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周汝昌致刘心武
(1992年3月25日)
心武同志:
札到多时,因小恙,又开政协会,故迟复为歉。您的论文我很佩服,认为这很重要!原想写一读后感,刻因忙乱还写不了,故先草草数行致意。您的见解极有价值,引起我许多思绪。您的文章也很好,但建议选用词语宜再多加锤炼,且力求避俗(时下流行“气味”)。您既有新解以为贾珍之惜可卿非仅“色”饥之事,中含深义,那么又何必加之以“超级色狼”这样的词句?此种易伤文格文品。又如,两次特书“红学家考证出更衣遗簪……”,似含讥讽。不知缘何而致此?窃以为更衣遗簪等情之背后仍可暗示大有内幕别情,未必即与您的新见构成“对立”“抵触”!与您研红推诚竭悃,不敢以世态相对也。务乞朗照。
周汝昌拜上
1992年3月25日
附 周汝昌《善察而能悟》
近日得读刘心武同志一篇佳文《秦可卿出身未必寒微》(以下简称《出身》),觉其见解甚有价值,为之欣喜,也引起我自己久蓄于怀的一些思绪。此文也许有人只以“假设”视之,甚且评为“大胆”;但其作者并非信口开河之流可比,他有论据,有创见,有体会——一句话,他表现出对曹雪芹的独树一帜的超妙笔法深有所悟。这种笔法,如拿一般的传统小说、西方小说的有关理论观念来看它,是不能理解,也不会“承认”的。但事实是“客观存在”,无视、不理、反对……都不能说成是科学态度。
《出身》作者认为:秦可卿的出身,不但并不寒微,而且实甚高贵;其所以托词为养生堂抱养之女,盖有“真事隐去”(按:雪芹在京家住崇文门外蒜市口,若往东南行,正有一处养生堂,亦名育婴堂),其论证要点有四——
1.秦氏托梦的内容,皆涉重要政治干系。此绝非一名“抱婴”之女所能知能言。
2.写其居室陈设,笔法独特,一般只解为暗示其淫乱,实则隐写其身份高贵(所喻者皆贵妃、公主一类女流)。
3.选棺木,用的是“常人不可”的“败了事”的“老千岁”——康熙大帝的某位失势的皇子,败于雍正之手,干连曹家的政治大事主角人物——所遗。
4.秦氏不过是贾府一个重孙媳,何以位居郡袭的北静王会亲来吊祭?其中大有缘故了。
论证很细、很周,但要点由此四端可窥大略。
我觉得,心武同志的看法是大有道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他提出,秦氏为阖府上下所有人所喜爱,除了她本人的人才出众,还有另外的缘由。我看也是对的。
清代制度非常严厉:太监不经许可,寸步不准出离宫外,否则处死无赦。那么,秦氏之丧,为何“大明宫”太监头儿戴权也“鸣锣开道”地前来吊唁?那个时代,如无特殊缘由,这是“礼法”上万万不能有的事,“荒唐言”在乾隆年间能骗信了几个阅书人乎?
事实上,贾府后来事败,罪状中就包含着“窝藏罪家之女”。妙玉就是其中的一个。她为仇家(权势)所逼,才出的家(当时的出家,并非“色空”“消极”“迷信”,多是政治避难,“绝君臣之义”——雍正“批评”他的对手的“名言”!),她随师父逃到了北京,躲入了贾府这个庇护伞。后来的史湘云,也属于此类——她们本来都是要“入宫”给仇敌贵家做奴婢的人。
北静王单单在吊秦氏丧时,回顾他与贾府是“同难同荣”,故不以“国礼”为限——即可以不拘宗室贵胄与内务府包衣(奴仆)人家的区别。什么叫“同难”?就是在同一种政治大案中同属罪犯的历史经过!
《出身》指出,脂砚斋“命芹溪删去”〔注〕了秦可卿故事的原稿达四五叶(双页)之多,不仅是“为亲者讳”,实也“为尊者讳”——这桩“本事”如果公开了,会给曹家带来灭门之祸!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雪芹原著的巨大无比的“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涉及几百口男女命运的特大悲剧,单单由秦可卿口中道出。何也?何也?难道不应当思索一下吗?这部书,难道是一部“爱情”甚至“淫书”的眼光“心光”所能认识的吗?
删去的“天香楼”一段情节,讳莫如深。“天香”者何?“天香云外飘”,又道是“国色天香”。这也绝不是一般比喻桂花的事了——此香来自天上,非人间之凡种也。雪芹善于用常见词语作字面,而内藏深一层的含意。大约这也是一个佳例。
刘心武同志是从一位小说作家的立足点与视角来思考这个问题的,他未必看得上“红学”这门学科。但他却由于寻觅雪芹的笔法特色与奥秘而写出了这样的论文。这个事例极饶意味。
“红学”并不是一种“怪物”,更不是人为地硬造的,它来自雪芹的笔下与“纸背”。
〔注〕“命芹溪删去”,并不是“长辈令晚辈”。《红楼》中凤姐可以“命”贾琏。此乃当时八旗人字法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