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好好当个原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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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猾

与普通野猪不同的是,此兽的毛色青绿,前颊长有一片白毛,唇齿间露出四枚长牙,煞气腾腾。

摊主也是一个巨汉,背负两把石斧,他见木冕等人驻足细看,身体探前,声如洪钟:“这头当康幼崽是我从钦山所盗,天下少见,才三个月大,就适合当斗兽。卖,卖五枚,不,四枚恶兽兽核。”

几人倒吸一口凉气,三个月大的当康就如此巨大,成年后会是咋样?想想就打心里发颤。

还有,售价要四枚恶兽兽核,别说木冕,就算整个石岩部落搜刮一空,也未必凑得够。

三人忙不迭离开,只把巨汉晾在原地。

他喃喃自语道:“怒河一带就没有见过世面的,就算是大型部落,也是一股小家子气,看来你是卖不出去了。”

他将头转向当康幼崽,那头小车般的小猪崽讨好般嗯哼了两声,又把目光瞄向一旁的恐龙肉。

“吃吃吃,就知道吃,要不是你太能吃了,老子也不会把你卖了。”

巨汉无法,将旁边的恐龙肉撕下了一大块扔给了当康幼崽,后者毫不客气,狼吞虎咽几口吃光了。

它还想要,巨汉怒了,砰砰砰狠狠砸了几拳,砸得小猪崽晕头转向,只能趴倒在地。

他是一名独行者,一直在漂泊,寻找晋阶的契机。获得四阶恶兽兽核对他来说,比打蚊子还容易,但当康幼崽却是可遇不可求,可他没有想到,偌大一个怒河流域,竟然没有一个部落是识货的。

木冕在看犬。

宠兽卖场也有不少犬类,但仅仅用来当宠物而已,没有人会带出去打猎。

在原始世界,没有一个人会喜欢猎犬,因为,相对于恐龙来说,犬只太小了。在原始世界,巨犬都是联群成队的,在野外,单独一只SOLO,活不过一天。

木冕心目中的“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在他看到所有犬类后,心思就破产了。

最大的犬只,也不够霸王龙一口吃的。

还是找大中型斗宠才现实。

逛了半圈,终于找着了一只认为还不错的。

镰刀龙。

镰刀龙幼崽只有半人高,还处于认生的状态,不过锋利的爪子、尖锐的牙齿,让它在一大群斗宠中也是出类拔萃的,重要的是,它居然是吃草的。

一头好勇斗狠的镰刀龙居然是吃素的,这可真是斗宠的好选手。

但,镰刀龙也是少数性情过于凶猛,会噬主的斗宠。

要是木冕压服不了它,这货肯定会反咬一口,到时就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他还在盘算要不要买下镰刀龙的时候,忽然猛莺指着一只动物问道:“这是什么?”

木冕转头一看,一名头戴竹笠的原始人手里提着一个竹笼,笼子里装着一只动物,似狐非狐,似犬非犬,长着一身漂亮的红皮,双眼又大又萌,极为可爱。

猛莺惊喜的问道:“这是啥?很漂亮。”

那人本来要走,见有人询问,于是又坐了下来,取下竹笠。

原来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原始人。

这也是木冕第一次看见有人戴帽,不禁多看了几眼。

这顶竹笠手工非常粗糙,不过是用几十根竹片随意乱编而成,仅仅可以防晒,却不能防雨。

年轻人苦笑一声:“它叫猾,你要是喜欢,可以便宜卖你。”

猛莺摊手道:“我没钱。”

年轻人怒了:“你是想消遣我?”

说完又想提笼离开,却被木冕一手压住:“她没钱,我有。”

年轻人看起来脾气不是很好,但发作不得又坐了下来。

“它为什么叫做猾?”

年轻人嗤笑道:“我哪知道,猛犸为什么叫做猛犸,你能告诉我吗?”

木冕一时无语。

怎么哪里都有杠精。

“那你总可以告诉我,这猾有什么用吧?性情如何?”

年轻人道:“这家伙没有别的缺点,除了狡猾。还有,它喜欢打洞。”

打洞?

木冕一时有些心动:“那价钱如何?”

“两枚凶兽兽核。”

猛莺惊道:“这么贵。”

年轻人鄙视了她一眼:“多少兽核你都买不起。”

“你!!”

木冕连忙插口,打断了她的发飚。

不过年轻人鬼精得很,什么都不说,只是吊着卖,说猾是好东西,你买回去必然不后悔云云。

山黄提醒道:“你要是买了猾,就没兽核买斗宠了。”

木冕摸着怀里的兽核,心里也是十五十六。

能打洞的兽类不少,有鼹鼠、穿山甲等等,但猾看起来更不错,而且毛皮光滑漂亮,眼睛又大又萌,更惹人喜爱。

在年轻人的饥饿营销下,木冕一下子冲动起来。两枚凶兽兽核就给了出去,换来了一只猾。

几天后的他,每当想起这件事,就后悔得恨不得剁手、剁手、剁手。

买买买这套路真是何时都不会过时呀。

猾在笼子里见证了主人互换后,居然举起两只前爪,向木冕拱手行礼,逗得三人哈哈大笑。

买下猾后,木冕拿着盐筒想要换镰刀龙,可对方死活不要,非要兽核,这让他很是郁闷。

但也不能强买强卖,只能作罢。

离开了兽宠买卖场,是中型部落的区域。

蓝草部落和参部落也在此。

木冕先去看了他们出售的种子。

此时条件不允许,今后还是要解锁农业科技的,种田才是王道嘛。

两个部落卖的种子大多都是果树,只有少数瓜苗、青菜、药草,而骻心心念念的解毒草,例如连翘、蓝羽草、肉芝等种子,售价也是极其昂贵,且不传授种植方法,怪不得能垄断解毒生意了。

大中型部落出售的东西更是让木冕眼界大开。

有可在黑暗中发光的夜明珠,有能预示天气的晴雨石,有以血维生、可守护部落的吸血藤,有打磨得如同工艺品的骨盾、骨刀、骨矛,有遇水不化的驱虫粉,还有皮靴子。

能买得起皮靴子的都是各部落的头头,也是吸引最多人来闲逛的一个摊子。

以木冕的眼光来看,这皮靴子款式不行、手工不行、缝线不行、人体工学不行,穿上去要么太大,要么挤脚,只能说是勉勉强强,但架不住人家前卫呀。

在他们踏着野兽的粪水走到这里,两只赤脚又黑又脏,而面前摊位的一男一女却是高筒厚靴,这样一对比,自卑心就蹭蹭蹭上来了,要是兜里有几个高阶兽核的,砸锅卖铁也要买一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