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喜欢你要怎么说出口
我们的心事都像一封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写的是寻人启事,却没有收件人。
深圳夏季这两天天亮得逐渐早了起来,我又天亮还没睡。
可能对日出的执念一直困扰着我,我总爱这个时候躺在床上,看着城市渐渐苏醒。
突然,手机响了起来,吓得大橘从床上跳起来。
我心想,谁这么厉害居然可以跟我一样到这个点还不睡觉。
一看来电显示,侯林。
他就这么出现在我家门口,戴着耳机,带着猫粮。
深圳的风呼啦呼啦吹,他的发型也呼啦呼啦乱成一团。
老侯跟我打完招呼,径直走向大橘,开始对它说话。我当然知道老侯不是真的在跟大橘说话,他是在对自己说。
大橘是我养的一只猫,来我家之前它短暂地有过一个主人。主人去了新加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于是大橘就被放在我家,有了我这个新主人。
大橘本来不叫大橘,因为某些原因我给它换成了现在的名字。
是的,老侯喜欢大橘之前的主人,萱萱。
2018年,老侯跟萱萱认识。
他们原本是一个微信群里的小伙伴,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把他们拉到一起。那些年流行一种残忍又刺激的游戏,就是红包接龙。
群里的几个人都热爱这样的游戏,没完没了地红包接龙,一直到半夜也不消停。
就这样,素未谋面的老侯和萱萱渐渐发展起了革命友谊。
因为他们总是轮流输。
夏天,萱萱拿着两套衣服,连箱子都没带就杀来了深圳,风风火火。
她找了一份工作,在大悦城附近住下,正好跟老侯住得很近。
于是线上的友谊发展到线下,两个人时常聚会。
只是他们两个人的性格完全不同。
如果说有人静静的,像春天吹过脸庞的风,那萱萱就是十二级台风,来势凶猛却又转瞬即逝。
老侯是个安静的人,聚会时也不讲什么话,轮到他喝酒了也不含糊,拿起酒杯就喝。
有一天他们聚会,一群人七嘴八舌说要玩游戏。
老侯是天生的倒霉属性,也不争辩,也不耍赖,就这么喝倒了。
是萱萱把老侯扛回家的,第二天老侯醒过来,冰箱里多了很多甜点和牛奶。
冰箱上贴着一张小字条:牛奶给你醒酒,甜点都留着,是我的。
2019年2月,萱萱生日。
老侯想了很久要给萱萱送什么礼物,最后拼了一个变形金刚送给萱萱。
聚会上萱萱一个个拆礼物,老侯看到别人送的要不很名贵,要不就是很用心,手心全是汗,总觉得自己太寒酸。
他不是怕萱萱嫌弃他,而是怕萱萱拆开礼物的时候,会在朋友面前丢脸。
萱萱拆开礼物,是一辆乐高变形金刚模型。
老侯不好意思看萱萱的眼神,低着头支支吾吾地说:“上一次我们逛街的时候,你说……你说这个模型挺好看的。”
萱萱哈哈大笑,说:“就是那次我陪你去乐高的时候吗?这么一句话你都记得啊?”
老侯涨红了脸,萱萱不再开他玩笑,给了老侯一个拥抱,说:“谢谢你,我很喜欢。”
一切都消失了,全世界只剩下萱萱的那个拥抱和他的心跳声。
他一直没有缓过神来。
直到聚会结束,萱萱已经喝得走不稳路,老侯搀着她,说:“我送你回家吧。”
萱萱说:“好啊,先陪我去便利店买冰激凌吧。”
结完账走在寒风中,老侯哆嗦着问:“为什么大冬天的你也要吃冰激凌?”
萱萱坐在台阶上,说:“我分手之后爱上了吃冰激凌,如果心不能甜一点,就让胃甜一点吧。”
老侯站在一旁,想要说什么,却始终没有说出口。
我和张兴都知道老侯喜欢萱萱,因为在没有萱萱的场合,老侯也时常提起她。
2019年冬天,老侯来找我。
他问我:“黎然,你知道暖气坏了应该怎么办吗?”
我疑惑地说:“我也刚来深圳,不太清楚,要不找找物业,你家暖气坏了吗?”
他摇摇头,说:“不是我,是萱萱家暖气坏了。”
我说:“那你让她找物业啊。”
他说:“萱萱最近不在家。”
我八卦起来,说:“那你怎么知道她家暖气坏了?”
他摸摸鼻子说:“上次我去她家找她的时候发现的。”
我脸上浮起阴险的笑,说:“哦哟,可以呀,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他赶紧摆手,说:“你想什么呢,我们好几个人一起去她家轰趴(家庭派对),那时候天还不太冷。”
说到这里他面露愁容,说:“那时候天还不冷,现在这么冷,她回家了哪儿受得了?”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又自顾自地刷起淘宝,问我:“你觉得哪个电暖气比较好用?”
我问:“你这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表白?”
他说:“我们的生活方式完全不一样,她热烈,我沉默。她喜欢翻山越岭去追逐北极星,我想我更适合舒服地躺在草坪上看星星。最后都是分道扬镳,走不成殊途同归。”
他接着说:“这段时间我们几乎每天在一起,她喜欢一个人时的眼神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从来没有在那个眼神里住过。”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我们也都知道。
萱萱一直没能忘了自己的前男友。
有一天我们一起去看话剧,看到一半萱萱就哭了。
因为萱萱的前男友是个话剧演员,跟他谈恋爱时,他总会跟萱萱一起在家先对一遍台词,把剧情先练习一遍。
我想,她一定是想到他了吧。
不知怎的我突然看向老侯,他正在手忙脚乱地找纸巾。
他动了动嘴可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把纸巾递了过去。
千万句想说的话,变成无声的默剧。
十二级台风,怎么跟小桥流水在一起呢?
于是明明很喜欢,却假装不在意。
都说两个人相处,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成为朋友,要么成为恋人。眼瞅着他们向着朋友的可能性飞奔而去,我们心想一定要撮合他俩。如果全世界只有一个人可以给萱萱幸福,除了老侯,不作他想。
有一天我们去唱歌,怂恿老侯去表白。
老侯说:“我不要。”
我说:“表白了不成功能怎么样呢?”
他说:“我可能会死。”
张兴说:“人生自古谁无死,早死晚死都是死。”
我赶紧打断张兴,说:“死什么死,万一成功了呢?就算只有万一的可能性,跟那幸福比起来,你不觉得可以试一试吗?”
老侯还是一个劲地摇头。
我跟张兴对看一眼,心生一计,一起给老侯灌酒。
酒过三巡,我们微醺,整个世界都突然美好了起来,我站起来,说:“老侯,如果你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表白,就唱歌给她听啊!你不敢太直白,把所有情绪都藏在歌里面总好了吧!”
他终于拨通电话,却开始支支吾吾,说:“萱萱,你……你有空不?我……我给你唱首歌吧。”
然后他小声开始唱,一开始唱得不成调,后来进入状态,最后几乎是哽咽着唱完这首歌。
挂电话时他哭了,我问:“怎么样,成功了吗?”
他说:“电话刚打过去她有事就先挂了,我对着空气唱完了这首歌。”
我心一沉。
我们的心事都像一封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写的是寻人启事,却没有收件人。
张兴不死心,发微信给萱萱,好说歹说把她叫来KTV。老侯看到萱萱的一瞬间,眼神明亮起来,嘴角开始上扬,本就是微醺状态,现在变成心神荡漾。
那一瞬间我想,喜欢一个人真是好啊,整个人都能明亮起来。
两个人坐在一起,萱萱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我刚才实在是有事,你想唱什么歌?”
我赶紧帮忙,跑到点歌台前面点了一首《我爱的人》。
老侯下定决心似的,深吸一口气拿起麦克风。萱萱却一把抢过麦克风,说:“我会,我来唱我来唱。”老侯顿时泄了气,整个人眼神都黯淡了下去。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那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唱歌散场,萱萱搂过老侯说:“你们不是总让我走出来吗?我最近喜欢上一个人啦。”
张兴赶紧接过话茬儿,说:“那个人是不是就在这里呢?”
萱萱笑着说:“你可别自恋了,他不在这儿。”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老侯尴尬得连笑都笑不出来。或许有时我们应该庆幸,有些歌没有唱出口,就永远没有曲终人散。
可我还是觉得奇怪,心想萱萱不该没有发现老侯喜欢她啊,就拉着老侯问:“上次你到底有没有送她回家?”
老侯说:“有啊。”
我说:“送她到家门口了吗?”
老侯说:“没有,我打车顺路,就把她放到小区门口了。”
我哭笑不得,不死心地又问:“那电暖气呢,你送了吗?”
他说:“送了啊。”
我心急地问:“她啥反应?”
他摸摸头,说:“我收件地址直接写的她家,她应该不知道是我送的吧。”
我恨铁不成钢,焦急地说:“你喜欢别人怎么就不表现出来呢?”
他说:“我想跟她多待一分钟,想送她到她家门口。可我不敢跟她多待一会儿,我怕我忍不住告诉她我喜欢她,我甚至不敢多看她的眼睛。”
我问:“为什么呢?”
他说:“我怕她知道了,我们的距离会变得越来越远。”
我举手投降,对他无计可施。
又突然想起塞林格的一句话:“有些人觉得爱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和一堆孩子,或许爱就是这样,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那么这世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吧,想触碰却又收回手。
老侯知道萱萱过去的故事,当他知道萱萱喜欢上别人时,他大概是真的发自内心地开心。
可糟糕的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多喜欢一个人,直到看到她爱上别人。没办法逆转。
原来他这么喜欢。
他不止一次地梦到他们在一起,他想对萱萱说“我喜欢你”,可每到这时候,他总是惊醒。
他开始正儿八经地帮萱萱追那个男生。
萱萱大概也没发现,那阵子是他仅有的几次可以直视她的眼睛。
萱萱问:“我这条微信应该这么回吗?”
他说:“你就这么回,如果我是这个男生,我肯定会开心的。”
萱萱问:“我应该经常把他约出来吗?他好像还挺难约的。”
他说:“喜欢一个人当然应该把他约出来啦,多见一次面就多一次机会。”
萱萱终于鼓起勇气表白,却和老侯同病相怜。
那天晚上他送她回家,他知道萱萱心情不好,就陪她一起吹风,一直陪到早上七点。
两个人一起轧马路,从深圳湾一路走到宝能太古城,每走过一个便利店,都买一个冰激凌。其实老侯胃不好,可还是这么陪着她,就这么慢慢走了一晚上,一直走到太阳升起。
他用尽全部力气安慰她,却没有办法说那句,我喜欢你。
喜欢是一种多么贵重的东西,贵重到所有人面对自己喜欢的人,都说不出口。
他想,就这么样吧。
他想,如果她可以开心,那他就做她身边的萤火虫。
两天后他们聚会,萱萱突然说自己要去重庆。
老侯什么都没说,跑到阳台自己抽了根烟。
他觉得自己正在沉入深深的海底,呼救声也是沉默的。
故事的然后呢?
故事的然后是他终于表白了。
那天是萱萱要离开的前一天,老侯帮她收拾。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大橘。
“加菲真可爱啊。”老侯说。
“我把它交给黎然了,他一直想养只加菲,你可以去他家看它。”萱萱说。
老侯帮萱萱收拾打包好所有行李,萱萱说:“当年我来这里是为了忘记一个人。”
老侯问:“然后呢?”
萱萱拍拍老侯的肩膀说:“然后我就遇到你们了呀,来深圳真的太值了。”
老侯看着萱萱的笑容,终于忍不住说:“你要走了,我会想你的。”萱萱说:“我也会想你的。”
老侯用把心都掏出来的力气说:“我的意思是我会很想你很想你。”萱萱愣在原地,问:“怎么了……”
老侯终于还是说出那句话:“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你。”
我以前听别人说,这世上有两件事情是藏不住的,一个是咳嗽,一个是喜欢。
藏不住的,喜欢会从你的眼神里溢出来,喜欢会从你的举动里表现出来。
最后鬼使神差,你还是会跟她说那句,我喜欢你。
萱萱当时是蒙的,她始终不愿意相信老侯喜欢她。
喜欢她为什么不表现出来?
喜欢她为什么总是不送她回家?
喜欢她为什么要在她喜欢别人的时候毫无保留地帮她追另一个人?
我无法回答,她也无从知道答案。
或许老侯自己也无法回答。
只是他告诉我他很喜欢我写的一句话:
“我是一个对你百般挑剔未必说,对你有好感临死未必讲的人。宁可你消失的时候急得满世界找你,去任何你可能出现的地点,也会在街角看到你身影的时候假装不经意路过。宁可让你觉得我不在意你,也要死要面子活受罪怕自己过于爱你。所以未来的日子里我意识到,这可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尊心会与我如影随形。”
除非喜欢到想要跟她一辈子在一起。
他什么都不会说。
但他最后还是表白了。
我想,就是这么一回事了吧。
直到萱萱要走,他才终于明白自己有多喜欢。
不是那种在街上看到好看的姑娘惊鸿一瞥的喜欢,不是那种有时睡前收到她的信息会突然心动的喜欢,是那种想要跟她在一起一辈子的喜欢。
可萱萱还是去了重庆。
临走前她说:“如果你早点说,或许我不会做这样的决定。”
老侯说:“如果我早点说,或许你也不会考虑我。”
萱萱没有回复他。
如果没有时差就好了,我喜欢你的时候你恰好喜欢我。
有时就算你沿着你喜欢的人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她也不会回头看你一眼。因为你喜欢的是曾经的她,她喜欢的是曾经的另一个人,所以你们之间永远有时差。
原谅我无法续写这个故事。
因为故事的结局就是这样。
我听着他对着我家的猫说完了所有的故事。
他想,只要她能开心,他愿意用尽自己的力气去做到最好。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我去他家玩。
我打开冰箱,原本是想找几瓶啤酒,冰箱里却放满了甜品。
我问:“你一个大男人,冰箱里为什么放满了甜品和冰激凌?”
他说:“万一有一天她来我家玩呢?”
可是他错过了时机,喜欢的人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只能在我家对着猫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