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逆全球化下的新贸易保护主义
与国际贸易大发展不相称的是近几年来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措施、技术认证与安全标准等环保与技术壁垒以及反倾销、保护知识产权等形式存在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采用了比传统关税壁垒更加隐蔽和“合理”的方式在国际经贸领域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实行贸易保护,从而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护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支配地位的目的。在2008年美国金融海啸引发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新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加剧,保护措施由过去以关税壁垒和直接贸易限制为主,逐渐被间接的贸易限制所取代,西方发达国家惯于在非关税壁垒的范围内寻求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的政策工具,一些新兴经济体也纷纷仿效。WTO报告显示,2009年4月至8月的短短5个月时间,20国集团就出台了91项新的潜在的保护主义措施。据世界银行统计,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20国集团中有17个国家一共推出约78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其中47项已经付诸实施。虽然全球金融危机已经过去10年,但国际经济形势仍持续低迷,各国仍然没有更好的经济发展方案拉动需求和促进就业,贸易保护主义势力不断发展,对我国的影响也在不断加深。从印度频繁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到“购买美国货”条款,从欧盟金融机构优先向本国企业贷款到中美欧纺织品贸易摩擦……贸易保护主义正席卷全球。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始作俑者主要是发达国家,矛头大多对准发展中国家,因而发展中国家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受害者。例如,仅仅推行环境标志一项,就给我国造成每年约40亿美元的出口损失。在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以及保护世界资源和环境的旗号下,新贸易保护主义不但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隐蔽性,而且还具有手段上的欺骗性及战略上的进攻性。发达国家通过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不但削弱了其他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夺取了市场份额,提高了本国竞争优势,还获得了保护世界环境和资源的美誉。新贸易保护主义不仅通过发达国家的单边政策措施来实施,而且还通过西方发达国家有着决定性影响而建立起来的世贸规则,即披着合法的外衣来施行。例如,部分世贸组织成员认为中国的出口产品对其他一些成员享有“不公平”价格优势,因此为了实现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公平价格优势的规定要求,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计算反倾销幅度时往往使用参考第三国价格的“替代国”做法。15年来,已经有8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放弃在对华贸易相关问题上采取“替代国”做法,但美、欧、日等一直在使用这类具有歧视性的贸易手段[12]。况且,有关融入世界经济的不少规则与可靠的经济原则毫不相干,不过是为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一些双边和地区贸易协议更是以提高“市场准入”标准的办法对发展中国家强加苛刻的条件。2010年世界贸易增长超过18.9%,成为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技术革新使运输和通信成本降低,加上近10年中贸易壁垒逐步减少,推动了世界贸易的增长。2010年世界货物贸易名义增长18.9%,达到384532亿美元。2011年服务贸易名义也增长18.2%,达到454677亿美元。但是,现行的贸易制度使许多最贫穷的国家并未分享到世界贸易强劲增长的成果。过高而反复无常的汇率、缺乏效率的银行体系、脆弱无用的基础设施,加大了穷国的出口成本,降低了穷国在世界市场的出口效率。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设置的高额贸易壁垒阻碍了发展中国家向有利可图的市场出口。据估算,贸易保护主义使发展中国家付出了巨大代价,其代价超过了这些国家每年从发达国家中得到的经济援助。例如,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补贴加起来将超过非洲国民生产总值之和,如果西方发达国家取消这些补贴,发展中国家将得到比现在多3倍的好处。贸易保护主义已使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要求和紧迫感越来越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