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权力:决定权、建议权、知悉权
为了让销售一号位更好地拿到结果,在工作中顺畅地履行使命与职责,组织通常会授予销售一号位三种权力。
首先是决定权,这是组织赋予销售一号位的对整个销售团队“排兵布阵”的权力。通俗地讲,与销售相关的所有事项都是由销售一号位负责的,包括销售方向的确定,销售组织的搭建,销售团队的考核,销售人员的培训等。销售一号位如果没有这些决定权,在工作中就会面对许多掣肘,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决定权也意味着“边界”。如果没有明确销售一号位的决定权,在与上级和平行部门打交道时,他们无法知道销售一号位的边界是什么,就有可能出现“上级认为这件事销售一号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他却没有”的问题,也有可能出现销售一号位对平行部门提出某些需求,但对方不知道是否应该满足的情况。明确决定权的边界有助于销售一号位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工作效率。
现实中确实有上级与销售一号位对权责没有划分明确的情况。销售一号位通常会面临相关业务指标,基于指标需要对销售组织进行规划,比如根据客户分层搭建不同的销售团队,设定相应的招聘培训和考核框架,这就需要与人力资源等部门沟通,但若是没有得到上级授权,往往会造成一些困境,比如人力资源部门未响应,最终会造成业绩不达标。
权责对等。决定权明确的是“权”,但这也相当于清晰地规定了销售一号位需要背负的责任,同时,决定权也是可以变动的。如果销售一号位出现权责使用不当,公司或者上级有权对这种决定权进行修正。当公司或者业务一号位把销售管理的决定权授予销售一号位,但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发现销售一号位并未使用好这项权力,销售管理混乱,也未达到业务目标时,就可能出现以下场景:上级可能会指出问题,并由销售一号位自报方案改进,或者上级给予指导意见对问题进行修正;经过此番如果问题仍然存在,那么销售一号位就有可能被收回这种决定权,甚至最后被撤职。
其次是建议权,建议权是组织赋予销售一号位参与公司战略谋划、战略方向制定的权力。销售一号位作为业务核心管理团队(business team,以下简称“B-team”)成员时,需要和其他B-team成员就业务方向等事宜进行探讨,共同协助业务一号位制定业务战略。比如销售一号位需要和产品一号位对产品功能的定义进行讨论,同样需要和财务部门、商业分析部门相应的一号位做有关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讨论。在这些事项上,销售一号位均有建议权。
也就是说,对于公司的某些影响销售业绩的事项,销售一号位只有建议权。销售一号位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整体事项并不是由他决定,而是由其他部门的一号位或者CEO决定。比如当年业务的发展方向,业务的战略目标,产品迭代和优化的方向,市场活动的方向和力度等,这些事项或多或少会影响销售业务的开展,但这些事项往往具有专业性,销售一号位过去并没有在相关专业上有比较系统的思考、培训与实战,缺乏相关专业的精准性。因此,这些事项最终应该由相关的专业团队做出专业判断。
最后是知悉权,这是组织赋予销售一号位了解合作团队策略方向的权力,一些与销售业务相关性不大的业务,销售一号位仅需知悉。销售一号位也并不是所有领域都要管,有些事情只需掌握方向,不太适合了解过程或细节,比如公司的融资进展、法务情况、财务状况、薪酬制度等。
有了这三项权力,销售一号位才能在公司有施展拳脚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