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诃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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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著名贵族堂吉诃德的品性与行为

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着一位贵族。他那类贵族,矛架上有一支长矛,还有一面皮盾、一匹瘦马和一只猎兔狗。锅里牛肉比羊肉多[1],晚餐常吃凉拌牛肉丁,星期六吃脂油煎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加一只野雏鸽,这就用去了他四分之三的收入,其余的钱买了节日穿的黑呢外套、长毛绒袜子和平底鞋,而平时,他总是得意扬扬地穿着上好的褐色粗呢衣。家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从备马到修剪树枝样样都行的小伙子。

我们的这位贵族年近五旬,体质健壮,肌肉干瘪,脸庞清瘦,每天起得很早,喜欢打猎。据说他还有一个别名,叫基哈达或克萨达[2],推论起来,应该叫吉哈纳。不过,这对我们的故事并不重要,只要我们谈起他来不失真实就行。

人家说这位贵族一年到头闲的时候居多,闲时常读骑士小说,而且读得爱不释手,津津有味,几乎忘记了习武和管家。他痴心不已,简直走火入魔,居然卖掉了许多田地去买骑士小说。他把所有能弄到的骑士小说都搬回家。

不过,所有这些小说,他都觉得不如闻名遐迩的费利西亚诺·德席尔瓦写得好,此人的平铺直叙和繁冗陈述被他视为明珠,特别在读到那些奉承话和战书时更是如此。许多地方这样写道:“以你无理对我有理之道理,使我自觉理亏,因此我埋怨你漂亮也有道理。”还有,“高空以星星使你的神圣更加神圣,使你受之无愧地接受你受之无愧的伟大称号。”

这些语言使得这位可怜的贵族神魂颠倒,他夜不能寐,揣摩其意,要理解这些即使亚里士多德再生也理解不了的句子。他对堂贝利亚尼斯打伤了别人而自己也受伤略感不快,可以想象,即使高明的外科医生治好了病,也不免会在他脸上和全身留下伤疤累累。然而,他很欣赏书的末尾说故事还没有完结,很多次,他甚至提笔续写。如果不是其他更重要的想法不断打扰他,他肯定会续写,而且会写完的。

他常常和当地的神父(一位知识渊博的人,毕业于锡古恩萨)争论,谁是最优秀的骑士,是英格兰的帕尔梅林,还是高卢的阿马迪斯?可是同村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师傅却说,谁都比不上太阳神骑士。如果有人能够与之相比,那么只能是高卢的阿马迪斯的兄弟加劳尔。他具有各方面的条件,不是矫揉造作的骑士,而且不像他兄弟那样爱哭,论勇敢也不比他兄弟差。

总之,他沉湎于书中,每天晚上通宵达旦,白天也读得天昏地暗。这样,睡得少,读得多,终于理智殆尽,精神失常,满脑袋都是书上虚构的那些东西,都是想入非非的魔法、打斗、战争、挑战、负伤、献殷勤、爱情、暴风雨和难以置信的胡言乱语。

他确信他在书上读到的所有那些虚构、杜撰都是真的。对他来说,世界上只有那些故事才是真事。他说熙德·鲁伊·迪亚斯是一位杰出的骑士,可是与火剑骑士无法相比。火剑骑士反手一击,就把两个巨大的恶魔劈成了两半。他最推崇卡皮奥的贝尔纳多。在龙塞斯瓦列斯,贝尔纳多借助赫拉克勒斯[3]把地神之子安泰[4]举起扼死的方法,杀死了会魔法的罗尔丹。他十分称赞巨人摩根达。其他巨人都傲慢无礼,唯有他文质彬彬。不过,他最赞赏的是蒙塔尔万的雷纳尔多斯,特别是看到故事中说,他走出城堡,逢物便偷,而且还到海外偷了全身金铸的穆罕默德像的时候,更是赞叹不止。为了狠狠地踢一顿叛徒加拉隆,他情愿献出他的女管家,甚至可以再搭上他的外甥女。

实际上,他理性已尽失。他产生了一个世界上所有疯子都不曾有过的怪诞想法,自己倒认为既合适又有必要,既可以提高自己的声望,还可以报效他的国家——他要做个游侠骑士,带着他的甲胄和马走遍世界,八方征险,实践他在小说里看到的游侠骑士所做的一切,赴汤蹈火,报尽天下仇,而后流芳千古。可怜的他已经在想象靠自己双臂的力量,起码得统治特拉彼松达帝国。

想到这些,他心中陶然,而且从中体验到了一种奇特的快感,于是他立即将愿望付诸行动。他首先做的就是清洗他曾祖父留下的甲胄。甲胄长年不用,被遗忘在一个角落里,已经生锈发霉。他把甲胄洗干净,尽可能地拾掇好,可是他发现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没有完整的套头盔,只有一个简单的高顶盔。不过,他可以设法补救。他用纸壳做了半个套头盔接在高顶盔上,这样就看起来像个完整的套头盔。为了试试头盔是否结实,是否能够抵御刀击,他拔剑扎了两下。结果,刚在一个地方扎了一下,他一星期的成果就被毁坏了。看到这么容易就把它弄碎了,他颇感不快。他又做了一个头盔。为了保证头盔不会再次被毁坏,他在里面装了几根铁棍。他对自己的头盔感到满意,不愿意再做试验,就当它是个完美的头盔。

接着,他去看马。虽然那马的蹄裂好比一个雷阿尔[5],毛病比戈内拉[6]那匹皮包骨头的马还多,他还是觉得,无论亚历山大的骏马布塞法洛还是熙德的骏马巴别卡,都不能与之相比。他用了四天时间给马起名。因为(据他自言自语),像他这样有名望、心地善良的骑士的马没有个赫赫大名就太不像话了。他要给马起个名字,让人知道,在他成为游侠之前它的声名情况怎么样。主人地位变,马名随之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得起个鼎鼎煊赫、如雷贯耳的名字,才能与他的新品第、新行当相匹配。他造了很多名字,都不行,再补充,又去掉。最后,凭记忆加想象,才选定叫罗西南多[7]。他觉得这个名字高雅、响亮,表示在此之前,它是一匹瘦马,而今却在世界上首屈一指。

给马起了个称心如意的名字之后,他又想给自己起个名字。这又想了八天,最后才想起叫堂吉诃德。前面谈到,这个真实故事的作者认为他肯定叫基哈达,而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叫克萨达。不过,想到勇敢的阿马迪斯不满足于叫阿马迪斯,还要把王国和家乡的名字加上,为故里增光,叫高卢的阿马迪斯,这位优秀的骑士也想把老家的名字加在自己的名字上,就叫曼查的堂吉诃德。他觉得这样既可以表明自己的籍贯,还可以为故乡带来荣耀。

洗净了甲胄,把顶盔做成了头盔,又为马和自己起了名字,他想,就差一位恋人了。没有爱情的游侠骑士就好像一棵无叶无果的树,一副没有灵魂的躯体。他自语道:“假如我倒霉或走运,在什么地方碰到某个巨人——这对游侠骑士是常有的事——我就一下子把他打翻在地或拦腰斩断,或者最终把他战胜,降伏了他,我让他去见一个人难道不好吗?我让他进门跪倒在我漂亮的夫人面前,低声下气地说:‘夫人,我是巨人卡拉库利安布罗,是马林德拉尼亚岛的领主。绝代骑士曼查的堂吉诃德以非凡的技艺将我打败了,并且命令我到您这儿来,听候您的吩咐。’”

哦,一想到这段话,我们的优秀骑士多得意呀,尤其是当他找到了他可以赋予恋人芳名的对象时,他更得意了。原来,据说他爱上了附近一位漂亮的农村姑娘。他一直爱着那位姑娘,虽然他明白,那位姑娘从不知道也从未意识到这件事。她叫阿尔东萨·洛伦索。他认为,把这位姑娘作为想象中的恋人是合适的。他要为她起个名字,既不次于自己的名字,又接近公主和贵夫人的名字。她出生在托博索,那就叫“托博索的杜尔西内亚”吧。他觉得这个名字同他给自己和其他东西起的名字一样悦耳、美妙、有意义。

注释

[1]当时羊肉比牛肉贵。

[2]各种记载略有不同。

[3]赫拉克勒斯是古罗马神话中的大力神。

[4]安泰一旦离开地面就失去了力量。

[5]此句为双关语。“蹄裂”的原文又是一种辅币夸尔托。一个雷阿尔等于八个夸尔托。

[6]戈内拉是意大利的滑稽家,有一匹瘦马。

[7]按照原文发音,罗西南多为“瘦马”和“第一”的合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