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转型与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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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本费用化

26.成本与费用的界定

会计中有个恒等式:收入-费用=利润。有些人会疑惑,这个恒等式中为什么没有“成本”呢,为何不是“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显然,这个恒等式里的“费用”是一个大概念,它包括了成本。成本与费用究竟如何界定?关键是看费用能否与收入相对应,只要明确了是为某收入(合同)支出的费用,就应计入成本,即成本是可对象化的费用。

27.成本归集要考虑核算难度

很多服务型企业在做账时都采用简单化处理方式,不分成本费用,全部当期费用化。这么做亦无不可,甚至更符合谨慎性原则。但也有一点不利,就是不能准确地判定服务业的毛利水平与保本点。那么,成本与费用应如何划分呢?企业可以借鉴一个简易标准,如果费用能被准确断定是为某项或某几项收入发生的,那就应直接计入成本。以足疗为例,技师的单次提成是成本,使用的药材是成本。模糊区域在于,有些费用不能直接与收入一一对应,需要分摊确认为成本,如足疗包间的房租。成本一旦归集烦琐,往往会被当作费用处理。

28.服务收入不要强求与成本配比

企业确认技术服务收入时,怎么结转成本呢?估计很多会计人员困扰于收入成本匹配问题。这里先说明一下,收入成本匹配原本是针对商品销售确立的,对服务收入不完全适用。如果会计人员做账时能根据服务项目归集成本,届时将之结转为销售成本即可。如果平时已将项目成本费用化,自然不会有成本与收入匹配,也就无须结转成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