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转轨时期应付通货膨胀的基本对策
一、改革滞后的恶果
不可否认,现阶段中国遇到了一些经济困难,比如说,财政赤字的扩大、通货膨胀的存在就从一个侧面表明了经济困难。困难是怎样产生的?简单地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差,导致财政收入少,而各种支出又难以减少,于是就会有财政赤字。在经济运行机制尚未转换的大环境中,一些地区与部门扩大投资规模,必然造成投资规模过大和通货膨胀率上升。可见,造成财政困难和经济困难的深层次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滞后,尤其是企业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企业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前面一再指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行政部门的附属物。这种情况不改变,企业既没有自我约束机制,又没有自我成长与积累机制。企业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无效益投资就得不到抑制,投资规模过大的现象也就难免。这正是企业体制改革滞后对当前财政困难与通货膨胀产生的影响。有人也许会说:“企业体制怎么没有改革?不是实行承包责任制了吗?”但承包制之下,政企不分、产权不明的状况并没有改变,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是有限的,企业不能真正地自负盈亏。也就是说,企业经营机制不可能通过承包而转换。承包制只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改良、一种松动,而不是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企业体制改革的滞后直接反映于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滞后。只要企业体制尚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财政状况显然无法好转,有效供给也显然难以增长。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滞后在形成通货膨胀中的作用,有人曾反问道:“投资体制怎么没有改革?不是已经由单一投资主体的体制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体制了吗?”实际上,投资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并非投资主体是单一的还是多元的,而是投资主体是否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主体是否具有自我约束机制。迄今为止,投资体制改革尚未触及这一核心问题。正因为如此,所以投资主体转为多元化之后,反而带来新的问题。这就是说,在多元投资主体的格局中,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都已拥有较大的投资权,并有很强的扩大建设规模、生产规模的冲动,而它们却又缺乏自我约束机制,结果投资规模过大而投资效益较差的情形就难以避免了。不妨以香港的投资为例。香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到处修高楼、修公路,还兴建机场,建造隧道,投资规模相当大,而且几乎年年如此。为什么在香港没有听说“投资膨胀”呢?因为那里的投资主体是承担投资风险的,无效益的投资是投资主体竭力避免的。只要投资讲究效益,即使是多元投资主体,问题也不大。可见,关键不单纯在于投资规模有多大或投资主体是否多元化,而在于投资主体是不是承担投资风险,投资是不是有效益。
关于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在形成通货膨胀中的作用,也有人这样反问道:“金融体制怎么没有改革?不是已经从单一的金融机构变为多元的金融机构了么?信贷资金管理方式不也从过去的高度集中化转为相对分散化了么?”同投资体制改革一样,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并非金融机构是单一的还是多元的,也不在于信贷资金管理方式是高度集中的还是相对分散的,而是中央银行是否独立行使货币供应政策,专业银行是否改变为商业银行。然而迄今为止,金融体制改革尚未触及这一核心问题。
正因为金融体制改革尚未涉及这一核心问题,所以在金融机构走向多元化和信贷资金管理方式走向分散化之后,反而会带来新问题。这就是说,虽然金融机构多元化了,但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还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还受到行政部门的种种干预。而在地方政府有强大投资冲动的条件下,信贷资金管理方式的分散化使得信贷规模难以控制,使得无效益投资得以存在。尤其重要的是,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尚未真正成为没有盈利动机的中央银行,也就无法真正行使调节货币供应量的银行职能,货币政策的推行也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特别是前一段时期中国人民银行下面的分支机构还投资办经济实体,这就是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对当前中国通货膨胀形成的主要影响,也就是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