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文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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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章学的历史积淀

中国古代文章学有着漫长的发展历程,拥有丰厚的历史积淀。对于文法的探究,始终是文章学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量,文法论也一直是中国古代文章学的核心内容。文法论与文章学之间的关系,犹如河水之于河谷,河水日积月累的侵蚀、冲击形成河谷,河谷又成为河水的载体,规范着河水的前进方向,两者形成河流后产生巨大的能量,沿着自身的方向奔腾不息。文章学与文法论的长期互动,在中国古代文论中蔚为大观,宋元文法论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因此,宋元文法论并非无源之水,其勃兴首先是文法论与文章学自身发展的结果,前代文法论与文章学成就,不只为宋元文法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也是推动宋元文法论继续发展的内部力量。

一、“观法”:“道法自然”的文章学发生意味

追本溯源,不难发现,作为名词的“法”是人类文化活动的根本准则,作为动词的“法”则是包括文章在内的文化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文章的出现本为先民“观法”的结果,人文肇始即与“法”密不可分。对此,古人有相当准确的阐述: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周易·系辞下》)

这里的“法”用为名词,与天文现象同为华夏初民“观”的对象。今人汪涌豪先生用富有诗意的语言论述了“法”这一概念的形成:“在从文学意义上对具体的创作法进行阐释和运用之前,‘法’有一个漫长的观念形成与内涵延展过程。作为对一种先验的秩序规范的指称,它最初来自上古先民对宇宙和自然的根本思考。当先民们意识到自身与外物的区隔时,便对自己所身处的世界有了一种强烈的探知欲望。特别是天含三光,地分五服,四时的往来寒暑,大自然的作育万物,都使他们对其包容广大怀有无限的崇拜与虔信,进而产生一种欲究明其根底的冲动。”(1)此外,《周易·系辞上》对“法”的另一个解释是“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这里的“法”就不是指人类观测效仿的自然之象,而是指人类“制而用之”即探索、利用自然规律的行为。“法”与“观法”,是文化发祥最重要的推动力量,当然也是中国文章学发轫的第一推动力。

《周易·系辞》对于人文起源的这一阐述,一向被中国古代文章学家看作文章的起源,如刘勰说:“人文之元,肇自太极,幽赞神明,易象惟先。庖牺画其始,仲尼翼其终。”(2)不过,伏羲仰观俯察始作八卦这一行为的真实意旨,古人未必明了。《周易》所载已“繁衍丛脞”,后儒解释更难免如雾里看花。倒是今人在不同领域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更有助于我们了解人文起源问题。冯时先生认为:“原始人类的天文活动以及原始的天文学不仅是文化诞生的渊薮,而且也是文明诞生的渊薮。”(3)按照冯时先生的论断,则伏羲仰观俯察、制作八卦的行为,就是依据天文观测来制定历法。对此,张远山先生在《伏羲之道》一书中也有详细论证,这里仅转述该书对《周易·系辞下》中伏羲始作八卦一段话的解释:

“仰则观象于天”,就是观测天上日月星辰。

“俯则观法于地”,就是观测地上的圭表投影,用阴阳爻符记录下来就是圭象(卦象)。

“观鸟兽之文”,就是用陶器上的鸟兽纹表现天文,功能是标示旋转方向。

“始作八卦”,就是始作八圭,立于四正四维。

“以通神明之德”,就是历法开天。(4)

再看古人的解释。以王弼的注解为例,王弼说:“圣人之作《易》,无大不极,无微不究。大则取象天地,细则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也。”(5)由于王弼并不了解华夏先民的仰观俯察乃是天文观测活动、画卦即制定历法,不明白《易》的前身“连山”、“归藏”以及河图洛书八卦等都是历书,因此对原文中“象”、“法”的解释含糊其辞,避而不谈“观象于天”与“观法于地”有何区别又有何关联。与王弼类似,后世学者往往径直将“象”释为“法”,如唐人张守节注解“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说:“象,法也。乐舞无声则不彰,故声为乐之法也。”(6)张远山先生则断言伏羲画卦的初始含义为依据天文现象制定历法,把“法”解释为“圭象”,令人信服地说明何以“象”、“法”对举成文,毫无玄虚之处。既然“‘伏羲布卦’运用了惊天动地的巧思,成就了开天辟地的‘巧历’(《庄子·齐物论》),创造了终极图像历‘神农归藏历’,成为后世中国阴阳合历的终极源头”(7),那么,《周易·系辞上》所谓“制而用之谓之法”就是“制(历法)而用之谓之法”。也就是说,“法”作为名词原指历法,作为动词则指根据圭象制定历法。按照今天的学科划分,则“人文”的最初内涵并非指社会科学,而是指属于自然科学的天文历法知识。当然,在实用价值之外,那些描画烧制在彩陶上用于记载、传播天文历法知识的抽象图样,同时也极其具有装饰效果,不乏文章之美。

因“法”的本义为历法,又在“制而用之”的现实需求之下“一画开天”,人文兴起而后有文章之用,因此,无论后世赋予“法”以什么样新的社会意义,人们在论文章起源时还是会下意识地仰望星空,将文章与天文联系起来。如“梦执丹漆之礼器随仲尼而南行”的刘勰,论文即以“天文”开篇,劈空而来一句“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8)。尽管刘勰并提“天文”、“人文”,刻意强调人文的社会政治功用,“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然后能经纬区宇,弥纶彝宪,发挥事业,彪炳辞义”(《文心雕龙·原道》),但“人文之元,肇自太极。幽赞神明,易象惟先”、“天文斯观,民胥以效”云云,都道出了早期人类遵循天文规律活动而促进人文兴起的事实真相。“文章”的兴起与发展并非如其所说“形立则章成”、“声发则文生”般自然而然,而是无数“与日逐走”的夸父历经数千年呕心沥血地“观象于天”、“观法于地”才得以“制而用之”的开天辟地创举。刘勰之前,王充反对玄虚之说,驳斥汉儒的《尚书》二十九篇效法北斗七宿、《春秋》十二公法十二月等说法道:“说事者好神道恢义,不肖以遭祸,(文有脱误)是故经传篇数,皆有所法。考实根本,论其文义,与彼贤者作书,无以异也。故圣人作经,贤者作书,义穷礼竟,文辞备足,则为篇矣。其立篇也,种类相从,科条相附。殊种异类,论说不同,更别为篇。意异则文殊,事改则篇更,据事意作,安得法象之义乎?”(9)王充批评汉儒解经的牵强附会虽然很有现实针对性,不过,文章与“法象”之间的文化渊源,王充恐怕并不清楚。汉儒仅从数目上将文章对应天文历法虽然失之简单,且有穿凿之弊,但这种做法本身却不无回应文化发祥时天文人文关系的意味。王充批评汉儒以人文比附天文,认为是“神道恢义”,这标志着学术思想的一个重大变迁,即文章学与天文历法渐行渐远。而随着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天文历法也不再是纯粹的科学知识,而是被赋予越来越多的政治意义,历法成了历代统治者高尚其事的“皇历”,“改正朔”几乎意味着改朝换代,所谓“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10)。与此相应的是,“人文”的内涵不断扩大,不再以天文历法为主要内容,广义的“文章”成为“人文”的主要体现,这一认知变化在学术思想上最集中的体现是,“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阳货》)。

追寻文法的始源意义,并非为了抒发思古之幽情,而是因为在先民仰观俯察的“天文—历法”探索活动中,已然隐含了后世文法论的几大要义:道法结缘;作为研究对象内在规律的“法象”;作为研究者探索行为的“观法”;描述所发现的法象规律的文法规则;对文法规则的合理运用。虽然后世文法论与伏羲“观法”、“画卦”在内容、功用等方面大不相同,但注重实践的基本精神却一脉相承。由于“观法”、“画卦”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具有独一无二的开天辟地意义,“观法”、“画卦”也就成为华夏文化特有的基因,决定了此后文化发展的基本走向。以经典范文为“观法”对象、以探索总结基本文法规律为“画卦”方式的文法论,顺理成章地承袭了华夏先民仰望星空而后脚踏实地进行文化创造的精神。

因此,即便夫子讳言性与天道而后世儒家一家独大,也无法改变“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人类认知世界的基本规律。仰观俯察的目的是顺应天道,了解天道运行规律,“制(历法)而用之”。而从先验的逻辑角度进行演绎概括,则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与认识实践的顺序正好反向。从这个角度来看,朱熹说“文皆是从道中流出”是相当准确的(11)。无论起源还是发展,“道”与“法”都是一对天然结缘的范畴。由于“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先人追求“天道”的精神,越到晚近时期越是更多地耗损于日渐纷繁复杂的人类社会生活,以至“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人道逐渐取代天道而与“法”结缘。认为“天道远人道迩”的子产铸刑鼎,公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倾心周制“郁郁乎文”的孔子,立意“从周”,竭力绍述周的礼乐文化。这些都是人道与“法”结缘的标志性事件。后世学者解经以文章附会天道,反而被王充斥为“神道恢义”。了解“道”、“法”之间的渊源及其历史变迁,有助于我们明白为什么文法论会在标榜“文以明道”、“文以载道”的唐宋古文家那里得到极大发展,以及宋元时期的道学家热衷于文法论建构的原因,也有助于我们明白宋元文法论何以造极于因倾心庄子、陶渊明而得了些许人文元气的苏轼之手,理解苏氏的“行乎其所当行”之论何以被后人推尊为“作文之大法”,进而领会以苏氏文法论为标高的宋元文法论所具有的文艺复兴意味。

二、“书法”:文法论的奠基

当“观法”对象由在天成象的天体以及在地成形的圭影变成著诸竹帛的典籍,“制而用之”也就由制定“连山”、“归藏”等历法变为对于文章法度规矩以及艺术技巧的讲求。春秋战国时期成为中国文章学的发轫期,《左传》不仅记下了曹刿“书而不法,后嗣何观”的教训,还留下了对于“春秋书法”最经典的表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根据前者可以看出,古人对于“书法”的讲究远早于中国文法论的经典“春秋书法”;后者则说明,早在战国时期,“春秋书法”的理论建构已经完成。此外,像《庄子·寓言》不仅详细介绍了“寓言”、“重言”、“卮言”等表述方式,还借孔子之口道出了“鸣而当律,言而当法”的文法基本原则。这些文章学史上最早的文法论,涉及到文章的立意谋篇以及修辞技巧、文体风格等多方面内容,已经具备理论的系统性,为后世文法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无论从产生时间还是影响力上来看,“春秋书法”都是中国古代文法论的第一个重要成果。文章学的集大成者刘勰称赞《春秋》文法之高超说:“《春秋》辨理,一字见义,五石六鹢,以详略成文;雉门两观,以先后显旨;其婉章志晦,谅以邃矣。”(12)刘勰之论并非孤明先发,而是在两汉以来解经者有关《春秋》文法的不断探索基础之上的点睛之笔。如刘勰特意拈出的“五石六鹢”一例,《春秋·僖公十六年》的原文为:“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一段有如甲骨卜辞一样朴质的记叙,之所以能成为刘勰这样的文章学家心目中的文法典范,离不开前代解经者的发明:

曷为先言“陨”而后言“石”?陨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何以不日?晦日也。晦则何以不言“晦”?《春秋》不书晦也。朔有事则书,晦虽有事不书。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13)

解经者一丝不苟地研究了经文每一个字背后隐含的义理,剖析一字一句的安排布置之法。后世学者在此基础,再统观全书的“书法”,最后总结归纳出“春秋书法”的主要内容“春秋五例”。从理论建构的过程及方式上来看,“春秋书法”与先民仰观天象立圭测影最后制定历法并无不同。

以“春秋五例”为理论核心的“春秋书法”,在中国文章学史上具有伏羲始画八卦一样的开创意义。后世所有文法论、文章学思想都不过是对“春秋书法”的承流接响。“春秋书法”既为此后文章写作提供方法指导,引导、规范后世散文的发展,也是解读文章甚至包括诗歌品评在内的文学批评的主要依据,成为古代文章的最高美学标准。发凡起例的理论表述方式开创了后世文章学的主要样式,“五石六鹢”的字句辨析则为文法论提供了一条操作性极强的路径。“春秋书法”影响力之广泛持久与深入人心,让后世任何文法论思想或文章学著作都不堪与其相提并论。钱钟书先生有鉴于此,故而断言:“《春秋》之‘书法’,实即文章之修词。”(14)认为“两汉时期最有后世影响之理论,为‘春秋书法’,自史而推及于文。”(15)宋代文法论建设的第一个高峰是欧阳修提出“简而有法”说,而“春秋书法”正是“简而有法”说最重要的学术思想资源。

三、“巧而碎乱”:文法论中“影响的焦虑”

在两汉章句之学的启发影响之下,人们对文章学的兴趣不断高涨(16)。继扬雄对“劝百讽一”的汉大赋的批评之后,曹丕“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的界说,继承了“春秋书法”对经典著述文体风格的研究,对奏议书论等不同文体提出不同的风格要求。陆机《文赋》则将曹丕之论扩展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狂”,辨析更为深入细致。除了文体论、风格论的发展外,陆机更大的贡献是系统论述了从作家主体精神修养到写作过程中艺术构思、谋篇布局与字句锤炼、利害关键以及文章弊病等全部文章写作要素。《文赋》虽然只是单篇文章,却已包含后世文章学的大体内容。《文赋》标举利害关键、条陈文章弊病的做法具有发凡起例的意义,上承“春秋五例”遗意,下开后世论文章利病并陈模式。刘勰批评“陆《赋》巧而碎乱”(17),程千帆先生则称赞《文赋》说:“盖单篇持论,综核文术,简要精确,伊古以来,未有及此篇者也。观其辞锋所及,凡命意、遣辞、体式、声律、文术、文病、文德、文用,莫不包罗,可谓纳须弥于芥子者已。”(18)批评与赞美虽然态度大不相同,而所指的则为同一事实,都认为《文赋》的内容已经包括了文法论的方方面面,具有细大不捐的特点。与陆机同时的挚虞则“撰古文章,类聚区分为三十卷,名曰《流别集》,各为之论,辞理惬当,为世所重”(19)。从书名上还可以看出挚虞原始要终的文章学建构思路。《文章流别集》对南北朝文章学发展的推动非常有力,它所开创的评、选结合的文章学体例,有如将刘勰《文心雕龙》与萧统《文选》合二为一,成为后世文章学最重要的形式。明人张溥说“《流别》旷论,穷神尽理,刘勰《雕龙》,钟嵘《诗品》,缘此起议,评论日多矣”(20),将《文章流别论》看作诗文评的发轫之作,评价相当准确。不过,由于《文章流别集》久已亡佚,张溥之论着眼点仅在“论”而不及“集”,因此对挚虞的文章学建树认识并不全面。对于文章学的发展而言,文章选集的重要性绝不亚于文论部分;而在引导文章写作实践方面,两者所起作用更不可同日而语。世上有“《文选》烂秀才半”的俗语,却无“《文心》烂秀才半”的说法,仅从这一点就可以明了文论与文章选集的差距所在。所以,相对于《典论论文》、《文赋》这种没有文章的文章学专论来说,挚虞《文章流别集》所开创的文、论结合形式更受宋元以降文章学家的青睐。

“体大而虑周”的《文心雕龙》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古代文章学到达巅峰,也是中国古代文法论体系形成的标志。《文心雕龙》以“论文叙笔”的文体论与“剖析情彩”的创作论为主体,兼及文学发生论、文学史论、文学批评鉴赏论等。无论是文体论还是创作论,文法论都是其中的重点内容。如刘勰总结“论”这一文体的文法要义是:

原夫论之为体,所以辨正然否;穷于有数,追于无形,迹坚求通,钩深取极,乃百虑之筌蹄,万事之权衡也。故其义贵圆通,辞忌枝碎,必使心与理合,弥缝莫见其隙;辞共心密,敌人不知所乘;斯其要也。是以论如析薪,贵能破理。斤利者,越理而横断;辞辨者,反义而取通。(21)

“义贵圆通”、“辞忌枝碎”云云,不只是对论这一文体特有风格的概括,也是作论的文法要领。由此例不难看出,刘勰虽然批评陆机《文赋》“碎乱”,实则颇受陆机在“碎”上做文章的启发,不只提要钩玄,揭橥作文大法,如强调“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更有意地把文章学建立在质实的字句篇章法度的讲究基础上,认为“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22)。除此之外,《文心雕龙》还探讨了一些属于语言学的语法问题。刘明晖先生在《文则》校点后记中说“《文心雕龙》里提出了很多有关文法修辞的问题”,其“文法”系指语法,应指《文心雕龙》中“至于夫惟盖故者,发端之首唱;之而于以者,乃札句之旧体;乎哉矣也,亦送末之常科”(23),“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24),“缀字属篇,必须练择:一避诡异,二省联边,三权重出,四调单复”(25)之类论述,实则此类“文法”修辞在《文心雕龙》中分量并不重。饶是如此,宋人陈骙的《文则》中的类似探讨,不过是《文心雕龙》中这部分内容的拓展而已,并无开创之功。从文章本源到立意谋篇、字句锤炼,《文心雕龙》系统讨论文法的各方面内容,建构起完整的文法论体系,使得后世没有任何一部文法论专著在系统性上能与之相提并论。清人编撰《四库全书》,《文心雕龙》被列为诗文评类之首,可谓实至名归。从文法论的理论建构上来看,章学诚“笼罩群言”的说法绝非过誉(26)

在《文心雕龙》的巨大成就之前,后世谈诗论文的诗格、文话等,都有如《文心雕龙》某一枝节的具体而微。如《文镜秘府论》收录唐人谈文章谋篇布局之法的“定位”问题,道是“凡制于文,先布其位,犹夫行陈之有次,阶梯之有依也。先看将作之文,体有大小。若作碑、志、颂、论、赋、檄等,体法大。启、表、铭、赞等,体法小也”(27),而在《文心雕龙》中,刘勰已多次论及定位,如《原道》“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明诗》“然诗有恒裁,思无定位”,《熔裁》“情理设位,文采行乎其中”,《封禅》“构位之始,宜明大体”,《章句》“夫设情有宅,置言有位”等,多方面论述了“定位”的要点,因此,兴膳宏《文镜秘府论译注》说:“这一篇讨论文章的构成方法,理论上继承《文心雕龙》的《熔裁》篇和《章句》篇而展开。”(28)又如唐人杜正伦《文笔要诀》论虚字用法如“观夫、惟夫、原夫、若夫、窃以、窃闻、闻夫、惟昔、昔者、盖夫、自昔、惟。右并发端置辞泛叙事物也。谓若陈造化物象、上古风迹,及开廓大纲、叙况事理,随所作状,量取用之。大凡观夫、惟夫、原夫、若夫、盖闻、闻夫、窃惟等语,可施于大文,余则通用。其表、启等,亦宜以‘臣闻’及称名为首,各见本法”。(29)杜正伦所论之“法”已经远离“事出乎沉思义归于翰藻”的文章学而成为今天语法学研究的所谓“文法”修辞,也不过是在《文心雕龙》“至于夫、惟、盖、故者,发端之首唱”的启发之下“变其本而加厉”而已。后来柳宗元在《答杜温夫书》中简略论及虚字用法:“但见生用助字,不当律令,惟以此奉答。所谓乎、欤、耶、哉、夫者,疑辞也;矣、耳、焉、也者,决辞也。”(30)对方亟欲柳宗元提携,毫无底线地奉承柳宗元为周公、孔子,柳宗元对此很反感,这才不无讥讽地提醒对方先掌握语法常识再说。由此不难看出,专注语法修辞的“秘诀”、“要诀”之类专著,并非什么莫测高深的独家秘籍。对于像柳宗元这样的一代代文章家来说,总结语法规律非不能也,不为也,他们只是无意于从事这项并不需要多少天才创造力的琐屑工作而已。《宋史·艺文志》著录唐人所撰《文旨》、《文格》、《文章龟鉴》、《修文要诀》等(31),内容估计都类似《文笔要诀》,如今都已失传,究其原因,恐怕主要是因为意义、影响有限,在古人看来可有可无。

综上所述,以文法论为内核的中国古代文章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登峰造极,包括文道论、作家论、创作论、文体论、风格论、批评鉴赏论、语法修辞论在内的综合文论体系已经形成。在文章学的发展进程中,对于文法的探索讲求始终是最主要的内在推动力量。因此,中国古代文法论的内容也就无处不在,内在地贯彻于文道论、作家论、创作论、文体论、风格论、批评鉴赏论、语法修辞论等文章学各部分之中。由于文法的这种多面性,造成了后人在论述时各执一偏,攻其一点而不及其余,于是“文法”之外别立一“作文之大法”,“定法”不足以形容又论“活法”、“无法”,论文章写作与文法关系变化则有“法在文成之后”与“法在文成之前”的区别,论文章学的产生则勉强区分“奠基”与“成立”,纷纷藉藉,莫衷一是。追本溯源,所争所执不过前人文法论一枝一节而已。

前代文章学的成就,既为唐宋作家的创作提供了丰厚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他们带来“影响的焦虑”(哈罗德·布罗姆语),哪怕是韩愈的“戛戛独造”,也难逃“力去陈言夸末俗”之讥,如明人何景明就不客气地断言“古文之法亡于韩(愈)”,清人章学诚更批评韩愈根本不知何为古文。唐人已然如此,“宋人生唐后,开辟真难为”,“影响的焦虑”又甚于唐人。较早鼓吹古文古道的柳开先取名“肩愈”字“绍元”后改名“开”,苏轼认为“宋兴七十余年,民不知兵,富而教之,至天圣、景祐极矣,而斯文终有愧于古”,都透露了“开辟真难为”的消息,这成为宋元文法论发展最重要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