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流于“揭露”,无异好了伤疤忘了疼
要预防财政资金“打水漂”,避免浪费,甚至被挪用、贪污,审计结果披露之后的人大监督不可或缺,而且不能仅仅停留在听报告这一浅层上。
你还相信审计的威严吗?看了这则新闻,恐怕你会很失望。
广州市审计局日前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首次报告了政府部门的绩效审计工作情况,但报告中该部分仅有三百余字,不仅非常简略,涉及的部门也没有指名道姓。
仅从报告的蜻蜓点水和单位匿名,已使人对绩效审计的效力难以奢望,而相关报道随后披露的信息更是让人失望。记者追访得知,审计涉及7项民生和城市建设的财政资金,其中全民健身设施工程等4项专项资金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效益,另外还有2项资金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对揭示出问题的单位有无相关人员被问责,审计部门答复说,目前开展绩效审计“主要是揭露问题,并从制度、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从宏观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一般不作处理、处罚或对个人作出处分”。
长期以来,政府财政支出一直遵循政府提出预算、人大表决通过的惯例。人大会上的审议不可谓不庄重,但来自公共财政的钱后来用到了何处、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大都成了不解之谜。
毋庸置疑,绩效审计正可解开谜团,还人民知情权,利于社会监督。然而,颇费心机的绩效审计报告到了最后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只见数字不见单位,就难免流于形式,难以达到审计初衷。
应该肯定,近年来,审计工作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为审计而审计的状况有了相当的改善。然而,很多“审计后”的操作仍然不能令人满意。这种状况不仅仅反映在绩效审计中。
同样是此次广州市审计局提交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报告查出2008年问题金额1.61亿元,牵涉11个部门,但也仅限于“揭露”而已,对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都是收缴了事,既往不咎,有关责任人毫发未损。不难想象,正是违规的低成本,使违规者前赴后继,财政资金年年审计却年年“有事”成为不争的事实。
事实上,绩效审计的对象是政府财政资金,也是纳税人的钱。因而,项目资金损失浪费、效用低下,都可看成是侵害公众的权益。无论是确保财政资金的“物有所值”乃至效用最大化,还是维护全民的权益,“审计后”的工作都不可等闲视之。要预防财政资金“打水漂”,避免浪费,甚至被挪用、贪污,审计结果披露之后的人大监督不可或缺,而且不能仅仅停留在听报告这一浅层上。
最为紧要而有效的是,对查出问题的单位除了公之于众,促其整改,还必须启动严厉的责任人问责机制,以儆效尤。唯此,民众寄予厚望的审计才不至于令人悲观失望。
200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