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电商从0起步:行业、市场、消费者分析
1.1 电商行业发展情况
信息互联网时代流量为王,流量变现的方式主要有广告、游戏、电商,电商可以算是最直接的变现方式。
专家学者曾预测电商交易额将占到中国零售市场的50%以上,而当前电商交易额仅占整体零售市场不到20%的份额,表明在电商领域仍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随着固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渗透率的日益提高,互联网已经像自来水和电力一样重要和普及。全球网络人口越来越多,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强。从全球范围来看,电商的互联网红利仍然存在,做电商依旧大有可为。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提到: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29亿人,全年新增网民5 653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59.6%,较2017年年底提升3.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人,全年新增手机网民6 433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7年年底的97.5%提升至2018年年底的98.6%,手机上网已成为网民最常用的上网渠道之一。
截至2018年12月,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6.10亿人,较2017年年底增长14.4%,网民使用比例为73.6%;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5.92亿人,占手机网民的72.5%,年增长率为17.1%。
从产业规模来看,电子商务交易额快速增长,网络零售额连续6年稳居世界第一。2013年至2017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从10.40万亿元增长到29.16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4%,2018年仍然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从法律环境来看,《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网络消费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对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电子商务法》将自然人纳入经营者,需履行纳税义务,将有助于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法》对信用炒作、虚假交易及限制竞争行为提出惩戒原则,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从行业发展来看,在用户高增长红利期后,供需两端“双升级”成为行业新一轮增长的驱动力。在需求端方面,2018年网络消费继续保持升级态势,消费升级为行业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也进一步推动市场成熟发展。例如,个性化需求促进了定制化供给,低线城市用户需求的释放加速推动了电商渠道下沉,品质化需求和理性消费进一步推动了品质电商的快速发展。在供给端方面,围绕资源、技术和模式的升级进一步加快。例如,各大电商门店加速落地,与传统零售商联盟化趋势加强,线上线下资源进一步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物流、营销、质量追溯等领域应用日趋深入;电商流量加速分化,拼购模式、小程序电商、内容电商等新模式交易规模呈指数增长。供给端升级加速了资源流动与协同分工,有效提升了供应链效率,同时通过丰富消费场景进一步激发了消费潜力。
从商业发展趋势来看,线下实体零售行业囿于固有经营方式,在互联网时代显出种种弱点,导致业务急剧萎缩,因此,也希望能够通过互联网开辟新的渠道和通路,分享互联网红利,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和“全渠道”营销,即不再简单地划分线上和线下,而是以互联网为依托,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重塑商品的生产、流量与销售流程,让消费者在任何时间通过线下实体渠道、固定电子商务渠道、移动电子商务渠道都可以买到需要的商品。
因此,互联网、电子商务将和自来水、电、燃气一样成为数字化时代的底层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将不再被作为一种单独的商业模式看待。未来所有商业都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营销渠道,并利用各种互联网科技改善自身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与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