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发展与问题
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发展
早先,医院的临床静脉用药、药物的溶解、混合调配均在非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而输液则在半开放的环境下进行,由此所造成的药物污染、配伍不合理、药物不良反应、交叉感染、交叉耐药,以及操作人员长期吸入或接触化疗药品、抗菌等药物而导致身体损害等问题则无可避免。长此以往,不仅会降低药物的临床疗效,甚至引发严重的事故,同时还会损害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这种先洁净后污染的情况使得优质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不能保证质量和发挥应有的疗效。
为解决上述问题,静配中心应运而生。1969年,世界上第一所静配中心建立于美国俄亥俄州州立大学医院。随后,美国及欧洲各国的医院纷纷建立起自己的静配中心。静配中心在发达国家是医院药学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国第一个静配中心于1999年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建立。2002年我国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指出: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要逐步建立全肠道外营养和肿瘤化疗药物等静脉液体配制中心,实行集中配制和供应。2010年4月国家卫生部颁布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2011年1月30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实行集中调配供应。静配中心应当符合《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技术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集中调配用药。在静配中心以外调配静脉用药,参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执行。医疗机构建立静配中心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随着《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及其他省市也相继建立静配中心,越来越多的医院正在建立静配中心,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建静配中心200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