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1 机场概述
1.1.1 定义与分类
国际民航组织将机场(航空港)定义为:供航空器起飞、降落和地面活动而划定的一块地域或水域,包括域内的各种建筑物和设备装置,主要由飞行区、旅客航站区、货运区、机务维修设施、供油设施、空中交通管制设施、安全保卫设施、救援和消防设施、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后勤保障设施、地面交通设施及机场空域等组成。
从机场的用途看,机场可分为军用机场和民用机场,民用机场主要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此外,还有供飞行培训、飞机研制试飞、航空俱乐部等使用的机场。运输机场的规模较大,功能较全,使用较频繁,知名度也较大。通用机场主要供专业飞行之用,使用场地较小,因此,一般规模较小,功能单一,对场地的要求不高,设备也相对简陋。
除根据用途分类外,考虑机场的业务范围、在民航运输系统中的作用、其所在地的状况、机场的规模等,还有若干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将机场划分为不同类别,主要目的是便于科学管理、合理建设并相应设置配套设施和机构。
1.按跑道等级分
国际上通用的是按跑道等级进行分类的方法。跑道是机场的主要设施,跑道的等级直接决定了机场的各项指标,如飞机起降架次、年旅客吞吐量等。如表1-1所示,以两位数字和字母的组合表示机场等级,如类别为4E的机场,表示该机场至少有一条跑道长度大于1800米,可起降翼展大于52米、轮距大于9米的民用运输机,如波音747等,属于大型机场。
表1-1 机场等级划分标准(1)
续表
2.按服务航线和规模地位分
我国国家综合机场体系分类框架中,将运输机场分为四类,即大型枢纽机场、中型枢纽机场、小型枢纽机场和非枢纽机场。按照功能属性,这四类机场又对应划分为国际性枢纽、区域性枢纽、地区性枢纽和非枢纽。中国民航总局在官方文件中指出,中国航空交通体系由北京、上海、广州3个国际性枢纽机场,成都、昆明、深圳、重庆、西安、乌鲁木齐、哈尔滨、天津、太原、大连、沈阳、长春、杭州、厦门、南京、青岛、福州、济南、南宁、海口、三亚、郑州、武汉、长沙、贵阳、兰州26个区域性枢纽机场,南昌、呼和浩特、石家庄、宁波、温州、珠海、合肥、银川、桂林、丽江、无锡、烟台、西宁、泉州、揭阳、西双版纳、拉萨、常州、绵阳、宜昌21个地区性枢纽机场,及其他非枢纽机场组成。
3.按年客流量标准分
主要以年客流量10万、50万、100万、500万、1000万为标准线依次将机场划分为6个等级,如表1-2所示。
表1-2 机场等级划分标准(2)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2017版)均提出,“十三五”期间,到2025年,除北京、上海、广州3个国际枢纽机场外,我国还要建设成都、昆明、深圳、重庆、西安、乌鲁木齐、哈尔滨7个国际枢纽机场,以及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大连、沈阳、长春、杭州、厦门、南京、青岛、福州、济南、南昌、温州、宁波、合肥、南宁、桂林、海口、三亚、郑州、武汉、长沙、贵阳、拉萨、兰州、西宁、银川29个区域枢纽机场,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3大世界级机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