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冰室经典文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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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之搜集与鉴别

前章列举多数史料,凡以言史料所从出也。然此种史料,散在各处,非用精密明敏的方法以搜集之,则不能得。又真赝错出,非经谨严之抉择,不能甄别适当。此皆更需有相当之技术焉。兹分论之。

第一搜集史料之法普通史料之具见于旧史者,或无须特别之搜集,虽然,吾侪今日所要求之史料,非即此而已足。大抵史料之为物,往往有单举一事,觉其无足重轻,及汇集同类之若干事比而观之,则一时代之状况可以跳活表现。此如治庭园者,孤植草花一本,无足观也;若集千万本,莳以成畦,则绚烂眩目矣。又如治动物学者搜集标本,仅一枚之贝,一尾之蝉,何足以资揅索;积数千万,则所资乃无量矣。吾侪之搜集史料,正有类于是。试举吾所曾致力之数端以为例: (甲 )吾曾欲研究春秋以前部落分立之情状。乃从《左传》、《国语》中,取其所述已亡之国最而录之,得六十余;又从《逸周书》搜录,得三十余;又从《汉书•地理志》、《水经注》搜录,得七十余;又从金文款识中搜录,得九十余;其他散见各书者尚三四十;除去重复,其夏商周古国名之可考见者,犹将三百国。而大河以南江淮以北殆居三之二。其中最稠密之处— ——如山东河南湖北,有今之一县而跨有古三四国之境者。试为图为表以示之,而古代社会结构之迥殊于今日,可见一斑也。 (乙 )吾曾欲研究中国与印度文化沟通之迹,而考论中国留学印度之人物。据常人所习知者,则前有法显后有玄奘三数辈而已。吾细检诸传记,陆续搜集,乃竟得百零五人,其名姓失考者尚八十二人,合计百八十有七人。吾初研究时据慧皎之《高僧传》,义净之《求法传》,得六七十人,已大喜过望,其后每读一书,遇有此者则类而录之,经数月乃得此数。吾因将此百八十余人者稽其年代籍贯,学业成绩,经行路线等,为种种之统计,而中印往昔交通遗迹,与夫隋唐间学术思想变迁之故,皆可以大明。 (丙 )吾曾欲研究中国人种变迁混合之迹,偶见史中载有某帝某年徙某处之民若干往某处等事,史文单词只句,殊不足动人注意也。既而此类事触于吾目者屡见不一见,吾试汇而钞之,所积已得六七十条。然犹未尽。其中徙置异族之举较多,最古者如尧舜时之分背三苗;徙置本族者亦往往而有,最著者如汉之迁六国豪宗以实关中。吾睹此类史迹,未尝不掩卷太息,嗟彼小民,竟任政府之徙置我如弈棋也。虽然,就他方面观之,所以抟捖此数万万人成一民族者,其间接之力,抑亦非细矣。吾又尝向各史传中专调查外国籍贯之人,例如匈奴人之金日,突厥人之阿史那忠,于阗人之尉迟敬德,印度人之阿那罗顺等,与夫入主中夏之诸胡之君臣苗裔,统列一表,则种族混合之情形,益可见也。 (丁 )吾又尝研究六朝唐造像,见初期所造者大率为释迦像,次期则多弥勒像,后期始渐有阿弥陀像观世音像等,因此可推见各时代信仰对象之异同,即印度教义之变迁,亦略可推见也。 (戊 )吾既因前人考据,知元代有所谓“也里可温”者即指基督教,此后读《元史》及元代碑版与夫其他杂书,每遇“也里可温”字样辄乙而记之,若荟最成篇,当不下百条。试加以综合分析,则当时基督教传播之区域及情形,当可推得也。以上不过随举数端以为例。要之吾以为吾侪欲得史料,必须多用此等方法。此等方法,在前清治经学者多已善用之,如《经传释词》、《古书疑义举例》等书,即其极好模范。惟史学方面,则用者殊少;如宋洪迈之《容斋随笔》,清赵翼之《廿二史劄记》,颇有此精神,惜其应用范围尚狭。此种方法,恒注意于常人所不注意之处,常人向来不认为史料者,吾侪偏从此间觅出可贵之史料。欲应用此种方法,第一步,须将脑筋操练纯熟,使常有锐敏的感觉。每一事项至吾前,常能以奇异之眼迎之,以引起特别观察之兴味。世界上何年何日不有苹果落地,何以奈端独能因此而发明吸力;世界上何年何日不有开水冲壶,何以瓦特独能因此而发明蒸汽;此皆由有锐敏的感觉施特别的观察而已。第二步,须耐烦。每遇一事项,吾认为在史上成一问题有应研究之价值者,即从事于彻底精密的研究,搜集同类或相似之事项,综析比较,非求得其真相不止。须知此种研究法,往往所劳甚多,所获甚简;例如吾前文所举 (甲 )项,其目的不过求出一断案曰 “春秋前半部落式之国家甚多”云尔;所举 (乙 )项,其目的不过求出一断案曰 “六朝唐时中国人留学印度之风甚盛”云尔。断案区区十数字,而研究者,动费一年数月之精,毋乃太劳?殊不知凡学问之用科学的研究法者,皆须如是,苟不如是,便非科学的,便不能在今世而称为学问。且宇宙间之科学,何一非积无限辛劳以求得区区数字者?达尔文养鸽莳果数十年,著书数十万言,结果不过诒吾辈以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八个大字而已。然试思十九世纪学界中,若少却此八个大字,则其情状为何如者?我国史学界,从古以来,未曾经过科学的研究之一阶段,吾侪今日若能以一年研究之结果,博得将来学校历史教科书中一句之采择,吾愿已足,此治史学者应有之觉悟也。

尤有一种消极性质的史料,亦甚为重要:某时代有某种现象,谓之积极的史料,某时代无某种现象,谓之消极的史料。试举其例:(甲 )吾侪读《战国策》读《孟子》,见屡屡有黄金若干镒等文,知其时确已用金属为货币。但字书中关于财货之字,皆从贝不从金,可见古代交易媒介物,乃用贝而非用金。再进而研究钟鼎款识,记用贝之事甚多,用金者虽一无有;《诗经》亦然;殷墟所发见古物中,亦有贝币无金币,因此略可推定西周以前,未尝以金属为币。再进而研究《左传》、《国语》、《论语》,亦绝无用金属之痕迹。因此吾侪或竟可以大胆下一断案曰“春秋以前未有金属货币。: ”若稍加审慎,最少亦可以下一假说曰 :“春秋以前金属货币未通用。 ”(乙 )我国未有纸以前,文字皆“著诸竹帛”。然《汉书•艺文志》各书目,记篇数者十之七八,记卷数者仅十之二三,其记卷数者又率属汉中叶以后之著述;因此可推定帛之应用,为时甚晚。又据《史记》、《汉书》所载,当时法令公文私信十有九皆用竹木简,知当时用竹之广,远过于用帛。再证以最近发见之流沙坠简,其用缣质者皆在新莽以后,其用纸质者皆在两晋以后。因此可以下一假说曰 :“战国以前誊写文书,不用缣纸之属;两汉始用而未盛行。 ”又可以下一假说曰“魏晋以后:,竹木简牍之用骤废。 ”(丙 )吾侪读历代高僧传,见所记隋唐以前诸僧之重要事业,大抵云译某经某论若干卷,或云讲某经某论若干遍,或云为某经某论作注疏若干卷;宋以后诸僧传中,此类记事绝不复见,但记其如何洞彻心源,如何机锋警悟而已。因此可以下一断案曰:“宋以后僧侣不讲学问。 ”(丁 )吾侪试检前清道咸以后中外交涉档案,觉其关于教案者十而六七;当时士大夫关于时事之论著,亦认此为一极大问题;至光宣之交,所谓教案者已日少一日,入民国以来则几无有。因此可以下一断案曰 :“自义和团事件以后,中国民教互仇之现象殆绝。 ”此皆消极的史料例也。

此等史料,其重要之程度,殊不让积极史料。盖后代极普通之事象,何故前此竟不能发生?前代极普通之事象,何故逾时乃忽然灭绝?其间往往含有历史上极重大之意义,倘忽而不省,则史之真态未可云备也。此等史料,正以无史迹为史迹,恰如度曲者于无声处寄音节,如作书画者于不著笔墨处传神。但以其须向无处求之,故能注意者鲜矣。

亦有吾侪所渴欲得之史料,而事实上殆不复能得者。例如某时代中国人口有若干,此问题可谓为研究一切史迹重要之基件,吾侪所亟欲知也;不幸而竟无法足以副吾之望。盖吾国既素无统计,虽以现时之人口,已无从得其真数,况于古代?各史《食货志》及《文献通考》等书,虽间有记载,然吾侪绝不敢置信;且彼所记亦断断续续,不能各时代俱有;于是乎吾侪搜集之路殆穷。又如各时代物价之比率,又吾侪所亟欲知也。然其纪载之阙乏,更甚于人口;且各时代所用为价值标准之货币,种类复杂,而又随时变紊,于是乎吾侪搜集之路益穷。若斯类者,虽谓之无史料焉可矣。虽然,吾侪正不必完全绝望。以人口问题论。吾侪试将各史《本纪》及《食货志》所记者,姑作为假定,益以各《地理志》中所分记各地方户口之数,再益以方志专书— ——例如常璩《华阳国志》,范成大《吴郡记》等记述特详者,悉汇录而勘比之;又将各正史各杂史笔记中无论文牍及谈话凡有涉及人口数目者— ——例如《左传》记“卫戴公时卫民五千七百三十人”,《战国策》记苏秦说齐宣王言“临菑七万户,户三男子” 等,凡涉及此类之文句,一一钞录无遗;又将各时代征兵制度,口算制度,一一研究,而与其时所得兵数所得租税相推算。

如此虽不敢云正确,然最少总能于一二时代中之一二地方得有较近真之资料;然后据此为基本,以与他时代他地方求相当之比例。若有人能从此用力一番,则吾侪对于历史上人口之智识,必有进于今日也。物价问题,虽益复杂,然试用此法以求之,所得当亦不少。是故史料全绝之事项,吾敢信其必无;不过所遗留者或多或寡,搜集之或难或易耳。抑尤当知此类史料,若仅列举其一条两条,则可谓绝无意义绝无价值。其价值之发生,全赖博搜而比观之耳。

以上所举例,皆吾前此所言抽象的史料也。然即具体的史料,亦可以此法求之。往往有一人之言行,一事之始末,在正史上觉其史料缺乏已极,及用力搜剔,而所获或意外甚丰。例如《史记》关于墨子之记述,仅得二十四字,其文曰:

“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孟子荀卿列传》。 )此史料可谓枯渴极矣。而孙诒让生二千年后,能作一极博赡翔实之《墨子传》至数千言。 (看《墨子间诂》。 )例如周宣王伐狁之役,《诗经》、《史记》、《竹书纪年》所述,皆仅寥寥数语。而王国维生三千年后,乃能将其将帅其战线其战状,详细考出,历历如绘。 (看《雪堂丛刻》。 )此无他谬巧,其所据者皆人人共见之史料,彼其爬罗搜剔之术,操之较熟耳。又如指南针由中国人发明,此西史上所艳称也。然中国人对于此物之来历沿革,罕能言者。美人夏德 F • Hirth所著《中国古代史》,则考之甚详。其所征引之书,则其一《韩非子》,其二《太平御览》引《鬼谷子》,其三《古今注》,其四《后汉书•张衡传》,其五《宋书•礼志》,其六《南齐书•祖冲之传》,其七《宋史•舆服志》,其八《续高僧传•一行传》,其九《格致镜原》引《本草衍义》,其十《梦溪笔谈》,其十一《朝野佥载》,其十二《萍洲可谈》,其十三《图书集成•车舆部》。以上所考,是否已备虽未敢断,然吾侪读之,已能将此物之渊源,得一较明确之观念。夫此等资料,明明现存于古籍中,但非经学者苦心搜辑,则一般人末由察见耳。

亦有旧史中全然失载或缺略之事实,博搜旁证则能得意外之发见者。例如唐末黄巢之乱,曾大惨杀外国侨民,此可谓千年前之义和团也。旧史仅著 “焚室庐杀人如刈”之一囫囵语,而他无征焉。九世纪时,阿剌伯人所著《中国见闻录》中一节云:

“有 Gonfu者,为商舶荟萃地,……纪元二百六十四年,叛贼 Pu nzo陷 Gonfu,杀回、耶教徒及犹太、波斯人等十二万。 ……其后有五朝争立之乱,贸易中绝。……”等语。欧洲人初译读此录,殊不知所谓 Gonfu者为何地,所谓 Punzo者为何人。及经东西学者细加考证,乃知回教纪元二六四年,当景教纪元之八七七— ——八七八年,即唐僖宗乾符四年至五年也。而其年黄巢实寇广州。广州者,吾粤人至今犹称为 “广府”,知 Gonfu即“广府”之译音;而 Punzo必黄巢;其所谓后此五朝争立之乱者,即指五代也。吾侪因此一段记录,而得有极重要之历史上新智识:盖被杀之外国人多至十二万,则其时外人侨寓之多可想。吾侪因此引起应研究之问题有多种。例如:其一,当时中外通商何以能如此繁盛?其二,通商口岸是否仅在广州抑尚有他处?其发达程度比较如何?其三,吾侪联想及当时有所谓“市舶司”者,其起源在何时,其组织何若,其权限何若?其四,通商结果,影响于全国民生计者何如?其五,关税制度可考见者何如?其六,今所谓领事裁判权制度者,彼时是否存在?其七,当时是否仅有外国人来,抑吾族亦乘此向外发展?其八,既有许多外人侨寓我国,其于吾族混合之关系何如?其九,西人所谓中国三大发明— ——罗盘针,制纸,火药, ———之输入欧洲,与此项史迹之关系何若?……吾侪苟能循此涂径以致力研究,则因一项史迹之发见,可以引起无数史迹之发见。此类已经遗佚之史迹,虽大半皆可遇而不可求;但吾侪总须随处留心,无孔不入,每有所遇,断不放过。须知此等佚迹,不必外人纪载中乃有之,本国故纸堆中,所存实亦不少,在学者之能施特别观察而已。

史料有为旧史家故意湮灭或错乱其证据者,遇此等事,治史者宜别搜索证据以补之或正之。明陈霆考出唐僖宗之崩以马践,宋太宗之崩以箭疮发,二事史册皆秘之不言。霆考证前事据《幸蜀记》,考证后事据神宗谕滕章敏之言。 (《两山墨谈》卷十四。 )前事在历史上无甚价值,虽佚不足顾惜。后事则太宗因伐契丹,为虏所败,负伤遁归,卒以疮发而殂。此实宋代一绝大事,后此澶渊之盟,变法之议,靖康之祸,皆与此有直接间接关系。此迹湮灭,则原因结果之系统紊矣。计各史中类此者盖不乏。又不惟一二事为然耳,乃至全部官书,自行窜乱者,往往而有。《宋神宗实录》,有日录及朱墨本之两种,因廷臣争党见,各自任意窜改,致同记一事,两本或至相反。 (看清蔡凤翔著《王荆公年谱》卷廿四《神宗实录考》。 )至清代而尤甚。清廷讳其开国时之秽德,数次自改《实录》。《实录》稿今入王氏《东华录》者乃乾隆间改本,与蒋氏《东华录》歧异之处已甚多,然蒋氏所据,亦不过少改一次之本耳。故如太宗后下嫁摄政王,世宗潜谋夺嫡等等宫廷隐匿,讳莫如深,自不待言。即清初所兴之诸大狱,亦掩其迹唯恐不密。例如顺治十八年之“江南奏销案”,一时搢绅被杀者十余人,被逮者四五百人,黜革者万三千余人,摧残士气,为史上未有之奇酷。然官书中并丝毫痕迹不可得见。今人孟森,据数十种文集笔记,钩距参稽,然后全案信史出焉。 (看《心史丛刊》第一集。 )夫史料之偶尔散失者,其搜补也尚较易;故意湮乱者,其治理也益极难。此视学者侦察之能力何如耳。

今日史家之最大责任,乃在搜集本章所言之诸项特别史料,此类史料,在欧洲诸国史,经彼中先辈搜出者已十而七八,故今之史家,贵能善因其成而运独到之史识以批判之耳。中国则未曾经过此阶级,尚无正当充实之资料,何所凭借以行批判?漫然批判,恐开口便错矣。故吾本章所论特注重此点。至于普通一事迹之本末,则旧籍具在,搜之不难,在治史者之如何去取耳。

第二鉴别史料之法史料以求真为尚。真之反面有二:一曰误,二曰伪。正误辨伪,是谓鉴别。

有明明非史实而举世误认为史实者:任执一人而问之曰,今之万里长城为何时物,其人必不假思索,立答曰秦始皇时。殊不知此答案最少有一大部误谬或竟全部误谬也。秦始皇以前,有燕之长城赵之长城齐之长城;秦始皇以后,有北魏之长城北齐之长城明之长城;具见各史。其他各时代小小增筑尚多。试一一按其道理细校之,将见秦时城线,所占乃仅一小部分,安能举全城以傅诸秦?况此小部分是否即秦故墟,尚属问题,欲解此问题,其关键在考证秦时筑城是否用砖抑用版筑,吾于此事虽未得确证,然终疑用版筑为近。若果尔者,则现存之城,或竟无一尺一寸为秦时遗迹,亦未可知耳。常人每语及道教教祖,辄言是老子。试读《老子》五千言之著书,与后世道教种种矫诬之说风马牛岂能相及?汉初君臣若窦后、文帝、曹参辈,著述家若刘安、司马谈辈,皆治老子之道家言,又与后世道教岂有丝毫相似?道教起源,明见各史,如《后汉书•襄楷传》所载楷事及宫崇、于吉等事,《三国志•张鲁传》所载鲁祖陵父衡及骆曜、张角、张修等事,其妖妄煽播之迹,历历可见;此又与周时作守藏史之老子,岂有丝毫关系?似此等事,本有较详备之史料,可作反证,然而流俗每易致误者,此实根于心理上一种幻觉,每语及长城辄联想始皇,每语及道教辄联想老子。此非史料之误,乃吾侪自身之误,而以所误诬史料耳。吾侪若思养成鉴别能力,必须将此种心理结习,痛加涤除。然后能向常人不怀疑之点能试怀疑;能对于素来不成问题之事项而引起问题。夫学问之道,必有怀疑然后有新问题发生,有新问题发生然后有研究,有研究然后有新发明。百学皆然,而治史特其一例耳。

顷所举例,吾命之曰局部的幻觉。此外尤有一般的幻觉焉: ———凡史迹之传于今者,大率皆经过若干年若干人之口碑或笔述而识其概者也。各时代人心理不同,观察点亦随之而异,各种史迹,每一度从某新时代之人之脑中滤过,则不知不觉间辄微变其质。如一长河之水,自发源以至入海,中间所经之地所受之水,含有种种杂异之矿质,则河水色味,随之而变,故心理上的史迹,脱化原始史迹而丧失其本形者往往而有。例如《左传》中有名之五大战——韩、城濮、、邲、鄢陵,吾脑际至今犹有极深刻之印象,觉此五役者为我国史中规模宏大之战事。其实细按史文,五役者皆一日而毕耳;其战线殆无过百里外者;语其实质,仅得比今闽粤人两村之械斗。而吾侪动辄以之与后世国际大战争等量齐观者,一方面固由《左传》文章优美,其铺张分析的叙述,能将读者意识放大。一方面则由吾辈生当二千年后,习见近世所谓国家者所谓战争者如彼如彼,动辄以今律古,而不知所拟者全非其伦也。夫在货币交易或信用交易时代而语实物交易时代之史迹,在土地私有时代而语土地公有时代之史迹,在郡县官治或都市自治时代而语封建时代或部落时代之史迹,在平民自由时代而语贵族时代或教权时代之史迹,皆最容易起此类幻觉。幻觉一起,则真相可以全蔽。此治学者所最宜戒惧也。

鉴别史料之误者或伪者,其最直接之法,则为举出一极有力之反证。例如向来言中国佛教起源者,皆云汉明帝永平七年遣使臣经西域三十六国入印度求得佛经佛像,但吾侪据《后汉书 •西域传》及他书,确知西域诸国自王莽时已与中国绝,凡绝六十五年,至明帝永平十六年始复通;永平七年正西域与匈奴连结入寇之时,安能派使通过其国?又如言上海历史者,每托始于战国时楚之春申君黄歇,故共称其地曰申江曰黄浦曰歇浦。但近代学者从各方面研究之结果,确知上海一区在唐以前尚未成陆地,安得有二千余年春申君之古迹?似此类者,其反证力甚强,但得一而已足。苟非得更强之反证的反证,则其误伪终不能回护。此如人或诬直不疑盗嫂,不疑曰,我乃无兄;倘不能别求得直不疑有兄之确据,则盗嫂问题,已无复讨论之余地也。

然历史上事实,非皆能如此其简单而易决。往往有明知其事极不可信,而苦无明确之反证以折之者。吾侪对于此类史料,第一步,只宜消极的发表怀疑态度,以免为真相之蔽;第二步,遇有旁生的触发,则不妨换一方向从事研究,立假说以待后来之再审定。例如旧史言伏羲、女娲皆人首蛇身,神农牛首人身,言蚩尤铜头铁额。吾辈今日终无从得直接反证,确证诸人之身首头额与吾辈同也;但以情理度之,断言世界决无此类生物而已。又如殷之初祖契,周之初祖后稷,旧史皆谓为帝喾之子,帝尧之异母弟,同为帝舜之臣。吾辈今日无从得一反证以明其决不然也;虽然,据旧史所说,尧在位七十年乃举舜为相,舜相尧又二十八年,尧即位必当在喾崩后,假令契、稷皆喾遗腹子,至舜即位时亦当皆百岁,安得复任事?且尧有此圣弟而不知,又何以为尧?且据《诗经》所载殷人之颂契也曰:;周人之颂稷也曰:“厥初生民,时维姜“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嫄”;彼二诗者皆所以铺张祖德,倘稷契则系出帝喾,岂有不引以为重之理?是故吾侪虽无积极的反证以明稷契为别一人之子,然最少亦可以消极的认其非喾子尧弟也。又如旧史称周武王崩后,继立者为成王,成王尚少,周公摄政。吾辈今日亦无直接之反证以明其不然也;但旧史称武王九十三而终,藉令武王七十而生成王,则成王即位时已二十三,不可谓幼;七八十得子,生理上虽非必不可能,然实为稀有;况吾侪据《左传》,确知成王尚有邘、晋、应、韩之四弟,成王居长嫡,下有诸弟,嗣九十三岁老父之位而犹在冲龄,岂合情理?且犹有极不可解者,《书经•康诰》一篇,为康叔封卫时之策命,其发端云:“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此所谓“王”者谁耶?谓武王耶?卫之建国,确非在武王时;谓成王耶?康叔为成王叔父,何得称为弟而呼以小子?然则继武王而践祚者,是否为成王?周公是否摄政抑更有进于摄政?吾侪不能不大疑。

怀疑之结果,而新理解出焉。前段所举第一例———人首蛇身等等,吾侪既推定其必无是理。然则何故有此等传说耶?吾侪可以立一假说,谓伏羲、神农等皆神话的人物,非历史的人物。凡野蛮时代之人,对于幻境与实境之辨,常不明了;故无论何族最初之古史,其人物皆含有半神半人的性质。然则吾侪可以假定羲农诸帝实古代吾族所祀之神;人首蛇身等,即其幻想中之神像:而缘幻实不分之故,口碑相传,确以为曾有如此形象之人。指为真,固非真;指为伪,亦确非有人故为作伪也。如所举第二例——稷契既决非喾子,又不能知其为何人之子,汉儒且有“圣人无父感天而生”之说,然则稷契果无父耶?吾侪可以立一假说,谓稷契亦有父亦无父,彼辈皆母系时代人物,非父系时代人物。吾侪闻近代欧美社会学家言,已知社会进化阶级,或先有母系然后有父系;知古代往往一部落之男子为他部落女子所公有,一部落之女子为他部落男子所公有,在彼时代,其人固宜“知有母不知有父”,非不欲知,无从知也。契只知其为简狄之子耳,稷只知其为姜嫄之子耳,父为谁氏,则无稽焉;于是乎有“吞鸟卵而生”、“履大人迹而生”之种种神话。降及后世父系时代,其子孙以无父为可耻,求其父而不得,则借一古帝以自重,此喾子之说所由起也。亦有既求父不得,即不复求,转而托“感天”以自重,殊不知古代之无父感天者不必圣人,盖尽人莫不然也。如所举第三例——成王若继武王而立,其年决非幼,无须摄政;卫康叔受封时,其王又确非康叔之侄而为康叔之兄。吾侪于是可以立一假说,谓继武王而立者乃周公而非成王;其时所行者乃兄终弟及制,非传子立嫡制。吾侪已知殷代诸王兄弟相及者过半,周初沿袭殷制,亦情理之常。况以《史记•鲁世家》校之,其兄终弟及者亦正不少。然则周公或当然继武王而立,而后此之“复子明辟”,乃其特创之新制,盖未可知耳。以上诸例,原不过姑作假说,殊不敢认为定论;然而不失为一种新理解,则昭然矣。然则吾侪今日能发生种种新理解而古人不能者,何故耶?古人为幻觉所蔽而已。生息于后世家族整严之社会中,以为知母不知父,惟禽兽为然,稷契之圣母,安有此事?生息于后世天泽名分之社会中,以夺嫡为篡逆,谓周公大圣,岂容以此相污?是以数千年,非惟无人敢倡此说,并无人敢作此念,其有按诸史迹而矛盾不可通者,宁枉弃事实以迂回傅会之而已。吾侪生当今日,有种种“离经叛道”之社会进化说以变易吾脑识,吾于是乃敢于怀疑,乃敢于立假说。假说既立,经几番归纳的研究之后,而假说竟变为定案,亦意中事耳。然则此类之怀疑,此类之研究,在学问上为有用耶为无用耶?吾敢断言曰有用也。就表面论,以数千年三五陈死人之年龄关系为研究之出发点,刺刺考证,与现代生活风马牛不相及,毋乃玩物丧志?殊不知苟能由此而得一定案,则消极方面,最少可以将多年来经学家之傅会的聚讼一扫而空,省却人无限精力;积极方面,最少可以将社会学上所提出社会组织进化阶段之假说,加一种有力的证明。信能如是,则其贡献于学界者不已多耶?

同一史迹,而史料矛盾,当何所适从耶?论原则,自当以最先最近者为最可信。先者以时代言,谓距史迹发生时愈近者,其所制成传留之史料愈可信也。近者以地方言,亦以人的关系言,谓距史迹发生地愈近且其记述之人与本史迹关系愈深者,则其所言愈可信也。例如此次欧战史料,百年后人所记者,不如现时人所记者之详确;现时人所记者,又不如五年前人所记之详确;此先后之说也。同是五年前人,中国人所记,必不如欧洲人;欧洲普通人所记,必不如从军新闻记者;新闻记者所记,必不如在营之军士;同是在营军士,仅听号令之小卒所记,必不如指挥战事之将校;同是将校,专担任一战线之裨将所记,必不如综览全局之总参谋;此远近之说也。是故凡有当时当地当局之人所留下之史料,吾侪应认为第一等史料。例如一八七六年之普奥战争,两国事后皆在总参谋部妙选人才编成战史,此第一等史料也。欲知十九世纪末欧洲外交界之内幕,则俾斯麦日记其第一等史料也。欲知卢梭、科尔璞特金之事迹及其感想,彼所作《自传》或《忏悔录》,其第一等史料也。如司马迁之《自序》,王充之《自纪》,法显、玄奘、义净等之游记或自传,此考证各本人之事迹思想或其所游地当时状态之第一等史料也。如辛弃疾《南烬纪闻录》、《窃愤录》所采阿计替笔记,此考证宋徽、钦二宗在北庭受辱情状之第一等史料也。如李秀成被俘时之供状,此考证洪杨内部情状之第一等史料也。此类史料,无论在何国,皆不易多得,年代愈远,则其流传愈稀。苟有一焉,则史家宜视为瑰宝。彼其本身,饶有陵盖他种史料之权威;他种史料有与彼矛盾者,可据彼以正之也。

前段所论,不过举其概括的原则,以示鉴别之大略标准。但此原则之应用,有时尚须分别观之。试仍借此次欧战史料为例:若专以时代接近程度定史料价值之高下,则今日已在战后两三年,其所编集自不如战时出版物之尤为接近,宜若彼优于此。然而实际上殊不尔。当时所记,不过断片的史迹,全不能觑出其联络关系。凡事物之时间的联络关系,往往非俟时间完全经过之后不能比勘而得。故完美可观之战史,不出在战时而出在战后也。若以事局接近程度定价值之高下,则观战新闻记者所编述,自应不如军中人,一般著作家所编述,自应不如观战之新闻记者。然实际上亦未必尽然。盖局中人为剧烈之感情所蔽,极易失其真相。即不尔者,或缠绵于枝叶事项,而对于史迹全体,反不能得要领,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也。又不特局中者为然也;即在局外者,犹当视其人提絜观察之能力如何,视其人串叙描写之技术如何,而其作品之价值,相去可以悬绝焉。是故以战史论,若得一文学技术极优长之专门大史家而又精通军事学者在总司令部中为总书记,对于一战役始终其事 (最好能兼为两军总司令之总书记 ),则其所记述者,自然为史料之无上上品。然而具备此条件者则安能得?既已不能,则战场上一寻常军士所记,或不如作壁上观之一有常识的新闻记者;奔走战线仅有常识之一新闻记者,其所记,或不如安坐室中参稽战报之一专门史学家也。

最先最近之史料则最可信,此固原则也。然若过信此原则,有时亦可以陷于大误。试举吾经历之两小事为例:

(一 )明末大探险家大地理学者徐霞客,卒后其挚友某为之作墓志,宜若最可信矣。一日吾与吾友丁文江谈及霞客,吾谓其曾到西藏,友谓否,吾举墓铭文为证,友请检《霞客游记》共读,乃知霞客虽有游藏之志,因病不果,从丽江折归,越年余而逝。吾固悔吾前此读《游记》之粗心;然为彼铭墓之挚友,粗心乃更过我,则真可异也。

(二 )玄奘者,我国留学生宗匠而思想界一钜子也;吾因欲研究其一生学业进步之迹,乃发心为之作年谱。吾所凭借之资料甚富,合计殆不下二十余种,而其最重要者,一为道宣之《续高僧传》,二为慧立之《慈恩法师传》,二人皆奘之亲受业弟子,为其师作传,正吾所谓第一等史料也。乃吾研究愈进,而愈感困难,两传中矛盾之点甚多,或甲误,或乙误,或甲乙俱误。吾列举若干问题,欲一一悉求其真,有略已解决者,有卒未能解决者。试举吾所认为略已解决之一事,借此以示吾研究之径路: ———玄奘留学凡十七年,此既定之事实也;其归国在贞观十九年正月,此又既定之事实也。然则其初出游果在何年乎?自两传以及其他有关系之资料,皆云贞观三年八月,咸无异辞。吾则因怀疑而研究,研究之结果,考定为贞观元年。吾曷为忽对于三年说而起怀疑耶?三年至十九年,恰为十七个年头,本无甚可疑也;吾因读《慈恩传》,见奘在于阗所上表中有 “贞观三年出游今已十七年”等语;上表年月《传》虽失载,然循按上下文,确知其在贞观十八年春夏之交;吾忽觉此语有矛盾。此为吾怀疑之出发点。从贞观十八年上溯,所谓十七年者,若作十七个年头解,其出游时可云在贞观二年,若作满十七年解,则应为贞观元年,吾于是姑立元年二年之两种假说以从事研究。吾乃将《慈恩传》中所记行程及各地淹留岁月详细调查,觉奘自初发长安以迄归达于阗,最少亦须满十六年有半之时日,乃敷分配;吾于是渐弃其二年之假说而倾向于元年之假说。虽然,现存数十种资料皆云三年,仅恃此区区之反证而臆改之,非学者态度所宜出也。然吾不忍弃吾之假说,吾仍努力前进。吾已知奘之出游为冒禁越境;然冒禁何以能无阻?吾查《续高僧传》本传,见有“会贞观三年,时遭霜俭,下敕道俗,随丰四出”数语;吾因此知奘之出境,乃搀在饥民队中,而其年之饥,实因霜灾。吾乃亟查贞观三年是否有霜灾,取新、旧《唐书•太宗纪》阅之,确无是事。于是三年说已消极的得一有力之反证。再查元年,则《新书》云 :“八月,河南陇右边州霜”,又云“十月丁酉:,以岁饥减膳”,《旧书》云 :“八月……关东及河南陇右沿边诸州霜害秋稼”,又云:,是“是岁关中饥,至有鬻男女者”

元年确有饥荒,而成灾又确由霜害,于是吾之元年说,忽积极的得一极有力之正证矣。惟《旧书》于二年复有 “八月河南河北大霜人饥”一语,《新书》则无有;不知为《旧书》误复耶?抑两年连遭霜灾而《新书》于二年有阙文耶?如是则二年之假说,仍有存立之余地。吾决意再觅证据以决此疑。吾乃研究奘途中所遇之人,其名之可考见者凡三,一曰凉州都督李大亮,二曰高昌王麹文泰,三曰西突厥可汗叶护。吾查《大亮传》及《高昌传》,见二人皆自元年至四年在其位,不成问题。及查《西突厥传》,乃忽有意外之获:两《书》皆言叶护于贞观初被其叔所弑,其叔僭立,称俟毗可汗,然皆未著其被弑在何年。惟《新书》云 :“贞观四年俟毗可汗来请昏,太宗诏曰,突厥方乱,何以昏为”,是叶护被弑,最晚亦当在贞观三年前。再按《慈恩传》所纪奘行程,若果以贞观三年八月发长安者,则当以四年五月初乃抵突厥,其时之可汗,已为俟毗而非叶护矣。于是三年说之不能成立,又得一强有力之反证。吾犹不满足,必欲得叶护被弑确年以为快,吾查《资治通鉴》,得之矣!贞观二年也!吾固知《通鉴》必有所本,然终以不得之于正史,未能踌躇满志,吾发愤取《新、旧唐书》诸蛮夷传凡与突厥有关系之国遍翻之,卒乃在《新书•薛延陀传》得一条云:,“值贞观二年突厥叶护可汗见弑”于是叶护弑年无问题矣。玄奘之行,既假霜灾,则无论为元年为二年为三年,皆以八月后首涂,盖无可疑;然则非惟三年说不能成立,即二年说亦不能成立。何则?二年八月后首涂,必三年五月乃抵突厥,即已不及见叶护也。吾至是乃大乐,自觉吾之怀疑有效,吾之研究不虚,吾所立 “玄奘贞观元年首涂留学”之假说,殆成铁案矣!其有小小不可解者,则何以诸书皆同出一辙,竟无歧异?然此亦易解,诸书所采,同一蓝本,蓝本误则悉随之而误矣。再问蓝本何故误?则或因逆溯十七个年头,偶未细思,致有此失;甚至或为传写之讹,亦未可知也。再问十八年玄奘自上之表文何以亦误?则或后人据他书校改,亦在情理中耳。吾为此问题,凡费三日之力,其所得结果如此。 ——吾知读者必生厌矣。此本一极琐末之问题,区区一事件三两年之出入,非惟在全部历史中无关宏旨,即在玄奘本传中亦无关宏旨。吾自治此,已不免玩物丧志之诮;乃复缕述千余言以滥占本书之篇幅,吾不能不向读者告罪。虽然,吾著本篇之宗旨,凡务举例以明义而已。吾今详述此一例,将告读者以读书曷为而不可以盲从;虽以第一等史料如慧立、道宣之传玄奘者,其误谬犹且如是也;其劳吾侪以鉴别犹且如是也。又将告读者以治学当如何大无畏;虽以数十种书万口同声所持之说,苟不惬于吾心,不妨持异同,但能得有完证,则绝无凭借之新说,固自可以成立也。吾又以为善治学者,不应以问题之大小而起差别观。问题有大小,研究一问题之精神无大小。学以求真而已,大固当真,小亦当真。一问题不入吾手则已,一入吾手,必郑重忠实以赴之。夫大小岂有绝对标准,小者轻轻放过,寖假而大者亦轻轻放过,则研究精神替矣。吾又以为学者而诚欲以学饷人,则宜勿徒饷以自己研究所得之结果,而当兼饷以自己何以能研究得此结果之途径及其进行次第;夫然后所饷者乃为有源之水而挹之不竭也。吾诚不敢自信为善于研究,但本篇既以研究法命名,吾窃思宜择一机会,将吾自己研究所历之甘苦,委曲传出,未尝不可以为学者之一助。吾故于此处选此一小问题可以用千余言说明无遗者,详述吾思路所从入与夫考证所取资以渎读者之清听。吾研究此问题所得结果虽甚微末,然不得不谓为甚良。其所用研究法,纯为前清乾嘉诸老之严格的考证法,亦即近代科学家所应用之归纳研究法也。读者举一反三,则任研究若何大问题,其精神皆若是而已。吾此一段,乃与吾全书行文体例不相应;读者恕我!吾今当循吾故轨,不更为此喋喋矣。

史料可分为直接的史料与间接的史料。直接的史料者,其史料当该史迹发生时或其稍后时,即已成立。如前所述《慈恩传》、《窃愤录》之类皆是也。此类史料,难得而可贵,吾既言之矣。然欲其多数永存,在势实有所不能。书籍新陈代谢,本属一般公例,而史部书之容易湮废,尤有其特别原因焉:

(一 )所记事实,每易触时主之忌。故秦焚书而“诸侯史记”受祸最烈;试检明清两朝之禁毁书目,十有九皆史部也。

(二 )此类书真有价值者本不多,或太琐碎,或涉虚诞,因此不为世所重,容易失传;不惟本书间有精要处,因杂糅于粗恶材料中而湮没,而且凡与彼同性质之书,亦往往被同视而俱湮没。

(三 )其书愈精要者,其所叙述愈为局部的;凡局部的致密研究,非专门家无此兴味;一般人对于此类书籍,辄淡漠置之,任其流失。以此种种原因,故此类直接史料,如浪淘沙,滔滔代尽,势不能以多存。就令存者甚多,又岂人生精力所能遍读?于是乎在史学界占最要之位置者,实为间接的史料。间接的史料者,例如左丘以百二十国宝书为资料而作《国语》,司马迁以《国语》、《世本》、《战国策》……等书为资料而作《史记》。《国语》、《史记》之成立,与其书中所叙史迹发生时代之距离,或远至百年千年;彼所述者,皆以其所见之直接史料为蓝本,今则彼所见者吾侪已大半不复得见;故谓之间接。譬诸纺绩,直接史料则其原料之棉团,间接史料则其粗制品之纱线也。吾侪无论为读史为作史,其所接触者多属间接史料;

故鉴别此种史料方法,为当面最切要之一问题。

鉴别间接史料,其第一步自当仍以年代为标准。年代愈早者,则其可信据之程度愈强。何则?彼所见之直接史料多,而后人所见者少也。例如研究三代以前史迹,吾侪应信司马迁之《史记》,而不信谯周之《古史考》,皇甫谧之《帝王世纪》,罗泌之《路史》。何则?吾侪推断谯周、皇甫谧、罗泌所见直接史料,不能出司马迁所见者以外;迁所不知者,周等何由知之也?是故彼诸书与《史记》有异同者,吾侪宜引《史记》以驳正诸书,反之若《竹书纪年》与《史记》有异同,吾侪可以引《纪年》以驳正《史记》。何则?魏史官所见之直接原料,或多为迁之所不及见也。此最简单之鉴别标准也。

虽然,适用此标准,尚应有种种例外焉。有极可贵之史料而晚出或再现者,则其史料遂为后人所及见而为前人所不及见。何谓晚出者?例如德皇威廉第二与俄皇尼古拉第二来往私函数十通,研究十九世纪末外交史之极好史料也;然一九二〇年以前之人不及见,以后之人乃得见之。例如《元史》修自明初,岂非时代极早?然吾侪宁信任五百年后魏源或柯劭忞之《新元史》,而不信任宋濂等之旧《元史》。何则?吾侪所认为元代重要史料如《元秘史》、《亲征录》……等书,魏柯辈得见,而明初史馆诸人不得见也。何谓再现者?例如罗马之福林,邦渒之古城,埋没土中二千年,近乃发现;故十九世纪末人所著罗马史其可信任之程度,乃过于千年前人所著也。例如殷墟甲文,近乃出土,吾侪因此得知殷代有两古王为《史记•三代世表》所失载者,盖此史料为吾侪所见而为司马迁所不得见也。

不特此也,又当察其人史德何如,又当察其人史识何如,又当察其人所处地位何如。所谓史德者:著者品格劣下,则其所记载者宜格外慎察。魏收《魏书》,虽时代极近,然吾侪对于彼之信任,断不能如信任司马迁、班固也。所谓地位者:一事件之真相,有时在近时代不能尽情宣布,在远时代乃能之。例如陈寿时代,早于范晔,然记汉魏易代事,晔反视寿为可信;盖二人所及见之直接史料,本略相等,而寿书所不能昌言者,晔书能昌言也。所谓史识者:同是一直接史料,而去取别择之能力,存乎其人。假使刘知幾自著一史,必非李延寿、令狐德棻辈所能及;元人修《宋史》,清人修《明史》,同为在异族之朝编前代之史,然以万斯同史稿作蓝本所成之《明史》,决非脱脱辈监修之《宋史》所能及也。要而论之,吾侪读史作史,既不能不乞灵于间接的史料,则对于某时代某部门之史料,自应先择定一两种价值较高之著述以作研究基本。选择之法,合上列数种标准以衡之,庶无大过。至于书中所叙史实,则任何名著,总不免有一部分不实不尽之处。质言之,则无论何项史料,皆须打几分折头。吾侪宜刻刻用怀疑精神唤起注意,而努力以施忠实之研究,则真相庶可次第呈露也。

右论正误的鉴别法竟。— ——次论辨伪的鉴别法。辨伪法先辨伪书,次辨伪事。伪书者,其书全部分或一部分纯属后人伪作而以托诸古人也。

例如现存之《本草》号称神农作,《素问内经》号称黄帝作,《周礼》号称周公作,《六韬》、《阴符》号称太公作,《管子》号称管仲作,……假使此诸书而悉真者,则吾国历史便成一怪物。盖社会进化说全不适用而原因结果之理法亦将破坏也。文字未兴时代之神农,已能作《本草》,是谓无因;《本草》出现后若干千年,而医学药学上更无他表见,是谓无果。无因无果,是无进化。如是则吾侪治史学为徒劳。是故苟无鉴别伪书之识力,不惟不能忠实于史迹,必至令自己之思想涂径大起混乱也。

书愈古者,伪品愈多。大抵战国秦汉之交有一大批伪书出现,《汉书•艺文志》所载三代以前书,伪者殆不少。新莽时复有一大批出现,如《周礼》及其他古文经皆是。晋时复有一大批出现,如晚出《古文尚书》、《孔子家语》、《孔丛子》等。其他各时代零碎伪品亦尚不少,且有伪中出伪者,如今本《鬼谷子》、《鹖冠子》等。莽、晋两朝,刘歆、王肃作伪老手,其作伪之动机及所作伪品,前清学者多已言之,今不赘引。战国秦汉间所以多伪书者,(一 )因当时学者,本有好“托古”的风气;己所主张,恒引古人以自重,(说详下。 )本非有意捏造一书,指为古人所作,而后人读之,则几与伪托无异。 (二 )因当时著述家,本未尝标立一定之书名;且亦少泐成定本。辗转传钞,或合数种而漫图一名,或因书中多涉及某人,即指为某人所作。

(三 )因经秦焚以后,汉初朝野人士,皆汲汲以求遗书为务。献书者往往剿钞旧籍,托为古代某名人所作以售炫。前两项为战国末多伪书之原因,后一项为汉初多伪书之原因。

伪书有经前人考定已成铁案者,吾侪宜具知之,否则征引考证,徒费精神。例如今本《尚书》有《胤征》一篇,载有夏仲康时日食事:近数十年来,成为欧洲学界一问题。异说纷争,殆将十数,致劳汉学专门家天文学专门家合著专书以讨论。殊不知《胤征》篇纯属东晋晚出之伪古文,经清儒阎若璩、惠栋辈考证,久成定谳;仲康其人之有无,且未可知,遑论其时之史迹?欧人不知此桩公案,至今犹刺刺论难,由吾侪观之,可笑亦可怜也。欲知此类伪书,略翻清《四库书目提要》,便可得梗概,《提要》中指为真者未必遂真,指为伪者大抵必伪,此学者应有之常识也。

然而伪书孔多,现所考定者十仅二三耳;此外古书或全部皆伪或真伪杂糅者,尚不知凡几。吾侪宜拈出若干条鉴别伪书之公例,作自己研究标准焉。

(一 )其书前代从未著录或绝无人征引而忽然出现者,十有九皆伪。例如 “《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之名,虽见《左传》; “晋《乘》、楚《梼杌》 ”之名,虽见《孟子》;然汉隋唐《艺文》、《经籍》诸志从未著录,司马迁以下未尝有一人征引。可想见古代或并未尝有此书,即有之,亦必秦火前后早已亡佚。而明人所刻《古逸史》,忽有所谓《三坟记》、《晋史乘》、《楚史梼杌》等书。凡此类书,殆可以不必调查内容,但问名即可知其伪。

(二 )其书虽前代有著录,然久经散佚;乃忽有一异本突出,篇数及内容等与旧本完全不同者,十有九皆伪。例如最近忽发现明钞本《慎子》一种,与今行之四库本守山阁本全异;与《隋、唐志》、《崇文总目》、《直斋书录解题》等所记篇数,无一相符。其流传之绪又绝无可考。吾侪乍睹此类书目,便应怀疑。再一检阅内容,则可定为明人伪作也。

(三 )其书不问有无旧本,但今本来历不明者,即不可轻信。

例如汉河内女子所得《泰誓》,晋梅赜所上《古文尚书》及孔安国《传》,皆因来历暧昧,故后人得怀疑而考定其伪。又如今本《列子》八篇,据张湛序言由数本拼成,而数本皆出湛戚属之家,可证当时社会绝无此书,则吾辈不能不致疑。

(四 )其书流传之绪,从他方面可以考见,而因以证明今本题某人旧撰为不确者。例如今所称《神农本草》、《汉书•艺文志》无其目,知刘向时决未有此书。再检《隋书•经籍志》以后诸书目,及其他史传,则知此书殆与蔡邕、吴普、陶弘景诸人有甚深之关系,直至宋代然后规模大具。质言之,则此书殆经千年间许多人心力所集成,但其书不惟非出神农,即西汉以前人,参预者尚极少,殆可断言也。

(五 )真书原本,经前人称引,确有左证,而今本与之歧异者,则今本必伪。例如古本《竹书纪年》有夏启杀伯益,商太甲杀伊尹等事;又其书不及夏禹以前事。此皆原书初出土时诸人所亲见信而有征者。而今本记伯益、伊尹等文,全与彼相反,其年代又托始于黄帝。故知决非汲冢之旧也。

(六 )其书题某人撰,而书中所载事迹在本人后者,则其书或全伪或一部分伪。例如《越绝书》、《隋志》始著录,题子贡撰;然其书既未见《汉志》,且书中叙及汉以后建置沿革;故知其书不惟非子贡撰,且并非汉时所有也。又如《管子》、《商君书》、《汉志》皆著录,题管仲、商鞅撰;然两书各皆记管商死后之人名与事迹;故知两书决非管商自撰;即非全伪,最少亦有一部分羼乱也。

(七 )其书虽真,然一部分经后人窜乱之迹既确凿有据,则对于其书之全体须慎加鉴别。例如《史记》为司马迁撰,固毫无疑义;

然迁《自序》明言“讫于麟止”,今本不惟有太初、天汉以后事,且有宣、元、成以后事,其必非尽为迁原文甚明。此部分既有窜乱,则他部分又安敢保必无窜乱耶?

(八 )书中所言确与事实相反者,则其书必伪。例如今《道藏》中有刘向撰《列仙传》,其书《隋志》已著录。书中言诸仙之荒诞,固不俟辩,其自序云 “,七十四人已见佛经”,佛经至后汉桓、灵时始有译本,下距刘向之没,将二百年,向何从知有佛经耶?即据此一语,而全书之伪,已无遁形。

(九 )两书同载一事绝对矛盾者,则必有一伪或两俱伪。例如《涅槃经》佛说云:;《入楞伽经》佛说云:

“从今日始,不听弟子食肉” “我于《象腋》、《央掘魔》、《涅槃》、《大云》等一切修多罗中,不听食肉。 ”《涅槃经》共认为佛临灭度前数小时间所说,既《象腋》等经有此义,何得云“从今日始”?且《涅槃》既佛最后所说经,《入楞伽》何得引之?是《涅槃》、《楞伽》,最少必有一伪,或两俱伪也。

以上九例,皆据具体的反证而施鉴别也。尚有可以据抽象反证而施鉴别者:

(十 )各时代之文体,盖有天然界画,多读书者自能知之。故后人伪作之书,有不必从字句求枝叶之反证,但一望文体即能断其伪者。例如东晋晚出《古文尚书》,比诸今文之周《诰》殷《盘》,截然殊体。故知其决非三代以上之文。又如今本《关尹子》中有 “譬犀望月,月影入角,特因识生,故有月形,而彼真月,初不在角”等语,此种纯是晋唐译佛经文体,决非秦汉以前所有,一望即知。

(十一 )各时代之社会状态,吾侪据各方面之资料,总可以推见崖略。若某书中所言其时代之状态,与情理相去悬绝者,即可断为伪。例如《汉书•艺文志》农家有《神农》二十篇,自注云 :“六国时诸子托诸神农。 ”此书今虽不传,然《汉书•食货志》称晁错引神农之教云: ”

“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此殆晁错所见《神农》书之原文。然石城汤池带甲百万等等情状,决非神农时代所能有。故刘向、班固指为六国人伪托,非武断也。

(十二 )各时代之思想,其进化阶段,自有一定。若某书中所表现之思想与其时代不相衔接者,即可断为伪。例如今本《管子》,有“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等语。此明是墨翟、宋钘以后之思想;当管仲时,并寝兵兼爱等学说尚未有,何所用其批评反对者?《素问》、《灵枢》中言阴阳五行,明是邹衍以后之思想;黄帝时安得有此耶?

以上十二例,其于鉴别伪书之法,虽未敢云备;循此以推,所失不远矣。一面又可以应用各种方法以证明某书之必真:

(一 )例如《诗经》: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 ”经六朝唐元清诸儒推算,知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确有日食。中外历对照,应为西纪前七七六年,欧洲学者亦考定其年阳历八月二十九日中国北部确见日食。与前所举《胤征》篇日食异说纷纭者正相反。因此可证《诗经》必为真书,其全部史料皆可信。

(二 )与此同例者,如《春秋》所记 “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食” “,宣公八年秋七月甲子日食”。据欧洲学者所推算,前者当纪前七零九年七月十七日,后者当纪前六零一年九月二十日,今山东兖州府确见日食。因此可证当时鲁史官记事甚正确;而《春秋》一书,除孔子寓意褒贬所用笔法外,其所依鲁史原文,皆极可信。

(三 )更有略同样之例,如《尚书•尧典》所记中星,“仲春日中星昴仲夏日中星火”等,据日本天文学者所研究,西纪前二千四五百年时确是如此。因此可证《尧典》最少应有一部分为尧舜时代之真书。

(四 )书有从一方面可认为伪,从他方面可认为真者。例如现存十三篇之《孙子》,旧题春秋时吴之孙武撰。吾侪据其书之文体及其内容,确不能信其为春秋时书。虽然,若谓出自秦汉以后,则文体及其内容亦都不类。《汉书•艺文志》兵家本有《吴孙子》、《齐孙子》之两种 “,吴孙子”则春秋时之孙武 “,齐孙子”则战国时之孙膑也。此书若指为孙武作,则可决其伪,若指为孙膑作,亦可谓之真。此外如《管子》、《商君书》等,性质亦略同。若指定为管仲、商鞅所作则必伪;然其书中大部分皆出战国人手。若据以考战国末年思想及社会情状,固绝佳的史料也。乃至《周礼》谓为周公作固伪,若据以考战国秦汉间思想制度,亦绝佳的史料也。

(五 )有书中某事项,常人共指斥以证其书之伪,吾侪反因此以证其书之真者。例如前所述《竹书纪年》中 “启杀益,太甲杀伊尹”两事,后人因习闻《孟子》、《史记》之说,骤睹此则大骇。殊不思孟子不过与魏安王时史官同时,而孟子不在史职,闻见本不逮史官之确。司马迁又不及见秦所焚之诸侯史记,其记述不过踵孟子而已;何足据以难《竹书》?而论者或因此疑《竹书》之全伪;殊不知凡作伪者必投合时代心理,经汉魏儒者鼓吹以后,伯益、伊尹辈早已如神圣不可侵犯,安有晋时作伪书之人乃肯立此等异说以资人集矢者?实则以情理论,伯益、伊尹既非超人的异类,逼位谋篡,何足为奇?启及太甲为自卫计而杀之,亦意中事。故吾侪宁认《竹书》所记为较合于古代社会状况。《竹书》既有此等记载,适足证其不伪;而今本《竹书》削去之,则反足证其伪也。又如孟子因武、成“血流漂杵”之文,乃叹 “尽信书不如无书”,谓“以至仁伐至不仁”,不应如此。推孟子之意,则《逸周书》中《克殷》、《世俘》诸篇,益为伪作无疑。其实孟子理想中的“仁义之师”,本为历史上不能发生之事实。而《逸周书》叙周武王残暴之状,或反为真相,吾侪所以信《逸周书》之不伪,乃正以此也。

(六 )无极强之反证足以判定某书为伪者,吾侪只得暂认为真。例如《山海经》、《穆天子传》,以吾前所举十二例绳之,无一适用者。故其书虽诡异,不宜凭武断以吐弃之。或反为极可宝之史料,亦未可知也。

以上论鉴别伪书之方法竟,次当论鉴别伪事之方法。伪事与伪书异,伪书中有真事,真书中有伪事也。事之伪者与误者又异,误者无意失误,伪者有意虚构也。今请举伪事之种类:

(一 )其史迹本为作伪的性质,史家明知其伪而因仍以书之者。如汉魏六朝篡禅之际种种作态,即其例也。史家记载,或仍其伪相,如陈寿;或揭其真相,如范晔。试列数则资比较:

(魏志 •武帝纪 )

(后汉书•献帝纪 )

天子以公领冀州牧。

曹操自领冀州牧。

汉罢三公官,置丞相,以公为丞相。

曹操自为丞相。

天子使郗虑策命公为魏公,加九锡。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

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使张音奉玺绶禅位。魏王丕称天子,奉帝为山阳公。

此等伪迹昭彰,虽仍之不甚足以误人,但以云史德,终不宜尔耳。

(二 )有虚构伪事而自著书以实之者。此类事在史中殊不多觏。其最著之一例,则隋末有妄人曰王通者,自比孔子,而将一时将相若贺若弼、李密、房玄龄、魏征、李等皆攀认为其门弟子,乃自作或假手于其子弟以作所谓《文中子》者,历叙通与诸人问答语,一若实有其事。此种病狂之人,妖诬之书,实人类所罕见。而千年来所谓 “河汾道统”者,竟深入大多数俗儒脑中,变为真史迹矣。呜呼!读者当知,古今妄人非仅一王通,世所传墓志家传行状之属,汗牛充栋,其有以异于《文中子》者,恐不过程度问题耳。

(三 )有事迹纯属虚构,然已公然取得 “第一等史料”之资格,几令后人无从反证者。例如前清洪杨之役,有所谓贼中谋主洪大全者,据云当发难时,被广西疆吏擒杀。然吾侪乃甚疑此人为子虚乌有,恐是当时疆吏冒功,影射洪秀全之名以捏造耳。虽然,既已形诸章奏,登诸实录,吾侪欲求一完而强之反证,乃极不易得。兹事在今日,不已俨然成为史实耶?窃计史迹中类此者亦殊不少。治史者谓宜常以老吏断狱之态临之,对于所受理之案牍,断不能率尔轻信。若不能得确证以释所疑,宁付诸盖阙而已。

(四 )有事虽非伪,而言之过当者。孔子云:“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 ”庄子云:“两善必多溢美之言,两恶必多溢恶之言。 ”王充云:

“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故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 ”是故无论何部分之史,恐“真迹放大”之弊,皆所不免。《论衡》中《语增》、《儒增》、《艺增》诸篇所举诸事,皆其例也。况著书者无论若何纯洁,终不免有主观的感情夹杂其间。例如王闿运之《湘军志》,在理宜认为第一等史料者也。试读郭嵩焘之《湘军志曾军篇书后》,则知其不实之处甚多。又如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后之作清史者记戊戌事,谁不认为可贵之史料?然谓所记悉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则?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也。治史者明乎此义,处处打几分折头,庶无大过矣。

(五 )史文什九皆经后代编史者之润色,故往往多事后增饰之语。例如《左传•庄二十二年》记陈敬仲卜辞,所谓 “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等语,苟非田氏篡齐后所记,天下恐无此确中之预言。《襄二十九年》记吴季札适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 :“晋国其萃于三族乎。 ”苟非三家分晋后所记,恐亦无此确中之预言也。乃至如诸葛亮之隆中对,于后来三国鼎足之局若操券以待。虽曰远识之人,鉴往知来,非事理所不可能;然如此铢黍不忒,实足深怪。试思当时备亮两人对谈,谁则知者?除非是两人中之一人有笔记;不然,则两人中一人事后与人谈及,世乃得知耳。事后之言,本质已不能无变;而再加以修史者之文饰。故吾侪对于彼所记,非“打折头”不可也。

(六 )有本意并不在述史,不过借古人以寄其理想;故书中所记,乃著者理想中人物之言论行事,并非历史上人物之言论行事。此种手段,先秦诸子多用之,一时成为风气。《孟子》言 “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此语最得真相。先秦诸子,盖最喜以今人而为古人之言者也。前文述晁错引 “神农之教”,非神农之教,殆许行之徒之教也。岂惟许行,诸子皆然。彼“言必称尧舜”之孟子,吾侪正可反唇以稽之曰,也。此外如墨家之于大禹,道“有为尧舜之言者孟轲”家阴阳家之于黄帝,兵家之于太公,法家之于管仲,莫不皆然。愈推重其人,则愈举己所怀抱之理想以推奉之,而其人之真面目乃愈淆乱。《韩非子》云:

“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谁将使定儒墨之诚乎?”是故吾侪对于古代史料,一方面患其太少,一方面又患其太多。贪多而失真,不如安少而阙疑也已。

人类非机械,故史迹从未有用“印板文字”的方式阅时而再见者。而中国著述家所记史迹,往往不然。例如尧有丹朱,舜必有商均;舜避尧之子于南河,禹必避舜之子于阳城。桀有妹喜,纣必有妲己;桀有酒池,纣必有肉林;桀有倾宫,纣必有琼室;桀有玉杯,纣必有象箸;桀杀龙逢,纣必杀比干;桀囚汤于夏台,纣必囚文王于里;夏之将亡,太史令终古出奔商,商之将亡,内史向挚必出奔周。此类乃如骈体文之对偶,枝枝相对,叶叶相当。天下安有此情理?又如齐太公诛华士,子产诛邓析,孔子诛少正卯,三事相去数百年,而其杀人同一目的,同一程序,所杀之人同一性格,乃至其罪名亦几全同,天下又安有此情理?然则所谓桀纣如何如何者,毋乃仅著述家理想中帝王恶德之标准?所谓杀邓析、少正卯云云者,毋乃仅某时代之专制家所捏造以为口实?(邓析非子产所杀,《左传》已有反证。 )吾侪对于此类史料,最宜谨严鉴别,始不致以理想混事实也。

(七 )有纯属文学的著述,其所述史迹,纯为寓言;彼固未尝自谓所说者为真事迹也,而愚者刻舟求剑,乃无端惹起史迹之纠纷。例如《庄子》言 “鲲化为鹏其大几万里” ,倘有人认此为庄周所新发明之物理学,或因此而诋庄周之不解物理学,吾侪必将笑之。何也?周本未尝与吾侪谈物理也。周岂惟未尝与吾侪谈物理,亦未尝与吾侪谈历史;岂惟周未尝与吾侪谈历史,古今无数作者亦多未尝与吾侪谈历史。据《德充符》而信历史上确有兀者王骀曾与仲尼中分鲁国,人咸笑之;据《人间世》而信历史上确有列御寇其人者则比比然,而《列子》八篇,传诵且与《老》、《庄》埒也。据《离骚》而信屈原尝与巫咸对话尝令帝阍开关,人咸笑之;据《九歌》而信尧之二女为湘君、湘夫人者则比比然也。陶潜作《桃花源记》,以寄其乌托邦的理想,而桃源县竟以此得名,千年莫之改也。石崇作《王昭君辞》,谓其出塞时或当如乌孙公主之弹琵琶,而流俗相承,遂以琵琶为昭君掌故也。吾侪若循此习惯以评骘史料,则汉孔融与曹操书,固尝言 “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吾侪其将信之也?清黄宗羲与叶方蔼书,固尝言 “首阳二老托孤于尚父,乃得三年食薇,颜色不坏”,吾侪其亦将信之也?而不幸现在众人共信之史迹,其性质类此者正复不少,夫岂惟关于个人的史迹为然耳?凡文士所描写之京邑宫室舆服以及其他各方面之社会情状,恐多半应作如是观也。

以上七例,论伪事之由来,虽不能备,学者可以类推矣。至于吾侪辨证伪事应采之态度,亦略可得言焉:

第一,辨证宜勿支离于问题以外。例如《孟子》:“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 ……”吾侪读至此,试掩卷一思,下一句当如何措词耶?嘻!乃大奇!孟子曰:

“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此如吾问 “某甲是否杀某乙”,汝答曰 :“否;人不应杀人。 ”人应否杀人,此为一问题,某甲曾否杀某乙,此又为一问题,汝所答非我所问也。万章续问曰“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孟子既主张天下非尧所与,则应别指出与舜之人,抑系舜自取。乃孟子答曰:

“天与之。 ”宇宙间是否有天,天是否能以事物与人,非惟万章无征,即孟子亦无征也。两造皆无征,则辩论无所施矣。又如孟子否认百里奚自鬻于秦,然不能举出反证以抉其伪,乃从奚之智不智贤不贤,作一大段循环论理。诸如此类,皆支离于本问题以外,违反辩证公例,学者所首宜切戒也。

第二,正误与辩伪,皆贵举反证。吾既屡言之矣。反证以出于本身者最强有力,所谓以矛陷盾也。例如《汉书•艺文志》云 :“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得《古文尚书》,……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 ”吾侪即从《汉书》本文,可以证此事之伪。其一,《景十三王传》云:

“鲁共王馀以孝景前二年立,……二十八年薨,子安王光嗣。 ”景帝在位十六年,则共王应薨于武帝即位之第十三年,即元朔元年也。 (《王子侯表》。 ) (云:,正合。

“元朔元年安王光嗣” )武帝在位五十四年,则末年安得有共王?其二,孔安国《汉书》无专传,《史记•孔子世家》云 :“安国为今皇帝博士,蚤卒。 ”《汉书•兒宽传》云“宽诣博士受业:,受业孔安国,补廷尉史,廷尉张汤荐之。 ”考《百官表》,汤迁廷尉,在元朔三年;安国为博士,总应在此年以前。假令其年甫逾二十,则下距巫蛊祸作时,已过五十;安得云蚤卒?既已蚤卒,安得献书于巫蛊之年耶?然则此事与本书中他篇之文,处处冲突。王充云“不得二全:,则必一非。 ”(《论衡 •语增篇》。 )既无法以证明他篇之为伪,则《艺文志》所记此二事,必伪无疑也。

第三,伪事之反证,以能得“直接史料”为最上。例如鱼豢《魏略》谓“诸葛亮先见刘备,备以其年少轻之。亮说以荆州人少当令客户皆著籍以益众。备由此知亮。 ”“先主诣陈寿《三国志》则云:亮,凡三往乃见。 ”豢与寿时代略相当,二说果孰可信耶?吾侪今已得最有力之证据:则亮《出师表》云:“先帝不以臣卑鄙,三顾臣于草庐之中。 ”苟吾侪不能证明《出师表》之为伪作,又不能证明亮之好妄语,则可决言备先见亮,非亮先见备也。又如《唐书•玄奘传》称奘卒年五十七,《玄奘塔铭》则云六十九,此两说孰可信耶?吾侪亦得最有力之证据:则奘尝于显庆二年九月二十日上表,中有“六十之年飒焉已至”二语,则奘寿必在六十外既无疑。而显庆二年下距奘卒时之麟德元年尚九年,又足为《塔铭》不误之正证也。凡此皆以本人自身所留下之史料为证据,此绝对不可抗之权威也。又如《魏略》云:

“刘备在小沛生子禅,后因曹公来伐出奔,禅时年数岁,随人入汉中,有刘括者养以为子。……” 欲证此事之伪,则后主 (禅 )即位之明年,诸葛亮领益州牧,与主簿杜微书曰,“朝廷今年十八”,知后主确以十七岁即位,若生于小沛,则时已三十余岁矣。此史料虽非禅亲自留下,然出于与彼关系极深之诸葛亮,其权威亦相等也。又如《论衡》辨淮南王安之非升仙,云“安坐反而死,天下共闻” 。安与司马迁正同时,《史记》叙其反状死状,始末悉备。故迁所记述,其权威亦不可抗也。右所举四例,其第一第二两例,由当事人自举出反证;第三例由关系人举出反证;第四例由在旁知状之见证人举出反证。皆反证之最有力者也。

第四,能得此种强有力之反证,则真伪殆可一言而决。虽然,吾侪所见之史料,不能事事皆如此完备。例如《孟子》中,万章问孔子在卫是否主痈疽,孟子答以“于卫主颜由。……”此次答辩,极合论理,正吾所谓举反证之说也。虽然,孟子与万章皆不及见孔子,孟子据一传说,万章亦据一传说,孟子既未尝告吾侪以彼所据者出何经何典,万章亦然。吾侪无从判断孟子所据传说之价值是否能优于万章之所据。是故吾侪虽极不信 “主痈疽”说,然对于“主颜由”说,在法律上亦无权以助孟子张目也。遇此类问题,则对于所举反证,有一番精密审查之必要。例如旧说皆云释迦牟尼以周穆王五十二年灭度,当西纪前九百五十年。独《佛祖通载》 (卷九 )有所谓 “众圣点记”之一事,据称梁武帝时有僧伽跋陀罗传来之《善见律》,卷末有无数黑点,相传自佛灭度之年起,佛弟子优波离,在此书末作一点,以后师弟代代相传,每年一点,至齐永明六年,僧伽跋陀罗下最后之一点,共九百七十五点。循此上推,则佛灭度应在周敬王三十五年,当西纪前四百八十五年,与旧说相差至五百三十余年之多。是则旧说之伪误,明明得一强有力之反证矣。虽然,最要之关键,则在此“众圣点记”者是否可信。吾国人前此惟不敢轻信之,故虽姑存此异说,而旧说终不废。及近年来欧人据西藏文之《释迦传》以考定阿阇世王之年代,据印度石柱刻文以考定阿育王之年代,据巴利文之《锡兰岛史》以考定锡兰诸王之年代,复将此诸种资料中有言及佛灭年者,据之与各王年代比较推算,确定佛灭年为纪前四八五年。 (或云四百八十七年,所差仅两年耳。 )于是众圣点记之价值顿增十倍。吾侪乃确知释迦略与孔子同时,旧说所云西周时人者,绝不可信,而其他书籍所言孔老以前之佛迹,亦皆不可信矣。第五,时代错迕则事必伪,此反证之最有力者也。例如《商君书•徕民》篇有“自魏襄以来”语,有“长平之胜”语,魏襄死在商君死后四十二年,长平战役在商君死后七十八年,今谓商君能语及此二事,不问而知其伪也。《史记•扁鹊传》,既称鹊为赵简子时人,而其所医治之人,有虢太子,有齐桓侯等,先简子之立百三十九年而虢亡,田齐桓侯午之立,后简子死七十二年,错迕纠纷至此,则鹊传全部事迹,殆皆不敢置信矣。其与此相类者,例如《尚书 •舜典》“帝曰,皋陶,蛮夷猾夏”,此语盖甚可诧。夏为大禹有天下之号,因禹威德之盛,而中国民族始得“诸夏”之名,帝舜时安从有此语?假令孔子垂教而称中国人为汉人,司马迁著书而称中国人为唐人,有是理耶?此虽出圣人手定之经,吾侪终不能不致疑也。以上所举诸例,皆甚简单而易说明,亦有稍复杂的事项,必须将先决问题研究有绪,始能论断本问题者。例如《舜典》 有“金作赎刑”一语,吾侪以为三代以前未有金属货币,此语恐出春秋以后人手笔。又如《孟子》称 “舜封象于有庳,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赋” 。吾侪以为封建乃周以后之制度 “,使吏治其国”云云,又是战国后半期制度,皆非舜时代所宜有。虽然,此断案极不易下;必须将“三代前无金属货币” “、封建起自周代”之两先决问题经种种归纳的研究立为铁案,然后彼两事之伪乃成信谳也。且此类考证,尤有极难措手之处:吾主张三代前无金属货币,人即可引《舜典》 “金作赎刑”一语以为反证;(近人研究古泉文者,有释为“乘正尚金当爰”之一种,即指为唐虞赎刑所用,盖因此而附会及于古物矣。 )吾主张封建起自周代,人即可引《孟子》 “象封有庳”一事为反证;以此二书本有相当之权威也。是则对书信任与对事信任,又递相为君臣,在学者辛勤审勘之结果何如耳。

第六,有其事虽近伪,然不能从正面得直接之反证者,只得从旁面间接推断之。若此者,吾名曰比事的推论法。例如前所举万章问 “孔子于卫主痈疽”事,同时又问 “于齐主侍人瘠环”。孟子答案于卫虽举出反证;于齐则举不出反证,但别举 “过宋主司城贞子”之一旁证。吾侪又据《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游齐主高昭子,二次三次游卫皆主蘧伯玉,因此可推定孔子所主皆正人君子,而痈疽、瘠环之说,盖伪也。又如鲁共王、孔安国与《古文尚书》之关系,既有确据以证其伪;河间献王等与《古文毛诗》之关系,张苍等与《古文左传》之关系,亦别有确据以证其伪;则当时与此三书同受刘歆推奖之《古文周官》、《古文逸礼》,虽反证未甚完备,亦可用“晚出古文经盖伪”之一假说略为推定矣。此种推论法,应用于自然科学界,颇极稳健;应用于历史时,或不免危险。因历史为人类所造,而人类之意志情感,常自由发动,不易执一以律其他也。例如孔子喜亲近正人君子,固有证据,然其通变达权,亦有证据。南子而肯见,佛肸、弗扰召而欲往,此皆见于《论语》者,若此三事不伪,又安见其绝对的不肯主痈疽与瘠环也?故用此种推论法,只能下“盖然”的结论,不宜轻下“必然”的结论。

第七,有不能得“事证”而可以 “物证”或“理证”明其伪者。吾名之曰推度的推论法。例如旧说有明建文帝逊国出亡之事,万斯同斥其伪,谓“紫禁城无水关,无可出之理”。(钱大昕著《万季野传》。 )此所谓物证也。又如旧说有 “颜渊与孔子在泰山望阊门白马颜渊发白齿落”之事,王充斥其伪,谓“人目断不能见千里之外”,又言“用睛暂望,影响断不能及于发齿”。(《论衡 •书虚》篇。 )此皆根据生理学上之定理以立言,虽文籍上别无他种反证,然已得极有价值之结论。此所谓理证也。吾侪用此法以驭历史上种种不近情理之事,自然可以廓清无限迷雾。但此法之应用,亦有限制;其确实之程度,盖当与科学智识骈进。例如古代有指南车之一事,在数百年前之人,或且度理以断其伪,今日则正可度理以证其不伪也。然则史中记许多鬼神之事,吾侪指为不近情理者,安知他日不发明一种“鬼神心理学”,而此皆为极可宝之资料耶?虽然,吾侪今日治学,只能以今日之智识范围为界。 “于其所不知盖阙如”,终是寡过之道也。

本节论正误辨伪两义,缕缕数万言,所引例或涉及极琐末的事项,吾非谓治史学者宜费全部精神于此等考证,尤非谓考证之功,必须遍及于此等琐事。但吾以为有一最要之观念为吾侪所一刻不可忘者,则吾前文所屡说之 “求真”两字— ——即前清乾嘉诸老所提倡之 “实事求是”主义是也。夫吾侪治史,本非徒欲知有此事而止,既知之后,尚需对于此事运吾思想,骋吾批评。虽然,思想批评必须建设于实事的基础之上。而非然者,其思想将为枉用,其批评将为虚发。须知近百年来欧美史学之进步,则彼辈能用科学的方法以审查史料,实其发轫也。而吾国宋明以降学术之日流于诞渺,皆由其思想与批评,非根据于实事,故言愈辩而误学者亦愈甚也。韩非曰“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 ”孔子曰:

“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 ”又曰 :“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 ”我国治史者,惟未尝以科学方法驭史料,故不知而作非愚则诬之弊,往往而有。吾侪今日宜筚路蓝缕以辟此涂,务求得正确之史料以作自己思想批评之基础;且为后人作计,使踵吾业者从此得节啬其精力于考证方面,而专用其精力于思想批评方面,斯则吾侪今日对于斯学之一大责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