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保护历史建筑的新政(代序)
常言“宇宙”者,建筑也。据《宅经》所说:“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宅相扶,感通天地。”宅者,建筑之代称,人的“第二躯体”。从物质到精神,从生理到心理,从自然到人文,建筑都是人的生命本身与社会活动的载体。
西关大屋、竹筒屋、骑楼,是近200年来广府地区建筑文化的结晶。它们记载着从清末到民国,并延续至今的一段历史。通过它们,广府人与大地、与自然进行了很成功的对话;通过它们,广府人很明确地从古代社会转入了近代社会,并适应了当代社会;通过它们,广府人从容地迎来了城市的近代化和农村的城市化建设。作为一种地域文化的历史脉络,只要广府人存在,它们就还要延续下去,其传统基因就能被接受、吸纳、衍化、发展,为当今社会所用,为当今的民众带来幸福。这是事物发展的科学规律。“大拆大建”看起来轰轰烈烈,其实不属于科学的发展模式。
本书作者是搞古建筑保护与维修的实干家。他们感受到,在许多地区文物保护工作中,资金缺乏和技术缺乏可能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而在当今的广府地区,如顺德,这种情况却并不严重,反而是现有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似乎有形无形地困惑和拘泥着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推动的文化遗产保护大行动。人们大可亲手触摸、亲眼看到,作为公共(文化)建筑之一的民间祠堂遍布顺德城乡,至今仍存留有660余处,始建时代距今近千年至百余年不等;水乡风貌的古村落中,老百姓身边还保留着大量的古民居、古桥涵、古码头等优秀的历史文化遗迹;城乡大量的传统民居和骑楼建筑也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它们是联系百姓社会与历史的一条条用血缘编织的纽带。
然而在这些遗迹中,除了很少一部分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外,绝大部分只被视为普通的历史建筑,无法享受到只有“文物”才能享有的法规保护和礼遇,在不科学的商业开发中随时都有被拆毁的可能。有时群众自主修缮与改建,因技术、材料不当,累积了数百年的历史痕迹被全新的面貌所取代,这也是一种文化资产的流失或变相的损毁。
近年来,由一批年轻的志愿者组织并发起的群众性的保护西关大屋、保护骑楼大行动,在广府地区激起了巨大波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响应。然而,由于现有的文物保护法规政策之不足,对于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还缺乏法令性的具体保护细则。这也正是包括顺德在内的全国广大地区近年来城乡建设改造中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此况无奈已久,我们能否找到一个好的办法,既不要政府投资,又能保护古迹遗产呢?
广府地区的许多城市,承担着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重任,应在此方面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创造新法,“敢为天下先”。这里毗邻港澳,同声和气,同属广府文化体系,完全可借鉴香港现行相对完备的古物古迹保护法规体系,引用香港法规体系中的“假定古物”、“暂定古迹”法律名词,引申出“必须保护类历史建筑”、“宜保护类历史建筑”、“一般性历史建筑”等概念,完善和补充内地文物保护工作中相关政策和具体实际操作上的不足,把大量非文物而有文物价值,能更好地体现名城、名镇、名村历史风貌的西关大屋、商住骑楼以及所有“准文物”、“泛文物”、“待定文物”、“暂定文物”保护好,推出一方保护历史建筑的新政,不正是功勋盖世的政绩吗?缺的不是钱,缺的是新政之法规也!
值《西关大屋与骑楼》出版之际,有感写下以上这些话。是为序。
张亦功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