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与被读:世界文学名著十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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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的悲悯

西方文学有两个源头,一是《圣经》,一是《荷马史诗》。与《圣经》相比,《荷马史诗》的文学性更强一些,因为它原本就不是宗教典籍,而是史诗,是文学作品,但是和《圣经》一样,《荷马史诗》中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乃至修辞手法,都已成为西方历代文人引经据典的对象,普通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如果说,《圣经》之于西方人大致相当于“四书”之于中国人,那么《荷马史诗》就大致相当于我们的《诗经》。

所谓“荷马史诗”,在西方语言中大多会用复数形式表达,因为它指两部史诗,即《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和《奥德赛》(又译《奥德修纪》)。《诗经》和《荷马史诗》这两座矗立于东西方文学源头的纪念碑,其产生的时间竟然大致相同,均在公元前11世纪—前6世纪之间,距今已有约3000年之久!这两部作品的形成过程也基本一样,都是民歌的集成,是漫长时间里民间文学智慧的结晶,然后由两位文化伟人编成,《荷马史诗》据传为荷马所编,一如《诗经》据传为孔子所编。但是,如果说《诗经》主要是对劳动和爱情的歌咏,对祖先和神灵的颂扬,是思无邪,是风雅颂,那么《荷马史诗》却主要是对战争的直接描述,对英雄的复仇和战功的记录,是打砸抢,是血和泪。

孔子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其生平传记几乎为每一个中国人所熟知,可荷马的身世却很可疑,只是一位“传说中的诗人”,他的生卒年月均不可考,其出生地也无法确定,以至于直到今天,希腊还有七座城市都声称是荷马的故乡。目前尚无任何确切证据能够证明荷马的真实存在,有人认为他是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但《荷马史诗》确确实实的存在却反过来证明它必然是有作者的,无论其作者是一位编纂者还是创作者,无论其作者是一人还是多人;也许正因为人们对于荷马的了解过于贫乏,才把他说成是一个瞎子(据说“荷马”一词的原意可能就是“盲人”)。关于荷马的种种疑问构成西方文学中著名的“荷马问题”:作为一位诗人的荷马究竟是否存在?《荷马史诗》究竟是否出于荷马之手?可是,“荷马问题”尚未解决,荷马所处的时代,或者说荷马所描写的时代,却早已被历史学家正式命名为“荷马时代”,也就是说,人们用一部存在的作品反证了其作者的存在,又用一部文学作品的存疑作者命名了一个实在的历史时期。

关于荷马与《荷马史诗》的关系,如今有三种不同意见,即“短歌说”“核心说”“唯一说”。“短歌说”认为两部史诗是数世纪间流传的众多短歌之合成;“核心说”认为两部史诗由众多诗人加工而成,荷马是他们中的核心;最后一种意见认为,荷马是两部史诗的唯一作者。第一种意见令我们生疑,因为两部《荷马史诗》的篇幅如此巨大,均有一万余行,其结构如此匀称,均为24卷,更不用说其中严谨的格律、引人入胜的情节和贯通的主题思想,所有这些自然不可能是自然组合或简单拼凑之结果;至于第二、第三种看法,其实并无区别,无论是荷马领衔编纂还是荷马独自书写,荷马无疑都是这两部史诗的真正作者。

我们感觉到荷马的存在,更是因为我们在《荷马史诗》中读到了荷马的悲悯,读到了一位诗人的真情实感。通篇仅描写战争、复仇和杀戮的作品是历史,而写到了痛苦、悲伤和怜悯的文字才是文学。《荷马史诗》中那些流露出恻隐之心、表达了道德判断、宣示着人类情感的段落,才最终使我们意识到一个具体的诗人之存在,一个具有个人感情的作者之存在,也就是说,意识到了作为史诗作者的荷马之存在,无论他的名字是否真的叫荷马。

两部《荷马史诗》的标题,一部叫《伊利亚特》,字面意思是“伊利昂之歌”,而伊利昂是古希腊城邦特洛伊的别称;一部叫《奥德赛》,字面意思是“奥德修斯的旅程”。《伊利亚特》以古希腊历史中著名的特洛伊战争为描写对象。特洛伊战争发生在公元前12世纪初,历时十年。特洛伊战争作为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其爆发肯定有深刻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原因,是迈锡尼王国与小亚细亚西北沿海城邦为争夺海上航道乃至海上霸权而展开的搏战,但包括《荷马史诗》在内的许多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作品,如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的悲剧,维吉尔和奥维德的诗作,却都将战争的原因归到一个女人身上。

关于这场战争的缘起,有这样一个神话、历史和文学相互叠加的传说。众神出席一场婚礼,纷争女神厄里斯未被邀请,心怀不满的她便在现场丢下一只金苹果,上面写着一行字:“给天下最美的女人。”天下有三个女人都认为自己最美:一是天后赫拉,二是智慧女神雅典娜,三是爱神阿芙洛狄忒。天神宙斯不愿亲自做出裁决,便让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做判断,三位女神分别对帕里斯许以权力、武功和美女,帕里斯选择了美女,认为爱神最美。爱神阿芙洛狄忒实践诺言,指引王子来到斯巴达,勾引走希腊最美的女人海伦,斯巴达国王之兄阿伽门农因此组织起希腊联军攻打特洛伊城,特洛伊战争由此爆发。值得一提的是,在19世纪中后期,考古学家在与雅典城隔爱琴海相望的土耳其境内的希沙立克山区成功地发掘出特洛伊城旧址,从而也间接地佐证了特洛伊战争的历史真实性。

两部与特洛伊战争有关的《荷马史诗》,一部直接描写战争,写英雄的勇敢和愤怒;一部叙述参战将领战后的归家,写英雄的计谋和执着。《伊利亚特》重点描写特洛伊战争第十年中约50天内发生的故事,其结构中心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伊利亚特》开篇的第一句就是:“女神啊,请歌唱佩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致命的愤怒。”战争进行了九年多,但交战双方依然相持不下。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手下将领阿基琉斯因为一个女俘布里塞伊斯起了纷争,阿基琉斯愤而退出战场。他的退出导致希腊方面连连失败,情况危急。阿基琉斯的好友帕特罗克洛斯穿上阿基琉斯的盔甲冲上战场,挽救了希腊军队,自己却被特洛伊统帅赫克托尔杀死。阿基琉斯因此再次愤怒,重返战场为好友报仇,最终杀死赫克托尔。赫克托尔的父亲、特洛伊老国王普里阿摩斯面见阿基琉斯,希望后者能归还儿子的遗体。阿基琉斯被打动,将遗体交还老国王,全诗在赫克托尔的盛大葬礼中结束。

这部史诗充斥着战争的残忍和杀戮的血腥,但作品中却也不无温情的片段,其中两段描写尤为动人:

其一是特洛伊英雄赫克托尔临上战场前与妻儿在城门前的诀别(《伊利亚特》第六卷)。赫克托尔正要走出城门,他的妻子安德罗马克慌慌张张地跑来,“安德罗马克迎住丈夫,一同来的是女仆,/她怀中抱着那娇嫩的孩子,一个奶娃,/是赫克托尔的宠儿,像一颗晶莹的星星”。“赫克托尔默默地望着这个孩子笑一笑,/安德罗马克却在他身边泪流不止,/她把手放在他手里,唤他的名字对他说:/‘不幸的人啊,你的勇武会害了你,/你也不可怜你的婴儿和将做寡妇的/苦命的我,因为阿开奥斯人很快/会一齐向你进攻,杀死你。我失去了你,/不如下到坟土;你一旦遭了厄运,/我就得不到一点安慰,只剩下痛苦。’”但赫克托尔表示,他去杀敌是义不容辞,“但愿我在听见你被俘呼救的声音以前,/早已被人杀死,葬身于一堆黄土”。接下来,荷马写出了这场道别中最感人的片段:

显赫的赫克托尔这样说,把手伸向孩子,

孩子惊呼,躲进腰带束得很好的

保姆的怀抱,他怕看父亲的威武形象,

害怕那顶铜帽和插着马鬃的头盔,

看见那鬃毛在盔顶可畏地摇动的时候。

他的父亲和尊贵的母亲莞尔而笑,

那显赫的赫克托尔立刻从头上脱下帽盔,

放在地上,那盔顶依然闪闪发亮。

他亲吻亲爱的儿子,抱着他往上抛一抛,

然后向着宙斯和其他的神明祷告:

“宙斯啊,众神啊,让我的孩子和我一样

在全体特洛亚人当中名声显赫,

孔武有力,成为伊利昂的强大君主。

日后他从战斗中回来,有人会说:

‘他比父亲强得多。’愿他杀死敌人,

带回血淋淋的战利品,讨母亲心里欢欣。”

他这样说,把孩子递到妻子手里,

她把孩子接过来,搂在馨香的怀里,

含泪惨笑。丈夫看见,觉得可怜,

用手摸抚她,呼唤她的名字,对她说……(罗念生、王焕生译文)

在最应该描写哭泣和泪水的地方,荷马却写到了赫克托尔默默看着孩子时的“笑一笑”,写到了父母看到孩子害怕父亲时的“莞尔而笑”,写到了妻子的“含泪惨笑”。荷马详细描写幼小的儿子惧怕父亲“威武形象”的这一细节,看似淡化这场生死诀别的悲剧感,实则强化了赫克托尔的英雄柔情,与此同时也流露出了荷马本人的悲悯之情。

赫克托尔与妻儿告别

博那凡图拉·吉纳里 绘

(Bonaventura Genelli,1798—1868)

其二是阿基琉斯允许普里阿摩斯领回他儿子赫克托尔的遗体(《伊利亚特》第二十四卷)。阿基琉斯是《伊利亚特》中的一号男主角,如前所述,这部史诗就是围绕他的“两次愤怒”展开叙事的。阿基琉斯是海洋女神忒提斯和凡人英雄佩琉斯所生的儿子,在他出生后,母亲忒提斯握着他的脚踵将他浸入冥河,使他全身刀枪不入,唯独未能蘸上冥河水的脚踵是弱点,阿基琉斯后来也正是因为被人击中脚踵而死去。在西方语言中,“阿基琉斯之踵”(Achilles'heel)成为一个熟语,特指人的弱点或致命之处。阿基琉斯武艺高强,杀人如麻,他为朋友帕特罗克洛斯复仇,在战场上杀死赫克托尔,之后将后者的尸体绑在战车后,拖尸绕着帕特罗克洛斯的坟墓跑了三圈,侮辱敌人,炫耀胜利。赫克托尔年迈的父亲、特洛伊城的老国王普里阿摩斯失去爱子后心如刀绞,他在神的授意下带上财宝,与一个年老的传令官一同潜入敌营,当面请求杀死他儿子的凶手阿基琉斯归还爱子遗体。“他站在阿基琉斯面前,抱住他的膝头,/亲那双使他的许多儿子丧命的杀人的手。”普里阿摩斯向阿基琉斯恳求道:“神样的阿基琉斯,想想你的父亲,/他和我一般年纪,已到达垂危的暮日,/四面的居民可能折磨他,没有人保护,/使他免遭祸害与毁灭。但是他听说/你还活在世上,心里一定很高兴,/一天天盼望能看见儿子从特洛亚回去。”普里阿摩斯说他有50个儿子,杰出者中仅剩下的一个现在又被阿基琉斯杀死,“阿基琉斯,你要敬畏神明,怜悯我,/想想你的父亲,我比他更是可怜,/忍受了世上的凡人没有忍受过的痛苦,/把杀死我的儿子们的人的手举向唇边”。

他这样说,使阿基琉斯想哀悼他父亲,

他碰到老人的手,把他轻轻地推开。

他们两人都怀念亲人,普里阿摩斯

在阿基琉斯脚前哭他的杀敌的赫克托尔,

阿基琉斯则哭他父亲,一会儿又哭

帕特罗克洛斯,他们的哭声响彻房屋。

在神样的阿基琉斯哭够,啼泣的欲望

从他的心里和身上完全消退以后,

他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把老人搀扶起来,

怜悯他的灰白头发、灰白胡须,

向他说出一些有翼飞翔的话语……(罗念生、王焕生译文)

没想到,铁石心肠的阿基琉斯居然被老人的话所打动;没想到,遇害者的父亲与杀害他儿子的凶手居然共同发出了“响彻房屋”的哭声。阿基琉斯不仅答应老人的请求,归还赫克托尔的遗体,还答应休战11天,以便特洛伊人举行盛大的葬礼。荷马在《伊利亚特》的结尾展示出阿基琉斯的恻隐之心,揭示了阿基琉斯这个人物自身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为了让阿基琉斯的性格突转不显得过于突兀,荷马从神灵处借力,说普里阿摩斯和阿基琉斯两人都不断地获得神的授意,但我们更愿意把这些神的授意理解为荷马的特别用意。

如果说《伊利亚特》是对特洛伊战争的正面描述,是复仇之歌,那么,《奥德赛》则是对特洛伊战争之后英雄归家旅程的叙事,是乡愁之歌。《奥德赛》的最初十行便给出了整部史诗的叙事线索:“请为我叙说,缪斯啊,那位机敏的英雄,/在摧毁特洛亚的神圣城堡后又到处漂泊,/见识过不少种族的城邦和他们的思想;/他在广阔的大海上身受无数的苦难,/为保全自己的性命,使同伴们返家园。/但他费尽了辛劳,终未能救得同伴,/只因为他们亵渎神明,为自己招灾祸:/一群愚蠢人,拿高照的赫利奥斯的牛群/饱餐,神明剥夺了他们归返的时光。/女神,宙斯的女儿,请随意为我们述说。”

《奥德赛》延续《伊利亚特》的故事情节,写希腊联军中的英雄之一奥德修斯在战后返回家乡的曲折过程。奥德修斯足智多谋,最终促使特洛伊战争结束的木马计就是奥德修斯想出的计谋。但是没想到,这位勇士的战后归家路却十分漫长险峻,他走了十年,其间经历万般磨难,如西天取经的唐僧师徒一般。《奥德赛》的叙事分为两条线索进行:一是奥德修斯出征后在他的王国伊塔卡发生的事情,众多求婚者觊觎奥德修斯的妻子佩涅洛佩和奥德修斯的王位,终日在宫殿里吃喝玩乐,忠贞的佩涅洛佩想尽各种办法推托拖延,计谋之一就是答应在为她公公织完寿衣用布后就嫁给求婚者中的某一个,但她白天织布,夜里偷偷拆掉,所谓“佩涅洛佩的织布”(Penelope's web)也就成了永远做不完的事情的代名词。奥德修斯和佩涅洛佩的儿子特勒马科斯渐渐长大,他接受女神雅典娜的神谕,出门踏上寻父的历程。二是奥德修斯的海上漂泊,他和他的伙伴经历各种危险和诱惑,在忘忧岛被忘忧花迷惑,在巨人岛用橄榄木尖桩刺死独眼巨人,在风神岛被装满逆风的口袋吹回原地,在食人岛失去12艘战船中的11艘,在魔女岛躲过被变成猪的危险,在冥府见到死去的母亲、阿伽门农、阿基琉斯等人,在妖鸟岛凭借巧妙的方法战胜仙女歌声的诱惑,在与海神怪斯库拉的搏斗中失去六个同伴,最后在日神岛因为宰食神牛激怒宙斯而船沉人亡,只剩下奥德修斯孤身一人。但是,奥德修斯最终得以返回家乡伊塔卡,并与儿子一起经过精心筹备,用计谋杀死了他家中的那些求婚者。

在《奥德赛》中,最动人的场景就是奥德修斯的“两次拒绝”和“五次相认”。

在妖鸟岛,奥德修斯和同船武士将遭遇半人半鸟的仙女塞壬的诱惑,她们优美动听的歌声会让每一个航海者欲罢不能,流连忘返,一直听下去,直到变成腐烂的尸体。奥德修斯接受神谕,在路过妖鸟岛时用蜡封住其他船员的耳朵,然后让船员们把他绑在高高的桅杆上。塞壬们的歌声果然动听,奥德修斯高声命令船员们为他松绑,可耳朵被堵的船员们径自划船,他们终于顺利驶过那片诱惑的海域。这一理智战胜诱惑的情节后来打动了许多人,是《奥德赛》中被画家们描绘最多的场景之一。这是理智对于情感的胜利,使命对于诱惑的胜利,但荷马的写法却能让我们感觉到奥德修斯和凡人一样柔软的心灵。

比起对塞壬们的歌声的拒绝,奥德修斯对女神卡吕普索的拒绝更为艰难。卡吕普索是“神女中的女神”,她居住的奥古吉埃岛是一座伊甸园,一个理想国,那里山川秀美,生活安宁。奥德修斯在经历了所有磨难之后流落到这里,受到卡吕普索款待,两人同床共枕,不知不觉度过了七年。奥德修斯的十年归途,居然有七年是在温柔乡中度过的。这是七年的温情陪伴,也是延续了七年的漫长拒绝,奥德修斯拒绝了比妻子佩涅洛佩还要漂亮的女神,拒绝了长生不老的神仙生活,执意返回人间王国伊塔卡,这当然是出于他对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的坚守,也可能是在担忧乌托邦式的田园生活会消解人的意志,剥夺自我实现的自由,但荷马给出的更为直接、合理的原因,还是奥德修斯对妻儿的思念,对故土的依恋。在这样的情节铺垫之下,奥德修斯的五次相认便顺理成章了。

奥德修斯对抗塞壬的诱惑

古希腊瓶画

奥德修斯和儿子特勒马科斯的父子相认发生在《奥德赛》的第十六卷,这也是全书的结构中心,两条线索在此处相接,形成一个拱顶。装扮成乞丐的奥德修斯在雅典娜的授意下变回真身,儿子见状大惊,以为他看到的是一位神明,奥德修斯回答说:“我并非神祇,你怎么视我为不死的神明?/我就是你的父亲,你为他心中忧伤,/忍受过许多痛苦,遭受过各种欺凌。”

奥德修斯说完坐下,特勒马科斯

紧紧拥抱高贵的父亲,泪水流淌。

父子俩心潮激荡,都想放声痛哭。

他们大声哭泣,情感激动胜飞禽,

有如海鹰或弯爪的秃鹫,它们的子女

羽毛未丰满,便被乡间农人捉去,

父子俩也这样哭泣,泪水顺眉流淌。

他们准会直哭到太阳的光线西沉,

若不是特勒马科斯开言对父亲这样说……(王焕生译文)

在父子相认之后,还有两个动人的相认场景:一是奥德修斯当年养的爱犬阿尔戈斯认出了主人(《奥德赛》第十七卷)。奥德修斯离家后征战十年,归途又走了十年,一条狗往往很难活过20年,荷马说这条狗已奄奄一息,“它也无人照管”,“遍体生满虫虱”,“躺卧于堆积在院门外的一大堆秽土上”,可是当它一眼认出主人后,“便不断摆动尾巴,垂下两只耳朵,/只是无力走到自己主人的身边,/奥德修斯见此情景,转身擦去眼泪”,随后,“阿尔戈斯立即被黑色的死亡带走,/在时隔二十年,重见奥德修斯之后”。二是奥德修斯在洗脚时被奶妈认出(《奥德赛》第十九卷)。为了迷惑那些求婚者,同时也为了试探家人,奥德修斯回到家中后继续装扮成乞丐,除了知情的儿子和忠诚的仆人、牧猪奴欧迈奥斯之外无人识破他。善良的佩涅洛佩吩咐奥德修斯少时的奶妈欧律克勒娅给客人洗脚,奶妈在给奥德修斯洗脚时,突然发现他脚上早年被野猪咬伤后留下的伤疤:

老女仆伸开双手,手掌抓着那伤疤,

她细心触摸认出了它,松开了那只脚。

那只脚掉进盆里,铜盆发出声响,

水盆倾斜,洗脚水立即涌流地面。

老女仆悲喜交集于心灵,两只眼睛

充盈泪水,心头充满热切的话语。

她抚摸奥德修斯的下颌,对他这样说:

“原来你就是奥德修斯,亲爱的孩子。

我却未认出,直到我接触你主人的身体。”(王焕生译文)

在这之后,在奥德修斯和儿子一起运用计谋杀死所有的求婚者并残忍地处罚了那些背叛他的家奴之后,荷马才写到作为整部作品之结局的两次相认,即奥德修斯与妻子和父亲的相认。佩涅洛佩最终确定了奥德修斯的身份,是因为有一个标记只他俩知道而他人不知情,亦即他俩的婚床系用一根无法移动的树桩打造而成;他与父亲拉埃尔特斯的相认,依然凭借脚上的伤疤。

奥德修斯对求婚者和家奴的杀戮是血腥的,为了使他的复仇之举显得正义,荷马事先做了很多铺垫,比如说这些求婚者均不仁不义,他们不仅肆意挥霍奥德修斯家的钱财,无礼地追求佩涅洛佩,还侮辱他家的女奴,甚至图谋害死他的儿子,而他的有些家奴卖身求荣,助纣为虐,似乎也死有余辜。但即便如此,在奥德修斯大开杀戒的时候,佩涅洛佩也被安排进卧室入睡,为了不让她目睹丈夫的残酷。最后,在被杀的求婚者家属聚集起来准备向奥德修斯复仇的时候,雅典娜出面阻止了一场新的战争:“伊塔卡人啊,赶快停止残酷的战斗,/不要再白白流血,双方快停止杀戮。……拉埃尔特斯之子,机敏的神裔奥德修斯,/住手吧,让这场战斗的双方不分胜负,/免得克罗诺斯之子、鸣雷的宙斯动怒。”

雅典娜的悲悯,说到底还是荷马的悲悯。“让这场战斗的双方不分胜负”,似乎就是作为史诗作者的荷马所秉持的一个重要的创作原则。这样的原则后来也为许多大作家所遵循,我们甚至要说,几乎所有大作家在描写战争时都不约而同地遵循了这一原则。普希金的小说《大尉的女儿》中的主人公格里尼奥夫是一名忠于沙皇的官军军官,可他却因帮助过起义军首领普加乔夫而得到后者的宽恕;与格里尼奥夫一样置身两个阵营之间的普希金,在描写普加乔夫起义军和官军的残酷交战时也似乎是“不偏不倚”的。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描绘了俄国军民战胜拿破仑的辉煌胜利,可他却要借助普拉东·卡拉塔耶夫的形象来表达他超越国家和民族的博爱思想。在《静静的顿河》中,肖洛霍夫对军官格里高利及其命运的同情也构成了这部史诗巨著的情感基础。荷马在他的两部史诗中对战争和战争中的英雄所持的情感立场,则应该就是这种悲悯传统的源头。

荷马的悲悯是一种写作策略,写出残酷战争中显现出的真情,写出无情英雄身上的情义,揭示人物及其性格的矛盾性和复杂性,揭示极端情境中人类情感的悖论,这无疑是一种高超的文学技巧。荷马的悲悯也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世界观,每一位作家都是天生的人道主义者,都是在“杀富济贫”,他们总是会情不自禁地解构强者,同情弱者,或者说书写卑贱者的崇高和崇高者的卑贱,世界文学史中几乎没有一位作家是靠颂扬权贵、鼓吹杀戮而成名的,相反,对人类苦难的感同身受,对任何一个具体人的具体不幸的深切同情,是每一位伟大作家展开创作的伦理前提。荷马的悲悯更是一种美学立场,文学毕竟不同于客观冷静的历史叙事,不以真实和合理为目的,文学更不是军事学或经济学,不以不择手段的胜利或利益为唯一和最终诉求,文学只不过是一种情感教育手段,意在发掘、展示并培养人类的高尚感情。就是在这一意义上,布罗茨基在接受诺贝尔奖时所做的演讲中坚称:“与一个没读过狄更斯的人相比,一个读过狄更斯的人更难因为任何一种思想学说而向自己的同类开枪。”也就是在这一意义上,布罗茨基给出了他著名的文学公式:“美学即伦理学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