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头统治铁律:现代民主体制中的政党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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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领导人产生的根源

第一节 技术和管理层面的产生原因

一、导引:组织的必要性

没有组织,民主是不可想象的,这一点毋庸置疑。1

任何一个阶级,当它在社会上提出某种明确要求,并致力于去实现基于自身经济功能之上的一整套意识形态和奋斗目标时,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它都需要建立组织,因为这是实现本阶级意志的唯一途径。组织是消耗最小,最能节约成本的,是目前已知的弱者对抗强者的最有效武器,且只有利益相关者们团结起来时武器才能发挥作用。2因此,一些组织意识最为狂热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反对个人无政府主义者提倡的关于企业主们只希望看到工人们互不团结、分散力量的理论,他们的观点会与对政党性质进行科学研究所得出的结果相吻合。

在一个合作观念深入人心的时代,就连百万富翁也深刻意识到相互交流与共同行动的必要性。组织是工人阶级的生存原则,失去组织,工人阶级就失去了成功实现策略的前提,拒绝参加本阶级集体生活的工人将会遭受灭顶之灾。因为无论是在文化上还是在经济上,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无产阶级都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3,事实上,单个工人面对那些经济主导者的专横跋扈时根本束手无策。为此,无产者只有团结起来,组成一个有组织的集体,才能获得政治抵抗能力和社会尊严。工人阶级的地位和影响与其数量上的优势成正比。为了更好地展现人数多的力量,就迫切需要组织性和秩序性,组织原则是大众社会斗争的先决条件。

政治上必要的组织原则虽然弥补了大众缺乏组织性而导致对手获利的这一缺陷,但是恰恰也因为它的存在让人们陷入了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事实上,组织也成为保守主义[1]逆流滋生的温床,有时它泛滥成灾,将民主损毁殆尽。

二、大众直接统治在机制和技术层面不存在可能性

莱茵兰地区民主主义者莫里茨·里廷豪森(Moritz Rittinghausen),是第一个试图通过创新体系来为民众直接立法提供现实基础的人。4他的设想是:仿照普鲁士1848—1849年的选举,以1000人为单位将全国分为不同的区域。每一个选区将在指定地点(如学校、市政府或者其他公共礼堂等)选举产生主席,每个公民都享有言论与投票自由。这样,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讨论结束以后,大家进行投票决定,并由大会主席将投票结果呈报市长,再由其向更高一级汇报。所有事务都按多数人的意志来决定。

政府没有提出法律草案的资格,而且除了对已定议题的讨论时间进行安排外,政府再也没有其他提案权。一旦有足够数量的民众要求修改某一法律或者制定一项新法律,有关部门就有义务敦促全体民众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他们的权利,从而将争议法律的决定权重新交给全体人民。5法律通过各种灵活的形式讨论产生。在讨论中,由主席首先公布主要议题并开始讨论,接着讨论次要议题,最后就结果进行投票,得票最多的草案获得通过。当所有投票结果转送政府有关部门之后,将由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一份简洁明了且无任何歧义的法律文本。这种法律与现代议会制定的大部分法律都有所不同,里廷豪森嘲讽道,现代议会制定的法律更像是为了迎合法律人的模棱两可的表达的产物。

里廷豪森所设计的政治体系简明清晰,乍眼一看,在运行过程中也不会遇到任何阻碍。但如果真把它应用于现实,那将困难重重。

人民自治,即通过民众集会决定公共事务,这是民主的理想状态。人民自治尽管能够限制代议制的扩展,却无法防止寡头领导的出现。由于人民自治能够让大众直接行使公共职能,所以克服了领导者的“官僚属性”,但是其大众化的特征,不仅使得大众特别容易受到善于言辞的人的蛊惑,而且自治体系无法实现对问题的严肃讨论,无法产生较为详尽的建议,这都为领导者的回归提供了便利。控制一大群人要比控制一小撮人更为容易,大众的决定迅速、强力且不容置疑,一旦大众生成某一项意见或建议,就不允许少数人甚至个人去反对它。一大群人聚集在一个地方更容易引起混乱、莫名的狂热等,而少数人的聚会上,人们往往能够进行理性的讨论。6根据现实经验,规模巨大的民众集会或政党代表大会倾向于以鼓掌或者一致同意的方式通过决议,而将同一群人分成多个小组(如50人为一个小组),他们则会谨慎地使用自己的同意权。大众对他们自己的言行很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总会受到他们当中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影响。这一现象展示了大众心理的本质,并说明了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法国和意大利的社会学家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充分说明7:在大众中,个人被淹没,个体个性与责任意识也随之荡然无存。8

然而,反对大众主权最有力的反驳是:大众主权无论在机制上还是技术上都无法实现。

掌握权力的大众没有能力就某件事情直接作出决断。直接民主制因为人数过于庞大而运转不良,间接民主制则由于合理的代表人数而有效运转。路易·勃朗(Louis Blanc)在一篇与蒲鲁东(Proudhon)论战的文章中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没有伙计,最普通的商人也无法盈利,没有间接民主制的帮助,3400万法国人(当时法国总人口)可以处理他们的事务吗?”接着,他自己回答道:“只有蠢货才会认为可以,当然持否定意见的人也并不是国家的死敌。”9目前,路易·勃朗的问题与回答所涉及的情况在政党组织中再次出现。特别在一些主要的工业中心,那里工人党成员常常数以万计,在没有一种代表制的情况下,这些庞大的组织无法处理相应事务。大柏林社会民主主义组织包括柏林的六个位于城区的议会选区,以及尼德巴尼姆与泰尔托-贝斯克-夏洛滕堡两个郊选区,成员超过9万人。10这么一个人数众多且归属权为大众的统一组织,如果借助全体成员讨论的方式无法处理任何实际问题,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11无论从场所上还是距离上来说,经常性地举办1000人次的参政会议是不可想象的,10000人次的会议则根本不可能举办。即使假设未来的通信交流会更发达,如何能够在特定时间内将如此众多的人集中在一个地方呢?如果一些事务需要频繁讨论,又该怎么办呢?并且,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即便声音再洪亮、精力再充沛的演讲家也难以在万人聚会上让每个人同时听到自己的声音。12此外,受现实的限制,庞大的民众团体进行直接自我管理也是不可行的。“如果雅克对皮埃尔造成了不公,那么并不是所有法国人都能够根据案件的真实情况,保护皮埃尔免受雅克的伤害。”13同样,在现代民主政党中,其内部争端也不可能以全体成员直接介入的方式来解决。

所以,需要“代表者”代表民众,并代为执行民众的意志。即使在那些民主精神最为浓厚的团体之中,也必须由一小部分人处理日常事务,以及筹备和执行最重要的行动。

最初,领袖只是服务大众的公仆,组织也是建立在所有成员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这里的平等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平等,即人类同一性的平等。在一些国家如意大利(也包括德国一些启蒙运动刚开始的地区),组织成员之间都以“你”相互称呼,即使最穷困的工人与著名知识分子之间谈话时也是称呼“你”。后来,平等观念引入政党内部,用于同志之间的关系之中,普遍意义上的平等变成了组织内部成员均平等地享有法律权利。民主原则保证所有人能够影响和参与公共事务、拥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从理论上讲,《人权宣言》的基本原则已经实现:所有公共职位都通过选举产生,执行民众意志的政府部门中的公职人员仅是次要角色,他们始终依赖全体民众,他们随时可能失去职位。相对于领袖,普通的党员大众才是无所不能的。

起初,人们试图用大众意志来束缚代表的手脚,以避免偏离纯粹民主的道路。在意大利农业工人运动早期,协会主席竞选须得到五分之四以上的选票才能胜出。如果协会工人与企业之间存在薪金纠纷,协会代表与企业谈判前,需持有全体协会成员签名的授权书。协会账目随时向全体成员公开,这出于两个目的:其一,从长远考虑,这可以避免普通成员对领导者产生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一旦存在,即使最强有力的组织也会被破坏殆尽”;其二,它可以促使每个成员学会如何记账,并获得关于整个协会组织运行的知识,这为他们今后随时进入领导岗位奠定基础。14显然,这样的民主措施只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才能适用。在英国工人运动初期,一些工会组织的代表由全体成员轮流或者抽签担任。15之后,随着组织事务的日趋繁多以及对个人才能(如思维敏捷、具有演讲天赋及丰富的知识储备等)的要求的提高,代表权就不再属于所有成员,更不能像过去那样通过姓氏字母顺序或者年龄轮流行使代表权了。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政党组织的不断发展,早期诸如代表轮换制等方式逐渐被遗弃,过去领导者的产生是直接选举的自发性过程,现在被领导者成为领导者的过程日益缩短和程序化。为此,出现越来越多的声音,要求承认领导者的正式的官方地位,以及建立一个职业政治家阶层和一支合格的、专职政治专家队伍。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提倡社会主义政党应采用定期考试的方式来提名议会候选人以及任命党委书记。16海因里希·赫克纳(Heinrich Herkner)则更进了一步,他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大型工会如果只从来自本组织的普遍成员中选取人才,让这些人在实际的工会工作中一步步升职,这样能否有利于大型工会的长期生存?相反,在企业家协会中,存在许多受过专业学术训练的非本阶层人士。由此,他预见,在短时间内工会的无产阶级排他性将会被打破,工会领导人的选择将会优先考虑那些在经济、法律、技术和商业等领域受过教育的人。

当前,工会已经要求申请工会书记职位的人进行考试,以测验其书写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那些工人政治团体开始考虑自我培养组织干部。社会上到处都是“速成学校”,确保短时间内就能为政治组织提供掌握相应科学文化知识的干部。1906年以来,柏林地区出现了专门为培养政党干部和工会干部而开设课程的党校,党校的一般教学活动以及培训学员的所有费用均由所涉政党和工会承担。许多学员由于在校学习,家中便失去了维持生活的来源,这些家庭可以从所在居住地的省级或者地方政党组织领取相应的财政补贴。该学校的第三期课程(时间为1908年10月1日至1909年4月3日)共有26名学员参加(第一期为31人,第二期为33人)。担任党内或者工会领导职务的同志可优先参加培训。17

在意大利米兰,隶属社会主义政党的组织“人道主义”(L'Umanitaria)于1905年成立了一个“社会立法实践学校”(Scuola Pratica di Legislazione Sociale),其目的是通过培训,使一些工人有能力承担某些职务,如成为工厂纠察员、工会联盟或者工人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任职于工人保险公司或者工人就业审核部门等。18学校学制为两年,通过毕业考核的,获得毕业证书。1908年,该学校拥有学员202名,其中,37人任职于工会或者合作社,4人担任工人就业审核部门的领导职务,45人为自由职业者,其他112人为普通工人。191909年,都灵工人联合会出于同样的目的,成立了一所与上述类似的学校,即“社会立法文化学校”(Sc. Pratica di Cultura e Legislazione Sociale)。在英格兰,工会和合作社将具有领导才能且准备继续在工会中担任职务的人送往位于牛津的罗斯金学院(Ruskin College in Oxford)学习。20在奥地利,有人也建议仿照德国模式建立党校等。毋庸置疑,以上所有机构都旨在为社会主义政党和工会培养干部,它们人为地制造出了一个工人阶级的精英群体,并通过建立由工人领袖和党校学员组成的阶层来扩大领袖相对于普通党员的权力。任何不断膨胀扩张的组织都无法避免组织上的技术分化,这就使人们所称的专家领导成为必要。长此以往,原本大众具有的作出决定的权力逐步被认为是只有领导者才具有的。过去只是大众意志执行者的领导者,脱离了大众的束缚,成为凌驾于大众之上的独立个体。

任何组织(包括政党、工会等)都存在寡头化的倾向,且有着深厚的贵族特质。组织机构在赋予自身稳定性的同时却使得被组织起来的大众发生深刻改变。组织性让政党或者工会分化成少数的领导者和大多数的被领导者,领导者与非领导者的关系也完全翻转。

人们习惯性认为,专制统治只存在于人类早期文明之中,民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发达阶段的产物。参与公共事务的特权与自由原本只属于少数人,到了新时期,上述权利逐步扩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它们,人们称之为民主时代。但是,通过对当前政党活动的观察,我们发现随着政党的不断发展,民主再次出现了衰落的迹象。随着组织的扩大,民主反而在逐渐削弱,民主的发展轨迹就跟抛物线一样,至少在政党生活领域处于衰落阶段。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个一般性规律:领导者的权力大小与组织的规模成正比。除了种族、个人等原因之外,世界上不同国家内部的政党或者工会中,领导者的影响力主要取决于其组织的发展程度。

任何具有固定结构的组织,无论它是一个民主国家、一个政党或者一个无产阶级组织,都是产生功能性分化的最佳土壤。组织机构的规模越大、数量越多,也就意味着,组织成员规模越大,组织财源更为充足,组织的宣传机构更强,普通成员对组织的控制力越弱,而代表委员会的绝对权力不断增大。21从此,间接选举变得无处不在,且成为政党活动中最重要的选举方式,而这恰恰是政党所竭力反对的。事实上,在政党活动中,选择这种选举方式的影响比在更广泛的国家选举活动中的影响更为不利,即使按7:1的比例选举出的政党代表大会,也将越来越多的重大问题交由最高委员会私下商讨决定。

随着组织的发展,它所面临的行政管理事务不断增加,而且伴随着职责范围的扩大与专业化,其组织的清晰度随之下降,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事务的增加不仅仅是数量上的,而且对处理事务的专业能力要求也不断增加。按照原有组织的设定,组织领导者的所有行动都处于普通成员的监督之下,但是随着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监督逐渐趋于表面化。组织中的普通成员不得不放弃自己行使管理职能或者监督整个管理过程,转而将这项任务委托给可以信赖的领薪官员。大众民主所控制的范围不断缩减,所有社会主义政党都意识到,过去由全体成员公投所决定的事情,现在越来越多地将这种权力移交给领导委员会。至此,一个内部分工明确、不断分化且结构复杂的组织大厦就这样建立起来了,随之产生的是一个责任明确、严格划分的等级制官僚体系。遵守政党的等级规则成为政党的第一纪律,政党内部的等级体系是技术分化的结果,是其能够正常运转的最基本前提。22

就此而言,可以说政党组织的寡头化和官僚化是由于其实际的技术型需求而导致的,这是任何组织都无法避免的结果。就连社会民主政党中的激进派也不反对这种寡头化的发展,他们认为,民主只是形式,不应该关注其内容。23

人类在任何时代、任何发展阶段以及其各方面的活动都离不开领导这一群体。24但是,在德国最正统的社会民主主义者的圈子中,我们能够听到这样的观点:“社会民主主义没有领袖,最多也就只有公务员而已。”这一论断并不能推翻组织寡头化这一社会学规律,相反,它会产生一种更坏的结果:它蒙蔽了大众的双眼,否定了对民主运动危险因素的认识,最终使领导者的权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出于行政管理和技术上的需要,稳定的组织需要有稳定的领导模式,一个结构松散、分工不明确的组织无法产生专业化的领导者。对任何固定组织形态排斥的无政府主义者都没有专职的领导者。在德国社会民主主义运动早期,工会干部们(Vertrauensmann,也表示代理人、代表人)自身都有本职工作,而现在他们都是专职政治家(或者职业政客等)。随着现代政党制度的发展,政党内部组织程度越来越具有牢固性和专业性,越来越多的兼职领导者被专职领导者所代替。每一个大型政党机关都需要一群专职人员,这些人由大众选举委派,代替大众行使权力并执行公共事务。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职业领导人的出现意味着民主开始走向末路,这是因为“代表制”在逻辑上难以自洽(不论是在议会还是在政党大会上)。让·雅克·卢梭是在这一方面对民主提出批评的先驱,他将民主政府定义为“行使公众意志”,并进一步得出结论:“主权永远不能转让,主权是集体的意志,主权者只能由他自己代表自己,一旦将主权转让给代表,他将不再自由。”25因此如果大众出让他们的主权,也就是说,大众将其主权转让给少数人,那么大众就相当于主动放弃了自己作为主权者的身份。所以大众的意志不可被转让,即便个人的意志也不可被转让。尽管在恐怖肆虐的动荡年代,卢梭的这一理论被日内瓦哲学家们的追随者所歪曲,但并不妨碍其在理论上被普遍认为是无可辩驳的。罗伯斯庇尔也称自己为卢梭的信徒,但他在“人民的代表”和“被人民授予权力的代理人”之间作出了微妙的区分,按照卢梭的理论,前者是没有理由存在的,因为“意志不能被代表”。

同样,细心的观察家对早期代议制运行所作的研究有助于证明民主制度之局限性的理论。19世纪中叶,民主限度理论通过借鉴实证心理学获得了更多的论据支持,从而得到实质性发展,逐渐完善了其理论框架。卡洛·皮萨卡内(Carlo Pisacane)是一位几乎被遗忘的意大利早期民族与社会革命理论家,他在著作《革命随笔》(Saggio sulla Rivoluzione)中提出:由于人性的存在,那些掌握最高政治权力的人一定会受到其个人情绪、心理和生理缺陷的影响,这就使得政府的决策和倾向与大众的选择之间产生了天然的矛盾,因为大众意见是每个人倾向和决定的总和,能够避免上述个人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政府代表着公共舆论以及国家意志”这样的观点,就可以简单地判定:这种代表是荒谬的。26与皮萨卡内处于同一时代的维克多·孔西德朗(Victor Considerant)也坚持这一观点,他循着卢梭的理论提出:“如果大众将自己手中的主权权威授出,这将意味着大众放弃了这一权威,大众将不再是管理者,而成为一个被管理者……所以,大众,让出你们的主权吧!我将保证你能得到与萨图尔努斯(Saturnus)[2]相反的命运:你的主权将被你的女儿—— ‘代表人’所吞噬。”27法国普选制之父、著名的民主主义者赖德律·洛兰(Ledru Rollin)在当时也呼吁抑制总统和议会的权力,并支持人民大会(Volksversammlung)成为立法机关。他认为,人民大会的建立能够让那些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节假日、娱乐和闲逛的大众有了理由去充分利用时间,以提高自身的独立性、社会地位以及社会福利等。28维克多·孔西德朗从根本上反对所谓代议制能够保证人民主权的理论。即使有人试图承认,代议制从理论上等同于大众统治,但在实际中,它成为统治阶级不断欺骗大众、攫取权力的工具。在这一视角下,讨论由代议制发展出来的君主制和民主制之间的差别变得毫无意义,两者尽管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没有任何区别。拥有主权的大众通过选举产生了官僚代替了之前的君主,但他们依然无法自由、独立地行使国家事务中的权力,他们的基本权利被不断剥夺,最后只剩下可以定期选择新的主人这一“可笑的特权”。29蒲鲁东对代议制也具有相同的观察,他认为人民代表一旦获得权力,他们就开始着手不断加强扩大自己的权力,采取保护措施来维持自己的地位,最终彻底挣脱人民对他们的控制。这显示出了权力的发展历程,即从民众中产生,最终凌驾于民众之上。30蒲鲁东的理论形成于19世纪40年代,深受法国社会学家和政治家青睐。如今,该理论成为无政府主义者进行政治批评的核心观点,且被发挥得淋漓尽致。31尽管马克思自己以及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理论上议会制是民众可以掌握的一种武器,且实际上这也是唯一能够使用的武器,但他们还是偶尔会意识到任何代议制机构都存在着危险,即使是那些通过普选产生的机构。当然,他们并不认为这种危险会延伸到政党体系中去。

最近,一群保守的意大利学者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加埃塔诺·莫斯卡(Gaetano Mosca)在谈到“虚假的议会传奇”(falsità della leggenda parlamentare)时提出,代议制的概念是选民(多数人)自由且自愿将主权转交给当选人(少数),这种理论完全基于一个愚蠢的前提,即这些当选的少数人总能与多数人的意志紧密地捆绑在一起。32实际上,随着选举的结束,作为多数人的选民就失去了对代表们的控制力。代表们认为自己成为合法的领导者,是大众的领袖。如果仍然有选民对大众代表具有影响力,那只能说这种人数量极少,他们是选民中或者政党分支机构的高级别人士。换句话说,尽管从社会地位上他们仍属于被统治阶级,但事实上他们自身已属于占据统治地位的寡头集团的一部分。33

在政治生活日益复杂的今天,以上对代议制的批评依然适用。现代社会利益群体不断分化,试图在各式各样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去“代表”大众,显得越来越荒谬。因此,真正能代表的只是伪装成大众意志的个人意志而已。尽管在个别情况下,短期代表制可能实现通过短暂授权代表大众处理简单问题,不过无论如何,长期代表制总意味着代表对被代表者的统治。

三、作为战斗堡垒的现代民主政党

路易十四在他漫长的君主生涯的前半期,精力旺盛,是一个少有的懂得管理的国王。他在1666年的回忆录中描述了为所有政府部门,尤其是军事部门制定的基本规范:“决策必须果断,纪律必须严明,决策一旦制定,就必须绝对服从。”34这些要求(决策果断、政令统一、纪律严明)只需要稍作修改,就可以完全适用于指导政党如何在战场一般的现代政治生活中进行活动。

从政治意义上讲,现代政党是一个战斗性组织,因此它必须适应相应的战术规则,这门学问的核心是政治敏锐度。著名的全德工人联合会的创始人费迪南·拉萨尔(Ferdinand Lassalle)[3]意识到,组织中存在的独裁统治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合理性,在现实中也是必不可少的,组织中的成员应紧随领导者,整个组织必须如同领导者手中的锤子一样。这是出于政治上的必要,尤其在工人运动的初期,这也是能够在资产阶级政党中赢得尊重和声望的唯一方法。组织的集中化可以保证决策的快速。过去可以,现在也可以。

大型组织本身就是一架极为烦琐的机器。如果组织的一件日常事项需要大众迅速作出决定,但由于大众分布在广阔的地域范围内,不可能征求他们每个人的意见;另一方面,大众对问题的认识往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不仅浪费时间,还无法作出相关决定。因此,民主不可能以大众决策的形式出现,因为这样只会导致决策延迟,错失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政党组织也会丧失自己与其他组织的合作能力以及必要的政治灵活性。仅是面对一场小型冲突,一个作为战斗堡垒的现代政党也需要一套完整的等级制度,否则它们就与非洲部落的土著武装无异,后者在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欧洲殖民军队面前一败涂地。

在政党的日常活动中,只有带有一定程度上的专制主义(Cäsarismus)才能保证命令快速传递且准确执行。荷兰社会主义者范·科尔(Van Kol)曾公开讲道,斗争过后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民主。在斗争中,社会主义领导人需要具有一定的权威,以及足够的力量去维护自己的意志。专制有时候是必要的,自由必须服从采取迅速行动的需要。这就让大众服从于少数个人的意志逐渐演变为民主最高的道德之一。“我们保证忠诚并服从于那些被选举产生的领导我们的人,而且我们会对他们说,请为我们指点迷津,我们将跟随您前行。”35上述观点揭露了现代政党政治的本质,即在一个组织中,特别是那些作为政治战斗堡垒的政党中,民主不是常态,因为它与组织的灵活应变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政党对全民公投和其他民主保障措施持反对态度,尽管其组织结构不是高度专制,但它毕竟是一个权力集中的寡头结构。休伯特·拉加德尔(Hubert Lagardelle)在著作中总结道:“他们为无产阶级复制了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他们建立的工人阶级政府与资产阶级政府一样残暴,工人阶级的官僚体制与资产阶级的一样僵化,一个权力中心向工人们发号施令,完全抹去了普通成员的主动性和独立性,这激起了工人对资产阶级权威的怀恋情绪。”36

战斗堡垒化的民主政党与军事组织极为相像,这可以从社会民主主义者所用的专业术语中看出。他们(尤其是德国社会民主主义者)所用的术语大多借鉴于军事学。简而言之,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媒体宣传用语几乎都是军事战术战略术语、军队日常用语甚至内部用语。值得一提的是,在斗争过程中,政党经常会使用“费边战略”[4],其中原因我将在第六章第一节进行详细讨论。一些德国社会主义的重要领导人对军事问题的强烈兴趣也证明了政党活动与军事活动之间的密切联系。例如,恩格斯在英国经商期间,曾在警队服役一年,他利用空暇时间研究社会主义和军事学理论。37奥古斯特·倍倍尔(August Bebel),这位普鲁士下士之子提出了诸多军事领域的改革建议,这些与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反军国主义立场存在较大偏差。38倍倍尔特别是恩格斯,甚至完全可以被视为军事理论家。社会主义领导人存在的这种倾向并不是一种偶然,这源于社会主义政党与军事组织在理念上存在某种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