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研究及其方法论思考
生产关系结构问题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而且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不可回避的一个带有较强针对性的现实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外理论界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也存在一定局限性。这些局限性大都表现为研究方法上的某些非科学性。本章拟在回顾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内外理论界关于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研究及发展过程的基础上,阐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研究的指导意义。
一、研究过程回顾
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论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时,详细分析了生产关系所包含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提出生产关系的“四环节”结构说。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期,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在总结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生产关系的内涵进一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方式”,从另一方面提出生产关系的“三方面”结构说。接着,在1954年,以斯大林的生产关系“三方面”结构说为基础,苏联理论界编写并出版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上第一部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此间,我国有关经济学方面的文献,也大都以斯大林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生产关系的“三方面”结构说为依据,对生产关系的内涵进行表述。
然而,随着苏联和东欧国家改革浪潮的兴起,理论界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产生了分歧。首先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苏联东欧学者对斯大林的观点提出异议。(苏)克隆罗德认为,“对生产关系总和的组成要素进行科学的分类,应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统一出发”,“按再生产的阶段来进行”,即按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来分类。(1)(苏)查果洛夫认为,“在物质资料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方面人们之间产生的关系叫生产关系”,应当把消费关系包括在生产关系的总和之中。(2)而(苏)格·阿尼西莫夫则认为,非物质生产中的经济关系也应包括在生产关系之中。这是因为,“经济关系不仅包括生产领域,而且还超出它的范围,愈来愈渗入非生产领域”。(3)(苏)尼·科列索夫还认为,“在生产关系体系中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生产方面的关系,而且还包括各种劳务生产方面的关系”,“它们也像物质资料那样生产,并且也满足劳动者的物质需要”,“在消费和生产它们的时刻表现出一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4)(波)明兹则把生产关系分为狭义生产关系和广义生产关系。在他的广义生产关系范畴中,不仅包括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者与生产单位、生产单位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他还认为,经济效果也应包括在生产关系之中。(5)
20世纪70年代以后,苏联东欧学者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取得了新的进展。(苏)波罗维尔认为,经济政策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活动本身就属于生产关系,“把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政策包括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象内,并不意味着把政治经济学的界限扩大到生产关系的范围之外,而是相反,保证更加完全地包括生产关系的全部总和”。(6)(苏)阿尔巴金针对近百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把经营管理关系、社会劳动的组织关系以及社会经营机制也列入生产关系结构之中的建议。(7)
在苏联东欧学者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的同时,日本学者也对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做了深入的探讨。例如,(日)冈本博之等1980年在他们的论著《马克思〈资本论〉研究》中写道:“广义的生产关系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流通、消费的关系。这些关系构成生产关系。”“构成生产关系基础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或者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直接生产者的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形成社会经济的基础。”(8)
我国理论界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发端于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出版和我国开始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当时,一些学者在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关于生产关系结构论述的指导下,依据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认为生产管理、劳动组织具有生产关系的属性。例如,周勤淑从生产管理和劳动组织的二重性出发,认为生产管理的性质直接与生产关系相关。(9)林定恕认为,“生产管理、劳动组织在很大程度上涉及人们同劳动资料和自然力的关系问题”,这属于生产力的问题。“而另一方面,主要地还表现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和劳动者、劳动者和管理者以及劳动者和其他一些人之间的关系,因而又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10)申复则更具体地阐述了生产管理和劳动组织的二重性。他认为,“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总要进行协作,而生产管理和劳动组织就是协作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因素,这显然是生产力的一个方面”。但“人们在任何时期的社会生产过程中,总是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的。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什么样的社会集团掌握生产资料,决定他们怎样管理和指挥生产,使生产服从于他们的经济利益。因此,生产管理和劳动组织又有属于生产关系的一面”。(11)马梅初则直接将生产管理和劳动组织视作生产关系的范畴。理由是“生产管理的具体过程虽然涉及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问题,但它的具体职能只是怎样组织各个生产工序协作生产、怎样调配劳动力等问题,它只是表现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而不直接表明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和自然的关系。根据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决定生产关系性质的原理,生产管理、劳动组织的性质也是由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决定的”。(12)
到了20世纪60年代初期,我国学者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谷书堂在论证分工、协作和劳动组织的二重性之后认为,“从社会总的生产过程看,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之间的分工和协作(它们往往是通过交换产品实现的),是一种交换关系,应当属于生产关系的范围”。(13)张闻天则从生产关系二重性的角度,认为“人们在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是一种生产关系”。(14)
20世纪70年代末期,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理论界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讨论热烈起来。首先,一些学者对斯大林的“三方面”结构说提出不同意见。如张闻天认为,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定义的缺陷,在于排除了表现生产力的关系;只研究所有制关系,使生产关系简单化和片面化;不承认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所有关系,缩小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内涵;把生产关系中的分配关系同所有制关系和阶级关系并列起来;把生产中人们互相交换自己的活动同产品交换混淆在一起。(15)孙冶方认为,“斯大林把流通排斥在政治经济学之外,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独立出来,作为政治经济学对象的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之一”,“大有讨论的余地”。“在恩格斯的定义中,生产关系的三个组成部分(生产、交换、分配)已经包括在‘所有制形式(财产关系)’这个法律用语中所包含的全部经济内容。”“在这个三项之外,再单列一条所有制形式,那就意味着在生产关系之外去研究所有制问题”。(16)林子力认为,“马克思是把所有制的概念作为生产关系的同义语来使用的,生产、流通、分配等总和为所有制。生产形式、交换形式、分配形式都是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斯大林明确地把所有制规定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并决定着其他两个方面,就使得所有制成为可以脱离生产、流通和分配而存在的独立概念。这种根本方法上的偏差,对经济实践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更是难以估量”。(17)
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上述对斯大林“三方面”结构说的批评。如马树芳认为,斯大林是从纵的方面,通过对生产关系的解剖给生产关系下定义的,正确地突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决定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和斯大林对生产关系内涵所做的说明,只是分析角度的不同,没有根本的不同,“只是斯大林的定义更能揭示生产关系的本质罢了”。(18)计瑗澄等认为,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从生产关系中独立出来,在理论上是必要的,斯大林把他的第二项内容概括为“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其中“交换”一词显然是包含了商品交换的,不过没有局限于商品交换罢了。因而,说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定义中没有交换是不切实际的。(19)蒋学模更明确地指出,“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内涵的论述,既考虑了恩格斯《反杜林论》关于政治经济学对象的定义,也考虑了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是完全正确的。(20)同时,他还认为,“一些人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不提还有各不相同的社会集团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这一方面,是不对的”。(21)
还有一些学者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与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结构问题论述的比较,认为对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论述应做具体分析。如朱剑农认为,对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内涵的论述,“既要正确地肯定他突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在生产关系中的重要地位,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说史的一项重大贡献;同时,也要看到,他把交换排斥于政治经济学对象之外”,“这是从恩格斯的定义后退了”。他还说:“交换、分配、消费方面的具体生产关系和形式,不仅受其自身的所有制关系所决定,归根到底,都受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所决定,而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要由一定的交换、分配和消费形式来实现,它们是二者彼此存在有其内在的密切关联,但各有其不同含义的两个不同概念。”(22)
另外,一些学者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生产关系结构的内涵做了新的补充,认为生产关系的定义中还应包括劳动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例如詹彪在评价生产关系“三分法”的错误时指出:“这个论点的错误,不在于他把所有制单独列为首位,而在于它完全抹杀了劳动的社会关系(如奴隶劳动、农奴劳动、雇佣劳动,以及现在的社会主义劳动等都是劳动的社会关系)。”(23)他还说:“任何生产都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生产关系也都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的社会关系的结合。”“讲生产关系,不能只讲生产资料所有制,而不讲劳动的社会关系。”(24)同时,理论界还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制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讨论。孙冶方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所有制,所有制就是生产关系。(25)张秋航则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和由谁支配的问题,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人们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中的不同关系或形式,从而决定了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26)“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中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蒋学模则明确指出:“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给生产关系下定义时,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基础提出来,正是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生产关系的理论。”(27)必须指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制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的讨论中,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所有制,所有制就是生产关系”的观点影响很大,几乎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并且造成一定的后果。关于这一点,我们还要在后面有关章节进一步论及。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启,理论界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讨论,不仅逐步深入,而且也具体化起来。郑世明认为,物质生产活动包括两种不同的生产关系以及由此延伸的外部社会形式和社会关系。从内在本质关系看,可概括为劳动与劳动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和对劳动的占有之间的社会所有制关系;从表现形式看,可概括为直接的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从总体结构看,可概括为生产单位的内部关系、生产单位之间的横向关系、整个生产单位同国家之间的纵向关系。这些关系又派生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涉及的诸多关系,诸如生产部门之间的社会分工协作关系,公有制基础上的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及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之间的关系等。(28)洪德裕认为,生产关系是一个二元结构体,即由传统理解的生产关系和商品经济意义上理解的生产关系所构成。传统理解的生产关系,着重说明生产资料、劳动及其产品对人的直接归属意义和占有关系。从商品经济意义上理解的生产关系,主要是指生产和经济运行的客观环境、联系方式、交往方式和宏观实现机制。传统理解的生产关系具有核心的和主导的意义,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从商品经济意义上理解的生产关系,对上层建筑只起促进和阻滞作用。生产关系的二元结构理论,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依据。(29)施茂铭认为,生产关系系由在最基层的生产集体水平上直接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关系、经营管理关系和占有关系即法律形式的所有制关系三个层次所构成,其中,生产关系的第二层次即“经营管理关系”,“是在微观的、中介的和宏观的经济水平上形成的并在社会的经济上层建筑总和中构成的经济机制”。(30)李恒瑞在分析生产力的基本结构要素、生产关系的基本结构要素、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关系结构和特点、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状况“适应”的内涵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31)李家镐则从生产关系的二重性出发,分析了生产关系的内部结构、内部结构的各种要素在不同社会形态中的不同组合,并且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同阶段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现阶段改革的方向、任务和基本思路。(32)吴惠之从生产关系的三级结构、基本结构和非基本结构出发,分析了生产关系的内部矛盾运动以及生产关系及其社会变革的动力、质和量的规定、变革的速度和历史趋势,提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方向和必须遵循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33)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取向的提出,理论界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讨论大都集中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措施上,在此不再赘述。
二、总体评价
总的来说,国内外学者关于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及其观点不乏真知灼见和创新之处。例如,一些学者分别从动态和静态、横向和纵向、广度和深度等不同角度对生产关系进行分析和研究,不同程度地揭示了生产关系的基本结构、层次结构、生产关系结构中各种要素的内在联系、生产关系结构质的规定及其运行的外部环境,昭示了生产关系并不是一个物质单体,而是一个错综复杂、内外交织、纵横交错的社会关系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开阔了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研究的视野。再如,一些学者在继承马克思生产关系“四环节”结构说和斯大林生产关系“三方面”结构说的基础上,结合近百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和苏联东欧尤其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提出劳动的社会关系、生产过程中的经营管理关系也应列入生产关系结构的范围之内,从而进一步丰富了生产关系结构的内涵和基本内容。还如,一些学者运用逻辑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生产关系内部结构、内部结构的各种要素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不同组合及其运行绩效的基础上,依据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和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的实际,提出我国现阶段生产关系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模式和基本思路;同时,还有学者力求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从生产关系的基本结构和层次结构出发,研究和分析生产关系的内部矛盾运动及其外部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生产关系及其社会变革的动力、所遵循的规律及其历史趋势,坚持了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并为社会实践服务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则和宗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但是,随着20世纪后期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以及始于20世纪8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深入和发展,我们认为,理论界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和探索,还存在一定局限性,在研究方法上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研究方法的绝对性。例如,在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中,一些学者对马克思“四环节”结构说和斯大林“三方面”结构说的理解绝对化,出现了“非此即彼”“扬马抑斯”的绝对化倾向;再如,一些学者在对与生产关系相互联系但又相互区别的一些概念的分析中,舍去了其中包含的从抽象到具体转化的中间环节,不仅没有准确而深刻地揭示相关概念的含义和本质内容,而且还把与生产关系相互联系并由生产关系产生或派生出来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机制等概念相混同。这样,不仅不利于严格而清晰地认识和界定不同领域改革的边界,而且还会混淆不同领域改革的不同对象、不同任务和不同目标,从而使某些领域的改革事倍功半,甚至产生一些难以克服的矛盾和负面效应。
第二,对生产关系结构的泛化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有个“边”,把握好事物的范围和边界,是我们分析研究和认识事物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在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中,一些学者不仅把属于生产力范畴、与生产力各要素之间优化配置等有关的生产组织的技术关系,生产管理、劳动组织、劳动的分工协作关系,由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规律所决定的生产要素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以及在同一部门内部的分配归入生产关系结构的范围,而且还把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所谓经济关系视作生产关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不仅在理论上模糊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界限,而且在实践上也对我国生产关系的调整和改革产生误导和不良影响。
第三,把所有制视作生产关系的同义语,以所有制的内涵替代生产关系所包含的丰富内容,或者片面强调所有制在生产关系结构中的决定作用,忽视或很少顾及生产关系其他方面对所有制的反作用以及生产关系其他方面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结果,把所有制关系及其结构的改革绝对化,淡化了生产关系其他方面的调整和改革,致使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现象。
第四,把生产关系片面地归结为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忽视对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关系、不同社会集团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管理关系的研究。这一局限性很容易导致在生产关系结构的调整和改革过程中,脱离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和实际,以学习、吸收和借鉴外国为名,盲目照搬西方,从而使我国公有制经济中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平等互助的协作关系、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生产过程的民主管理关系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异。
第五,淡化分配关系在生产关系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甚至把分配关系排除在生产关系结构的范围之外,归入改善民生、创新管理、加强社会建设、构建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当中。这样,不仅使收入分配关系失去了生产关系依据,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混同,也使收入分配关系失去鲜明的生产关系性质、经济制度性质、社会制度性质和阶级性质,变成抽象的先验的“公平”“公正”“正义”等“人性”化、中性化的东西,落入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主义和折衷主义的陷阱,掩盖了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收入分配失衡、贫富分化等问题的根源和实质。
第六,注重研究直接生产过程中狭义的生产关系,忽视对广义生产关系中生产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或者注重研究上述关系量的变化,很少涉及上述关系质的变化以及它们之间质量互变的规律;从而不利于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结构整体的变化、发展及其趋势,乃至对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结构整体的性质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准确的评价。
第七,注重国内生产关系结构的宏观研究,忽视生产关系的中观和微观结构的研究;尤其忽视国际生产关系结构及其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的研究,缺乏对国际范围内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方面对立和斗争的科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也就不能把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关系结构放到国际大环境中去考察,为我国制定科学的国际经济、政治、外交、军事斗争战略,以及推进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建设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第八,忽视生产关系的多元性、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的并列性以及相互并列的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之间矛盾关系的研究;尤其忽视对这一错综复杂矛盾体系中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及其对特定社会生产关系结构总体性质所起的决定作用的研究;以致在对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之间矛盾关系的认识和把握、对不同性质生产关系结构的不同所有制之间矛盾关系的认识和把握上,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均衡论和折衷主义倾向。
第九,注重对不同性质生产关系结构之间尤其是注重不同性质所有制之间量的关系的研究,忽视对其质的关系的研究,同时也忽视对其相互之间量和质的边界以及质量互变之间的度的研究;不仅如此,还忽视了对不同社会生产关系结构总体之间的本质区别和相互演变过程中量变、质变以及质量互变之间度的研究。这样就无法认识和揭示20世纪中期以来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无法认识和揭示不同所有制之间相互演变的过程及其量变转化为质变的规律性,无法认识和揭示这些国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结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蜕变过程以及量变转化为质变的规律性。当然,也就很难对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所有制结构乃至生产关系结构整体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思想意识形态等领域发生的变化和趋势作出准确而科学的判断,从而也就难以制定正确而科学的政策措施,以避免出现颠覆性的错误。
第十,注重生产关系结构与生产力和上层建筑外部联系的研究,忽视对生产关系结构内在联系的研究;片面强调生产力标准的绝对性和客观性,忽视生产力标准的相对性和历史性;片面强调生产力标准的绝对性和唯一性,否定由此派生的逻辑证明和价值判断在其中的作用。结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也就很难避免片面强调生产力的发展、忽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及其结构的变化对生产力反作用的倾向,很难避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单纯经济观点的倾向,从而使我国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度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被动局面。
第十一,缺乏对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乃至生产关系与经济制度、经济制度体制、经济制度运行机制等范畴的内在联系从抽象到具体的分析,也缺乏从生产关系结构角度对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结构及其运行的分析,从而也难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含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建设等)及其不断完善和发展提供科学而系统的理论支持和政策设计等。
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在方法论方面的局限性,不仅使人们在思想上产生了一些误解和模糊认识,而且也给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紧密联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苏联东欧尤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借鉴前人在生产关系结构方面的研究成果,对生产关系及其结构问题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不仅具有极大的紧迫性和现实性,而且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研究的科学价值
第一,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唯物史观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利益关系即经济关系,在阶级社会集中表现为阶级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创立了科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而且以他们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导,从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出发,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关系。接着便对生产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从中得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基本结论,从而在人类社会思想史上第一次把社会学提高到科学的水平。因此,我们研究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导,从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开始。脱离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抽象地研究生产关系,或者把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之外的其他关系也列入生产关系结构之内,都是不正确的。
第二,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要采取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方法。生产关系结构,如果从静态角度来看,大体由以下要素构成:①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②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关系;③不同社会集团或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④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关系;⑤完全以上述因素为转移的不同社会集团或社会成员对生产成果的分配关系;等等。这就是人们经常说的生产关系的纵向结构。其中,所有制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结构的基础,起着主导和决定的作用。一般来说,这种决定作用的发挥,都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变化为起点,然后依次引起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和不同社会集团或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管理关系以及对生产成果分配关系等的变化。但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和不同社会集团或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管理关系以及对生产成果的分配关系也不是被动的,在一定条件下也会按照一定的次序,分别或作为整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发生反作用,直至引起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乃至生产关系结构整体性质的变化。由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运行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因此,如果从动态角度来看,人们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关系(广义的生产关系)又包括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在分配过程中的分配关系、在交换过程中的交换关系以及在消费过程中的消费关系等,这就是人们经常说的“生产关系的横向结构”。在生产关系的横向结构中,生产关系决定着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也会按照一定的次序,分别或作为整体对生产关系起着反作用,直至引起生产关系乃至生产关系结构整体状况和性质的变化。进而言之,生产关系的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互为条件、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其中,生产关系的纵向结构,不仅体现生产关系所包含的一般的和基本的要素以及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体现了生产关系结构的内在本质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性质。生产关系的横向结构,一方面使生产关系纵向结构内含的各种要素获得了生机和活力,在社会再生产过程运行的各个环节充分展开并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使由生产关系结构的内在本质及由其所决定的社会再生产的性质得到贯彻、展开和具体化。同时,无论生产关系的纵向结构还是生产关系的横行结构,都有所有制关系贯穿其中,或者作为显性要素,或者作为隐性要素,对生产关系结构的整体性质、运行轨迹和发展方向发挥着基础的、主导的和决定的作用。生产关系的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是一个从不同角度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有机整体,任何把二者对立起来或者非此即彼的做法都是片面的和形而上学的。
第三,生产关系结构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社会关系系统,因此,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必须运用系统论的方法。生产关系结构,如果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不仅可以理解为单一生产关系所包含的诸种要素的总和,也可以理解为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并存的诸种生产关系的总和。而且,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不平衡性,在现实的经济社会及其结构中,往往有多种生产关系同时存在,由此便决定了我们所研究的生产关系具有多元性的特点。在这种多元化的生产关系结构中,并列存在的诸种生产关系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其中,有一种生产关系居于统治地位,在诸多生产关系的运行中起着基础的、主导的和决定的作用。这种生产关系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决定着其他生产关系的存在及其发展方向,而且对生产关系结构的整体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及发展具有基础的、主导的和决定的意义。同时,生产关系结构作为一个宏大而复杂的社会关系系统,也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可分为宏观结构、中观结构和微观结构。生产关系的微观结构是国民经济基本单位或企业的生产关系结构,生产关系的中观结构是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各个产业、各个行业的生产关系结构,生产关系的宏观结构是从国民经济全局或整体来看的生产关系结构。其中,生产关系的微观结构是生产关系中观结构和宏观结构的前提和基础。相互联结、互为条件、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微观生产关系结构之和,形成生产关系的中观结构和宏观结构。微观生产关系结构的状况及其运行效率,对生产关系中观结构和宏观结构的状况和运行起着基础和决定的作用。生产关系中观结构尤其是宏观结构的整体状况和运行效率,对微观结构的运行起着领导、规范和制约的作用。在这个多元化、多种不同性质生产关系并存的有机体中,各种生产关系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生产关系的中观结构尤其是宏观结构的整体性质,是由在其中运行并占主导地位、起着领导作用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生产关系的宏观结构、中观结构和微观结构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及其矛盾运动,构成生产关系的有机系统,推动生产关系结构的整体运动。生产关系结构,如果从更大的空间来分析,也有国际生产关系结构和国别生产关系结构等不同层次。国际生产关系结构,作为诸多国别生产关系相互联结、互为条件、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总和构成的有机系统,具有多元性的特点。国别生产关系结构是国际生产关系结构的前提和基础,国际生产关系结构为国别生产关系结构的运行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在多元化的国际生产关系结构的运行中,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性质的国别生产关系,其地位和作用也是不平衡的,其中,占主导地位、起着领导和支配作用的国别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国际生产关系结构的整体性质。由于生产关系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存在的社会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当代的国别生产关系也必然表现为阶级关系。在国际生产关系结构中运行和并列存在的国别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也表现为国际上不同阶级和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国家,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等方面的对抗和冲突。国别生产关系结构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及其矛盾运动,构成国际生产关系结构的有机系统,推动着国际生产关系结构的整体运动。
第四,生产关系结构的运动虽然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但也有其相对静止的一面。无条件的运动的绝对性和有条件的静止的相对性,是生产关系结构运动的特点。生产关系结构运动的绝对性,决定了生产关系结构的历史性、暂时性和变化发展的必然性。生产关系结构静止的相对性,决定了生产关系结构的相对稳定性以及人们认识、把握和变革它的可能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不能片面夸大生产关系结构静止的相对性,否则,就会把生产关系结构变成永恒的和固定不变的事物,否定对其进行革命性变革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犯右倾保守和形而上学主义错误。当然,也不能片面夸大生产关系结构运动的绝对性,否则,就会把生产关系结构变成可以脱离生产力的性质和要求而随意变革的事物,犯“左倾”冒进和相对主义错误。
第五,生产关系结构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其中,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和归宿。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包含着量的扩张。由量变到质变、由质变到量变、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无限发展,是贯穿生产关系结构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对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中,不仅要研究和关注其量变,而且要研究和关注其质变,更为重要的是,还要研究和关注生产关系及其结构的量变发展到质变的“度”(即关节点)。只有如此,才能使我们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科学把握不同层次的生产关系及其结构调整和变革的量的界限,使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沿着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发展,避免犯形而上学的甚至颠覆性的错误。
第六,生产关系结构作为一个复杂的矛盾统一体,不仅有其内在的矛盾,而且也有其外部的矛盾。生产关系结构的外部矛盾,首先表现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其次表现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矛盾的前提和基础。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体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之间矛盾的基本要求和实现条件。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矛盾的变化和发展,受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之间矛盾的制约。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之间矛盾的解决又以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矛盾的解决为前提。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运动是生产关系结构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是生产关系结构变化和发展的催化剂和开路先锋。但无论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还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它们的作用都要通过生产关系的内部矛盾运动即生产关系内部各个层次和各个层次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矛盾运动来实现。因此,我们不能孤立地去研究生产关系结构问题,而必须把它放到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体系及其运动中去研究。
第七,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的状况及其要求,是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变化发展的物质前提和客观依据。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状况,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衡量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合理与否的标准,是要看它能否适合生产力的性质,是否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然而,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生产力作为衡量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合理与否的标准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和不断变化发展的。我们在判断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对生产力的适应性时,不能以永恒的、固定不变的或抽象的生产力为标准,而必须用具体的、历史的和变化发展的生产力去衡量。同时,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生产力又具有多元性、层次性和不平衡性的特点,其中占据主体地位,起着主导的、基础的和决定作用的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整体的适应性。因此,在衡量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对生产力的适应性时,就应当以占据主体地位,起着主导的、基础的和决定作用的生产力为标准。再者,生产力作为衡量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合理与否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说它是绝对的,就是说,一切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合理与否,都要经过生产力的检验。说它是相对的,就是说,生产力都是变化发展的。每一时点和每一历史发展阶段的生产力,对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合理性的证明,都是有限度的。超越某一时点和某一历史阶段,这种被证明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就未必是合理的。因此,我们在判断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对生产力的适应性时,既要坚持生产力标准的绝对性和确定性,也要坚持生产力标准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要坚持用绝对性与相对性、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辩证统一的观点看问题。最后,坚持生产力标准的唯一性和根本性也不能排斥逻辑证明和价值判断两种方法在认识和检验过程中的作用。因为无论是逻辑证明还是价值判断,其根据都来自社会实践,来自社会实践的现实性和客观性,其判断的标准都是经过无数次社会实践证明了的。如果抛弃了逻辑证明和价值判断,就会放大生产力标准的绝对性、确定性和唯一性,就会落入“唯生产力论”的陷阱,犯形而上学绝对主义的错误。
第八,生产关系作为体现社会生产过程本质内容的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或经济关系,不是直接地而是通过一定形式即经济制度呈现在人们面前的。经济制度作为生产关系的法律化形式,其功能作用也不是直接地而是通过一定的运行方式即经济制度体制及其机制而得到实现的。因此,从生产关系到经济制度、经济制度体制及其运行机制,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内容到形式的演化过程。在商品经济尤其是社会化大商品经济条件下,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结构不仅表现为商品关系结构,而且作为生产关系结构具体形式的经济制度、经济制度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也都打上了商品关系的烙印。因此,我们对生产关系、经济制度、经济制度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分析,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抽象法,按照这些范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顺序来进行。
第九,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34)因此,无论是生产关系的基本要素,还是生产关系结构的基本特点,都具有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结构的相似性。但是,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及其结构,是通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人民大革命,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在生产关系的基本要素和结构整体等各个方面,又具有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结构所不同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结构上基本的和根本的区别。如果片面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结构的相似性,看不到二者之间的不同特点及其区别,就会陷入“趋同论”或“全盘西化”的泥淖。反之,如果片面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结构的不同特点及其区别,忽视二者的相似性,就会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结构的产生失去前提和基础,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境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结构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结构辩证否定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这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对于这一规律,无论在研究过程中还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都不能视而不见,漠然置之。
当前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必然与成熟或发达社会主义阶段的生产关系及其结构有着许多相同之处。又由于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关系及其结构必然与成熟或发达社会主义阶段的生产关系及其结构有着许多不同之处。因此,我们的改革开放和对经济制度、经济制度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构建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两个不同发展阶段之间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既不能片面强调其共性而否定其个性,也不能片面强调其个性而否定其共性,否则就会在理论和实践上犯“左”或右的错误。
四、最后的结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它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我们分析、研究问题必须遵循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原则和根本方法。我们研究的生产关系及其结构,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社会关系系统,因此,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就更需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只有如此,才能使我们的研究卓有成效,从而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而符合实际的理论依据,使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沿着社会主义的正确轨道不断发展和前进。
(1)[苏]克隆罗德:《加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的研究》,《经济问题》1962年第6期。
(2)[苏]查果洛夫编:《政治经济学教程》(上卷),1963年俄罗斯版第45页。
(3)[苏]格·阿尼西莫夫:《论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共产党人》1966年第15期。
(4)[苏]尼·科列索夫:《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适合的规律》,1973年俄文版第36页。
(5)[波兰]明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1页。
(6)[苏]波罗维尔:《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方法》,1974年俄文版第47页。
(7)程恩富主编:《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苏联俄罗斯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06年版第157-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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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李洪峰等编:《政治经济学原理论争》,安徽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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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张闻天:《关于生产关系的二重性问题》,《经济研究》197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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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孙冶方:《论作为政治经济学对象的生产关系》,《经济研究》197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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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郑世明:《论生产关系的内涵、层次和结构》,《人文杂志》198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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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吴惠之:《论生产关系内部结构的矛盾性与对社会变革的规定》,《财经研究》199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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