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欲寻火
看着不怀好意的目光,乌骨精身子猛的一缩,弹射到了树木之上。
树木漆黑一片,完全隐藏了它的身形。
那是一截被大火烧尽的梧桐灵木。如今断木灵气已经散尽,但对于普通小妖来说,依旧是难得的至宝。
这个真的不能怪我,只是吃多了人间的五谷杂粮,没想到身材严重变形。
过去的身轻如燕,现在的不堪重负,如今飞翔只是自己一闪而过的梦想。
就像人间的老母鸡,谁的远古祖先没阔绰过,但凤凰一族的血脉遭受上天的诅咒,所以剩下的都是菜鸡。
朱雀一族庇佑了太多弱小的禽之一族,多到数不完,眼花缭乱。
几乎只要带翅膀的,都来寻求庇佑。
就连萤火虫这样的漂亮昆虫,都来送菜了,可以感受到朱雀一族的魅力之大。
突然,成千上万的火球升起,一抹靓丽的红日慢慢冒了出来。
无数的飞禽齐齐跪下,那比红日还要艳丽的明珠,在精致的用世间所有的羽毛织成的飞毯的承载下,从金碧辉煌的宝座上,缓缓走了过来。
朱雀王身姿极其曼妙,带着粉色的面纱,皮肤白里透红,一身的火辣之气尽在那如白玉一般的色泽之间,极其动人!
就如西域风情一样,露出了她平坦的小腹,身上也是薄纱衣为主,浑身找不到一丝赘肉,堪称天地造化。
虽然身着清凉装,但妖而不艳,没有一点故意伤风败俗的博人眼球的意味。
她光着精致的脚丫行走在飞毯之上,却走出了君临天下的感觉。
哪怕在寒冬之中,依然自带暖气的天地精灵,缺点是怕热。
在渡鸦的搀扶下,朱雀王很平静的说道,我知道你们的来意,我可以与人类定下契约,但凡事欲得必先学舍。
我听闻人间有一种火,名为文明之火。可烧去人的愚昧,使人脱胎换骨,从而平步青云,云飞万里。
如今我朱雀一族虽然看似风平浪静,但实际杀机四伏。
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为我寻找一种专属我朱雀一族的圣火。
此火不需要多么强大,但要镇得住魑魅魍魉,保我飞禽一族不再四分五裂。
朱雀说的简单明了,自己的皇冠还差明珠一颗,你可愿为我取来?
不知可否说的再详细一些,我还是觉得云里雾里!本以为只是简单盖个章,没想到还是个跑环任务,让大禹有些头疼。
这个说来话长,还是让你夫人解释,我在宝座之上等你胜利归来。
我很看好你,人族大将军。朱雀王努力保持自己的高冷人设,轻笑之后淡然离开。
疑难杂症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治水那么复杂的问题,人类都可以轻松解决,寻个希望之火,那不是手到擒来。
哼!我看你是鬼迷心窍,竟然答应了这个不怀好意的女人!女娇很生气的说道。
我答应啥了?我还没弄清头绪呢!大禹突然有一种冤大头的不详之感。
哼!在妖族之中,没反对,那就是同意!你不会连这个妖族小孩都知道的道理,都不了解吧!女娇翻了一个白眼,无语的说道。
这个……大禹被干沉默了。
那我给你普及一下妖族的知识,不然你被卖了,还帮别人数钱呢!女娇开讲了。
嗯!大禹郑重的点了点头。
其实主要要从元凤与帝俊的恩怨开始说。
当帝俊携带万妖之愿,逼元凤退位之时,凤凰一族就怨恨上了金乌一族。
然后在帝俊与祖巫战斗的时候,妖师鲲鹏偷走了河图洛书,导致了帝俊的间接陨落。
要知道鲲鹏是凤凰一脉的子嗣,正所谓一报还一报。妖师溜的太快,导致禽之一族瞬间四分五裂。
妖师的这一举动,不仅导致了妖族的落寞,更使得凤凰一族不得人心,简直是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
强大的凤凰一族还好说,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但弱小的飞禽一族,简直是惨到了极点,一时间到了食物链的底端,活在人间地狱一般。
朱雀一族其实并不是纯粹的飞禽,她是先天真火之灵所化。
相传朱雀王老是做梦,梦到自己曾是元凤之躯,受到万民的敬仰。
看着自己的子民遭受灭顶之灾,所以她毅然决然的站了出来,并很快得到了禽之一族的拥护。
相传凤凰也是世间最纯粹的火焰精灵所化,金乌一族更是号称太阳王的男人,所以禽之一族先天就有火焰崇拜,朱雀一族也顺势成立了专属天空一族的拜火神教。
成为天空一族的火焰之神很爽,但朱雀王有个很大的烦恼,那就是不能碰触自己的子民。
除了法力高深的黑衣使渡鸦外,朱雀王属于挂机隐身的状态,养在深闺的少女一样,这让童心未泯的她怎能忍受!
听说人族有一团可以开化蛮荒的火焰,那是世间的最纯白的火焰之光,所谓看的到摸不着的净化之光。
朱雀王想从人族那获得一团可以控制自身温度的火焰,可以被万物接受的文道火焰。
所以我说你是自讨无趣的小傻瓜呀,夫君你还要继续吗?女娇掐了掐大禹的饼干脸,可惜没啥水分,太过粗糙,不好玩!
此事,我终于明白了!娇儿,你守着我的身躯,我去去就来!大禹神秘一笑道。
他拿出了火珠,捏碎之后,就神游地府了。
遇事不决,找先祖!
人族的先祖很多,但是仓颉造字之前,大都是口口相传。
就像神秘的甲骨文,很难猜测是不是巫师祭祀发明了甲骨文,仓颉应该是正式总结归纳华夏文字的第一人。
仓颉看日月山河规划出了好辨认的象形文字,但更早以前的人皇伏羲的易经不知道是怎么继承下来的。
华夏的历史就像一座被浮云遮住的珠穆朗玛峰,你能看到的只是用文字记叙的动人故事所化的山的一面,被遮挡住的那只能靠无尽的猜想了。
又被他跑了,可恶,负心汉!女娇欲哭无泪,看着没有灵魂的大禹身躯,伤心的喊道。
妹妹呀,既来之则安之!来吃朱果,这是最好吃不胖的甜点。
不仅味道鲜美,营养充足,而且健体养颜,越吃越苗条!
我就搞不懂,女人有永恒的美丽就够了,何必追求所谓的爱情呢!朱雀王笑眯眯的说道。
她虽然喜欢吃素,但她很挑剔。非天地奇珍不吃,非人间美味不吃,非晶莹剔透不吃。
转眼来到了朱雀王的闺房,只见满屋子的金银珠宝和华丽服饰,她的房间只能放下一个大写的俗字。
你不懂!做女人还是要有点追求,所以我喜欢举世无双的大英雄。
你不懂!易得千金宝难得有情郎,纸醉金迷太肤浅,我就喜欢那千山洗尽的人间溪流。有时候连女娇都觉得自己傻,但就是喜欢。
就像后世妖精为什么喜欢坐怀不乱的唐僧,没办法,唐僧肉太香了!
越是得不到的,才会越渴望!
就像仓央嘉措写的世上安得双法全,不负如来不负卿!
女娇喜欢大禹眼里的光,没有理由!
你所说的光,我看不过尔尔!
这世间唯有两道光惊艳了我!
第一道是盘古的开天辟地之光。任它定数使然,也不及开天变量之光。
宇宙海已经够惊艳了,但星辰之律才是天地的大造化。
第二道是人族的希望之火。
人族与妖族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取天地万物为己用,先天不足用万物补之。
一个独得天地之钟爱,但恃娇而宠,不思进取,属于坐吃山空的类型。
简单来说,固值越大,就越难改变。
道祖扶人族气运而起,也是为了在无穷变量之中,花最小的代价,突破洪荒的桎梏。
刀耕火种,人族的进化过程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
人类发明了工具,同时工具又改变了人类文明的进程,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
朱雀王没有名字,或许朱雀就是人类为她取的名字,王就是她的封号,最简单的介绍。
人类发现了火焰,然后燧人氏钻木取火,人类仅仅因为一团意外的雷火,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衣食住行,文明最简单的四要素。而文明之火最重要的还是思想的变化,从不可能到可能,无数的零终究会朝着超人类而变化。
原始人对于上天的火焰,从对天地神明的恐惧到对天地造化的崇拜,仅仅是一个想法的改变,却造就了人族的繁荣。
人族是知道趋利避害的,从山顶洞人和兔子一样打洞开始,知道为了水源而不断迁徙……
人族并不是强大的代名词,但上天赐予了他们独一无二的创造力。
当别的野兽因为火焰的温度而选择逃避的时候,唯独人族选择了拥抱火焰。
人族将大自然的赠予看做恩赐,会献祭上最好的祭品,来跪拜所谓的神,并祈祷来年风调雨顺。
就是这一团虚无之火,让一个原本不被看好的种族最终站在了霸主的地位,并且一骑绝尘,填补着未知的苍穹宇宙……
朱雀王之所以想与人族订下契约,并不是因为人族强大,单纯因为人族弱而已。
因为弱,才有无数可能!若这世界只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那么未免太无趣了。
就像美酒的产生,世上本来就没有所谓的酒这个概念。但因为被需要,才产生了一个以酒为符号的文化产业。
机器人也是这个道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论世界怎么改变,但终究是朝着向上的阶梯进步着的。
只有面对星空,你才能直视自己的弱小。
也只有圣人手笔,才能让朱雀王有身不由己的悲凉。
就算再喜欢美酒,对于醉这个概念,朱雀王也只是轻轻一品,然后酣然入睡。
只留下目瞪口呆的女娇,正在左右为难看着不靠谱的两人。
交友不慎,真一对活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