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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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类的世界是语言构成的世界。人通过语言来表述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人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语言并运用语言来进行思维和表达,以此来交流思想与情感,传授知识与经验。

绘画语言也是如此。

绘画语言是画家运用绘画的手段表达创作意图的一种唯绘画才有的语言模式,与音乐、舞蹈等语言一样,属于非文字语言的特殊表达系统。绘画语言以其独特的形象思维方法,创造出各种图像样式(具象、变形、抽象等),以绘画手段作为媒介来反映画家的思想、审美和对世界、对社会乃至对人生的认识。因此,对绘画语言的掌握是衡量画家艺术水平的依据,是绘画领域探讨、研究的主题。

画家曾一度把视线集中在追求绘画表现技法、建构创作体系和研究创作主题之上,因而远离了绘画的基本手段——语言表述与接受其语言表述这个核心问题。当然,追求绘画的终极目的是非常重要的,但唯目的论和唯创作论的探讨方式如果忽略了创作载体——艺术语言的研究,必然会导致绘画表述规律与意义的缺失。以创作目的为坐标原点的绘画研究系统,容易出现主题至上的倾向。我们承认绘画语言和文字语言一样,只是一种手段,但也必须承认,文字语言与绘画语言有着本质的不同。从各自所承担的作用这个角度来看,文字语言没有内容便没有一切,而构成绘画语言的线条、明暗与色彩等元素,就其本身而言,已经拥有了某种形式美、质地美、情绪化、意味化等因素,画家驾轻就熟的线条和点石成金的色彩,无须任何内容就已具有某种艺术的成分。因为画家所表现出来的每一块色彩与每一根线条必然会注入画家的思维与情绪,或者说思想与情感。

基于这个观点,我们把绘画语言作为绘画坐标系的原点,来建构一个造型艺术的价值体系,这是本书的目的之一。

把绘画的表现手段称之为绘画“语言”,当然是由于绘画表现手段中具有“语言”的某种特征和性质。首先,在语句的构成形式、形成规律和表述方法以及表达能力方面,绘画手段具有与普通文字语言基本相同的特征与规律;其次,画家可以通过其艺术手段来表达思想、情感与观念,而艺术受众也同样可以根据画面的表述来解读与诠释其作品所传达出来的思想、情感与观念。

绘画语言在一般意义上是指绘画表现手段。严格来说,两者之间在内涵与外延等方面又有一定的区别。绘画表现手段只包含绘画一般的形式因素,而绘画语言除此之外还包含了绘画作为一种艺术表现的内在因素和述说方式——语言的因素。绘画语言将绘画的表现手段、表述形态与表达目的融为一体,把一般对绘画中纯技法的研究上升到一种广义的、带有规律性的层面来进行学术性探讨。

绘画语言的基本词汇包括线条、明暗、色彩和笔触,并由此构成肌理、层次、虚实和节奏的衍生词,通过画家的组织与运用产生语句的述说经验,从而进行绘画所需的精练与朴素的描写、丰富与极致的刻画、象征与隐喻的告白、幽默与夸张的叙述和变形与抽象的表现。

这些绘画语言的生成方式都必须借助绘画的述说方式来表现,而且各有特色。例如油画与水彩画丰富的色彩表现,中国画与白描丰富的线条处理,素描与水墨画的明暗刻画以及装饰画的华丽和漫画的幽默……绘画通过其独特的手段将艺术家创作所需的情节、情境、情感、情趣和“有意味的形式”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家只有掌握了绘画语言的表述规律,才能得心应手地进行艺术的创造,而不至于一筹莫展。

我们试图建立一个关于绘画语言运用模式的指标系统,站在语言的角度对此进行层次的划分:首先是画家技法的表现能力,即通过语言基本元素的运用,或者说在技法和手段上能准确地对客观形态进行再现;更进一步是形象语言的处理能力,即通过语言的组织与重构,创造出各种富有个性和独特风格的主观形态,对由此而产生的艺术形象进行表现;最后是画家的创作能力,即使用绘画语言对画家的思想与情感、审美情趣和创作意图进行艺术表现。

只有当绘画能运用其自身的语言进行自由的诉说时,画家才真正进入到艺术的世界。

绘画艺术最高自治性价值就是绘画语言体系的完备性。我们通过对绘画语言概念的重新界定,从纯技法的囹圄中解脱出来,建立一个全新的语言表述模式,使其研究更加系统化。这个系统的构架依赖于两个强有力的支点:一是绘画的技法因素,即绘画存在的基础,它奠定了绘画艺术的根基;二是绘画的思维因素——绘画存在的价值,这是本书研究的关键所在。

在过去对绘画艺术的研究中往往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纯技法的追求,一种是纯理论的探讨,但忽视了画家在技法表现过程中思维程序的研究,这恰恰是绘画最重要的东西。

人类是依靠语言来进行思维的。普通语言承担了所有逻辑思维的任务,对于形象思维是望尘莫及的。在艺术表现中,形象思维则要依靠艺术语言来承担。而事实上绝大多数的艺术公众都是依靠普通语言来对艺术品进行认识与评价,从而把艺术活动引入了歧途,将艺术欣赏变成了文学与诗的欣赏。在画家的创作中,也容易导致艺术的文学化倾向。人们往往在欣赏一首交响曲和一幅国画时,更多的是站在所表现的主题这个角度来理解艺术作品,这恰恰是艺术欣赏的天敌。艺术品的主题概念是一种泛化的、扩张性的,或者说是非确定性的。创作主题在艺术表现中实质上也只是一个载体,艺术中最具体的主题和形象所表达的往往是最抽象的思想。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绝非是仅仅歌颂拿破仑,而是歌颂艺术家心目中所有的、艺术家所认为的英雄,或者说是艺术家心目中的一种精神和完全抽象化了的思想与情感。齐白石先生笔下的花鸟草虫,实际上是借助于这些形象来表现只有画家心中才最清楚的思想与意境,而绝非花鸟草虫本身,但又不是漫无边际的,艺术公众完全可以从作品的绘画语言中寻找到画家思维的线索,从而进入各自的欣赏领域。

我们能否做出这样的判断:文字语言是将形态和事物转化为抽象的概念,通过概念来表现和描述形态与事物。而艺术语言是将形象和物体进行艺术的再创造,通过再创造出来的形象和事物来表现抽象的概念。应该说绘画语言比文字语言在表述的形式上要简单得多,但在深层的意义上又要宽泛和复杂得多。一般情况下,文字语言当然也只有用客观形态来展开思维,因为语言在本质上是对知觉的逻辑整理,是通过概念把知觉分析成感觉,再把感觉抽象地复合成事物的图像,是一种有序的逻辑思维过程。绘画语言当然也不例外,同样要用形象来展开思维。而绘画语言本质上是对视觉的意象整理,是通过记忆与想象把视觉理解成感觉,再把感觉具体地创造成绘画特有的艺术形象,其语言的诉说是一种形象的思维过程,因而决定了绘画语言的非确定性表述性质。本文对绘画语言特征的论述都是依据此观点而展开,其中对绘画语言生成与运用的阐释也都是在这个观点的基础上来着手进行研究的。

绘画语言其实很难用文字的语言来进行归纳与概括,绘画中的技法处理和思想陈述只有通过绘画和对绘画的直接观照才能领悟,但这并不是说绘画语言无规律可循。因此,本文选用了大量的绘画作品来进行剖析,从众多的作品中来具体研究绘画语言在绘画创作中的作用与意义,从而寻找出绘画语言的表述规律。

其实,通过理论对绘画语言的概念、内涵、生成方式和运用规律进行研究,并非一件易事。因为绘画本身是一种实践活动,但绘画又是一门艺术,因而绘画作品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领域的精神产品上升到理论层面来进行探索则是不可缺少的。在这一点上,德拉克洛瓦(Eugène Delacroix,1798—1863)比任何画家都更加执着。这位艺术的普罗米修斯,他坚持用理论的武器来指导自己的创作,从而不断地为艺术盗来天火。因为他深知,艺术所追求的,首先是艺术和艺术语言本身。

所有的画家正是在这种不断的盗火之中劳作于绘画艺术的炼丹炉旁,这种深沉的艺术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是艺术发展的巨大动力。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