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节目形态、模式与元素
随着电视媒体和内容生产的发展,各种类型的电视节目相继形成,而且有各种不同的划分标准和方法。笔者比较赞成“四分法”,即新闻节目、娱乐节目(文艺节目)、教育节目(社教节目)、服务性节目,其具体内容比较如下表所示:
电影是一种类型化生产,而电视应该是一种模式化生产,且电视节目模式是建立在电视节目形态之上的。“研究节目实际上主要就是研究节目形态。我们现在回忆以往的节目,在脑子里留下的更多的是形态,而不是内容。对形态有感觉是一种职业素质,因为这种感觉对怎么做电视节目特别灵。”[7]那么,什么叫电视节目形态呢?笔者给电视节目形态下的定义是: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内容的形式载体和结构方式。它既是具体的节目形式,又是节目模式的基本构成。
一、节目形态
根据以上节目构成认识和影像编码理论,在考察了各种节目类型和大量节目样式后,笔者把所有的电视节目形态归纳为六种基本节目形态:纪录片、谈话节目、现场直播、电视剧、真人秀、动画。我们把这六种基本形态抽象为六种以单一节目形态存在的理论模型。
1.纪录片
纪录片是指采用纪录编码制作的各种纪实性节目样式,它包括纪录片、专题片、电视消息、连续(系列)报道等。纪录编码是对被传播对象真实状态的建立在音像纪录基础上的编码再现。实际上,“现在,典型的纪录片已经失去统治地位,让位给了比它新的节目形态,但是记录的表现方式却如同电视的基因一样,在所有电视节目中携带着”[8]。实际上,现在的纪录片节目形态往往不是单一存在的。如VCR(视频片断)已被广泛植入谈话节目、现场直播等各种节目形态之中。
2.谈话节目
谈话节目是由节目主持人和嘉宾围绕特定话题在特定时空中制作而成的一种节目样式。它显著的特点就是把人际传播引入大众传播中。英国学者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认为:“电视的一个重要特征似乎是它引起交谈、鼓励谈话的功能。实际上,电视似乎常常是关于谈话的。作为一种媒体,它确实是由可视的谈话构成的。”[9]
3.现场直播
现场直播是与被传播对象现场实况信息的出现同步并传播该信息的电视节目制播方式,也是最能发挥电视特有的传播特性和优势的一种节目形态。现场直播与其他节目形态的区别就在于它可以不受各种编码规则的制约。由于现场发生事件的不确定性加之不受编码规则的制约,不可预知的直播过程和多机拍摄的现场感给观众带来更多的期待和体验。
4.电视剧
电视剧采用的是组合编码。这是一种传播者为传播其观念与想象的需要而自由组合影像的编码方式。“虚构类作品最花心思的事情就是创造出令人信服的符合生活逻辑的类生活,千方百计使剧中的生活具有真实感,令人信服。”[10]需要指出的是,虚构性不同于戏剧性,虚构是一种影像表意、一种编码方式,而戏剧则是一种叙事方式、一种结构方式。因此,我们要把故事情节虚构的剧情节目与含有戏剧元素的纪实节目区分开来。
5.真人秀
真人秀是一种新的电视节目形态。“电视真人秀作为一种节目,是对自愿参与者在规定情境中,为了预先给定的目的,按照特定的规则所进行的竞争行为的真实记录和艺术加工。”[11]从制播方式来看,真人秀更接近纪录编码。然而,在游戏规则的作用下,真人秀产生了组合编码的戏剧效果。这种介于虚构与纪实之间的电视节目形态是由一套独特的游戏规则构成的。
6.动画
动画是一种由计算机图像技术构成的数字电视节目形态,人们把这一数字影像通俗地叫做动画。它有两种编码方式,一种是模拟影像编码,即以假乱真,仍然是按真实影像规则进行编码;另一种是虚拟影像编码,即全部是动画制作,完全采用一种与真实影像不同的“语法”。作为单一形态存在的电视节目基本形态,我们这里主要是指后一种编码方式。
当然,在现实运作中,单一形态存在的节目并不多。实际上,各种具体的电视节目形态往往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节目形态构成。换句话说,就是所有的电视节目样式都可以由六种基本节目形态组合、融合、变异而成。如获2002年度中国电视新闻奖现场直播一等奖的《三峡工程导流明渠截流特别报道》,就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整合多种基本节目形态:大江截流实况(现场直播)、专家访谈(谈话节目)、介绍导流明渠作用(三维动画)。在这个节目形态里至少包括三个节目模块:现场直播模块、谈话节目模块、动画模块。由此可见,基本节目形态的融合和变异还取决于节目模块(环节)及其结构方式。
二、节目模式
我们通常把一个具体的固化的节目形态叫做节目模式,模式的外部形态又叫版式。“在结构主义看来,事物的本质不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事物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系统,这就是结构。”[12]节目模式是由节目模块(板块)或节目环节构成的。不同的节目模块适合承载不同的传播功能。电视节目的模块可以分为制作和播出两大类来考察:按制作方式来看,有纪实模块、虚构模块(电视剧)和虚拟模块(动画);按播出方式来看,有录播模块、直播模块、互动模块、包装模块等。
模块(Module,Block),又称构件,是指能够单独命名并独立地实现一定功能的程序语句的集合(即程序代码和数据结构的集合体)。它具有两个基本的特征:外部特征和内部特征。外部特征是指模块跟外部环境联系的接口和模块的功能,如一个纪录片模块接一个谈话节目模块,中间就要用转场或片花来串联;内部特征是指模块的内部环境具有的特点(即该模块的局部数据和程序代码),如电视节目的创意、规则和规范以及制作的技巧、方法等就是节目模块的内部特征。
模块的组合总是以某种方式结构而成。模块的结构方式有链接式、嵌入式、混合式。有些模块的外部特征并不明显,把它叫做环节更为恰当。环节(Link,Sector)是指相互关联的许多事物中的一个。与模块不同的是,节目环节之间并无表现时空上的明显跳跃,彼此之间只存在着内在的逻辑递进关系,设计者按游戏规则把整个节目设计为几个环节。在每一个大的环节里又套着若干小的环节,每个小环节都会根据游戏规则变换场景和内容,而每一期节目也通过这些变化进行微调。
归纳起来,电视节目模式和环节的结构方式主要有三种类型:拼盘式的模块组合、层递式的环节链接、前两种结构方式的混合型。
模块的组合和环节的链接须遵循电视节目形态的限定性。“限定性是电视节目形态的基本要义,没有限定性就谈不到节目形态,有什么样的限定,才会形成什么样的形态,所谓形态创新,其实也就是对限定方式的创新。”[13]电视节目形态的限定性作用有两个:一是节目工业化生产的需要,有利于节目的标准化和大规模生产。因此,为了满足栏目的常态播出和流水线生产方式,节目模块都有某种规范性要求,如叙事方式、主持风格、播报语态,甚至包装标识等。二是在电视栏目化的今天,节目模块都是在特定的电视栏目内构成的,因此都有时长的限定和制播的限定。这样有利于观众的辨识和记忆,也有利于节目品牌的塑造和积累。如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60分钟》由四大板块(模块)构成,各个模块都有其独特的传播功能和节目风格。
三、元素与符号
电视节目模式的研发很大程度上是节目模块的设计,但电视节目形态的差异性更多的还是体现在微观层面的元素符号上。元素,或称要素,是构成物质的最小单位。“从理论上说,只要能够析出的元素,都可以成为变量,带来簇群与簇群的不同,带来个体与个体的差异。”[14]电视节目元素是构成电视节目形态的最小单位。构成节目的元素分为内容和形式两大类元素,内容元素主要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情感、故事等元素,形式元素主要有视觉、听觉、时间、空间、刺激、技术等元素。构成电视节目形态的主要是形式元素。
如果说基本形态是电视节目形态的宏观构成,节目模块是电视节目形态的中观构成,那么节目元素就是电视节目形态的微观构成。基本形态的不同组合会创造出新的节目形态,节目模块(环节)的不同排列也会创造出新的节目形态,节目元素之间的差异和组合,那就更让节目形态千变万化了。当今,电视节目的竞争就是一种差异化的竞争。“差异化的关键在于节目元素的运用。”[15]如何更好地认识和运用节目元素,对于电视节目形态创新至关重要。然而,并非所有的节目元素都可以推动节目形态的演化和变异,只有那些有符号意义的元素才能起到这一作用。“这个信息传播过程是一个把信息符号象征化的过程,正是通过这个象征化过程才完成了传播行为。”[16]如果说电视节目构成是一个系统,那么电视节目的形态构成就是一个符号系统。作为符号意义的元素内涵可大可小,可根据它在电视节目形态中的传播功能和造型作用来选定其为构成要素。
语言学之父索绪尔将符号的基本构成分为“能指”和“所指”,他把符号比作一张白纸,“能指和所指就是纸张的两面”。“能指”一般可以理解为符号形式。“所指”表示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所表述的概念,即符号的意义,一般可以理解为符号的内容。电视节目形态构成,就是借助视听元素特有的能指,利用其所指的符号意义,发挥元素符号在节目形态构成中的作用。形式元素与内容元素的结合,就形成其符号意义。例如听觉元素符号,电视节目里的主题词、片头音乐、特效音响等声音元素同样可以具有符号意义。如电视栏目《生活空间》的主题词“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已成为凸显其节目宗旨的听觉符号。
无论是视觉元素还是听觉元素,单一运用效果不一定好,只有结合起来才能产生更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如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中的颁奖词诵读,主持人庄重地手捧一本打开的奖状证书(起表意作用的视觉符号),抑扬顿挫地宣读对“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的颁奖词(起叙事作用的听觉符号),由此体现了一种道德精神的弘扬,传递了《感动中国》的视听冲击力。
视听元素符号不仅可以表征内容,而且对形式有很强的结构能力。如纪录片《幼儿园》中反复出现的插曲《茉莉花》,它有两层符号意义:一是表现风格和调动情绪,二是衔接节目段落(环节)。电视栏目中的片花和电视剧里的插曲都具有这种结构形式和强化记忆的功能。
如果电视节目的策划者懂得视听符号的结构作用,创造或置换一些能够成为符号的节目元素,就可以创造出任何一种新的电视节目形态。
以上都是谈论内容与形式剥离后的电视节目形态构成,但在实际的节目模式设计和电视节目研发中,一定是形式为内容服务,一定是节目内容与节目形式紧密结合。同样是聊天式谈话节目(Chat Show),节目模式也十分相似,《鲁豫有约》与《奥普拉·温弗瑞秀》(The Oprah Winfrey Show)还是有较大差异的。节目内容与节目形态有三对互动关系:基本形态与基本定位、模块环节与传播功能、内容元素与形式元素。如果我们了解各个基本节目形态的编码规则和传播特点,那么我们就能更好地承载相关的节目内容。如谈话节目比较适合观念传播,而现场直播则能更好地进行信息传播。如果我们了解各类模块的传播功能,那么我们就能在节目模式构成中运用自如。内容与形式如何更好地耦合,将在后面章节中详加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