会歌剧院中优雅地升起,挂在直布罗陀巨岩布景上,并随着一名疯狂指挥家的手势旋转。这名指挥家知道怎么鼓舞大象跳芭蕾,也知道如何呼唤如精灵般喷水[28]的白鲸从深海浮起。

第一支歌结束的时候,我又哭了起来。

这一次带着笑声。

直到后来,我才自顾想道:上帝啊,这可是头一次,在她的房间里,听到她唱歌。

为我而唱!

下楼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我站在阳光明媚的街道上,摇晃着身体,享受着红酒的余味,同时抬起头来,看着这座廉价公寓的二楼。

告别的歌声响了起来——那是蝴蝶夫人在向那位身着白衣的年轻上尉道别,他将要扬帆远航。

范妮出现在门廊上,低头看着我。她玫瑰花苞一般的小嘴悲伤地笑着。那个困在她那张满月般脸蛋里的年轻女孩,正让她身后的音乐诉说着我们的友谊与我此时的离去。

看到她站在那里,我想起了被关在海边那座摩尔式城堡里的康斯坦丝·拉蒂根。我很想高声询问她们的相似之处,但范妮挥挥手,我也只能挥手回应。

在这样的晴朗天气里,我做好了去威尼斯的准备。

我心想:埃尔莫·克拉姆利,看起来不像警探的小个子光头男,我来了!

但我所做的就只是在威尼斯警察局前面晃悠,感觉自己像是个胆小的天才。

我不确定里面的克拉姆利是“美女”还是“野兽”。

迟疑不决让我在人行道上备受煎熬,直到有个像是克拉姆利的人从楼上监狱的窗户里看了我一眼。

我选择了逃跑。

想到他张开嘴,像喷灯一样烧焦我脸颊上桃子似的绒毛,我的心就像李子那样掉了下去。

基督啊,我心想,我什么时候才能最终面对他,把那些聚集在我的手稿盒里、仿佛墓碑上的灰尘的黑暗奇闻向他倾吐?什么时候?

就快了。

那天晚上,那件事发生了。

凌晨2点左右,我的公寓门前下了一场小型暴雨。

真蠢!我这么想着,在床上侧耳聆听。小型暴雨?多小?3英尺宽,6英尺高,全都下在同一个位置?雨水只浇湿了我的门垫,没落在别的任何地方,然后就迅速消失了!

见鬼!

我跳下床,猛地推开门。

天空上一朵云都没有。群星闪耀,没有雾气。这种天气根本不可能下雨。

但门口确实有一摊水。

还有一串朝我这边走来的脚印,而另一组赤足的脚印是离我远去的。

我起码在那儿站了整整10秒钟,然后大吼道:“等等,别走!”

有人湿淋淋地在门口站了半分钟,想要敲门,但又不知道我是否醒着,然后就朝海边走去。

不。我眨了眨眼睛。不是海边。海在我的右手边,也就是西方。

而这些赤足的脚印去的是我的左边——东方。

我跟了上去。

我跑了起来,仿佛这样就能追上那场小型风暴。

最后,我来到了运河那里。

那串脚印消失在河边。

耶稣啊!

我低头看着油腻的河水。

我能看出那个人是从哪里爬出河水,沿着午夜的街道走向我的住处,然后又折返回来,步子更大,接着……

跳进了河里?

上帝啊,谁会在这么肮脏的水里游泳?

某个不在乎也不用担心会生病的人?某个喜爱夜间拜访并悄无声息地离开,只为寻求刺激、乐趣或是死亡的人?

我沿着河堤走着,让双眼适应黑暗,留意着是否有什么东西钻出黑暗的水面。

潮水退了又来,涌过一道生锈打开的水闸。一群小海豹从旁漂过,再细看,原来那只是一团无处可去的海藻而已。

“你还在吗?”我轻声问,“你来做什么的?为什么要来我家?”

我吸了口气,没有吐出。

因为在一座摇摇欲坠的桥梁的彼端,在小小的水泥库下面,有个中空的混凝土隐蔽处……

我先是看到了一绺油腻的头发,然后是沾了油的眉毛。一双眼睛回应着我的目光。那可能是一只海獭、一条狗或是一只黑色的鼠海豚,不知为何游荡到了运河里,又迷了路。

那颗脑袋半露出水面,就这么停留了很久。

我记得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在关于非洲的小说里读到过一个故事。刚果河岸的地下洞穴里栖息着大量的鳄鱼。这些野兽会沉到河底,不再浮起。它们潜在水里,悄无声息地游动,藏在隐秘的浅滩中,等待某个蠢人游过。然后这些爬行动物就会扭动着身体从水下的巢穴里爬出来,大快朵颐。

我注视着的是否也是类似的动物?它喜欢夜晚的海潮,躲藏在河堤下的隐蔽处,不时起身行走,脚步轻柔,所到之处都会留下“雨水”。

我望着水里那颗黑色的脑袋。它也望着我,眼睛闪闪发亮。

不。那不可能是人类!

我颤抖起来。我跳向前去,就像人们会跳向恐怖的东西,好让它消失,好吓跑蜘蛛、老鼠,还有蛇一样。促使我跺脚的不是勇气,而是恐惧。

黑色的脑袋沉了下去。水面泛起涟漪。

那颗脑袋没有再浮起。

我沿着通往我家门口的深色雨水脚印折返回去,一路上颤抖不已。

门口的那一小摊水还在。

我弯下腰,从那摊水的中央捡起了一小团海藻。

直到那时,我才发现自己跑去运河边又回来,身上却只穿了一条紧身短裤。

我倒吸一口凉气,匆忙环顾四周。街上空无一人。我冲进房间,重重关上了门。

明天,我心想,我会向埃尔莫·克拉姆利挥舞我的拳头。

我的右拳会抓着电车车票的碎屑。

我的左拳会抓着一团潮湿的海藻。

但不能在警察局!

监狱,就像医院那样,会让我不支跪倒。

克拉姆利的家就在某个地方。

我会挥舞拳头。我会找到它的。

在威尼斯,一年中有大约一百五十天,太阳整个上午都不会从雾气里现身。

一年中大约有六十天,太阳直到下午四五点钟即将西沉的时候,才会钻出迷雾。

而有四十天,根本看不到什么太阳。

其余的时间里,如果运气够好,太阳就会像洛杉矶和加利福尼亚的其余地方那样,在早上5点30或6点的时候升起,停留整个白天。

这是每四十天到六十天一次的循环,它让灵魂得到滋润,也给了火枪手们擦拭枪支的时间。老妇人们会在没有太阳的第十二天购买老鼠药。但到了第十三天,她们正想给自己的早茶里下毒的时候,太阳升了起来,为人们的心烦意乱而惊讶。于是她们把老鼠药喂给运河边的老鼠,然后靠回椅背,享用起白兰地来。

在这四十天的循环里,不知从海湾何处传来的雾角声会一次次地响起,永不停息,直到你感觉到本地墓地里的死者开始蠢蠢欲动。又或者,当雾角在深夜响起的时候,某种两栖类动物会从你的自我中浮现,游向陆地。它会朝渴望的某个地方游去,或许是游向太阳。所有聪明的动物都去了南方。你却被困在一座寒冷的沙丘上,身边只有一台空无一物的打字机、一个无人问津的银行账户和一张略带余温的床。你觉得那头会潜水的动物会在某个夜晚,趁着你沉入梦乡之时浮出水面。为了摆脱他,你在凌晨3点起床,写一个关于他的故事,但多年来都没有投稿给任何杂志,因为你害怕。托马斯·曼[29]不应该写《威尼斯之死》,而应该写《威尼斯之拒稿》。

无论这些是事实还是想象,聪明的人都生活在尽量远离海边的地方。威尼斯警察的管辖权就只到林肯大道,雾气也在此地停下脚步。

在那里,在官方领土和坏天气领土的交界处,有一座花园。我只见过它一两次。

就算那座花园里有房子,也没人能看到。它被灌木丛、乔木、热带矮树、棕榈叶、灯芯草和纸莎草所包围,想进去的话必须用收割机开出一条路来。那儿没有步行通道,只有一条被踩出来的小路。好吧,那儿确实有一栋小屋,陷在一片无人修剪、高及下颌的草地里。但它离街道太过遥远,看起来就像一头倒在焦油坑里的大象,很快就要彻底沉下去。小屋前面没有信箱。邮差肯定是直接把邮件丢进花园,然后转身就跑,免得有东西从这片丛林里跳出来抓住他。

时令的橘子和杏子的气味从这片绿意盎然之地飘来。但散发这香味的不是橘子也不是杏子,而是仙人掌、昙花或者夜间绽放的茉莉。这里从来没有过割草机的声音,也没有镰刀的低语。雾气从不会染指这里。在威尼斯潮湿的永恒暮色的边界,这栋小屋伫立在柠檬树之间。树上的柠檬闪闪发亮,宛如整个冬天都在圣诞树上闪耀的彩灯。

偶尔路过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听到了[30]在塞伦盖蒂平原上奔跑践踏的声音,又或是仿佛大片晚霞般的火烈鸟群受惊飞起,在纯净的火焰中盘旋的声音。

在那个地方,住着一个约莫四十岁的男人,秃顶而嗓音沙哑。他了解天气,致力于保护他那被晒伤的灵魂。当他走向大海、呼吸雾气的时候,他的工作就是应对伤风败俗、违法乱纪,以及偶尔可能涉及谋杀的死亡。

埃尔莫·克拉姆利。

我找到了他和他的房子,因为好些人在听过我的询问后点点头,为我指明了方向。

每个人都知道,每天接近傍晚的时候,那位矮个子警探会慢悠悠地走入那片绿色丛林的区域,消失在河马浮起和火烈鸟降落的声音里。

我该做什么?我思忖着,站在他的荒野国度的边缘,大喊他的名字?

但克拉姆利率先喊出了声。

“耶稣基督啊,是你吗?”

我走到正门那边的时候,他正好沿着草地上的小径,走出他的丛林围场。

“是我。”

警探在无人修剪的草地上开辟道路的时候,我听到了每次经过时都会想象的那些声音:汤氏瞪羚一跃而起,条纹纵横的斑马在不远处惊慌失措,风中还有金黄色尿液的气味——那是狮子的尿液。

“我觉得,”克拉姆利抱怨道,“我们昨天演过这幕戏了。你是来道歉的?你有更重要也更有趣的事要说吗?”

“如果你愿意停下来仔细听的话。”我说。

“要我说,你的嗓门够响的了。在离你发现尸体三个街区远的地方,有位我认识的女士说,因为你那晚的叫声,她的猫儿们到现在还没有回家。好吧,我就站在这儿了。你想说什么?”

他每说一个字,我都会把拳头往运动夹克的口袋里塞得更深。不知为何,我没法抽出双手。我低下头,目光闪躲,试着平复自己的呼吸。

克拉姆利看了眼手表。

“那天夜里的电车上,有个男人站在我身后,”我突然喊出了声,“就是他把那位老绅士塞进狮笼里的。”

“小声点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的拳头在口袋里转动,攥得更紧了。“我能感觉到他在我背后伸出了双手。我能感觉到他的手指在动,在恳求。他想让我转身看他!每个杀手都希望被人发现,不是吗?”

“那是10美分书店里的心理学书上写的东西。为什么你没有看他的样子?”

“你也不会和酒鬼眼神接触的。他们会坐过来朝你呼气。”

“也对。”克拉姆利放任自己透露出了一丝好奇。他拿出烟袋和纸,开始卷烟,故意没有看我。“然后呢?”他问道。

“你真应该听听他的声音。如果你听到就会相信了。上帝啊,那声音就像哈姆雷特父亲的幽灵在坟墓最深处哭喊着‘记住我!’还有‘看看我,记住我,来抓我!’。”

克拉姆利点着了烟,透过烟雾看着我。

“他的声音在几秒钟之内让我老了十岁,”我说,“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如此确信过自己的感觉!”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觉。”克拉姆利打量着自己的烟卷,似乎他也不确定是否喜欢那味道,“每个人的祖母都会写下惠帝斯麦片的歌谣,然后哼唱,唱得你想把那个老太婆身体里的大麦芽都给踢出来。每个该死的傻瓜都觉得自己是流行歌曲作家、诗人兼业余侦探。你知道你让我想起了什么吗,孩子?那群对亚历山大·蒲柏[31]趋之若鹜的白痴。他们挥舞着自己的诗歌、小说和散文,向蒲柏寻求建议,最后气得他发狂,写下了他的《批评论》。”

“你知道亚历山大·蒲柏?”

克拉姆利愤愤不平地叹了口气,把烟丢到地上,踩了一脚。

“你觉得所有的侦探都是两耳之间塞满胶水的胶鞋[32]吗?是的,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我知道蒲柏。我都是深夜在被子里读他的东西,免得家里人觉得我是个怪人。好了,让开吧。”

“你的意思是这一切毫无意义,”我大喊,“你不打算想办法去救那个老人吗?”

我听着自己的话,不禁涨红了脸。

“我的意思是——”

“我明白你的意思。”克拉姆利耐心地说。

他沿着街道看过去,仿佛能越过这段距离,看到我的公寓、我的书桌和那台打字机。

“你明白了一件大事,或者说你以为自己明白了。于是你陷入了狂热。你想在某个夜晚坐上那辆红色有轨电车,回到那里,遇到那个酒鬼并且抓住他。但就算你那么做了,他也不会出现在那儿,或者即使他出现在那儿,也不会是同一个人,又或者你根本不会认出他。所以现在,你的指甲因为打字而鲜血淋漓,而你‘文思如泉涌’,就像海明威常说的那样,你的直觉也长出了长长的触须,变得格外敏感。这些话就跟猪蹄一样,连就着泡菜吃都不配!”

他迅速绕过自己车子的前方,仿佛要重演昨天那场灾难。

“不,你不能这样!”我喊道,“别再这样了。你知道你这是怎么了吗?是嫉妒!”

克拉姆利猛地转过身,脑袋差点儿脱离肩膀。

“我什么?”

我几乎看到他的手指伸向了并不存在的枪。

“而且,而且,而且……”我挣扎着说,“你……你根本不可能成功!”

我的傲慢让他大吃一惊。他转过头来,目光越过车顶,紧盯着我。

“什么成功?”他问。

“不管你想做什么,你都……不会……成……功。”

我彻底住了口,震惊不已。在我的印象里,我从没像这样对别人大吼大叫过。在学校里,我是块不折不扣的蛋挞。每次有老师对我一通训话,我都会掉一层皮。但现在……

“除非你学会,”我结结巴巴地说,感觉自己涨红了脸,“学会,呃,听从你的直觉而不是脑袋。”

“‘诺曼·罗克韦尔给一意孤行的探子们的哲学建议’。”克拉姆利靠在自己的车上,仿佛那是全世界唯一能撑起他的东西。他的口中爆发出一阵笑声,但他随即以手掩口,用含糊的声音说:“你继续。”

“你根本不想听。”

“孩子,我很久没这么笑过了。”

我闭紧嘴巴,也闭上了眼睛。

“继续啊。”克拉姆利温柔地说。

“只是,”我缓缓开口说道,“我在多年前就发现,我思考得越卖力,写出来的东西就越差。每个人都觉得你每天都必须不断思考。不,我只会不断感知,写下来,再次感知,然后再次写下,然后在一天结束的时候开始思考。思考是放在后面的事。”

克拉姆利的脸上浮现出好奇的神色。他歪头看我,又把头歪向另一边,就像动物园里的猴子正透过栅栏窥探,想知道外头的到底是什么野兽。

随后,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大笑或者微笑,就那么钻进车里,坐到前座上,平静地点火,轻踩油门,然后缓缓地、缓缓地开走了。

沿路驶出差不多20码以后,他刹住车,思索片刻,又倒车回来,探出身子,看着我大喊:

“耶稣那什么基督啊!证据!该死的。给我证据。”

这话让我猛地从夹克口袋里抽出右手,动作快得险些扯破衣服。

我伸出拳头,展开颤抖的手指。

“看!”我说,“你知道这些是什么吗?不。我知道这些是什么吗?是的。我知道那个老人是谁吗?是的。你知道他的名字吗?不!”

克拉姆利将双臂交叠在方向盘上,下巴靠了上去。他叹了口气,说:“好吧,你说说看。”

“这些,”我盯着自己掌心里的垃圾,“是小小的A、B和C。字母表,字母,电车的纸质车票打孔后落下来的那种。因为你平时开车,肯定很多年没见过这种东西了。因为自从脱掉溜冰鞋以来,我每天不是步行就是坐火车,见过的这种纸屑堆起来都快有我高了!”

克拉姆利抬起头来,动作缓慢,以免显出好奇或者急切。

我说:“这位老人在电车站下车的时候,总会把这些东西塞进口袋。他会在除夕向别人抛撒这些彩色纸屑,有时会在7月,同时还会大喊独立日快乐!当我看到你翻出那个可怜老家伙的口袋时,我就知道肯定是他。现在你怎么说?”

久久的沉默。

“该死。”克拉姆利似乎在祈祷。他紧闭双眼,就像几分钟前的我那样。“上帝保佑。上车。”

“什么?”

“上车啊,该死的。你得证明自己刚刚说过的话。你以为我是白痴?”

“是。我是说,不。”我拉开车门,一边努力掏出塞在左边口袋里的左手,“我还拿到了这东西,海藻,昨晚留在我门口,而且——”

“闭上嘴,拿好地图。”

车子猛地驶向前方。

我及时跳进车里,刚好享受到了甩鞭效应[33]

我和埃尔莫·克拉姆利走进了那家终日弥漫着烟草气味的店铺。

那些老人像风干的柳条椅那样靠在一起,而克拉姆利盯着他们之间的空位。

克拉姆利走向前去,伸出手,把那些结团的字母纸屑给他们看。

那些老人有整整两天时间去思考他们之间那张空座位是怎么回事。

“狗——娘——养——的。”其中一个轻声说道。

“如果哪个条子,”其中一个嘟囔着,朝克拉姆利掌心里的纸团眨眨眼,“给我看这种东西,那它就肯定是从威利口袋里拿出来的。你想让我去指认他的身份?”

另外两个老人转动身子,和说话的那个拉开距离,仿佛他说了什么特别肮脏的话。

克拉姆利点了点头。

老人把手杖塞到颤抖的双手下面,抬起身子。克拉姆利想要扶他,但老人凶狠的目光吓退了他。

“靠边站!”

老人用手杖狠狠敲打实木地板,仿佛是在因为坏消息而惩罚它,随后便出了门。

我们跟着他走进南加州威尼斯的雾气与雨幕,就连上帝之光也无法照进这里。

我们和一位八十二岁的老人走进停尸间,但等我们出来的时候,他变成了一百一十岁,连挥舞手杖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眼里的火焰消失了。当我们把他扶到车上的时候,他甚至没有赶我们走,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哀叹道:“上帝啊,谁给他剪的那么丑的发型?什么时候的事?”他喋喋不休,因为他需要说些废话,“是你干的吗?”他漫无目标地喊道,“谁干的?谁?”

我知道,我想着,但没有说话。我们扶着他下了车,让他回到那张冰冷长椅上属于他的位置。其他老人等在那里,假装没有注意到我们。他们的眼睛盯着天花板或地板,打算等我们离开之后再做决定:是离这个回来以后就变成陌生人的老朋友远点儿,还是靠近他帮他取暖。

我和克拉姆利开车回到空荡荡的“出售金丝雀”的房子,全程沉默不语。

我站在门外,克拉姆利走了进去,看看那个老男人房间里空白的几面墙壁,又看看那些名字、名字,还有名字。威廉、威利、威尔、比尔,史密斯、史密斯、史密斯——那些用指甲刻在灰泥里,好让自己获得不朽的名字。

克拉姆利走了出来,然后回望那个空得可怕的房间,眨眨眼睛。“基督啊。”他轻声道。

“你看到墙上那些字了吗?”

“都看到了。”克拉姆利环顾四周,惊愕地发现自己已经站在门外了,“‘他站在走廊里。’谁站在这儿?”克拉姆利转过身打量我,“是你吗?”

“你知道不是的。”我说着退到了一旁。

“我觉得,我可以用私闯民宅的罪名逮捕你。”

“你不会这么做的,”我紧张地说,“那扇门,所有的门,已经这么敞开好几年了。任何人都可以进去。已经有人进去过了。”

克拉姆利回头瞥了眼那个寂静的房间。

“我怎么知道墙上那些字不是你为了让我相信你那套荒谬的理论,用你该死的指甲划上去的?”

“墙上的字歪歪扭扭的,显然是个老人的涂鸦。”

“也许是你事先想到了这点,所以模仿了老人的涂鸦。”

“我是可以那么做,但我没有。上帝啊,我要怎么才能说服你?”

“让我多起点儿鸡皮疙瘩,我就信你的话。”

“那么,”我说着,又把手放回口袋里,攥紧了拳头,那团海藻还在,“楼上还有。你上去看看,然后再下来,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克拉姆利歪过脑袋,投来那种猴子看人的眼神,然后叹了口气上了楼,活像个两手分别提了个铁鞋撑的老鞋贩子。

他在楼梯顶端伫立良久,宛如守候在图坦卡蒙墓前的卡那封伯爵。然后他进了门。我觉得自己听到了鸟儿的幽灵发出的沙沙和啁啾。我觉得自己听到某个木乃伊的低语声从河底泥沙间传来。但那只是我脑海里的灵感女神在渴望惊人的事物。

我听到那些,其实是因为克拉姆利踩过了那个老妇人地板上的芳草花粉末,他的脚步声因此模糊不清。有只鸟笼发出金属般的钟鸣声,他摸了摸它。接着听到的是他弯下了腰,侧耳倾听从干渴疼痛的口中呼出的时间之风。

我最后听到的声音是有人在低声念出墙上的那个名字,一次、两次、三次,就好像那位金丝雀老妇人在读埃及象形文字,一个符号接着一个符号。

等克拉姆利回到楼下的时候,他就像把铁鞋撑装进了胃里,脸色也透出疲惫。

“这事我不管了。”他说。

我等了等。

“裕仁天皇即位。”他复述了刚刚在鸟笼底部看到的旧报纸上的内容。

“亚的斯亚贝巴?”我说。

“真的是那么久之前的事情了?”

“现在你都看到了,”我说,“你的结论是?”

“我该得出什么结论?”

“你在她的脸上看不出来吗?你没发现吗?”

“什么?”

“她是下一个。”

“什么?”

“全都在那儿,在她的眼睛里。她认识那个站在走廊里的男人。他也去过她的房间门口,但没有进门。她是在等待,在祈祷他会来。我现在全身冰冷,怎么也暖和不起来。”

“就因为你说对了电车票打孔碎屑的事,又找到了那个男人的住处,并且确认了他的身份,并不代表你是本周的塔罗牌冠军。你全身冰冷?我才是全身冰冷。你的直觉和我的寒意都一钱不值,连给死狗买狗粮都不够格。”

“如果你不在这儿安排一个警卫,她两天内就会死。”

“如果我们给每个两天内就会死的人都安排警卫,那我们就没有警察可用了。你想让我叫警监怎么安排他的手下?他会把我丢到楼下,然后把我的警徽也丢下来。听着,她不是什么大人物。我不想这么说,但这就是法律的运作方式。如果她是大人物,也许我们会安排——”

“那我就自己来。”

“好好想想你刚才说了什么。你需要时间吃饭和睡觉。你不可能一直守在这儿,你心里清楚。等你跑去买个热狗的那一刻,他——无论是什么人,假使他真的存在——就会走进房间,让她打个喷嚏,然后她就没了。根本没人来过这儿。那只是个晚上被风吹过的陈年毛团而已。那老头儿先听到了,金丝雀女士后来也听到了。”

克拉姆利抬起头来,凝视着昏暗的长长楼梯。它所通之处没有鸟儿的鸣啭,没有落基山的春天,也没有蹩脚的风琴手在失落的岁月里为他黄色的小小朋友演奏。

“给我考虑的时间,孩子。”他说。

“也让你成为谋杀案的帮凶?”

“你又来了!”克拉姆利猛地拉开正门,令铰链发出刺耳的噪声,“为什么你能在一半的时间几乎讨人喜欢,另一半时间里却又气得人发疯?”

“这是我的错吗?”我说。

但他已经离开了。

克拉姆利整整24小时没有联系我了。

我咬牙切齿地准备好我那台安德伍德打字机,狠狠地打出“克拉姆利”几个字。

“说话啊!”我敲着字。

“为什么,”克拉姆利答复的文字从我那台神奇机器内部的某处传来,“你能在一半的时间几乎讨人喜欢,另一半时间里却又气得人发疯?”

然后机器打出了这行字:“等金丝雀老妇人死去的那天,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多年以前,我在这台安德伍德打字机上面贴过两个显眼的标签。一个写着:官方认证占卜板。另一个用大字写着:不要思考

我没在思考。我只是在任由这块占卜板咔嗒作响而已。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你,”我指尖下的克拉姆利回答,“才是问题!”

“你会成为我小说里的角色之一吗?”

“我已经是了。”

“那就帮帮我。”

“没门儿。”

“该死!”

我从打字机里扯出那一页。

紧接着,我的私人电话响了起来。

这段路仿佛有10英里那么远,而我一路飞奔,心里想着:“佩格!”

我生命中所有的女人都是图书管理员、教师、作家或书商。佩格至少占了其中三样,但她现在离我那么远,让我害怕。

她整个夏天都待在墨西哥,完成西班牙文学专业的学习、学习语言,又四处旅行——和卑贱的苦力们一起乘坐火车,或是和快乐的懒汉们一起乘坐公交车。她从塔马孙查莱写给我满怀爱意的书信,又从阿卡普尔科写来透出厌烦的信件。阿卡普尔科的阳光明媚过了头,舞男却不够明媚;至少对她——亨利·詹姆斯[34]的友人,伏尔泰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的顾问——来说不够明媚。她无论走到哪儿都带着个装满书本的午餐篮。我经常觉得她会津津有味地品尝龚古尔兄弟的书,就像在傍晚吃作为茶点的三明治那样。

佩格。

每周,她都会从某个偏僻的教会城镇或是大城市打来电话,不是刚刚走出瓜纳华托[35]的木乃伊陵墓,就是正气喘吁吁地爬下特奥蒂瓦坎古城,而我们会花上短短3分钟的时间聆听彼此的心跳,又向彼此一次次重复同样的蠢话。这样的唠叨无论有多长,又有多频繁,都会显得十分顺耳。

每周,当她打来电话的时候,阳光都会照耀那座电话亭。

每周,当聊天结束的时候,阳光会消散,迷雾随之升起。我很想拉过被子,罩在自己头上。但我只是用打字机敲出蹩脚的诗歌,或是写下这么一个故事:有个火星人的妻子陷入了单相思,幻想某个地球男人会从天而降来接她,却因此遭到射杀。

佩格。

在某些时期,尽管我很穷,我们会玩那个古老的电话花招。

接线员会从墨西哥城打来电话,然后说出我的名字。

“谁?”我会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接线员?大声点。”

然后我会听到佩格在远方叹气。我说的废话越多,留在线路里的时间就越久。

“等一下,接线员,麻烦再跟我说一遍。”

接线员重复了我的名字。

“等等,让我看看他在不在这里。谁找我?”

然后佩格的声音迅速从两千英里外传来。“告诉他是佩格!佩格。”

我会假装离开,然后回来。

“他不在。一小时后再打过来。”

“一小时……”佩格重复道。

然后是咔嗒,嗡嗡,呜,她离开了。

佩格。

我冲进电话亭,猛地摘下听筒。

“喂?”我大喊。

但那不是佩格。

沉默。

“你是谁?”我问。

沉默。但那边有人,不在两千英里外,而是很近的地方。而且那边话筒的接收效果好得出奇,我能听到对面那个安静的家伙鼻孔和嘴巴出气的声音。

“喂?”我说。沉默,还有电话线路里那种代表等待的声音。另一边那个人张着嘴巴,靠近听筒。

沙沙。沙沙。

耶稣上帝啊,我心想,总不可能有个呼吸粗重的家伙打到电话亭里来找我吧。没人会打电话给电话亭!没人知道这是我的私人办公室。

沉默。呼吸声。沉默。呼吸声。

我敢发誓,那股冰凉的空气透过听筒传来,冻住了我的耳朵。

“不用了,谢谢。”我说。

然后,我挂上了电话。

我闭着双眼快步穿过街道。在半路上,我听到电话铃声再次响起。

我站在街道中央,回头看着电话,害怕去触碰它,害怕那个呼吸声。

但我冒着被车撞倒的危险在那儿站得越久,那铃声就越像是从墓地打来、好通知我坏消息的。我必须过去拿起听筒。

“她还活着。”有个声音说。

“佩格?”我喊道。

“别紧张。”埃尔莫·克拉姆利说。

我靠向电话亭侧面,大口喘息,心里释然却愤怒。

“刚才是你打的电话?”我喘息着说,“你怎么知道这个号码的?”

“整个镇子的人都听到过那台电话在响,也看到过你扑过去的样子。”

“谁还活着?”

“金丝雀女士。昨天晚上我去看过她——”

“那是昨天晚上了。”

“我打电话来不是为了这个,见鬼。今天下午晚些时候到我家来。我真该扒了你的皮。”

“为什么?”

“凌晨3点的时候,你站在我的房子外面做什么?”

“我!”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最好有个像样的不在场证明。我可不喜欢被人吓唬。我会在5点左右回家。如果你早点坦白,可能还能喝杯啤酒。如果你装傻,我就踢你屁股。”

“克拉姆利!”我喊道。

“等你。”然后他挂了电话。

我缓缓朝自己公寓的门口走去。

电话又响了起来。

佩格!

还是那个呼吸冰冷的男人?

或者是克拉姆利在整我?

我猛地拉开门,冲了进去,又用力关上门,然后格外耐心地将一张关于埃尔莫·克拉姆利的白纸塞到我的安德伍德打字机里,强迫他对我只说好话。

一万吨雾气朝威尼斯倾泻下来,触碰我的窗户,又钻进门下面的缝隙。

每当潮湿沉闷的11月钻进我的灵魂,我就知道是时候再次离开大海,让人给我修剪头发了。

剪发这件事带着某种魔力,能够冷却热血、平复心跳、让神经恢复平静。

除此以外,我仿佛在脑海深处听到那个老人跌跌撞撞地走出停尸间,哀号着:“上帝啊,谁给他剪的那么丑的发型?”

那么糟糕的手艺当然是卡尔的杰作。于是我有了好几个理由去他那儿。卡尔是全威尼斯,也可能是全世界最烂的理发师,但他要价很低。他的喊声穿过翻涌的雾气。他等待在那儿,拿着早已变钝的剪刀,挥舞着大黄蜂牌电推子,让信步来到他跟前的穷作家和无辜顾客震惊不已。

卡尔,我想道,剪走黑暗吧。

把前面剪短,让我能够看到。

把侧面剪短,让我能够听到。

把后面剪短,让我能感觉到有东西在悄然接近。

剪短!

但我没有立刻走进卡尔的店。

当我离开公寓、走进雾里的时候,有一支黑色巨象的游行队伍经过了温沃德大道。那是两列黑色卡车的队伍,后面跟着巨大的起重机和庞大的拔桩机。它们发出嘹亮的雷鸣,前往将要拆除或者已经开始拆除的那座码头。相关的流言已经传播了几个月。而它就要成真了——就在今天,最迟也是明天早上。

我今天还得去见克拉姆利。

而且卡尔的理发店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大象们缓缓驶过,发出阵阵机器的呻吟,摇晃着路面,前去毁灭那些游乐园和旋转木马上的马儿。

我感觉自己像个年迈的俄罗斯作家,疯狂地爱上了酷寒的冬天和迁移中的暴风雪。除了跟上去,我还有什么选择?

等我来到码头的时候,半数的卡车已经进入沙地,正笨重地驶向潮水,收拾起那些准备抛向栏杆外的垃圾。其余的卡车在腐烂的木板路上驶向西面,木屑撒了一路。

我跟在后面,喷嚏连连,又用舒洁纸巾擦拭了鼻子。感冒的我此刻应该躺在家里,但想到要带着这么多关于雾气和细雨的念头上床,我便硬着头皮迈开了步子。

沿着码头走到半途的时候,我停下脚步,震惊于自己的无知。我用惊讶的目光看着自己从未见过的那些人。一半的游乐项目都用新鲜的松木板封上了。其中几座仍在开放,等待着坏天气来到这儿玩套圈,或者砸倒牛奶瓶。外面有五六个货摊,外貌老成的年轻人和更加苍老的老人站在那儿,看着那些卡车咆哮着驶上码头靠海的那一边,准备与过去的六十年岁月来一场拼死搏斗。

我环顾四周,意识到自己几乎从没见过这些倒下的平板门和放下并用压条固定住的帆布门面后的东西。

我再次产生了被人跟踪的感觉,于是猛然转身。

一大团轻柔的雾气从码头飘来,从旁经过,对我毫不理会。

我的所谓预感也就这样了。

在这里,在去海边的半路上,有一座黑漆漆的小屋,我在至少十年里经常路过这儿,但从没见到窗帘拉开过。

今天,窗帘头一次拉开了。

我朝里面张望。

上帝啊,我心想,那简直是一整座图书馆。

我飞快地走了过去,想知道还有多少类似的图书馆藏在这个码头上,或是散落在威尼斯的古老巷子里。

我站在窗前,想起了那些夜晚:我曾看到窗帘后亮着一盏灯,有只手的影子翻动看不到的书页,听到一个声音念出词句,朗读诗歌,又探究黑暗宇宙的哲理。那听起来仿佛一位作家在重新审视自己的构思,又或是一位走下坡路的演员在出演某种奇怪的剧目,扮演多了两个自私的女儿、智慧却只剩一半的李尔王。

而现在,在这一天的正午时分,窗帘拉了起来。在窗户后面,有盏小灯依然亮着。那儿空无一人,但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和一张式样老旧却颇为庞大的皮沙发挤满了房间。在沙发的四周,仿佛悬崖、高塔和护墙的书本一直堆到了天花板。那些书肯定得有上千本,它们塞满了从地板到天花板之间的空间。

我退后几步,看向小屋门上那几块我曾经见过,但从未仔细打量过的招牌。

塔罗占卜。但字迹已经褪色了。

下一块招牌是:手相学

第三块用印刷体字母写着:颅相学

再下面一块是:笔迹分析

旁边那块写着:催眠术研究

我朝那扇门凑近了些,因为门把上方用图钉钉着一张非常小巧的名片。

我念出了小屋所有者的名字:

A.L.史兰克。

在名字的下面,用铅笔写着几个不像“出售金丝雀”那样模糊的字:

执业心理医生。

这还是个六面手。

我将耳朵贴在门上,聆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