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的传播与辛亥革命
《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外反动势力的进一步结合,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列强采取“以华治华”策略,把清政府当作其统治中国的代理人,加紧对中国进行掠夺,多方扩展在华势力。在这一时期,列强各国除了输出商品外,还争相在华投资设厂,夺取修筑铁路和开采矿山的权利。此外,帝国主义各国还通过传教,办医院、学校、报刊,设置慈善机构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文化思想上的渗透与控制。中华民族的危机进一步加深。
面对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国内要求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为了摆脱内外交困境地,从1901年起,清政府开始实行新政,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商部、学部、巡警部等中央行政机构;裁撤绿营,建立新军;颁布商法商律,奖励工商;鼓励留学,颁布新的学制,废除科举考试。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近代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军事的发展潮流,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和近代文化教育的发展。但是,“新政”并没有给中国广大民众带来所期待的新气象和新起色。当时有报纸评论道:“新政”是“以貌不以心新,以浮不以实新,以外不以内新,以伪不以真始”,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加重了统治危机。
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立宪派为获得参与国家政权的机会,从1903年起开始公开呼吁实行君主立宪。特别是1905年日俄战争后,他们以实行君主立宪的日本战胜君主专制的俄国为由,主张立宪呼声更高。在国内革命形势迅猛高涨的压力下,清朝统治集团中的一些地方督抚等官员也相继奏请“变更政体,实行立宪”。
1905年,清政府宣布开始推行所谓“预备立宪”,以期达到遏制蓬勃发展的革命形势,继续维持其统治地位的目的。1905年10月,清廷派王公大臣出洋,考察欧、美、日的宪政。1906年,载泽、端方等先后归国,密陈立宪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三大好处,主张诏定国是,仿行宪政。1906年9月,清政府发出“预备仿行宪政”谕旨,着手改革中央和地方官制。
清廷“预备立宪”的决定,使立宪派备受鼓舞。他们先后组建多种立宪团体。张謇、汤寿潜、郑孝胥等联合江苏、浙江、福建三省商学两界二百多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此外,汤化龙在湖北成立宪政筹备会,谭延闿、杨度在湖南成立宪政公会,丘逢甲在广东组成自治会,其他省也陆续成立了各种名目的宪政团体。1907年,远在海外的康有为宣布将保皇会改组为中华帝国宪政会,梁启超在日本东京组织政闻社,鼓吹立宪舆论。
迫于内外形势和舆论压力,清廷于1908年8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9年后正式实行立宪,并制定学习日本实现君主立宪的方案。1909年至1910年,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各省设立谘议局。对此,立宪派大为兴奋,他们以谘议局为基地,酝酿和组织全国规模的请愿活动,把速开国会、成立责任内阁作为推动立宪的近期目标。但当他们准备第四次请愿时,清政府即严令禁止,并于1911年成立“责任内阁”,其中,13名大臣中满族就占9人,其中皇族占7人,清政府的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了皇族手里,被时人讥为“皇族内阁”。至此,清政府预备立宪的虚伪性彻底暴露。不久,各省谘议局联合会发表《宣告全国书》,痛哭流涕地诉说“希望绝矣”,这标志着清末立宪运动彻底破产。
清末预备立宪骗局不仅让对清政府寄予厚望的立宪派大失所望,促使他们中的部分人开始向革命派靠拢,同时也扩大了统治集团内部满汉官员之间的裂痕,促进了以汉人为主体的中国社会各阶层的迅速觉醒,最终使清廷成为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武昌起义后,立宪派和一部分官僚转向共和革命,这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这一时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有所发展,民族资产阶级有所壮大。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有了新的发展。一是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发展数量增多和投资额增加。从甲午战争后到辛亥革命前,全国新设厂矿481家,资本总额达10 855.6万元,其中民族资本企业416家,资本额为8 277.7万元,尤以1905年至1908年间发展最快,发展速度与发展规模均大大超过甲午战争前的几十年。二是民族资本投资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江浙、两湖和广东三个地区,三地区共设厂251家,占民族资本企业的一半以上。后来,同盟会领导的革命活动范围主要集中于江浙、两湖、广东地区,这与那里的资本主义发展水平是相关联的。三是民族资本经营的范围有所扩大。除原有的缫丝、棉纺织、面粉加工、火柴业等行业外,在烟草、肥皂、电灯、玻璃等行业的投资发展较快。这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奠定了经济基础。
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及与它相联系的社会力量也有了长足的发展。20世纪初年,随着科举制的废除,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场到民间,掀起了一个兴办新式教育的热潮。据统计,1902年有新式学堂35 787所,学生1 006 743人,1909年达到59 117所和160万人以上,1912年增至82 272所和2 933 387人。[1]与此同时,赴国外留学也成为中国社会一大风尚。大批青年学生官费或自费到日本、欧美留学,在20世纪头10年中,留学生人数已超过两万,其中90%是留日学生,1903年达1 300余人,1905—1906年间增至8 000余人[2],迅速形成了一支蔚为壮观的留学生队伍。此外,还有部分青年留学欧美。新式学堂的毕业生和留学生构成了近代新式知识分子的主体,数量上已经超过传统的八股士人。同科举制度下产生的八股士人相比,这一群体已经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新思潮、新学理的洗礼,“他们有新的知识结构,新的人生理想,新的价值观念,新的行为选择。在救亡图存的总目标下,他们开始了新的追求。在传统经籍之外寻求有益于社会进化的新知,寻求强国之道”[3]。总之,迅速崛起的新式知识群体对世界大势与国内民族危机有了更敏锐的认识,在资产阶级革命风潮来临之时,他们充任了各类社会思潮的传播者,成为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民主革命思想迅速传播的同时,以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爱国反帝运动也蓬勃发展起来。1903年的拒俄运动是资产阶级领导的反帝爱国运动先声。这一年,盘踞东北的沙俄军队拒绝按期撤兵,图谋长久霸占东北,激起全国人民强烈反对。在上海,中国教育会与爱国学社在张园举行拒俄大会,抗议沙俄的侵略行为。北京、湖北等地学生也群起响应,纷纷集会抗议。在日本东京,500多名中国留学生举行抗俄大会,组织拒俄义勇队,派代表回国请愿,要求政府出兵抗俄,表示学生军愿为前驱。后来清朝驻日公使蔡钧勾结日本政府,强制解散学生军,压制了运动。
1905年爆发的抵制美货运动,是以抗议美国虐待、排挤华工,迫害华侨为指向的群众性大规模爱国运动。1904年12月,10余万旅美华侨联名上书清政府,要求废除已期满的排挤、歧视华工的“限制来美华工”的条约,而美国政府却态度强硬,一意孤行强逼续约,激起海内外华人的公愤。1905年5月,上海总商会召开特别会议,倡议“以两月为期,如美国不允将苛例删改而强我续约,则我华人当合全国誓不运销美货以为抵制”,获得全体一致通过,决定抵制美货,并通电全国20多个城市商会一致行动,得到各地商人、社会各界及海外华人的响应。该运动持续近一年,终于迫使美国放弃续约的企图。此后,抵制外货成为中国人民反帝爱国斗争的一个重要形式。
从1903年起,各省人民掀起了规模日盛的反对列强控制我国铁路、矿山的收回利权运动。1903年至1905年,湖北、湖南、广东三省人民要求废除清政府与美国合兴公司签订的出卖粤汉铁路的合同,将铁路收归商办。1905年,美国迫于压力,同清政府签订《收回粤汉铁路美国合兴公司售让合同》,清政府付出675万美元的赎款将粤汉铁路赎回,由上述三省人民分别成立铁路公司,筹集资金,分段修筑铁路。以此为开端,收回路、矿权的斗争迅速波及全国。芦汉、津镇、道清、沪杭甬、川汉等铁路沿线各省纷纷发起收回路权运动。1907年,苏、浙两省拒绝沪杭甬铁路借英款,山西收回福公司煤矿。1908年,奉天、山东分别收回锦西、峄县煤矿,四川、安徽、湖南也都有路矿利权收回。至1910年,收回利权运动达到高潮。
1911年5月,清廷突然宣布铁路干线“均归国有定为政策”,下令将各省已准商办的铁路收归国有,并与四国银行团签订了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国有”名义把原来由各省铁路公司商办的铁路利权出卖给外国列强。清廷的铁路国有政策激起了湘、鄂、川、粤等省声势浩大的保路风潮,进一步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把各阶级、各阶层人民推向它的对立面。湖南绅商纷纷发表意见抨击清政府的卖路行径,要求清政府“收回成命”。湖北汉口商民罢市。革命党人詹大悲主编的《大江报》连续发表时评,指出“中国时势,事事皆现死机”,和平改革“为理所必无”,号召人们丢掉幻想,武装反抗清政府。广东召开了粤汉铁路股东会议,一致要求维持原案,力争商办。在各省的保路运动中,以四川的反抗风潮最为激烈。1911年6月,川汉铁路股东在成都组织了保路同志会,各府州县纷纷响应,成立保路分会,参加人数达数十万人。他们在革命派的推动下,组织保路同志军,并最终演变为武装起义,这就给湖北革命党人发动武昌起义创造了良机。
20世纪初,集中分布于上海、东京等地的中国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有感于民族危难、国弱民穷的衰颓局势,掀起了一场以宣传爱国救亡为主题、以传播民主革命思想为指向的热潮。
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民主革命思想家和宣传家。章炳麟、邹容、陈天华等是其中杰出的代表。1903年6月,章炳麟在上海《苏报》上发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针对康有为宣扬的“公理未明,旧俗俱在之民不可革命,而独可立宪”的论调,章炳麟进行了有力批判。他指出,要立宪必须经过革命,革命是“启迪民智,除旧布新”的良药。“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4]文章在当时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帮助许多人抛弃改良幻想,转向革命立场。
1903年5月,邹容在上海发表震动一时的《革命军》一书。该书约两万字,论证了中国进行革命的合理性和正义性。他在书中大声疾呼:“我中国今日欲脱满洲人之羁缚,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独立,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与世界列强并雄,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长存于二十世纪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为地球上名国、地球上主人翁,不可不革命。”主张以革命为手段,“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建立平等、自由、博爱的“中华共和国”[5]。《革命军》出版后立即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很快在各地流传,共印行20余版,总印数超过100万册,在清末革命书刊销量中排名第一,对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鲁迅先生后来曾评价道:“倘说影响,则别的千言万语,大概都抵不过浅近直截的革命军马前卒邹容所做的《革命军》。”[6]
1903年夏至1904年初,陈天华所著《警世钟》《猛回头》两本小册子在日本东京出版。作者以通俗流畅的文字,揭露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所造成的危局,他指出:“帝国主义把我们十八省都划在那各国的势力圈内,丝毫也不准我们自由”;“须知这瓜分之祸,不但是亡国罢了,一定还要灭种”。他把清政府斥为外国侵略者的“守土长官”“奴隶总管”,实际上已经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号召人民奋起革命,推翻清政府这个“洋人的朝廷”,“除革去卖国之旧政府,建设救国之新政府外,其道未由”[7]。《警世钟》《猛回头》两本小册子发行后,读者大为欢迎,竞相传诵,扩大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思想的影响范围。
此外,这一时期的一些革命党人还从民主主义立场出发,对封建礼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批判,倡导男女平权观念。女革命家秋瑾控诉封建礼教对广大妇女的迫害,将封建礼教宣扬的“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女子无才便是德”道德伦理,一概斥之为“胡说”,认为礼教造成了妇女“沉沦在十八层地狱”“一世的囚徒,半生的牛马”的悲惨命运,大胆呼吁:“人权天赋原无别,男女还须一例担”,“男和女同心协力方为美,四万万男女无分彼此焉”[8]。1907年,她在上海创办《中国女报》,为争取男女平权,鼓动妇女起来参加反清革命做了不少工作。
在这一时期,许多介绍西方资本主义的社会、政治、经济、历史、哲学译著先后出版。如卢梭的《民约论》、孟德斯鸠的《万法精理》、斯宾塞的《原政》等。
在这一时期,大批宣传革命的报刊竞相问世。当时较具影响的报刊有:《国民报》《游学译编》《大陆》《开智录》《湖北学生界》《浙江潮》《江苏》等。据统计,到辛亥革命前,在国内外出版的革命刊物达100多种。许多知识分子力图用西方的进化论、天赋人权论和自由、平等、博爱等学说为理论武器,为资产阶级革命制造舆论,开辟道路。
在传播革命思想的同时,资产阶级革命团体也在各地建立起来。1904年2月,黄兴、宋教仁、陈天华等在长沙发起成立华兴会,推举黄兴为会长,提出“驱除鞑虏,复兴中华”的口号;同年7月,湖北革命志士吕大森、刘静庵等在武昌成立科学补习所,以“光复汉族”“革命排满”为宗旨,以研究科学为掩护,在学校和新军中暗中从事革命活动,后因华兴会在长沙起义计划泄露受牵连,被迫停止活动。1906年,刘静庵成立日知会,一直坚持在新军和青年学生中开展宣传和组织活动。1904年11月,陶成章等在上海发起成立光复会,推蔡元培为会长,以“光复汉族,还我河山,建立共和国”为宗旨。此外,各地建立的较有影响的革命团体还有福建的益闽社、上海的爱国学社、安徽的岳王会、江苏的励志学会、江西的易知会、贵州的科学会、云南的誓死会、广东的群智社等,几乎遍布中国南部各省。这些革命团体的成立,为革命思想的传播及革命运动的开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组织力量,也为全国统一的革命政党的创建及革命高潮的到来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各地革命团体的建立和国内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表明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的条件已经成熟。在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人的积极联络、倡议下,1905年8月20日,中国同盟会成立大会在日本东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同盟会总章程》,接受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政治纲领,并选举孙中山为总理。它采取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原则设立机构,设执行、评议、司法三部,分由黄兴、汪精卫、宋教仁主持。同盟会总部设于东京,国内在上海、重庆、香港、烟台、汉口分别建立东、西、南、北、中5个支部,支部以下按省设分会;海外设南洋、欧洲、美洲、檀香山4个支部,各国设分会。同盟会的成立,标志着资产阶级革命派在组织上确立了革命领导权。从此,中国民主革命浪潮风起云涌。
同盟会成立后,决定将原来宋教仁所办的《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移交给同盟会总部,改名为《民报》,作为同盟会的机关刊物。1905年11月,孙中山在为《民报》写的发刊词中,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这个资产阶级革命纲领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三民主义。
民族主义的基本内容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即民族或种族革命。就是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统治,恢复汉人统治,“光复我民族的国家”。《军政府宣言》说:“满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政府,还我主权。”[9]就是说要解除国内的民族压迫,建立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国家。“我国民要脱满洲政府束缚,要将满洲政府所有压制人民之手段,专制不平之政治,暴虐残忍之刑罚,勒派加抽之苛捐及满洲政府所纵容之虎狼官吏,一切扫除”[10]。这种以反满兴汉为其表现形式的民族主义并不是狭隘的“排满”。孙中山指出:“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种族的人,便要排斥他”,反对“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11]的狭隘观点,就连当时鼓吹“反满”最为激烈的章炳麟也反复解释说,“故排满洲者,排其皇室也,排其官吏也”[12]。可见革命派所宣传的“革命排满”,实质上是反对清王朝反动统治,而不是将满族人赶尽杀绝。但是民族主义的侧重点仅仅放在解决国内满汉之间民族矛盾上,而对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这个近代最大的民族问题则不敢触及,这是孙中山民族主义的一大弱点。尽管如此,民族主义毕竟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孤立了清朝统治者,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
民权主义的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政治革命,就是要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军政府宣言》说:“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13]孙中山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中,着重说明了推翻封建专制制度的必要性,认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他把民族主义与民权主义紧密结合起来,指出:“我们推倒满洲政府,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并不是把来分作两次去做。”[14]
孙中山还把建设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过程分成三个阶段,即“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15],并在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民主政体基础上,增加考试权和监察权两项内容,提出“五权分立”。
民权主义具有极大的历史进步性。它向人们表明,中国资产阶级革命不会仅仅止步于推翻满族人统治、恢复汉人统治的种族革命层面上,而是要终结封建专制制度,代之以民主共和国。正如列宁所说,“它充分认识到‘种族’革命的不足,丝毫没有忽视政治问题,或者说,丝毫没有轻视政治自由或容许中国专制制度与中国‘社会改革’、中国立宪改革等等并存的思想。这是带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16]。
总之,民权主义已经触及了当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核心问题,但它偏重于政体的设计,而忽略了国体问题,即各个阶级在国家政权中所处的地位,因而为后来辛亥革命的失败埋下隐患。
民生主义的具体内容为平均地权,即社会革命。其核心是解决土地问题。平均地权的目的在于“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使用机器,但要避免其种种弊端”[17]。孙中山已经看到了西方社会由于发展资本主义而引发贫富悬殊和阶级对抗等严重社会问题,注意到封建土地所有制阻碍着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现实,试图探寻一种有效办法,既能成功移植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又可以预防在中国出现类似西方的社会问题,“睹其祸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18]。因此,他主张实行以土地问题为中心的社会革命。
平均地权的方法是:“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19]国家可按照原定地价征收地税或赎买地主的土地。通过涨价归公和照征税原价收买的办法,逐步剥夺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实现土地国有化。这一方法的理论依据是美国19世纪末期的知名社会活动家和经济学家亨利·乔治的单一税学说。他从土地垄断是贫穷和不幸的根源的基本观点出发,主张通过把地主的地租作为国税征收达到土地国有。因此孙中山认为,“此种方法最适宜于我国社会经济之改革”[20]。
平均地权的土地纲领触及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具有反封建的革命性,但它着眼解决的主要是城市的土地问题,而不是广大农村的土地问题,所以“平均地权”并不能真正解决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这也决定了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无法动员广大农民。同时,这一土地纲领也带有明显的主观社会主义色彩。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平均地权“首先是同社会主义空想、同使中国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即防止资本主义的愿望结合在一起的”[21]。
尽管三民主义纲领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但它是中国第一个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要求,表达了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权利的迫切愿望,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奋斗旗帜和动员广大群众推翻清朝封建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理论武器。它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了战斗的、真诚的民主主义”,“是带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是真正伟大的人民的真正伟大的思想”[22]。
20世纪初,民主革命思潮成为社会的主流,但改良思潮还有一定影响。1898年12月,梁启超在横滨创办《清议报》,宗旨就是“尊皇”。1901年,他在该报发表《立宪法议》一文,继续鼓吹君主立宪是“政体之最良者也”。这一年,《清议报》因失火终刊。1902年,梁启超又在日本创办了《新民丛报》。他参与论战所发表的文章认为,中国民智未开,中国进步的方法只能“以渐”,不能“为危险激烈之言”,即只能实行君主立宪、不能革命。《新民丛报》在海外华侨和国内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群体中有很大影响,销售量达14 000多份。显然,要宣传革命思想,扩大阵地,革命派与改良派的论战是不可避免的。
1905年至1907年间,革命派与改良派的论战达到了高潮。这次论战的规模之大,时间之长,斗争之激烈,影响之深远,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仅见的。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和改良派的主要喉舌《新民丛报》是双方论战的主要阵地,两派在新加坡、檀香山、旧金山、香港等地的报纸也都投入这场论战。
论战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民主革命的对象、任务、方法、前途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但主要是围绕着同盟会提出的三民主义纲领而展开激烈交锋的,比如要不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统治、要不要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治、要不要变革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等问题。革命派批判了改良派认为中国不可革命、不可实行民主共和、不可实行土地国有及平均地权的观点,论证了进行革命、实行共和、平均地权的必要性。这场论战彻底划清了革命与改良两条道路、两个营垒的界限,辩明了革命道理,传播了革命主张,为即将到来的辛亥革命做好了舆论准备。
同盟会成立后,革命党人把领导推翻清政府的武装斗争作为中心任务,从1906年到1911年先后在各地组织和发动了一系列武装起义,如:湘赣边界萍浏醴起义、潮州黄冈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钦廉防城起义、镇南关起义、云南河口起义,以及广州黄花岗起义,等等。这些起义大多是革命党人联络会党或新军采取的单纯军事冒险行动,往往缺乏周密计划,仓促举事,因而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但它们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矢志反抗封建专制的革命精神,在全国民众中不断扩大了革命的影响,孙中山后来总结黄花岗起义时说:“久蛰之人心,乃大兴奋,怨愤所积,如怒涛排壑,不可遏抑”[23]。
武昌起义的胜利标志着全国革命的发动。武汉地处中国腹地中心,是当时中国第二大工商业城市,也是清王朝统治的一个重心。湖北革命党人先后在这里建立过科学补习所、日知会、湖北军队同盟会、群治学社、振武学社等革命团体,他们主要瞄准新军开展革命活动。由于湖北革命党人长期扎实耐心的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到1911年7月,在总数17 000人的湖北新军中,有组织的革命党人近2 000人,经联系而同情革命的达4 000余人,与革命为敌的不过千余人。经过革命党人的工作,到起义前夕,新军士兵三分之一以上都成了革命党人。武昌起义前夕,武汉主要有文学社、共进会两大革命组织。1911年9月,文学社和共进会的负责人举行联席会议,拟定了起义计划,组成以蒋翊武为革命军总指挥、孙武为参谋长的统一的领导机构。10月9日,孙武等在汉口俄租界宝善里赶制炸弹,因不慎爆炸受伤。起义机关和计划暴露,准备起义时使用的旗帜、文告、印信、名册等被闻声赶来的俄国巡警悉数搜走。湖广总督瑞澂下令闭城搜捕。蒋翊武侥幸脱险,刘复基、彭楚藩、杨洪胜等被捕遇害。在整个局势处于群龙无首的危急关头,新军中的革命党人自行联络,决心拼死一搏。10月10日,新军工程第八营士兵在革命党人熊秉坤的带领下,打响了武昌起义的第一枪。各路革命党人纷起响应,经一夜血战,占领了武昌城。两天后,又相继占领了汉阳、汉口,建立革命军政府,推举旧军官黎元洪为都督,立宪派首领汤化龙为民政长。湖北军政府成立后,宣布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并通电各省响应,随后颁布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
武昌起义的胜利和湖北军政府的建立,使革命风暴迅速席卷全国。从10月中旬到11月下旬的50天内,全国24个省区中已有湖南、陕西、江西、山西、云南、上海、贵州、浙江、江苏、广西、安徽、福建、山东、广东和四川等省市宣布起义或独立,脱离清政府的统治,形成全国性的革命高潮,腐朽的清王朝迅速处于分崩离析之中。1912年2 月12日,清帝被迫退位。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终于覆灭。
武昌起义胜利后的革命形势迅猛发展,要求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从海外回到上海。12月29日,苏、浙、鄂等17省代表在南京召开代表会议,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成立。1 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又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并通过了由孙中山提名的各部总长名单,组成了临时政府。1月28日,在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的基础上,成立了由38名议员组成的临时参议院作为立法机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国在中国的建立。
1912年3月11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共7章56条。它依照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学说,规定了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及人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权等权利,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同时规定参议院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选举产生,国家政体为内阁制,法院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这是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献,被认为是中华民国的象征之一。
辛亥革命是20世纪中国的第一次历史性巨变,它打开了中国社会进步的闸门,是一次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事件,它推翻了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王朝,结束了2 000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国大地上树起民主共和国的旗帜,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从此,无论谁想做皇帝,无论谁想复辟帝制,都在人民的反对和唾骂声下迅速垮台。同时,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又把革命的成果用法律形式巩固了下来,让人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成为人民实现由过去封建臣民身份向民国“新国民”身份转换的新的历史起点。
第二,辛亥革命扫除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辛亥革命胜利后,南京临时政府以振兴实业为目标,设立实业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如保护私有财产,保护工商业,鼓励人们兴办实业,提倡垦殖事业,奖励华侨在国内的投资,废除清政府的一些苛捐杂税等,有力地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在这些政策和措施的保护和激励下,民国初年出现了创办工商实业的热潮,民族资本主义的经济力量在短短的几年内就有了显著的增长。1912年至1919年间,中国新建厂矿企业470家,投资近亿元,加上原有企业的扩建,新增资本达1.3亿元以上,相当于辛亥革命前50年的投资总额,从而形成了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
第三,辛亥革命推动了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和社会风尚等方面发生新变化。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发了一些移风易俗的法令和措施,如限期剪辫、劝禁缠足、易服饰、禁鸦片、废跪拜、改称谓等。这些措施革除了封建旧时代的陈规陋俗,加快了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准则、价值判断、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向现代社会的转变。正是在上述变化的基础上,才有了此后发生的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以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
第四,辛亥革命为先进的中国人进一步探索国家出路拓宽了视野。辛亥革命后,各种报刊大量涌现,西方各种思潮和学说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各种政治势力也竞相登台亮相。过去被封建统治者视为洪水猛兽而遭到严禁的政党组织,纷纷宣告成立。民国初年,各种名目的政党和社会团体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综其数目,殆达三百有余”。后经多次分化组合,基本形成了国民党、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等众多政党并存竞争的局面。从此,中国开始走出家族统治和王朝更替的历史循环,步入政党政治的新时代。不同的阶级、阶层和政治力量逐步开始学会利用政党这种特定的组织形式来汇聚力量,表达利益诉求,探寻救国救民之道。辛亥革命爆发10年后,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成立。
第五,辛亥革命推翻了“洋人的朝廷”,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辛亥革命以后,帝国主义不得不一再更换它们的在华代理人,但再也找不到能够控制全局的统治工具,再也无力在中国建立比较稳定的统治秩序,从而为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接力探索和持续奋斗开辟了道路。
第六,辛亥革命极大地促进了亚洲的觉醒,对亚洲各国民族解放运动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在辛亥革命的鼓舞下,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亚洲各国的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迅速扩大并趋向高涨。列宁指出:“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具有世界意义,因为它将给亚洲带来解放并将破坏欧洲资产阶级的统治。”[24]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南方阵营普遍希望通过和谈尽快结束革命。南北和议开始后,手握重兵的袁世凯不仅得到列强的支持,也得到南方阵营中立宪派、旧官僚的呼应。而内外交困的革命党人则不得不作出重大让步和妥协,同意在清帝退位和袁世凯赞成共和的条件下,推选他为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在得到南方革命政府的保证后,便利用革命形势进行逼宫。1921年2月12日,清帝正式宣布退位,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灭亡。第二天,袁世凯致电临时政府,宣布“共和为最良国体”。同日,孙中山向参议院提出辞职咨文,并附奠都南京、总统在南京就职、遵守约法三个条件,意在约束袁世凯。2月15日,临时参议院举行选举会,选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不愿离开北京老巢,密令属下在北京制造所谓“兵变”,故意制造紧张局势,迫使南京方面同意他在北京就职。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4月1日,孙中山正式辞职离任。4月5日,临时参议院迁往北京。辛亥革命果实落入袁世凯手中。
辛亥革命的失败,从客观方面来看,是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反动联盟势力大大超过革命派的力量。从主观方面来说,在于它的领导者资产阶级革命派本身存在着许多弱点和错误。主要表现在:
资产阶级革命派没有提出一个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同盟会的纲领确实是一个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它在动员和组织群众推翻封建帝制、建立共和国的革命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它又是一个不彻底的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它提出民族主义,但没有明确提出反帝的口号,甚至还幻想通过承认不平等条约和各国在华特权来换取帝国主义的支持;它提出民权主义,但只注重政体设计,而忽略国体设计;它提出民生主义,但不敢也没有触动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资产阶级革命派不能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在当时的中国,封建土地制度仍然占据着统治地位,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是农民,他们有着强烈的获得土地的愿望和革命要求,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并没有使他们的愿望得到满足。平均地权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城市的土地问题,而不是广大农村亟待解决的土地问题,这也决定了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无法动员广大的农民。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那样:“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25]
资产阶级革命派缺乏一个强有力的革命政党的领导。同盟会是一个松散的政治联盟。其成员对同盟会纲领的态度存在很大分歧,理解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有的只接受民族主义纲领,在其草创之时就曾有人提议冠名为“对满同盟会”。有的不赞成或忽视土地纲领,只接受民族、民权“二民主义”。即使表示赞成三民主义纲领的,在具体解释上也不尽相同。同盟会所设计的组织系统,也始终没有完备地建立起来。特别是支部一级,海外仅建立了南洋支部,国内仅建立了南方支部。总部和各地分会之间缺乏紧密联系的桥梁,各地分会实际上往往处于分散的、各自为战的状态。武昌起义后,很快有人鼓吹“革命军起,革命党消”。有的“以为达到了做官的目的,革命事业便算了结”,从此热衷于追逐高官利禄;有的“辞谢政治任务”,“专心从事开发实业”;有的还另立党派,自立山头。这些情况都表明,同盟会不是一个强有力的政党。
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上述严重弱点,集中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对此,毛泽东曾深刻指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即使在革命时,也不愿意同帝国主义完全分裂,并且他们同农村中的地租剥削有密切联系,因此,他们就不愿和不能彻底推翻帝国主义,更加不愿和更加不能彻底推翻封建势力。”[26]
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失败表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异常强大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行不通。中国革命必须有新的领导力量,进行新的探索,走新的道路。
注释
[1]参见[美]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下),62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2]参见章开沅、林增平:《辛亥革命史》,上册,3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260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4]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203、204页,北京,中华书局,1977。
[5]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651、657页,北京,三联书店,1960。
[6]《鲁迅全集》,第1卷,3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7]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592页。
[8]《秋瑾集》,14、130~13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60。
[9]《孙中山全集》,第1卷,29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10]同上书,310页。
[11]同上书,324、325页。
[12]《排满评议》,载《民报》第21号。
[13]《孙中山全集》,第1卷,297页。
[14]同上书,325页。
[15]同上书,297~298页。
[16]《列宁选集》,3版,第2卷,2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孙中山全集》,第1卷,273页。
[18]《孙中山全集》,第1卷,289页。
[19]同上书,297页。
[20]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孙中山年谱》,341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21]《列宁选集》,3版,第2卷,292页。
[22]同上书,291页。
[23]《孙中山全集》,第6卷,5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
[24]《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1卷,1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5]《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16页。
[26]《毛泽东选集》,2版,第2卷,6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