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就从这里开始
强大的秦朝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简单了解一下当时的秦。
秦的创始人叫“非子”,因为替周天子养马养得好而被周天子赐予嬴姓,又将渭水上游秦川的东岸给了他做封地,这里就成了秦的发源地。当时掌权的周孝王本意是让秦做一个近畿的附庸。但秦的历代君主中不少人就如孙猴子一样,对这芝麻绿豆大的官职当然是不会满足的,于是秦国的君主们不断地扩张地盘,壮大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秦国的地盘不断扩大,国力日渐强盛,到了秦穆公时期更是做了一回天下的霸主,但总的来说,当时秦东进的路线始终被更强大的晋国死死地挡住。
这样的情况后来一直延续了一百多年,直到韩、赵、魏三家分晋,历史进入了战国时期。这个时候的秦国可以说是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弱的一个国家,国内的政治也一度因宫廷斗争而陷入混乱,直到历史等来了这两个人——秦孝公和公孙鞅。
公孙鞅也就是后来我们说的商鞅,原本是卫国人,年轻时研习的是李悝的《法经》,本想在魏国做出一番事业。然而,公孙鞅在魏国并不受国君重视,十分不得志。后来听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下令求贤,公孙鞅就从魏国跑到秦国去应聘。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的推荐,公孙鞅得到了三次被秦孝公单独面试的机会。公孙鞅抓住机会,终于深深打动了秦国的一把手秦孝公,秦孝公拍板决定聘用公孙鞅为左庶长,开始实施变法。
一说“商鞅变法”好像谁都听过,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得到秦孝公鼎力支持的公孙鞅其实前后一共进行过两次变法,只不过我们熟知且重要的是第一次变法。
这次的变法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强法治建设,以法令法规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为了确保法令的实施,公孙鞅实施了连坐制度。简单说就是,一人犯法,如果与其有一定关系的其他人不举报的话就得一起坐牢。可别小看了这样的制度,它对后世的影响现在依然有迹可循。现在很多国人骂人往往牵连人家家里好几代人,里面大概就有当年商鞅连坐之法的影子。
当然,变法最重要的还是第二方面:奖励耕战。在生产方面,他鼓励百姓们多生产,一个家庭的产出与缴纳给国家的赋税成反比,生产的粮食越多,要上交给国家的比例就越少,这无疑增加了人们劳作的积极性。除此之外,最最重要的是商鞅在秦国确立了军功爵制度:当兵的只要能在战场上带回一颗敌军的人头就授爵一级,而没有军功的人即便生在富贵之家也不能得到爵位。在当时的秦国,无论是谁,社会地位的高低全看爵位的高低,因此,军功爵制度的确立极大地刺激了民众从军杀敌的积极性。另外,因为当时当兵的衣食住行是要自行掏腰包解决的,所以秦军对士卒的选拔是有严格规定的:在秦国,只有小康水平以上家庭里的青壮年才有资格从军。统治者们的观点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有固定收入的人才能不断地保持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如果一个人整天为一日三餐发愁,那他当兵就不能保证会奋勇杀敌,当官就不能保证能够清正廉明。
秦国在变法的影响下很快强大起来,可在那个时代,变法并非秦国的特产。战国七雄中,除了齐国(这是个老牌强国),其他六国都在不同时期进行过变法。(齐国也有邹忌变法,但邹忌只是让齐王做了纳谏、选才、去奸、奖励一类,这本来就是明君应该做的事情,他并没有提出什么新建议。严格地说,邹忌变法只能算改革,不能算变法。)第一个通过变法强大起来的是魏国。魏国主持变法的人就是公孙鞅的偶像兼老师,也就是《法经》的作者李悝。
这里有一个问题:既然变法的作用如此之大,那为什么最后在七国中脱颖而出的是秦国而不是其他五国呢?
那是因为其他五国的变法和秦国变法有所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五国的变法都随着主持变法的大臣或君主的去世而终止。变法之前,五国都如同衣衫褴褛的乞丐,变法就如同给乞丐换上了一件华丽的衣服,但乞丐的本质是没有改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再华丽的衣服也终究会褪色,当华丽不再之时,乞丐的褴褛依然。而秦国的变法则不同。虽然秦孝公死后,公孙鞅就被对他积怨已久的秦国君臣联合起来五马分尸,但即位的秦惠文王只抛弃了公孙鞅,并没有抛弃公孙鞅推行的政治改革。秦国变法的脚步没有因秦孝公和公孙鞅的死停下来。可以说公孙鞅推行变法是给秦国这个乞丐指引了一条谋生的道路,让秦国摆脱了乞丐的宿命,最终成了贵族。
公孙鞅变法让处于秦国社会底层的人们第一次切实地有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即便出身卑微,只要肯勤劳工作也能致富,致富就能参军,参军就能杀敌,杀敌就能提高社会地位。可以说就是这样的制度,让秦军逐渐蜕变成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每一次战斗,军队从主帅到士兵都目标一致,勇往直前。他们对战争的渴望、对胜利的渴望、对杀敌的渴望超过了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支军队。兵法有云:“上下同欲者胜。”哪怕你对这种激励斗志的方式并不赞同,但你不可否认秦军是一支相当可怕的军队。
可以想象,当时在战场上,从六国军队一方看过去,对面全是神情亢奋、眼冒青光、口中流涎的虎狼之师;而在秦军眼里,对面全是金光闪闪的人头,有时候可能还没开打呢,胜负就已经有了分晓。秦军就是以这种“抢人头”的激情不断地冲击着地盘、人口都十倍于己的东方六国,逐渐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成为当时唯一的超级大国,并逐渐开始了兼并六国的大业。
公孙鞅变法以后,秦国与东方六国的战争逐渐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一种态势。从争夺土地的攻防战发展为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为主要目的的歼灭战。我们列举一下一些比较大的战役便可见端倪:
公元前331年,秦与魏交战,斩首八万。
公元前317年,秦破韩于修鱼(今河南原阳县西南),斩首八万二千。
公元前312年,秦破楚于丹阳,斩首八万。
公元前307年,秦拔韩宜阳,斩首六万。
公元前300年,秦取楚襄城,斩首三万。
公元前298年,秦出武关击楚,斩首五万。
公元前293年,秦败韩魏联军于伊阙(今河南洛阳市南),斩首二十四万。
公元前280年,秦取赵光狼城,斩首两万。
公元前275年,秦伐魏,破韩援军,斩首四万。
公元前274年,秦伐魏,斩首四万。
公元前273年,秦败魏于华阳,斩首十三万,并沉赵援军两万于黄河。
公元前264年,秦伐韩,斩首五万。
公元前260年,秦大败赵于长平(今山西高平市西北),坑卒四十五万。
公元前256年,秦取韩阳城,斩首四万,伐赵,斩首九万。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商鞅变法对秦军的刺激有多大。在秦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据不完全统计,仅秦军消灭的六国军队人数就超过二百万。而且秦灭六国的脚步在一步步加快。终于,在秦孝公过世近百年以后,秦国又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嬴政。
虽然即位的时候年纪还很小,权力也掌控在太后和权臣的手中,但秦王政九年(公元前238年),嬴政干掉权臣吕不韦和嫪毐,开始亲政,秦统一六国的进程真正进入了加速期。
秦王政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灭韩。
秦王政二十二年(公元前225年),灭魏。
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灭楚。
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灭燕,灭赵。
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
嬴政指挥着这支虎狼之师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横扫六国统一了天下,第一次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一个家天下的帝国——秦帝国。嬴政则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始皇帝。
接下来,秦始皇嬴政再接再厉,国中没有了敌手,他便向北驱逐了匈奴,向南扩张到了南越,建立起一个空前强大的国家,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当然,如果考虑到公元前3世纪的古希腊在马其顿人统治下奄奄一息,古印度的孔雀王朝已经开始分崩离析,古埃及早已经被罗马人干掉,而罗马人还没有称霸地中海,我们甚至可以把“之一”这两个字去掉。
然而,如此强大的国家也有极深的隐患,那就是统治者不了解“可以在马上取天下,却不可以在马上治天下”这个道理。当国家的主题不再是战争,当社会生活的关键词从“对外征战”转变成“休养生息”的时候,统治者却仍然在以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换句话说,就是他们不了解社会的新常态。
不了解当然就会出问题。
农民起义
严格意义上说,秦朝的政策中很多并不能称为“暴政”,而应该称为“急政”。因为嬴政总是迫切地想把每件事情都尽快做好。嬴政是一个勤奋的人,尽管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人在旁指点,可他依然努力地经营着这个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仔细处理帝国的大事小情。他每天处理公文不是以件计算,而是按斤算的。当时的文字写在竹简上,嬴政每天让手下称足一百二十斤(秦朝一斤约等于现在的253克)的竹简,不批阅完不休息,哪怕是外出时也不例外。他太急了,急着想要建立一个从始皇帝到二世、三世乃至万万世不息的帝国。但嬴政没有想到凡事欲速则不达,最后现实与他的愿望背道而驰。
秦政府统治稳固的前提是始皇帝嬴政对政权的强势把控。然而,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巡游的途中突然驾崩。之后,中车府令赵高说服丞相李斯矫诏立嬴政的小儿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并赐死了宽厚仁义的皇长子扶苏及秦始皇的近臣名将蒙毅、蒙恬兄弟。胡亥这个历史上有名的缺心眼儿且低能的年轻人,完全不是当皇帝的料,不仅在政治上一塌糊涂,事事唯自己的老师赵高马首是瞻,而且在享乐和暴虐的程度上更胜其父一筹。结果,嬴政死去不到一年,在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秦朝制度十月为每年的第一个月,九月是一年的最后一个月),陈胜、吴广便带领九百戍卒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短时间内,农民起义的风暴席卷大地。才统一六国十三年,看似强大到坚不可摧的秦帝国出现了道道裂纹。
到了秦二世元年年末,就连身在芒砀深山里的刘邦也感觉到时局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以前一两个月才有个把实在是走投无路的苦汉子插香入伙,而现在几乎隔三岔五就有人上山投靠自己,刘邦的手下已经比刚上山的时候多了十几倍。刘邦时不时地可以从新投奔来的小弟那里听到一些山外的消息,全是些什么“胡亥是始皇帝的小儿子,不当立为皇帝”“胡亥残杀自己的兄弟姐妹,又杀了很多大臣,分明是做贼心虚”“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公开造反”“陈胜、吴广已经占领了陈县,打出‘张楚’的旗号自立为王”“某某地方又杀了长官响应陈胜了”,等等。稍微综合一下各种信息,除了躲在咸阳皇宫里的胡亥,只要是心智健全的人,都很容易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天下乱了!
我们知道,第一次起义发生在大泽乡,造反的九百人是戍卒。戍卒就是卫戍之卒,任务是到国家的边境线服兵役。然而,当时天下被压迫的人何其多,为什么偏偏是这九百戍卒首先站了出来?要解释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简单地了解秦汉时期的一些制度。
当时国家实行的是全民兵役制度,凡成年男子一生均须服三种兵役:到本国边境服兵役(也就是所谓的戍役)、到中央军队服役以及在本人的居住地服兵役。与后两者不同,做戍卒的时间一般只有三天(当然,如果你是犯了事被抓去的,可能要待好几年),这是自古便有的惯例。有人可能说,三天没什么呀,去就去呗。但问题在于服戍役期间的所有用度,包括来回的路费、吃穿住的花费,全是自己掏腰包。如果是古时候还好,小国方圆数十里,大国数百里,从中央到边境少则三五天,多则半个月就可以打个来回。可秦始皇建立的是一个空前的超级帝国,疆域广阔前所未有。嬴政自己坐马车巡游一趟尚且需要数月之久,何况是步行的平民。如果你身在南方的会稽郡,不幸被派到北方的渔阳服戍役,那就要做半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打算。这对于以成年男性劳动力为支柱的普通家庭而言,影响是相当大的。遗憾的是,循旧例的帝国统治者显然还没有来得及意识到这些问题。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它建立了之后两千多年中国版图的雏形,统一了文字、度量衡,为以汉民族为主体的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确立了之后两千多年中国的政治制度,帝国统治者的丰功伟绩当然无须赘述。然而,如何管理这个历史上疆域空前辽阔的帝国让统治者感到困惑。在战争这个可以转移民众注意力的外因基本消失后,继续沿用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使得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迅速激化。帝国就如端坐在底下满是火药桶的桌子上一般,看似四平八稳,实则岌岌可危,统治者们却始终没有察觉。最终在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的七月,由于大雨误期,陈胜、吴广带领同行的九百余戍卒迫不得已揭竿而起,点着了火药桶,把帝国的金身炸上了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秦朝的基业就毁于这“三天戍役”的制度,正印证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话。
每个朝代都会发生起义,这并不新鲜,而陈胜、吴广起义之所以特殊,原因是他们的身份。陈胜、吴广两人起义时在被发往渔阳的九百余戍卒里当屯长,在当屯长之前,两个人都是普通的农民。往上追溯,他们的父辈也是农民,祖辈还是农民,一直往上到祖宗八代都是这样。这就让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的起义成了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第一次有农民起来带头造反,这在那个贵族统治一切的时代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所以陈胜、吴广的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后来就成了底层社会群众反抗压迫的底气和依据。
但作为带头人,陈胜、吴广有自己的难处:自古以来,带头造反都是圣人的事情,至少也要有一方贵族豪门带领,才有号召力和凝聚力,而陈胜、吴广这两个贫苦农民显然是没有这个资本的。于是始皇帝嬴政的长子扶苏、楚国的名将项燕一一“复活”。陈胜借这两个人的名义,继而又打出“张楚”的旗号。这个旗号在当时显然非常给力,一时间,以六国时的楚地为中心,杀官响应陈胜的起义遍布各地。
话说“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刘邦现在手上有了百十条枪,也算是个草头小王,却只能把手头上那没本钱的买卖做得大一点儿,依然没有实力和机会割据一方。但命运女神是不会放弃刘邦的,刘邦的机会说来就来。九月的一天,山下来了一个通信的人,让他看到了希望。
来的这个人叫樊哙,平日里在沛县集市上专门做杀狗的营生,与刘邦是铁哥们儿,还是刘邦的连襟——樊哙的妻子是吕雉的妹妹吕媭(可见吕公相面的本事当真了得)。他给刘邦带来了这样一个消息:陈胜、吴广起义后,沛县虽然还算太平,但周围已经有很多郡县的百姓杀了他们的地方长官来响应陈胜,沛县县令担心自己步同僚的后尘,因此决定主动在沛县举事响应陈胜,并且希望刘邦能把队伍拉回沛县助他一臂之力。
为什么县令会主动找刘邦呢?答案是,当时想反叛的沛县县令处于两难的境地。他虽然是中央委任的地方一把手,可他在地方上没有根基,手中也没有兵权,就光杆司令一个。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秦朝制度使然。秦帝国对军权的把控严之又严,五十人以上的军队调动必须得到皇帝的首肯。秦朝政府还规定,地方一把手必须是外地人。一把手没有兵权就指挥不了军队,不是本地人就不容易与本地土生土长的下级官员及地方豪强打成一片,这样既可以防止地方官员犯上作乱,又可以让他们上下相互监督甚至相互牵制,尽可能避免领导与下属相互勾结,在地方上做土皇帝。
手上没有兵权、在当地没有庞大私人关系网的沛县县令想主动向起义军靠拢是不容易的。他担心别人不相信自己——彼时愿意主动倒戈的官员少之又少,谁知道你是不是想试探谁有反心,然后将之一网打尽?如果继续为朝廷工作,又怕哪天会人头不保。两难之下,沛县县令这个保命心切的倒戈派,听从了沛县主吏掾萧何及狱掾曹参的建议:请求流亡在外的刘邦带队伍回沛县,以武力劫持、胁迫大家一起造反。
接到樊哙的消息,刘邦马上意识到,不论县令的意图是真是假,也不论回去后自己的结局如何,眼下正是千载难逢的改变现状的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哪里还有什么犹豫,难道要在这里钻一辈子山沟吗?于是刘邦吹响了集合号,由樊哙带路,与百十号弟兄马上赶回了沛县。一百多里路在一群情绪激昂的汉子脚下并不是很远的距离。刘邦等人黎明启程,天刚擦黑就赶到了沛县城门下。
重新回到沛县的刘邦没想到县城的大门却紧闭着,他在紧闭的城门下高声叫唤“老萧!老曹!”也没有人回应。进不得城的刘邦只好在城外打转,熬到半夜,手下来报:“从城头翻过来两个人。”刘邦把人叫上来一看,正是萧何和曹参。
原来县令让樊哙去联系刘邦后就后悔了:想他在县里任职多年,早已风闻萧何、曹参和刘邦之间交情颇深,现在两人保举刘邦带人回来,名曰助他革命,搞不好是想先革他的性命。于是县令起了杀心,准备先干掉萧何、曹参两个内贼,同时下令紧闭城门,不让任何人进出。
沛县县令的顾虑固然没有错,可惜他缺乏具体行动的经验,连续犯下两个致命的错误:首先,萧何、曹参均是本地大族,在沛县地头上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县令又临事不密,结果他的格杀令还没有出门,萧何、曹参便已经得到消息,于是两人连夜翻墙逃出城去了;其次,得到两人逃跑的消息后,县令并没有马上派人处理萧、曹的族人,也没有将他们中的重要人物控制起来,使他们有了继续做内应的机会。
那边秘密抓捕失败的县令还没有反应,这边好不容易逃生的萧何、曹参与刘邦一会面,便制订了周密的行动计划。他们决定以刘邦的名义和口吻书写一份帛书,向沛县的父老们陈说利害。无非是说大家受朝廷的压迫已经很久了,现在天下的形势是诸侯并起,如果父老乡亲们为县令死守沛县,等诸侯军队一到肯定会有屠城灭族的祸事,不如现在大家一起把县令杀了响应诸侯,这样才能保全大家的性命。
刘邦命人将写好的帛书绑于箭头上射入城内——因为城门紧闭而使用弓箭射入城内,想来一定是抄录了多份,到处乱射,有点儿满大街撒传单的意思。不然如果仅写一份,谁知道这一箭会射到什么地方。倘若不幸射入茅坑或被县令的人取了,岂不大事休矣?
果然第二天天刚亮,沛县的城门便大开,县令的人头高悬在城楼之上。刘邦的书信固然是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萧、曹两人的宗族在其间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
直到杀了县令,萧何等人才想到一个问题:原来准备挑头儿的人没了,接下来的事情该怎么办?既然杀官造反已成既定事实,选一个人作为领袖或者说是出头鸟、替罪羊是必不可少的。当时有实力和能力且出力颇多的无非是萧何、曹参、刘邦三个人。俗话说“枪打出头鸟”,萧何、曹参两人出身文职人员,又是地方上的豪门大族,亲戚朋友多,顾虑、拖累也多,就不愿意挑这个头儿,而是把带头造反的事情一股脑儿推到刘邦身上。
刘邦这时候倒是很清醒,造反一旦失败可不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么简单,那是要灭族的。他没有像当年娶吕雉那样爽快接受,而是说了很具体的拒绝理由:“现在是天下大乱诸侯并起的时候,在这种大环境下,如果我们没有选对领导的话,很快就会一败涂地。我刘邦不是爱惜自己的性命,而是我的能力不足,怕不能保全家乡的父老乡亲们。”
刘邦不出头,父老乡亲们可不同意:县令都杀了,大家哪里还有退路?好不容易逮住你这个冤大头可不能随便放过,反正你已经造过一次反了,再来一次也无所谓。再说了,城东算命的瞎子也说你刘季命最好。行!就你了!
大多数人(也有不以为然的)不顾刘邦的再三推辞,坚决推举刘邦做了起义军的首领。大概这时在场的人都不会想到,这是又一个伟大王朝的开端,史书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九月,众人立刘邦为沛公。
在曲折中前进
很快,沛公刘邦依靠原来的兄弟们帮忙,在沛县拉起了两三千人的队伍。不得不说,刘邦的运气实在不错,他的哥们儿不仅组成了一个素质很高的群体,里面包括萧何、曹参、樊哙、娄敬、任敖、周昌、周勃、夏侯婴等后来汉朝的开国重臣,而且这些人绝大部分对刘邦十分认可。
既然队伍组建完毕,为图个彩头,按惯例,刘邦自然也要自我标榜一番。于是刘邦就成了赤帝的儿子(让刘大爷情何以堪?),并且宣称自己曾经斩杀过化作大白蛇的白帝的儿子;又说当年秦始皇也常认为东南方也就是刘邦所在的楚地有天子气,所以嬴政才到南方巡游,目的是压制这股气息,这样刘邦在芒砀山里钻山沟的原因也就由躲避朝廷的逮捕变成了躲避嬴政在气息上的迫害。这样一来,刘邦以往那些所作所为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虽然刘邦还是那个人,做的事也还是那些事,但格调高了很多。
一通动作下来,刘邦顺利地拔高了自己的声望,把自己的造反之举说成上天注定的事情。最后,赤帝的儿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五彩云气的真命天子刘邦在沛县带头祭祀黄帝和战神蚩尤,宣布早已注定的战争的到来。
一切准备就绪,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十月,刘邦的队伍整装开拔。话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打仗还是得靠刘邦自己。即便刘邦成了赤帝的儿子,有神仙在后面撑腰,也不代表他一定会顺利。毫无指挥和作战经验的刘邦一开始连续在胡陵和方与两个地方碰壁吃瘪。他带着队伍浪费了不少时日,转悠了一圈毫无收获,只好回到丰邑继续招兵买马。虽然接连出击失败,但刘邦的公开造反行为还是刺激了朝廷。很快,泗水郡郡监(官职)某平(史失其姓)便带领军队包围了丰邑。
沛县只是一个小县,下辖的丰邑更非一座坚城,刘邦手下这两三千人不可谓多,城外黑压压一片的秦军又不可谓少,而且这是刘邦第一次被敌人包围(以后他还要多次面临这种情况)——这一切都预示着刘邦军事生涯面临的第一次考验异乎寻常地难。如果换作一个普通的义军将领,接下来的事情十有八九就是要出城投降了。但刘邦就是这么不寻常。
虽然刘邦不爱读书也没多少文化,更没研究过什么兵法,但他在军事上还是颇有天赋的。看着在秦军的重兵包围之下丰邑四面漏风、摇摇欲坠的城墙,刘邦毫不气馁,也不打算先投降曲线自救。他认为,既然难以依靠城防进行有效的防守,不如主动进攻寻找战机。于是刘邦决定:趁敌人立足未稳之际主动进攻。
在丰邑城里,刘邦充分发挥了经他四十几年磨炼得已经纯熟的忽悠人的本事,发表激情的演说,鼓舞众人的士气,同时又让大家磨了刀,填饱了肚子,为打一场硬仗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被围两天后的黎明时分,丰邑城门大开,刘邦主动率军出城与秦军交战。
丰邑城外的秦军没想到人数处于劣势的起义军会主动出击,一时乱了阵脚,结果阵势被刘邦率领的队伍一鼓作气冲散。紧接着,刘邦乘胜追击,向薛县进攻,又击败了郡守某壮(情况同某平),并一路追击至戚县,刘邦手下的左司马曹无伤生擒了郡守。
要知道,秦统一六国后,最初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随着版图的扩大有所扩充),郡守作为郡的一把手,在当时可是省部级的官职,在军队中也属军区司令一级,分量着实不轻。郡守居然被擒,这让刘邦的第一次军事行动获得了出乎意料的大胜。刘邦很得意,马上命令开坛祭旗,拿郡守的人头做了自己反秦的投名状。
虽然首战告捷,响应了张楚反秦的号召,但刘邦的处境其实并没有多大好转,相反,他很快就不得不面临来自秦政府和各地起义军两方面的压力。因为当时除了要面对如狼似虎的政府军之外,各股反秦武装力量也不是团结一致的。前有武臣背楚自立,后有韩广叛赵称王,至于各路义军内部,为了眼前的利益弑主称王、背信弃义、阳奉阴违、貌合神离的事情更是比比皆是。这还是在大家名义上一致拥护、响应张楚政权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到了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十二月,张楚政权被秦军名将章邯消灭,陈胜被自己的马车夫庄贾杀死在撤退的路上之后,失去名义上的领导的各路反秦武装更是乱作一团。
秦汉之际的反秦起义是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反抗压迫的农民起义的模板和缩影:初时大家为了生存尚能并力同行,一旦局势暂时缓和便恨不得马上称王割据一方,各反秦武装之间的摩擦不断升级,最后都被王朝的统治者所消灭或被新王朝的创造者所取代。这也是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所有最终失败的农民起义的“四同”宿命:同仇敌忾、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
当时刘邦并没有想那么多,虽然初战得胜,但他的队伍在多如牛毛的义军中只是不起眼的一支,既没有稳固的地盘,也缺乏强大的兵力。他现在迫切需要的是继续进攻,扩大战果,进一步增强实力。可下一步要往哪里去?思来想去,刘邦最终选择了曾经让他吃了闭门羹的方与。
说做就做,刘邦马上带领队伍从丰邑出发,可等他再次来到方与城下时才发现,一支魏国的军队早已盯上了自己的猎物。领军的魏国将领是相国周巿。周巿在当时可不同于一般的义军将领,他最初奉陈胜之命平定魏地,成功之后,陈胜曾多次想立周巿为魏王,周巿为反秦大局着想拒绝了陈胜的任命,而坚持要立六国时魏王的后人魏咎为王。此时的魏咎正在陈胜的软禁之中,周巿甚至为此连续向陈胜请求了五次,陈胜不得已才放魏咎到魏地为王。由此来看,周巿算是当时起义军之中为数不多的识大体的人物。
然而,刘邦哪管得了这些,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敢来跟他抢地盘,也不问问他手中的三尺长剑答不答应!于是刘邦和周巿两军摆开阵势准备先较量一番,看谁更有实力夺取方与。就在剑拔弩张之际,刘邦却接到一个让他十分意外的消息:丰邑投降魏国了!
原来周巿也不是等闲之辈,他知道丰邑是刘邦当时不多的地盘之一,意义自然重要。于是他一面准备跟刘邦开战,一面派人去劝在丰邑守城的将领投降,准备前后夹击一举把刘邦打回原形。
刘邦当然知道丰邑的重要性,出兵之前他并不是毫无准备,而是留下自己信任的将领雍齿留守丰邑。可令刘邦没想到的是,雍齿就属于沛县造反时不屑刘邦的少数派,他早就想出来单干了。现在刘邦命他留守丰邑而周巿又派人用封侯的条件来说降,正遂了雍齿的意,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丰邑城头马上变换大王旗,投降了魏国。
眼看就要腹背受敌的刘邦果断放弃了方与,连夜撤军回丰邑。从能力上说,雍齿也确实了得,带着一群叛兵居然把丰邑守得如铜墙铁壁般,让刘邦毫无办法。气急败坏的刘邦在城下破口大骂丰邑的小子们忘恩负义,但光骂人能解决什么问题?丰邑城外的刘邦又气又急,又急又气,急火攻心之下病倒了。这一病还病得不轻,刘邦只好听从手下人的劝告,暂息雷霆之怒,慢发虎狼之威,灰溜溜地退回沛县县城养病。
这是刘邦起义后遇到的第一次巨大的挫折,是经受住挫折越挫越勇,还是被挫折击败,在历史上留下“某年某月,沛公走死某地”的记载了事,全靠刘邦自己的意志力和能力。而只有意志坚定、能力出众的人才能战胜挫折,不被历史淘汰。挫折就如大浪,能在数量多如泥沙的人里淘出最闪亮的金子。
我们当然知道,刘邦就是当时最闪亮的金子,是不会被淘掉的。他在沛县一边养病一边思考:丰邑之恨是不能不泄的,既然自己力所不及,就必须借他人的援手。可援手又在哪里呢?刘邦身为楚人,又在楚地起兵,自然与楚系的反秦武装关系最近。虽然此时陈胜的张楚政权已不复存在,但刘邦听闻有人在离此不远的留县拥立一个叫景驹的人做了代理楚王。景驹是楚国屈、景、昭、芈四大家族中景家的后人,在楚地有着高于常人的号召力。于是等病情稍有好转,刘邦就决定带领部分人马去投靠景驹,准备向他借兵来收复丰邑。
刘邦在留县很顺利地见到了景驹,但还没等他跟景驹提要求,一支秦军便来到留县附近。景驹一看秦军来了,知道秦军的厉害,着实紧张得很,这时他看到刘邦便有了主意:“刘邦你不是有事要求我吗,是不是怎么也得先表示表示?那现在这支秦军就交给你打发了。”
眼前这支秦军的将领是名将章邯的部将。虽然只是一个偏将,能力却不容小觑。刘邦与景驹手下的将领一起主动向秦军进攻,结果又是一次失败的军事行动。出师不利的楚军只得往回撤,好在这个时候秦军因为兵力不足并没有继续进攻留县。
退回留县的刘邦心里十分焦急,想到自己的很多家当还在沛县,他哪还耐得住性子继续窝在景驹身边?稍微考虑了一下后,刘邦决定单独行动。他找到了秦军防守的一处薄弱点,带着队伍转而进攻砀县。这次行动刘邦获得了胜利,轻易地攻破了砀县。
相比沛县而言,砀县是个大县城。刘邦在这里很顺利地招募到五六千新兵,一下子有了近万人的队伍。这下刘邦的胆量就壮了起来,他主动向秦军把守的下邑进攻并再次获得胜利。得胜而归的刘邦兴高采烈地回到了留县,可他没有想到,一个比胜利更大的惊喜在等他。因为就在这时,刘邦遇到了一个日后对自己极重要的人物——张良。
一个复仇主义者的故事
张良是韩国人。张良的祖父张开地、父亲张平都曾做过韩国国相,前后服侍过五代韩王,是真正的贵族。秦王政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秦军俘虏韩王韩安,韩国正式灭亡。对六国中第一个被征服的国家,嬴政表现出了他在政治上的大度,并没有像后来项羽对待秦王子婴那样把韩安一刀砍了了事,而是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只是把韩安软禁在新郑(今河南新郑市),韩国国内很多大贵族的权力也得以保存。
这时的张良才二十出头,还没有在韩政府供过职。尽管国破了,但他家还没破,家里依然有童仆三百人和大量的金银玉器、珍宝古玩。和当时韩国的很多贵族一样,张良若想浑浑噩噩地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并不成问题,最多只是暂时顶着“亡国奴”的帽子。但张良并不想这么混日子,自从国破的那一刻起,他心里无时无刻不存在一个念头:报仇!
张良毕竟是一个热血青年。虽然他父亲早在二十年前就病死了,他跟秦人谈不上有什么家恨,而且他从来没有为韩政府工作过,也说不上有什么国仇,可他为国尽忠的心数十年如一日地坚定。一开始,张良的想法很简单,灭韩国的是秦军,指挥秦军消灭韩国的是秦王嬴政,干掉嬴政是他复仇计划的全部,也是他生命的全部。
为了给自己的国家报仇,张良放弃了继续过富人生活的机会,甚至连自己亲弟弟的丧事都不去打理,而是散尽家财到处寻求能够刺杀嬴政的刺客。应该说这个时候的张良政治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充其量跟当时那个不懂得隐忍,只是因为儿时一同玩耍的嬴政对自己态度不好就愤而出逃,后来一心只想刺杀嬴政的燕太子姬丹差不多。可谁都会想,真正有能力又敢于刺杀秦王的又有几人呢?姬丹还算运气好,找到荆轲,算是在成功的边缘试探了一把,而寻遍千山万水的张良则在疑惑他的荆轲究竟在哪里。
然而,凡事只怕“坚持”二字。十几年后,张良的苦苦寻找终于有了结果:他在原属于燕国的辽东地区,大概相当于后来的高句丽附近找到了一名愿意刺杀嬴政的力士。但十几年过去了,在嬴政见识过荆轲的匕首、高渐离灌了铅的乐器之后,非秦国本土人士已经很难接近嬴政。像张良这样的六国旧臣的后代,但凡出现在嬴政附近,不说近身行刺,只要他稍有异动,恐怕远在十丈开外就被负责嬴政安保的亲兵们射成了筛子。
好在张良早有准备,既然近距离刺杀几乎不可能实现,他就利用嬴政喜欢出巡的爱好,给力士准备了一个一百二十斤的铁锤,打算趁着嬴政外出巡游的机会在途中远距离将其狙杀。狙击的地点张良也物色好了,就选在阳武(今河南原阳县东南)城外的博浪沙。
博浪沙夹在黄河和官渡河之间,是驰道直通咸阳的必经之路。地如其名,“博浪沙”的“沙”字,足可见当地到处有绵延起伏的沙丘,而沙丘与沙丘间杂草丛生,地形利于少数人隐蔽而不利于大队人马快速通过,是伏击的好地方。
张良之所以敢于尝试远距离狙杀,除了重金请来的力士打移动靶百发百中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嬴政作为天子,按制度在车队中他的马车由六匹骏马拉着,车厢豪华程度也是其他随从不能比的,一般很远就能分辨出来,根本不需要走近寻找。
综上所述,张良的计划是这样的:因为博浪沙的地形特点,嬴政的马车队不可能很快通过这里,只能缓步前行,而早一步选好位置隐藏起来的力士就可以在车队靠近时将事先准备好的大铁锤掷向嬴政所乘坐的马车。试想,一百二十斤的铁锤掷出去威力是何等巨大,只要命中必然能将嬴政连人带车砸个稀烂。事先探知嬴政的行程后,占尽天时地利的张良与力士两人早早埋伏在博浪沙官道旁,只等嬴政前来送死。
这看起来是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张良此次可谓志在必得。然而,等到嬴政的车队远远地过来时,两人都傻眼了:三十六辆同样制式的马车一辆接着一辆一字排开,从拉车所用的马匹到车上的装饰,再到旁边的卫兵人数,都是一模一样的,急切之间怎么分辨得出嬴政在哪辆车上!
“奸贼!”张良心里恨恨地把嬴政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遍,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张良耗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才终于找到这么一个机会,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嬴政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走掉。于是,当车队行进到离两人埋伏的地点最近的时候,张良示意力士把铁锤向车队中间的一辆车投去。
收到信号的力士铆足力气,旋转着身体,使用类似奥运会链球选手的投掷动作将手中的铁锤掷出。只听得“咣当”一声,铁锤把整个车厢都砸烂了,随后整个车队陷入骚乱。张良也顾不得观察铁锤是否击中了嬴政,转身就往远处逃去。史书上把这事称为“误中副车”。想想其实不然,三十六分之一的概率,打不中那是正常,这要是真被他打中了,那应该叫“误中正车”才对。
刺杀失败后,力士的下场我们不是很清楚,似乎是被抓后自尽了。而张良的结局我们能确定,他居然全身而退,改名换姓隐匿于下邳。权倾天下的始皇帝因刺杀事件震怒不已,下达全国动员令搜查了整整十天都没有找到刺杀主谋的消息。于是张良便成了赫赫有名的全国通缉要犯,也成了当时游侠们心生敬仰的传奇人物。
虽然改换了姓名,但张良没能就此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仍然时刻不忘自己的祖国。机缘巧合之下,张良得到高人指点,开始研读据说是中国第一代武圣姜子牙所留下的《太公兵法》。随着不断地学习、提高,张良的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提升,他开始意识到刺杀嬴政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便自己不顾性命刺杀成功了,那又能怎么样呢?当时的东方六国政治腐化,即便没有嬴政,也会出来一个赵政或吕政来做嬴政所做的事情。要想让韩国不被秦所灭,只能让韩国强大起来,而自己要想让韩国强大起来,首先要恢复韩国。于是张良从一个复仇主义者转变成一个复国主义者。
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张良也拉起了百十号人的队伍,想要做一番事业。张良原本是去投奔景驹的,一开始的心思跟刘邦当初差不多,只是他正好见到刘邦的队伍路过,就顺便看了看。刘邦年轻时自认为是游侠,如今见到了偶像,当然很激动,两人一番长谈之后更是觉得相见恨晚,于是刘邦很诚恳地请张良留下来做一名厩将。
张良是何等人,他见过的达官贵人比一般百姓认识的人还多,对区区一个厩将自然不放在眼里。然而,他发现刘邦虽然表面上跟其他的义军将领一样俗不可耐,但这个人极其善于采纳别人的意见且悟性惊人,常人听不懂的兵法刘邦一听就懂,常人想不通的事情刘邦一点就通。张良终归是个读书人,而读书人总有一种良禽择木而栖的心理。张良偶然间碰到了刘邦,又进行了一番深入接触,对刘邦感到十分满意,于是也就打消了再去见景驹的念头,留在刘邦身边做了一个贴身的谋士。
所谓旁观者清,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刘邦发觉景驹虽是代理楚王,听起来威风,但其实是把自己放在了火炉上烤。景驹没有意识到楚王这个旗号不是谁想打就能打的,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了其他楚系义军的不满,而且景驹本人能力有限,并不具备成就大事的魄力。更重要的是,在投奔景驹的那段时间里,丰邑被夺始终是刘邦内心挥之不去的阴影,必须尽快夺回。种种因素影响之下,刘邦经过反复思考,最终再次决定单干,于是他迅速脱离景驹,又一次带着队伍回军包围丰邑。
虽然这次比上次多了五六千人,但结果是一样的。刘邦在丰邑城下只能望城兴叹,徒呼奈何。雍齿时不时还在城头露个脸,用面带嘲讽的神情刺激城外的刘邦。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在丰邑城下死皮赖脸地磨蹭了多日,不断被雍齿刺激的刘邦听到了一个消息:景驹的队伍已经被另一支楚军打散,他本人也死在了逃亡的途中。
获胜的这支楚军为首的将军叫项梁,是楚国名将项燕的儿子。项梁在消灭景驹后手上已经有十万之众,现在正在不远的薛县附近,是一个颇有实力的人物。被雍齿过度刺激的刘邦打听到项梁的消息后没有丝毫犹豫,留下大部队继续围城,自己只身带着百十个随从连夜投奔项梁帐下。
我相信,刘邦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本人的公关交际能力非同一般,因为初次见到刘邦的项梁也未犹豫,直接拨给他五千人马和五员将领,助他攻打丰邑。得到增援的刘邦队伍士气大振,终于把雍齿赶出了丰邑。
胜利后,刘邦痛打落水狗,不仅是丰邑,连楚地也不让雍齿待了,把他一路赶到了魏国。夺回丰邑终于让刘邦出了口恶气,他的心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见识过秦军的残暴、项梁军队的强大之后,站在丰邑城头的刘邦开始感到不满足:沛县虽好,但地方太小了,没有发展的空间和余地,而自己的力量又太弱,他要成就一番事业,就需要更大的舞台和空间。于是刘邦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片他生活了四十多年的土地,到外面更广阔的世界去闯荡一番。既然已经走上了反抗强秦的道路,就不能退缩、犹豫或苟且偷安,只能勇往直前。
人生一世,横刀立马,建功立业,大丈夫当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