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证人:我的父亲和《洛丽塔》
艾米莉·莫迪默 Emily Mortimer
我的父亲约翰·克利福德·莫迪默爵士从我小时候起就教育我,好人有可能会杀人,而大坏人一辈子都不一定收到过违章停车罚单。父亲给我的教诲让我引以为豪。他生前是一位作家,也是一位刑事辩护律师——用他自己的话说,“唯一一位曾在老贝利街英格兰和威尔士中央刑事法院(Old Bailey)为谋杀犯辩护过的剧作家”。他在两个职业上都造诣非凡,这是因为他能摒弃那些易受攻击的肤浅道德,尊重真理从不是片面的事实,艺术因此也不该是片面的。我父亲说过,他这些见解深受他的父亲克利福德·莫迪默的影响。我爷爷是个盲人律师,专门受理离婚和遗嘱纠纷,我父亲这一辈子花了大量时间书写爷爷的经历。我父亲自认永远感激他的父亲,仅凭他从未被教导正确和错误的区分标准这一点就足够了——这对作家和刑事辩护律师来说都是宝贵的一课。
作为出庭律师,我父亲曾为许多谋杀犯辩护(谋杀犯是他最喜欢的客户,他曾说过,这些人通常是把世上唯一让他们不爽的人干掉了,事后他们就都心平气和了);不过他的另一个专长是淫秽案件。他属于“我可能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那一派。他曾告诉我,每当不得不看色情案件中那些令人作呕的、肮脏的证据时,他一般都会摘掉眼镜,让画面变成一片模糊的粉色,这样显得更单纯和勉强可接受。不过,有些他辩护过的反淫秽案件属于上得了台面的那一种。他之所以在这个领域小有名声,是因为他曾捍卫一系列曝光度高的出版物,比如性手枪乐队的专辑Never Mind the Bollocks(意为“别管那些废话”,因专辑的封面被控公共猥亵)、地下杂志Oz的学童专刊[中页特写是深受喜爱的卡通角色鲁伯特熊(Rupert the Bear)的勃起照],还有小休伯·塞尔比(Hubert Selby Jr.)的色情小说《布鲁克林黑街》(Last Exit to Brooklyn)。这些出版物在英国都被起诉,除了性手枪乐队,依据的都是1959年颁布的《淫秽刊物法令》(The Obscene Publications Act)。
我父亲于2009年去世,但他每天仍然以各种方式跟我们在一起——我的孩子们会想起关于他的趣事;我和我母亲时常谈起他;我时常想象他对这样那样的事件会发表怎样的观点。前几年有一段时间,我比往常更多地想起他。那时我在为一部叫《书店》(The Bookshop)的电影做宣传。电影由加泰罗尼亚电影人伊莎贝尔·克赛特(Isabel Coixet)执导,改编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Penelope Fitzgerald)的同名小说。故事发生在1959年,讲的是寂寞的寡妇弗洛伦斯·格林(Florence Green,由我扮演)决定在英格兰西部的一个海边小镇开一家书店。电影在2017年秋季上映,时值第一波#MeToo运动席卷西方世界,这对电影本身的故事来说恰逢其会——电影讲述的是一位低调而勇敢的单身中年女性,想通过做个小生意来完成某种自我实现时所面临的艰难,她在遇到来自(主要是男性的)权贵们的阻挠时奋起反抗。由女性自编自导,主演是女性,故事也是关于一位女性的斗争,电影完全适合当下。但电影发行时,在我与记者的交谈中,小说和电影里的一个有趣的支线情节多次被提起。1959年是《洛丽塔》在英国出版的那一年,弗洛伦斯·格林面临一个两难境地,是否应该在自己的书店上架这本小说。弗洛伦斯深信艺术是个杂乱无章的行当,在深思熟虑后,她决定售卖《洛丽塔》,而最后,这一决定导致她的书店被迫关门。小镇的权贵们以此为借口,将简朴、温和的弗洛伦斯扫地出门,声称她对如此不堪的文学作品的兴趣是不得体的、危险的。为了蹭#MeToo的热度,在每一场采访中,记者都问我关于《洛丽塔》这本小说的想法,问我认为在当下这本小说能否发表。我回想起我的父亲,以及在那个时代,小说依然被认为足够危险,可以被起诉。我想到了一个事实:《洛丽塔》逃脱了《淫秽刊物法令》的荒谬审查。我好奇,这本小说在今天是否比1950年代更难出版,真希望我父亲还在世,我可以和他谈谈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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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时我念的是俄语语言文学,作为学业要求,我读过《洛丽塔》,所以在准备电影版《书店》的角色时偷懒没有重读一遍。我已经是纳博科夫的铁粉一枚——大学时,我成捆批发他的回忆录《说吧,记忆》(Speak, Memory),送给朋友做礼物;我把他那本《俄罗斯文学讲稿》(Lectures on Russian Literature)都翻烂了,纳博科夫在书中对俄罗斯文学的评价既尖刻又精彩。(我永不会忘记首次读到他严厉批评陀思妥耶夫斯基时的惊喜,他说陀氏是“一个平庸的作家,充斥着文学陈词滥调的荒原”。)然而,我对媒体如此夸夸其谈《洛丽塔》时,心里有一种难为情的冲动,想重读小说,当然是在宣传完电影之后了。于是我真就买了一本《洛丽塔》来读,然后在读的过程中我发觉,我一定、肯定从未读过这本书。我不可能读过。我曾宣称自己拥有的任何关于《洛丽塔》的专业知识全是捏造出来的。我所有的知识应该来自于文学作品简介(SparkNotes)、情节梗概和小抄,还可能来自于看电影。因为如果我曾经读过《洛丽塔》,我肯定记得这段经历,我就不会对故事内容和描写如此惊愕和愤慨,读到相关章节时不会如此惊叹,我的大脑、内心和灵魂不会如此扭曲和煎熬,让我同时感到如此伤心、如此难过、如此兴奋,三观尽碎。
小说开头那么紧张刺激,你满怀放纵和兴奋,直接一头扎进这怪异又美好的故事:“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你被吸引了,如此惊艳,你目前仍认为可能以前读过这本书,无论如何,你彻底沉浸其中。
但才刚读几页,亨伯特就(什么鬼!)受了诅咒,生活在“一种允许25岁的男子向16岁而不能是12岁少女求婚的文明里”。关于《洛丽塔》,我记得很多,即使我只是假装读了这本书——但是12岁?!我肯定是忘了那个重要的数字,这让我感到震惊。在这里,亨伯特高度赞扬“青春期以前的婚配和同居在东印度某些地区仍是常事”。还有这里,他养成了寻觅非常年轻小女孩的恶习,任何能找到她们的地方,在孤儿院、感化学校和公共场所:“啊,走开吧,让我独自待在我春情勃动的公园里,待在我生满青苔的花圃中。让她们永远在我身边嬉耍吧,永远不要长大。”还有这里,他幻想未来娶了洛丽塔,和她生孩子,然后再强奸她:“我最后或许能用我灌注在她精致血脉里的血使她生出另一个小仙女,洛丽塔第二,1960年左右她将是8岁或9岁,那时我仍然还是年富力强。”紧接着,这都是些什么啊,他开始幻想强奸第三代人,自己的亲孙女!“古怪、温柔、流着口水的亨伯特对着超级迷魂的洛丽塔第三练习作祖父的艺术。”
我一边读着这一切,一边思考着我对媒体夸夸其谈的所有事情,我开始想知道,当年《洛丽塔》到底是如何成功出版且免遭起诉的?为什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在1960年被起诉,而在早一年出版的《洛丽塔》却逃过此劫?当然,这并不是说《洛丽塔》进入像弗洛伦斯·格林开的那样的书店里销售的旅程一帆风顺。最初美国所有的大出版社都拒绝出版《洛丽塔》,所以纳博科夫求助于法国色情出版商奥林匹亚出版社(Olympia Press),结果书在法国、阿根廷、新西兰、南非和澳大利亚都被禁售。在英国,从1955年到1959年,所有《洛丽塔》的书都被海关收缴,而最终在1959年出版时,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和争议。但是,据我所知,从未有针对《洛丽塔》的刑事诉讼,这是令人惊讶的,因为在它出世的年代,文学无法摆脱淫秽法案的严密控制,因为至今《洛丽塔》仍是人们所能读到的最令人震惊、最耸人听闻的书。
1967年,也就是《洛丽塔》在英国出版八年之后,我父亲为《布鲁克林黑街》辩护。虽然书中的一些描写相当令人不安,但我不会说比《洛丽塔》的某些段落更甚。让我们来对比两本书中的某些语句,《布鲁克林黑街》里最臭名昭著的场景是奸杀雏妓特拉拉(Tralala),“血从她的胯部渗出来,她两腿之间的座位上形成了一个小污点”;再看《洛丽塔》中,“这是个孤独的孩子,是个彻底无家可归的儿童,就是和她,一个四肢粗重、气味恶臭的中年男人那天一早晨就有过三次交媾”。或者这一段,洛丽塔坐在亨伯特车上的副驾驶里,“抱怨疼痛,说她坐不住,说我撕裂了她体内的什么东西”。
随着我继续往下读,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问题。我想给人打电话,问他们是否真的读过《洛丽塔》?我想告诉他们立即读这本小说,哪怕只是为了能够讨论一下。我需要听听他们的想法。由于缺乏乐于助人的朋友,没有一个人被说动去阅读或重读《洛丽塔》,我只好求助于谷歌。我发现不只是我在关心这个问题:如果《洛丽塔》是现在创作的,它能否找到出版社。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和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在乔纳森·开普出版社(Jonathan Cape)的出版人丹·富兰克林(Dan Franklin),也就此议题做了推测:“我不会出版这本书。当今的不同之处在于#MeToo运动和社交媒体——你可以弹指间组织表达愤怒的活动。如果现在有人递给我《洛丽塔》,我永远不会成功让它通过收购团队——委员会里的成员都30多岁,他们会说:‘你要是出版这本书,我们就集体辞职。’”自称千禧一代的出版人劳拉·沃德尔(Laura Waddell)在《卫报》(The Guardian)上反驳道:“《洛丽塔》真实的出版史比千禧一代无聊的、自欺的(bad-faith)抨击要有趣得多。说它在当今社会永远不会被出版是在转移注意力。”对此我想了想,我意识到,事实上,鉴于小说内容近乎荒谬地令人震惊,《洛丽塔》在近年来所获得的对待也相对温和。
你不禁想知道,为什么让丹·富兰克林如此忧心、差点取消了巴尔蒂斯(Balthus)和毕加索(Picasso)等艺术家作品/展览的公众舆论法庭竟然放了《洛丽塔》一马?在当时,甚至连一幅女性裸体画都被批为一种潜在的冒犯性政治声明,这部小说何以成功逃过严厉的重新评价的命运?实际上,女性一直是,且将继续是其最大声的捍卫者。从多萝西·帕克(Dorothy Parker)(“《洛丽塔》是一本好书,一部杰作,好吧,是一本伟大的书”)到千禧王国的女王莉娜·杜汉姆(Lena Dunham)(她说这是她“最喜欢的书”),《洛丽塔》让男性女性都为之着迷。这是一项壮举,因为它是冥顽不灵的“男性凝视”的终极范例:一个中年男人叙述自己对一个未成年女孩的执念,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他都在性感化、物化和强奸这个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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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鲁克林黑街》的审判,我父亲曾写道:
我记得站在三位非常有智慧的上诉法院大法官面前。我试图描述作家的立场。我告诉他们,你不能跟一个作家说生活中有些领域是不允许创作的,这样他们根本成不了作家。
尽管对于任何从事文学工作的人来说,这全然是陈词滥调,但是对这些法官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法庭似乎一致认为,既然莎士比亚创造了麦克白夫人这个人物,那意味着莎士比亚对她谋杀自己的客人是赞成的。法官们无法把作者和作者创作的主题分开。
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在纳博科夫和《洛丽塔》的情况中,把作家和他的主题分开要容易得多;相比之下,比如,把毕加索和他的画作分开,把美国大导演伍迪·艾伦(Woody Allen)和他的电影分开,或把巴尔蒂斯和他的小姑娘们分开,就要难很多。纳博科夫婚姻幸福美满,尊敬和宠爱妻子薇拉(Véra),一生都是一位堪称楷模的学者和作家。据大家所说,他仅有的婚外调情对象都是些身材丰满的中年女子。如果纳博科夫曾经有过像亨伯特·亨伯特那样阴暗、贪婪的想法,那么这些想法仍然只是想法,或者纸上的文字。
但我认为《洛丽塔》的经典地位如此持久还有其他原因,尽管与许多同时代的色情小说相比,与许多在我们的时代被重新评价的主题越界的艺术作品相比,《洛丽塔》都要更令人震惊。首先,小说非常有趣。我父亲总说,只要你在法庭上让人发笑,你就可能逍遥法外:“在淫秽案件中,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陪审团发笑,而法官和公诉人的首要目标是阻止陪审团大笑。”亨伯特·亨伯特很有自知之明,很风趣,看上去滑稽可笑。即使在异常艰难的关头,即使在最戏剧化的情况下,在他走上血腥复仇和毁灭的道路时(一位二流作家兴许会迫使主人公变得诚挚),我们的主人公还在讲笑话,在逗我们乐。比如这里,他在看牙医,试图找到有关他的一生之敌克莱尔·奎尔蒂(Clare Quilty)的下落——奎尔蒂碰巧是牙医的侄子。亨伯特让奎尔蒂的叔叔检查了牙齿,问了他各种关于手术和费用的问题,然后拒绝了他的服务:
我的嘴对他来说是个装满了无价之宝的辉煌洞穴,但我不准他进去。
“不,”我说,“我想了想,还是让莫尔纳大夫来做吧。他要价更高,当然他比你更高明。”
我不知哪位读者以后会有机会说这样的话。这是一种很美妙、很朦胧的感觉。
你对亨伯特报复牙医的做法捧腹大笑,而这不是可以笑的场合。
这部小说滑稽可笑,但文笔也精妙无比。纳博科夫是用英语创作《洛丽塔》的,给人的感觉是好像英语从未被如此使用过,而且可能再也不会有人如此使用了:
现在,要追述后来发生的一切时,读者应牢记的不仅是上面粗略勾勒的那条主线、许多支路、旅行者误入的歧道,以及不慎重复和在惊恐中出的偏差;还要记住我们的旅行远不是一次令人疲乏的远足,而是一次艰难的、扭曲的目的论演变,它唯一存在的理由(这几个老法文词就是征兆)是要靠接连不断的亲吻,让我的伴侣总保持过得去的心境。
纳博科夫自己说,《洛丽塔》记录了他“对英语这门语言的热爱”。内容读起来这么可怕,却用令人眩晕的精妙语句写就,令你叹为观止。
正如亨伯特自己坦白的:“你总可以指望一名杀人犯写出一手妙文。”杀人犯是我父亲最喜欢的客户,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最主动、最顺从,他还认为谋杀是最揭露人性的犯罪行为,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犯的罪行。我们可能不会抢银行,可能不会贩毒或者偷税漏税,但他认为,当我们所有人被逼急了,几乎都能释放杀戮的本能。我认为他说这些话一定程度上是在危言耸听。作为一名作家和叛逆者,他很喜欢悖论,但他也真的信仰发掘人的善,也相信一个朴素的观点:“多亏上帝开恩,我才逃过一劫。”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和作家,我父亲所做的就是试图说服陪审团或者读者能够自发与他所代理或呈现的客户产生共情——无论这些人犯过什么罪。
读《洛丽塔》,你不可能撤退到任何道德高地——部分因为纳博科夫虽描绘的是痴恋,却贯穿了一份情感的真诚和纯洁,颇为怪异。因为除了这本书有关的其他一切,《洛丽塔》将是你读过的最美的爱情故事之一。直到故事最后惊险的、令人震惊的悲剧性部分,你才最终明白这一点。从洛丽塔最终拒绝亨伯特(谢天谢地)——当他最后一次开车离开她时,他在车里情绪崩溃了(“挡风玻璃上的刮水器正全力以赴地工作,但对我不断的泪水,它无可奈何”),到他的绝望的念叨(“我爱你,我是个怪物,但我爱你。我卑鄙无耻,蛮横残忍,等等等等,但我爱你,我爱你!有些时候我知道你是怎样的感觉,而知道更是要命啊,我的小宝贝。洛丽塔小姑娘,勇敢的多丽·席勒。”),到他被警察逮捕的那一刻,想起了洛丽塔刚失踪时听到的小孩子玩耍的声音(“我站在这高高的斜坡顶上,倾听那微微的音乐般的震颤,……然后我明白了,那刺痛心肺、令人绝望的东西并不是洛丽塔不在我的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那和声里了”)。亨伯特的痛苦是显而易见的,让人深深地感同身受。痛失荒唐的爱,因为你的爱而玷污了某种纯真的东西的感觉——这一切都太熟悉了。小说最令人兴奋、最美好、最令人不安的方面在于,在书页中除了找到了亨伯特的真心,我们还找到了一点自己的真心,不管你愿不愿意。
《洛丽塔》让我们以一个恋童癖者、强奸犯和杀人犯的眼睛来观察,我认为这是它自出版后的六十年里逃过了法院和道德警察的严厉指控的根本原因。小说没有为亨伯特卑劣下流的罪行进行辩护,也没有将之浪漫化——尽管亨伯特自己有时浪漫得滑稽可笑。作者强迫读者在每一页都直面主人公的恶魔本性。我们无法避开他的丑恶,但我们可以直入他的内心。到头来,我们不仅同情一个杀人犯和强奸幼女的罪犯,甚至爱上了他。这感觉真的很好,一种如释重负。这感觉既让人振奋,又矛盾地让人情绪被净化。纳博科夫称《洛丽塔》是他所有书中“最纯粹的”。
我父亲永远不可能让亨伯特在现实法庭上脱罪,但他会激烈地为他的人性辩护。就像他曾为所有最危险、最不道德的人的人性辩护一样。
最终亨伯特知道没有律师能救他,他会蹲监狱,可能会获死刑,但他也知道,他和洛丽塔的记忆将被保存在他写的记录中。这些记忆将“活在未来几代人的心里。我正在想欧洲的野牛和天使,在想颜料持久的秘密,预言家的十四行诗,艺术的避难所。这便是你与我能共享的唯一的永恒,我的洛丽塔”。
与许多水平不那么高的虚构作品不同——我父亲曾经还为其中一些辩护过,《洛丽塔》受到了“艺术的避难所”的庇护——在艺术的避难场所里,应该永远能安稳地探索哪怕犯下了最可怕的罪行的人的思想和感受。《洛丽塔》依然是无懈可击的,因为它让读者破防,超越了评判。阅读这本书的体验(如果你真的读了),就是放弃所有传统的关于对与错的担忧,就像他者一样来感受事物。我们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就是我们最宝贵的品质之一,也许还是我们人性最伟大的衡量标准。弗洛伦斯·格林在她的小书店里理解这一点,我爸爸知道这一点,纳博科夫也知道,其实任何一个读者也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