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月杂记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11章 爱与被爱

在物欲横流的世界,被商业化的520,让一些人渐渐认为是爱情节日,但却忽视了520本身的意义。我爱你,爱这世间万物,是博爱;爱我的亲人,是亲爱;爱这生活,是热爱;爱那群陪伴我走过无数春夏秋冬的朋友,是友爱,爱一个人,是钟爱,而爱自己,是终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爱千千万万,有你的爱,也有我的爱。今天我爱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

我不假思索地在屏幕前,打着,并念道:我爱你!

以往我是吝啬说爱的人,我觉得它太过于肉麻,但慢慢听多了,别人在表示感谢也会来一句:“爱你呦!”我也渐渐耳朵听着起茧,不在抗拒爱。

少年呀,你风华正茂,你意气风发,大声地去爱,去见你想见的人,不要害怕失败,爱有神奇魔力,赐予你巨大的勇气,带你去表达自己的爱。

愿我们都能收到爱,在冷暖自知的世界里,也学会爱自己。

昨天我见到了阔别两年的舍友,一开始我数着时间期待与她见面,但人都是相互的,我看到她,迫不及待地喊出她的名字,她有些冷漠的回应,让我收起开心的笑容。也许时间也在改变我们,感情终究会慢慢淡化……也许是需要缓冲的时间,我们也在适应着社会里的人情世故,收起了纯真的笑容与清澈明朗的欢喜,以淡然处世避免为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想法。后面我们也慢慢聊了起来,不再像初见那样陌生的对视,找着以往的感觉,仿佛回到了校园里,那个叫着我舍长的她,会跟我说她的心事,还有与我有很多爱好的女孩……本来想见面一定要拍个照,记录下来这个神奇的缘分,但因为她太过平淡的反应,让我不敢上前。直至刚刚,我收到了一张照片,是他人视角的我们,我们在聊天的时候!好棒!弥补了我的遗憾。

也许大家都会在这善变的世界里,因为时间,因为变化莫测的事情渐渐改变自己的一些想法,会隐藏情绪于心中,但请不要吝啬于表达自己的爱呀!

想见你想见你想见你,这首歌每一次循环总能让我想要在初雪时分,迅速跑下楼梯,奔跑着去见那个我一直很想念的人,与她/他紧紧相拥,在这天地之间,忘乎所以,感受此刻的快乐与梦想实现的真切感。

爱自己,也爱值得所爱的人,不吝啬于爱与她们,我也要试着与世界对抗,去与我所爱之人试着一生。这不,我姐正在厨房给我和她的好朋友煮饭,那是一顿充满爱的午餐,那是昨晚我们钦点的菜,由我姐早上买了很久,经过许多道工序才来到我们面前,冒出香喷喷的味道,让我们饱餐一顿呀~

白天感受爱意,晚上去贩卖浪漫,想想我又会度过一个有爱的一天呀。

直至夜幕的降临,我来陪朋友卖花,看着天桥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多是有情人亦或者结伴出游的好友,大家都走一走看看,享受这个浪漫的夜晚,手捧鲜花,漫步在路上。

有几个学生在我们旁边摆摊,她们提出要跟我们交换花,我朋友欣然同意,她们的花是手工制作的,很好看,是年少时女孩害羞的脸庞。

不一会儿,我们对面来了几个女生她们勇敢地询问路过的人,

“一朵6.6,看一下!”

“小哥哥,给你女朋友买一朵吧!”

“带一朵浪漫回家吧!”

虽然她们的呐喊并未吸引多少客人,但却有些可爱。

有个路过的小弟弟,大声地说道:“他是单身狗,没有女朋友。”

哈哈哈,让我们不禁失笑。

后面,来了几个初中生,两个女生上前询问我价格,我告诉她价格,她有些犹豫,最后选了一朵黑色的冰淇淋筒玫瑰花,后面的几个男生起哄着让旁边的男生买,女生拿出现金,递给我朋友,我朋友没有现金,想说可以转账,这时,一旁的男生说道:“我来付!”女生听到害羞地贴近她朋友的肩上,脸上晕上好看的云霞。

待他们离开,我顿时好想笑。我也很好奇为什么要笑,大概是看到那种青涩的感情,觉得离着自己遥远但还是会为此感动,不由心生的笑意。

后面,我先回了家。无聊间,翻看了以往写过的随笔,里面有我的情感变化的记录,也有我跟别人调侃自己的择偶标准与灵魂伴侣,“琴棋书画,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善诗词歌赋,博览群书,雅俗共赏。”那大概是我当时最美好的概括。

至于soulmate,于我而言,就像徐志摩所说的,“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那个人一定热爱生活,可能什么也不懂,也可能经历过很多,最后返璞归真。

那个人可能与我的思维截然不同,但我们却有足够说服彼此逻辑的能力。

那个人一定热爱文学,我们会续写故事,时不时比一比谁的脑洞更大,会谈论诗词歌赋里的美,还有那些被赋予生命的事物,比如:一处建筑、一幅画、一首歌等。这好像一谈,就可以谈好久。

那个人一定喜欢大自然,那种放下心中的杂念,出去走走,看看沿途风景,一定会心旷神怡。

那个人一定有自己坚持做的事,我们会互相激励对方,一起努力。

其实,soulmate,是我们保持着不深不浅的联系,当想到一个有趣的事,便来告诉我,我们又会聊很久。平常又在各自做自己要做的事,就这样简简单单。

当然,如果愿意听彼此碎碎念,好像也不错。人在需要与被需要的过程,可以得到满足,但往往倾听者过少,所以那个愿意陪你做这些事的人,一定很可爱。

以上就是我前几年的原话了,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错处。哪怕现在的我,也依旧坚信会遇到那个与你同频共振的人,他懂你的奇奇怪怪,他懂你的可可爱爱,他愿意了解你的胡思乱想,你的过去和未来,他都想参与,他会在某一天闯入秘密花园,发现你的过人之处,不是什么天赋异禀,是他爱的长处。

偶然间,我刷到舒远在《有的是时间》记录她和他的先生的相识相知的日常。我好像也没有那么迫不及待想知道那个人是谁了,我要翻阅书籍,跨越山海,去更广阔的世界里花费人生的时间,在不经意间,遇到他。那时候,阳光明媚,时间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