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体风格分析纲要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五节 语言运用的核心是语体意识

语体意识即语体自觉,指人们在语用中能够按照功能域的需要选择适应该域的语体进行交际的能力。这种能力集中体现于:能确认进入交际的社会行为系统的性质和类别;识别功能域的正式程度;辨认与判定交际参与者各方制约语用的参数和等级,依据这些参数和等级主动地制定相应的交际策略;选择适应功能域需要的语言材料和表达手段体系进行交流;并能随着交际进程中话题、角色、参与者的变换,进行语体转换。[18]可见,所谓语体意识,实际上是概括了语篇发生前内在的认知和交流中的语用应变。

一、语体意识与辨体

上述各项的核心是功能域的识别、话题的确认和语体特征的把握。功能域、话题与语体三者是选择与适应的关系,功能域是言语行为发生和运行的起点,而且是先于语篇而存在的客体。话题之于功能域既有选择的一面,又有适应的一面,也就是说,同一话题,可出现在A域,也可出现在B域;而功能域对话题却只有选择,不存在适应。二者结合后的性质决定了语体的性质,即所谓“因情定体”,“话不离体”,没有体的语篇是不存在的,任何语篇都归属一定的体。既然要选择,那就需要识别、辨认,而这些并非任何人对任何话题和功能域都能做到判断无误,它受交际主体的认知结构、智能水平及社会经历所制约。至于选定什么样的“体”,那就要有个“辨体”的过程,辨体的关键是对语体特征的把握。一种语言的语用系统所形成的语体类型是多元的,各个语体之间的界限是由语体区别特征而定的。所谓把握语体特征,[19]就是把握各个不同语体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就一般情形而言,任何交际事件从一开始各方就会按照以往的经验进入各自的角色,自动地按照语体的辖域进行交际,这是语体意识使然。但是这种语体自觉,并非任何人在任何时空范围都能意识到,即使是以“玩”语言为职业的大作家,有时也会在交际中出现语用失误。据报载:

在里根任总统期间,中国某作家代表团访美时,该团的一位副团长在对方的酒会上,雅兴大发,妙语连篇。美方有人称赞说:“先生口才真好,你可当外交部长。”这位副团长听后,十分称意,接着说:“你这话对,我是应该做外交官,而我没做外交官是我国外交部犯的一个错误。”这番话使在场的美国人愕然,然这位先生却语兴未尽,接着说:“我想请你们里根总统去说说,下次要驻美大使,请他提出要求,让我来当大使。[20]

胡庚申认为是严重失误,表达者缺乏涉外意识和责任感不强。此言固然在情理之中,然这些都是造成语用失误的表层缘由,我们认为发生失误的根源在深层,是由于表达者语体意识的缺略所致。侯维瑞在《英语语体》(1988)一书中,曾讲述过一个中学校长阻止学生骂架时讲的一段话:

By the way,John,you might learn to speak correct English.What you should have siad was if you don't leave me alone,Holmes,I shall not be answerable for the consequences.[21]

这哪里是在劝导学生,分明是一种典型的外交辞令,尤其是最后一句“一切后果自负”,是近乎最后通牒式的语言。可见,即使在以纠正学生语言失误为己任的权威中,也不难发现语体错位的现象。母语使用者竟如此,更不用说外语学习者,如某驻华使馆的文秘人员,在拟定谢绝邀请的汉语电话稿时,由于缺乏汉语的语体意识,于是拟成如下与语境相左的俚俗语篇,令人哑然失笑:

××先生:

明儿我没空儿,我的头儿要找我谈点儿事儿。所以我没法儿参加你的晚会,真有点儿对不起,很抱歉。[22]

该语篇没有任何语法错误,是规范的汉语口语,它的错误在于“交际失体”。由此可见,语体意识对于言语交际的意义是多么重要,从语言运用的理论与实践来讲,人际交流中的得体与否,可能比是否符合语言规范更为重要。

语体意识并非天生的,而是后天从经验中逐步形成的。逻辑上,人们在习得或学习某种语言的同时,就自动地习得了特定语言的语体。实际情况不然,诸多交际失体或错位的现象证明语言的习得与语体的习得不是平行的。所以交际中的语体自觉,其程度差别是不言而喻的。有的人交际伊始就能带着特定的语体进入语境,在整个交际过程中从容自如,这在外交或政务中表现得较为突出。因为在这类功能域中,交际各方在话语事件发生之前,对语篇类型、制约语用的角色关系、语用等级及可能出现的变数等相关参数就已了然。然而,在人类的交流中也常有与此相反的情况,涉及交际的各种参数完全要临境判断,这时语体意识的自觉程度高低就会直接影响到交际的进程和结果。

二、个体意识与群体模型

语体意识表现于个体,却是经历了无数次经验累积而成的群体模型,它的每一次显现,都是历史经验与现实创造的结合,它储之于个体,却凝聚着特定集群的人文精神和语言的结构特征,正因为如此,任何个体意识都不可避免地包含着公众的因子。更何况还有先于它的功能域存在,这就天然地决定了语体之于功能域是适应与待选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客观的对应性。这种对应性不会因参与者的变化而改变,任何人只要进入特定功能域,就必须遵循公共约定的语体进行交际。从这个意义上说,语体具有社会人文“律法”的性质,它“约束”或“强制”语用者按“律”行事。正因为语体具有语言社群的文化认同特质,故而得体性原则才会受到推崇和强调。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对语用者的创造力的遏制,而个体正是在传统与习俗的语用框架内不断地推衍着语体的演变与发展。金代学者王若虚曾言道:“定体则无,大体则有。”[23]所以,我们所面对的语体类型只能是“大体”。对于“常”与“变”关系的处理,持“常中有变,变中守常”的态度无疑是正确的。

传统语用模式的约束力也不是整齐划一的,而是因语体性质的不同,其约束的程度呈现出各自的差异。如公务、司法、外交等社交语体,其社会规约性就强一些,留给语用者自由发挥的余地就少些;而审美语体则不然,其社会规约性较弱,为语用者所提供的自由度较大。实际上,人们在语用中无不自觉与不自觉地在为“摆脱传统的束缚”而“奋力”,当代作家王蒙、徐坤、王朔等人都是在自觉地与传统语体的“争斗”中闯出来的语用大家。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语言研究开始从本体研究逐步向应用和应用理论研究扩展,先后出现的“语用学”、“话语分析”、“篇章语言学”、“社会语言学”、“系统功能语言学”等新兴学科,其理论框架尽管各异,然从言语交际切入,关注言语类型是其共同点。各学科都以一定的篇幅论述语类、语体或风格,这一事实说明语体意识已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语用事实也反复在证明:语体意识的自觉程度与言语交际的成功率成正比。在言语交际中,“定体”对于交际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定体具有导向作用,它一方面指引着表达者对语言材料、表述方式、话语结构的选择与组合;一方面在话语的语义解释中,以向导的身份提示或暗示接受者按照语体所运行的方向进行语义解码,以提高理解的精确度。

当前,对语体意识从“学理”的角度进行研究还相当薄弱,在对语用事实描写的同时,加强理论研究是当务之急。笔者在1996和1998年曾就语体意识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地位发表过两篇文章,其实这一问题岂止在对外汉语教学,在各级的语文教育、外语教学、双语或多语翻译,总之一切使用语言文字的地方都存在着语体意识的问题。也许这个问题具有世界性,国外语文学界的大家们,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正如英国语言学家克里斯特尔(David Crystal)和戴维(Derek Davy)所疾呼的那样:言语使用者缺乏选择适当语体、转换代码的能力是普通教育中一个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24]


[1]Wittgenstein,L.,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New York:Edward H.Minar,Carland Publishing,1990,p.108.

[2]Wittgenstein,L.,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New York:Edward H.Minar,Carland Publishing,1990,section:77.

[3]Austin,J.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Oxford,Clarendon Press,1962,转引自许国璋.许国璋论语言.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1.292~307

[4]Searle,J.R.,Speech Acts,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9,pp.57-61.

[5]Hymes,D.,Models of the Interaction of Language and Social Life,In Gumperz,J.& Hymes,D.(eds),Directions in Sociolingustics,New York:Holt,Rinehart and Winston,1972.

[6]Jakobson,R.,Closing Statement:Linguistics & Poetics,转引自钱军.结构功能语言学.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8.142

[7]参见朱永生,严世清.系统功能语言学多维思考.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17~43

[8]详见丁金国.语用共性与风格类型.修辞学研究(7).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104~108

[9]详见丁金国.语言运用的功能域.烟台大学学报,2004(4)

[10]详见Searle,J.,What is Speech Acts,In Giglioli(ed),Language and Social Context,Harmondsworth Penguin,1972.参见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98

[11]详见 Grice,H.P.,Logic and Conversation,1975,In Morgan & Cole(eds),Syntax and Semantics:Speech Acts,Academic Press,Vol.3;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153~155;王得杏.英语话语分析与跨文化交际.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60~61;何自然.语用学概论.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78~79

[12]详见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第七章、第八章).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13]详见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第七章、第八章).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14]详见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57~58

[15]详见刘勰.文心雕龙·定势.周振甫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339

[16]参见潘庆云.法律语言艺术.上海:学林出版社,1989.74;许晓麓.司法文书的制作和应用.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4.48~54

[17]参见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定势第三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09~111

[18]参见丁金国.论对外汉语教学中的语体意识.载谢文庆,孙晖.汉语言文化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243~269;丁金国.再论对外汉语教学中的语体意识.语言文字应用,1999(2):26~30

[19]丁金国.语体意识与语言运用.修辞学习,2005(3)

[20]转引自胡庚申.失误处理的“酌情原则”——以国际交流语言使用为例.外语研究,2004(3):21

[21]参见侯维瑞.英语语体.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9

[22]转引自刘亚林.载第五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23]王若虚.滹南遗老集

[24]David Crystal and Derek Davy,Investigating English Style,London:Longman,1979,pp.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