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的故事》:成为作者
有些人写作,起初是因为工作或学业的需要,而后渐渐发现自己喜欢写;有些人是因为在做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乐趣,想与他人分享成果,从而开始写作;也有一些人,他们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作家,这常常出于某种情感和心理上的原因。但这并不是说后者在写作上更具优势,只能说明他们更早地形成了自我认知。我的成长轨迹便是如此。
小时候,家里会在物质上尽可能地满足我。但和很多孩子一样,我常常觉得苦恼。为了摆脱这种苦恼,我选择阅读。一开始我住在宾夕法尼亚州,父母在一条土路边上盖了栋平房,那时我还没有开始阅读。我的阅读之路是从8岁那年开始的,父亲跟街对面的女人——我朋友弗雷德的妈妈——私奔去了加利福尼亚州。从那以后,妈妈带着我们几个孩子便搬去了5英里[1]外外祖母留下的房子,那房子位于一条路的尽头,旁边是一座高尔夫球场,森林茂密,小溪潺潺,附近还有一个吉卜赛人的营地——至少我们这帮孩子愿意相信那是个吉卜赛人的营地。我有时会在附近闲逛,有时躺在树下看书,有时走半个小时的路去达拉斯的小镇上。镇子很小,只有一个红绿灯。我会坐在餐厅的柜台前,吃一种叫作“射手派”的甜点,这是居住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德裔制作的一种点心,里面有厚厚的蜜糖。吃完后,我会去图书馆选些书。当然,在足以凭一己之力走到图书馆之前,妈妈会开车载我去。具体的画面我已经记不清了,因为她没有送我太长时间。
我记得,通常,在给外祖父母上坟之后,妈妈总会驱车20分钟带我去威尔克斯—巴里市的多莉·麦迪逊买冰激凌。对于冰激凌,妈妈的口味和我的一样,喜欢咖啡混合薄荷巧克力碎。这段记忆倒是很清晰,因为我和妈妈在其他方面几乎没有共同点。她是个外向的人,喜欢聚会,而我寡言少语,沉迷于书籍的世界,她可能更想要一个与我截然不同的女儿。可能我让她想起了那个男人吧——那个在半夜趁她睡着,把自己那一侧的衣帽间腾空,自此消失无踪的男人。我们从威尔克斯—巴里回家的路上会经过图书馆,我会把那一周读完的三四本书还回去,再借三四本回来。高中时,我已经读了图书馆里大部分青少年读物。是这些书,帮助我度过了那段难熬的日子。我生长在一个丝毫没有家的感觉的地方,而阅读让我能够尽情想象,觉得自己并不是这样长大的。那个地方太过偏僻,而我又那么孤单。
书带我看世界,深入书中人物的生活,那种真实感甚至胜过与身边活生生的人相处。当然,我现在明白了,只要与人相处,就不会乏味,无论在哪儿,而那时的我年少无知。现在,与仍住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亲戚交谈时,我很想听他们讲讲那里发生的事——一位法官通过伤害儿童获利、某户人家的家庭成员在一年之内相继死亡……这些故事悲伤、真实而深刻,充满戏剧性——是那种我儿时在书里读到过的戏剧性。无论生活在哪里,无论在哪里长大,总会有耐人寻味的人,总会有能引发人共情的故事,总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想法。可那时的我囿于小镇生活的愁闷,看不到这些。
许多孩子会夸大他们成长中的痛苦,我也不例外。其实童年还是有很多快乐的。比如在漫长的夏夜,街区的孩子们会玩一种自创的“追逐”游戏,这个游戏是捉迷藏的复杂版本,里面有“监狱”。有时我会在街上给朋友们讲关于狂欢晚会和出现在冰箱里的鞋子的故事。还有我的两个兄弟,我那些亲密的朋友,那些在外过夜的周末,那些溜冰场上的聚会。
当然,我仍然热爱阅读,仍想成为一个作家。但那时我不知道该如何实现这一梦想。如今,因为有互联网,在这个国家成长的大多数孩子没有经历过我儿时的那种孤独,他们可以看电影,认识和自己处境相同的人。达拉斯镇没有博物馆,我甚至不认识一个听古典乐的人。在我的记忆中,关于文化的最激动人心的事,便是躲进邻居家汽车的后座,到汽车电影院看《巴特菲尔德8号》(Butterfield 8),这是一部关于出轨的电影,根据约翰·奥哈拉(John O'Hara)的小说改编。如你所料,几十年来,我一直对关于出轨的书籍和电影十分痴迷。当你寻找感兴趣的主题,或者你觉得有要写的主题时,一定要在塑造了现在的你的那个世界里尽情挖掘。
儿时,很少有人会偏离小镇生活中那些不成文的规则。作为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我的妈妈保持了很多年单身的状态,这很不寻常。她的好朋友贝蒂、艾格尼丝姐妹也终身未婚。我认识的大多数成年人都结了婚,有好几个孩子。他们通常是小公司职员、牙医,或医生。作家呢?当时我觉得所有作家都住在纽约,从那时开始,我就想搬到纽约了。
我一直很喜欢纽约,神奇的是,这座城市每年都会在我的生活中出现几次——我时而会和妈妈、姨妈、表妹一起在纽约住上一晚。我和杰菲会搭配着穿衣服——她穿蓝色,我穿粉色——去逛Best&Co.百货,如今这家传统百货公司已经不复存在了。有时我们会去拜访妈妈的朋友,一个在第五大道百货公司上班的单身女人。抛开她胳膊上那些奇怪的斑点不说,她是我所见过的最让我兴奋的女人,因为她独自一人在纽约生活。这样的旅行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停止了,但它们的影响依然存在。几年前,我碰巧走进了以前经常下榻的那家酒店的电梯,电梯里那种独特的味道让我想起自己童年时对纽约的渴望,对逃离小镇生活的渴望。
那时,除了图书馆,我还有肖茨夫人。她是七年级和八年级的英语老师。当时,像她这样从史密斯学院毕业的高学历女人是不容易找到教师以外的其他工作的,史密斯学院是知识女性眼中的最高峰,也是七姐妹学院[2]之一。能认识肖茨夫人,我觉得很幸运。
肖茨夫人会在黑板上写:“温斯顿香烟的味道和卷烟的味道一样好。”[3]我依然记得她拿着粉笔在黑板前的身影。这是句无处不在的广告语,1954年起就开始流行了。她对这句广告十分恼火,因为广告文案里用的是like,而不是as。肖茨夫人认为,这句广告语会毁掉我们这代人的语法能力。
like和as是怎么回事儿呢?从句里有动词时,用as,比如:“Winston tastes good,as a cigarette should.”从句里没有动词时,才用like,比如:“Winston tastes like a good cigarette.”
(肖茨夫人并非我生命中遇到的唯一一个严谨的语法学家。我的爸爸虽然是一位工程师,但也十分执着于言辞是否恰当。有一段时间,弟弟比尔习惯在句子前面加上“你知道吧”,继而滔滔不绝,爸爸对此很反感,咄咄逼人地回应弟弟:“不,我不知道。”他鄙视那些破坏句子流畅性的口头禅。)
为了不让自己的学生成为不懂语法的人,肖茨夫人每天都会给我们布置一篇作文。写什么不重要,写一句可以,写三句也可以,但必须写。如果作业写得足够好,就能在课堂上读给大家听。我喜欢这种形式,很有诗意。但愿我还留着那些作业,它们像一扇窗户,透过窗我能看到曾经的自己。重要的不是内容,而是那时候习得的写作素养——每天记录一个想法或一种感受。对于那些想要持续观察生活以便在日后的写作中有素材可挖的人来说,这是一种很好的练习。我的老师曾提出了“简洁”的建议,这对任何类型的写作都很有用。节奏紧凑并不意味着无聊,相反,这意味着写作者是在有意识地选择词语和句子结构,通过不停地回顾词句,直至确信读者读起来毫不费劲,能够像泡澡一样没有任何障碍地沉浸在句子中。
当我说我想成为一个作家时,肖茨夫人并没有嘲笑我,反而告诉我:你能做到。每个写作者都应该有这样一位导师。在她的启发下,我走上了写作这条路。我为我们的小学写过年鉴(包括一篇尴尬的文章,题为《智慧与智力的区别》),后来还为高中的校报写过稿子。在伯克利大学读大二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在偌大的校园里迷失了。随后,我加入了《加州日报》[4],也是这段经历帮助我找到目标,最终成为一名记者。
如果你在读高中或大学,正犹疑自己是否想从事写作,有条件的话,可以加入出版项目小组或创意写作小组。如果没有,那就组建一个这样的小组。和伙伴、小组成员一起写作,会敦促你打开思路,获得更加清晰的构思,伙伴们的反馈也会让你有所收获。你永远不知道谁会成为你最棒的老师——他们不一定比你年长,也不一定是教授。迈克尔·J.霍尔(Machel J.Hall)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严苛而精力充沛,是学生报《加州日报》负责本地新闻的编辑,这份报纸的日发行量为4万份。(遗憾的是,迈克尔英年早逝,后来在沙特阿拉伯的一座桥上坠落身亡。)他雷厉风行,力求完美。他让我们在半页纸上写,方便他将纸张打乱,随后排出正确的顺序。他会在耳朵后面夹一支铅笔,为我们修改的时候便会拿下铅笔涂涂写写,像模像样,就像正经报社里的编辑该有的样子。
他是我的第一个榜样。他是怎么学到这身本事的呢?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他曾在美联社做过暑期实习,也许是他看了很多相关的电影。虽然他只有20岁,我却从他身上学到了报刊文章写作的基本要素:他为我布置的第一个任务是采访一位教授。采访完回去准备开写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弄丢了笔记本。迈克尔让我给教授打电话,把所有的问题再问一遍。如今我已经忘记了教授的姓名、部门和采访细节,但我清楚地记得发现自己弄丢笔记瞬间的挫败感。而迈克尔把我从这种挫败感中拉了出来,引导我做成了这件事,我的第一篇采访成功登上校报。如果他没有敦促我这样做,我可能会离开,成为一名城市规划师或别的。从某种程度上说,遇上迈克尔这样能推你一把的人,纯属运气。但你还是得对自己负责,你得坚持到底,事情再难也不能逃避。我遇到过许多次困难,我理解那种排除万难的心气。
当时,迈克尔正在组建一个团队,我成了其中的核心成员,先是做记者,后来做了社会评论撰稿人。做记者的时候,我学会了如何迅速写作,如何闯进人群展开提问。成为撰稿人后,我学会了如何在最后期限之前完成任务,与不同类型的人一起工作。与我共事的有偶尔写写、永远不会成为职业撰稿人的写作者,还有印刷厂的人——印刷厂每年秋天都会培训一批即将成为印务人员的学生。当时,《加州日报》发表了一篇关于人民公园[5]的社论文章,我通过这件事了解了新闻业面临的挑战。人民公园本来是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土地,后来被非法改建成一个公园。经过一次流血事件后(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失明),大学收回了这块地。在那段时间里,人们紧张、情绪化,我们报社也认为冲突应该被制止。这篇社论呼吁收回公园,文章发表后,又引发了一场骚乱。而《加州日报》被指责为这次骚乱的始作俑者,我们这个由5人组成的高级编委会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
我甚至没有参与那篇社论的投票和遴选。当时我忙于采访和报道,没工夫发表自己的见解。但编委会5个人中的多数投了赞成票,这让那篇社论最终被发表。那场骚乱之后,《加州日报》被赶出了校园,也失去了大学的资金支持。我们成了湾区的“大人物”。而关于那次事件的大多数文章,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错误:名字拼写错误、细节被歪曲等。考虑到那些文章大多出自“真正的”成年记者之手,这既有启发性,又令人沮丧,同时也给了我们一个重要且令人难过的关于“真相”的教训:永远不会有人了解所有真相,但你得尽全力追求细节的准确性。这段经历也让我对接受记者采访心存警惕,对于一个几十年来一直在采访别人的人来说,这很有趣。
世上大约有一半人想写小说,我就是其中之一。但我知道自己怎么也得先赚钱养活自己,所以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我向离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40英里范围内的多家报社投了求职信。当时我的男友正在纽黑文市上学,准备考公共卫生硕士。很快,我收到了橄榄枝,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虽然缺乏自信,但作为一个21岁的年轻人,我倒还算经验丰富。当时,我在为美联社做特约记者,还是一所知名大学校报的记者和撰稿人。当然,我还是采访伯克利分校骚乱事件的第一位女性。实际上,我当时很卖力,常常出现场,甚至被分发了属于自己的防毒面具——以便在冲突发生之时尽快从公寓赶到现场,而不用先回到办公室取面具。如果我是个男人,又如此经验丰富,那么大概率会去纽约找工作,但我选择了跟随男友的脚步,这也是最轻松的一个选择。我很高兴自己当初这样选了,因为我觉得自己可能没法应对那个年代纽约的同业竞争。我很可能会被压力压垮。
接下来的九年里,我的信心与日俱增。你或许也有这种体会:与其被最具挑战性的工作单位拒绝从而彻底放弃,不如从小地方开始,努力往上爬。在丹伯里做了短暂的一段时间的记者后,我在纽黑文找到了一份文稿编辑的工作。终于结束了两个城市之间的通勤,我很高兴,尽管我为此离开了记者岗位。但我讨厌被困在办公室里干毫无意义的工作:编辑讣告,把稿件塞进气动管——稿件会在迷宫般的管道里穿梭,飞到排版室,然后报纸就诞生了。我的大多数同事都是记者,他们进进出出,忙里忙外,采访警察,去校董会议访问……我周围都是男人,而且多是年长的男人。那个年代,很少有女性担任编辑的职务。我的上司“格兰杰先生”——是的,那时候我们都这样称呼上司——和蔼可亲、彬彬有礼,待我如父亲一般。但并非所有男人都这样。在20世纪70年代初,纽黑文市的犯罪率很高,所以男人们坚持认为,如果一个女人工作到很晚——比如我这样的——作为男性的他们理应陪着走一段,直至我们走进自己的车。
一天晚上,我和一个年长的男同事一起往电梯走。
进了电梯,门关上了。他看着我,咧嘴笑道:“我现在就能强奸你。”
他笑着,我能看见眼镜后面他的双眼笑得眯成了缝。
我想当时我大概回了个相当勉强的笑。
但当时的我并不认为这是个有趣的玩笑。不到一年后,纽黑文市两家报社大约20名女性员工联合起诉了自己的工作单位,但诉讼原因是同工不同酬,而非所谓的令人作呕的个人行为。那时候,甚至还没有一个词能用来形容我们现在所谓的“性骚扰”。直至1979年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Mackinnon)的作品《职场女性的性骚扰问题》(Sex Harassment of Working Women)明确提出这一概念,人们才开始注意到,因性别不同而伤害他人是违法的。遭受不公平待遇时所感受到的情绪促使女性奋起诉讼,但我们对歧视行为的判定很大程度上还是基于工资水平的差异。我发现,和我一样的人——20出头、大学毕业、担任文稿编辑职务——如果是个男的,那他的工资就会比我高出20%。至今,我仍然深切怀念当年那次集体诉讼案中的女性,以及帮助过我们的男性。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做什么工作,与同僚们保持统一战线都是很重要的。
正如《好女孩的起义:〈新闻周刊〉女性员工起诉上司、改变工作环境的抗争》(The Good Girls Revolt:How the Women of Newsweek Sued their Bosses and Changed the Workplace,2012)一书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一直在反抗针对女性的不公,虽然我一直在夸耀那个时代女性特有的短裙、长发和性自由,但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好女孩’。”后来我发现,去上班变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我不愿看到格兰杰先生那副受伤的表情。他欣赏我,我却转过身去控诉制造不公的男性。与此同时,受到诉讼的鼓舞,我们开始组织工会。丹·柯林斯(Dan Collins)是组织者之一,他是《橙县纪事报》(Orange County Register)的记者,而我当时就职于《信使日报》(Journal-Courier)。我们在丹和他妻子盖尔的公寓里组织了许多次会议。一次会议后,一个黑发飘飘、皮肤白皙的漂亮女人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根薄荷香烟,她说她在哈特福德市办了一家小型新闻机构,想找个人和她一起干。那就是盖尔。当时的我对她一无所知,但我跳了起来,说我愿意。我知道,由于我的抗争行动,我的老板们很讨厌我。因为要在工会投票前离开,我感到内疚,但如果错失这次机会,我可能再也没法逃离这个地方了。
我和盖尔在哈特福德待了两年,就我们两个人。盖尔拥有政治学硕士学位,她结婚很早,这与我认识的所有人都不同。为康涅狄格州的几家报社短暂工作过一段时间之后,她开始了自己的事业,为哈特福德那些规模较小、雇不起全职通讯记者的报社服务,做政事报道。我们有大约30家客户,每周至少要为所有客户写一篇文章——通常要好几篇——文章内容通常是:即将出台的法律将对人们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坐在州政府大楼五楼的破旧办公桌前,从早上8点一直工作到夜里10点或11点。要采访立法委员、去旁听听证会、撰写文章,还要编辑文稿。从大学到现在这么久,我第一次爱上了新闻业。倘若盖尔不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她那毫不松懈的甚至有些残忍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会让人吃不消。她从不气馁,也从不疲倦。她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上司之一,我们也成了一生的朋友。永远不要低估朋友对你的影响。如果你选择和那些经常看电视、懒惰又古怪的人为伍,你可能也会染上他们的陋习。盖尔远比我有野心,也更有先见之明,我确信,她的优秀品质影响了我,让我的生活更有目标,也更有激情。
盖尔对我的稿件编校得迅速而巧妙,她从不带入个人情感去评判,永远都抱着写出好文章的目的去处理。最重要的永远都是文章。那份工作让我认识到,我可以不停地写,写,写。我可以长时间地工作,早上7点起床后继续工作,而且乐在其中。我也没有四处比较,不会去看同龄人现在成长得多快,赚了多少钱,满脑子都是州政府大楼里每天发生的事情、立法意味着什么、谁在投票、怎么投票、为什么投票。我深深着迷于政府事务的各种细节。
每天早上,我都会带着煮好的燕麦片和几包生西蓝花到大楼里,这样我就不用浪费时间出去找东西吃了。我们是互联网时代以前的写作者,不停地炮制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坐在公共卫生与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外面的办公桌前,烟不离手。那时候抽烟的人很多,而且就在室内抽。我们的办公桌旁是一些做广播电台的家伙。我一直觉得,我们被“驱逐”到顶楼,远离主新闻中心,这塑造了我们对待新闻的不同视角。我们不是“那群人”中的一员。
两次立法会议过去了,对我们来说,是时候做出改变了。盖尔是一个十分喜欢挑战新事物的人。如果我决定留下来,她可能会失望。她帮我在《纽黑文倡导者》(New Haven Advocate)找到了一份编辑工作,这是一份关于文艺与时事的周刊。那时候,这种报刊被称作“另类的报纸”。长久以来,我和盖尔都在互相帮助。找到亦师亦友的伙伴太重要了。这样的寻找甚至可以在二十出头的时候开始,直至你渐渐发展出一个专业的人脉圈,帮助你应对职业生涯中的起起落落。
一年后,我决定离开《纽黑文倡导者》,在《康涅狄格》(Connecticut)杂志找到一份编辑与写作的工作。又过了一年,快30岁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搬到纽约去。自小开始,这个地方就吸引着我,但也让我恐惧。现在,它似乎不再像曾经那般令人生畏,我知道,搬去纽约是我人生中合乎逻辑的下一步。
随即,写小说的念头又冒了出来,但我已经无法,或者说,不愿意去争取那样的人生转型了。那样一条路似乎太难,也太孤独。我想在新闻界证明自己。那些令人痛苦的失败经历,总是会不时浮现在脑海之中,敦促我独自前进。我想让那些曾经拒绝过我的人知道他们之前犯的错误。《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的高级编辑就曾给过我一次沉重的打击。在我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试稿后,他告诉我,我永远不可能进入一家大都市报社。纽黑文市的一位总编也曾轻蔑地说,他在一个房间里走一圈,就能看出来谁适合做这份工作——当然,他所谓的“适合”并不包括我。我现在仍然能回忆起当时的愤怒。他怎么知道我做不到呢?在我们首次针对就业歧视进行申诉过去多年之后,我再次作为证人出庭,向当时的公司抗辩,这让我觉得很开心,因为那位总编就坐在听众席。我们打赢了官司。尽管获得的工资补偿在付完律师费后所剩无几,但这场官司支撑我在之后做了一阵子自由职业者,还付了我的房租——虽然那间公寓里有上百只蟑螂,还有个偷了我所有珠宝的公寓管理员。
很快,我在美联社广播(AP Radio)找到了一份简讯写作的工作,工作时间从午夜到早上8点。在那里,我一页接一页读新闻,然后将那些最重大的报道——不管有多长——变成三句话一条的简讯。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份工作有些糟糕,让我脱离了正常的社交生活。我在白天睡觉,有时还会在早上8点30分工作结束后来几杯啤酒。坐地铁的时候,本来坐在我旁边的人会立马离我远远的,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不止一次。但对我来说,这份工作很刺激。这是我在纽约的第一步,我也在阅读和提炼新闻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找回了年少时写肖茨夫人布置的作业时的感觉。如果你能发掘出哪怕一项对你日后有帮助的技能,这份工作便是有价值的。
不到一年后,我得到了《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的一个编辑职务的面试机会。经历了《纽约时报》的试用失败后,我根本不认为自己能够在《华尔街日报》应聘成功。我在伯克利分校上过的唯一一门与经济学相关的课程是“资本主义批判与社会主义愿景”。但这一次,我通过了应聘,成功加入了《华尔街日报》。这次经历告诉我:必须坚持,即便有可能失败。当然,似乎有些人运气很好,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从一份好工作换到另一份好工作。但我不是那种人。我觉得自己似乎是父辈所说的那种“大器晚成者”。但我知道,最幸福的人永远都是那些不懈努力、勇于冒险的人。我不知道自己在面对可能发生的失败时为何会如此坦然,或许因为我是家里那个被忽视的“老二”,上头有个耀眼的哥哥,下面有个惹人怜爱的弟弟。也有可能出于别的原因。但我如释重负,开心极了。
我进了《华尔街日报》,担任编辑一职,必要的时候,还得为我们当时称之为“第二前线”的新闻特写版块重写文章。那份工作给了我勇气,让我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因为我很快发现,纽约这家顶级报社里的一些编辑写作能力并不比我好。那个来自宾夕法尼亚州达拉斯镇的害羞女孩渐渐离我远去。我壮着胆子问我的上司,我能不能当记者。他解释说,我是以编辑身份入职的,这样的职务变动不常见。但我还是想写,我必须写,然后他给了我一丝希望,说如果我愿意自己做些报道,或许有机会。
我开始利用下班后的个人时间做一篇关于约翰·沃特斯(John Waters)的报道,他是一位电影制片人,因恶趣味电影而名声大噪。《华尔街日报》有一个叫“A Hed”的版块,会刊登一些古怪、有趣的报道,比如宠物通灵术、成功学或脏辫流行趋势,我将视线锁定在了这里。这篇报道花费了我好几周的时间。我看了他所有的电影,读了所有关于他的文字信息,我不停地写,推翻再重写。最后,这篇报道终于出现在《华尔街日报》的头版。那时我32岁。
再没有人会因为我只在小镇报社工作过而瞧不上我。肖茨夫人说得对,我会成为一名作家。现在,我实现了这个愿望。
注释
[1]1英里为1609.3米。
[2]对美国东北部地区7所文理学院的称呼,因这些学院都曾是女子学院而得名,源自19世纪,当时的美国,女性高等教育刚刚起步。
[3]原文为:“Winston Tastes Good Like a Cigarette Should.”这是美国20世纪的一条家喻户晓的烟草广告。
[4]《加州日报》(Daily Californian)是一份由学生经营的独立报刊,受众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及周围社区的人群。
[5]从法律上讲,人民公园(People's Park)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财产,但一直被视为附近低收入和无家可归人口的避难所。在1969年4月,伯克利分校决定在此处修建运动场,继而与在公园活动的民主人士之间发生了一系列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