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夜话:微观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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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商场的习惯为何不同?
——分工的意义

大家都知道,男女在商场的习惯是不同的。男士去商场早已确定了要买什么,一进商场就直奔卖自己所需物品的地方,买完就走了。女士去商场往往并没有什么既定的目标,而是随意到处逛逛,看见自己中意的就买下来。

据人类学家考证,这种习惯来自远古。在人类早期狩猎-采集时期,人们根据自己的体能和特点形成一种自然分工——男子狩猎,女子采集。男子出去是有目的的,比如想猎杀一只熊,于是来到熊常出没的地方,猎到就回去了。女子出去没什么具体目标,到处走走,找到能食用的水果、植物再回来。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这种最初的习惯在基因中留下来,作为一种本能,形成无意识的习惯。

人类这种出于本能的分工是生存的必要。有分工就有贸易,男士把捕到的野兽肉分给女士吃,女士把采摘到的果子分给男士吃,这就是最早的物物交易。随着人类进入农业社会,出现了手工业、商业与农业,以后出现了宗教、国家,又有了专职的教士与国家管理人员,分工越来越细,也越来越复杂,男女之间出现了男耕女织的分工。这使贸易体系不断扩大,直至今日的全球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开始就指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分工极大地提高了效率。他以制针厂为例,在有分工时,每人每天可生产4800枚针,而没有分工一个人独自制针时,充其量生产20枚针。每个人的才能特长是不同的,让每个人从事自己最擅长的工作,即使没有工具的进步,生产率也大大提高了。而使这种分工可以有益于每个人的就是贸易。亚当·斯密也充分认识到贸易的好处。他说:“如果购买一件东西所付出的代价比在家里生产所付出的代价小,就永远不要在家里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准则。裁缝不想制作他自己的鞋子,而向鞋匠买。鞋匠不想缝制他自己的衣服,而雇裁缝缝制。农民不想缝衣,也不想制鞋,而宁愿雇用那些不同的工匠去做。他们都知道,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应当把他们的全部精力集中使用到比邻人有优势的方面,而以其生产的部分物品或者说是以部分物品的价格,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其他任何物品。”

这个原理对我们做出选择至关重要。比如,网球名将塞雷娜·威廉姆斯无论打网球还是剪草坪效率绝对高,她不但能在温布尔登网球场上夺冠,也能在两小时内剪完自己的草坪。她的邻居玛丽小姐打网球、剪草坪都不行,剪完威廉姆斯家的草坪要四小时。但威廉姆斯拍广告片两小时可赚3万美元,玛丽则无事可做。这样,他们两人交易,威廉姆斯雇玛丽剪草坪,给她50美元。威廉姆斯省下时间可去拍广告,这样,威廉姆斯赚了3万美元,玛丽也赚了50美元,岂不皆大欢喜?

其实,夫妻双方按各自的特长分工从事不同的家务工作,既实现了共同做家务的平等,也可以更快做完家务,这才是和睦家庭之道。

分工与贸易的应用极为广泛,我们会在以后相关的文章中一一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