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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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吉诺悻悻的离去,恩聂夸她是个好孩子,还给她塞了一些糖果,这是阿麦用上好的狍子皮和汉人安达交换的。恩聂知道我贪吃,就把好东西藏起来一些,如果我表现好,恩聂就变戏法一样给我变出来一些,每每这时都令我惊喜不已。吉诺捧着这些金色糖果回家了。回到家的她还是呜呜地哭,她的眼前总是浮现出血淋淋的我。她的阿麦和恩聂以为她受了欺负,追问她怎么了,可是她怎么也不说,她是哭着进入梦乡的。

我绵羊一样地呆了一天,哪里也没去,我疼啊,我的伤处结痂很快,我不能让我的猎物白打,我得把猎物弄回来,那可是一只差不多千斤的大熊啊。我把我打到大熊的事跟恩聂说了,恩聂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她反复问了我几遍,最后惊颤地去找我的阿麦。阿麦哪里会信,在他的眼里我还是一个远没有长大的小屁孩。阿麦听说我去打了熊,更为我的胆大妄为所担忧,当然,他更担心的是我的伤处,他打完了我就后悔起来,不好意思和我碰面,就在外面住下,但他不时向我恩聂问我的情况,问我伤得重不重,问我在哪里打的熊。虽然他十分的不信,但他还是决定去一趟。阿麦去了我打熊的地方,他什么也没发现,但眼光锐利的阿麦还是发现了线索,它找到那枚嵌进桦树一半的子弹,当时他的心重重地惊了一次,近尔,他又发现了遗落在草丛中的血迹,巡着血迹找下去,又发现了更大的一滩血,这使他确信我打到了熊,顺着这样的血迹找下去,走了很久,血迹突然不见了,也不见大熊的尸骨,阿麦的脸变得惨白。他确信大熊受了重伤,但却暂时不足以致命。这更使阿麦为我的冒失捏了把汗,如果当时那头大熊带伤反击,那么我是必死无疑的!它为什么没有反击?

阿麦一无所获,阴沉着脸回来,好久,一言不发。我通过恩聂探听到事实的真相,这简直令我大吃一惊。如果那天我带着克库迪去炫耀我的猎物,那我的脸可丢得比太阳还要大,我倒抽了一口凉气。

几天后,克库迪打猎回来,有很多人告诉他我打到野兽的消息,克库迪很是纳闷,就来到我家的仙人柱,听恩聂说我被打,面部表情很丰富,很是表示同情,并说我这孩子就是太淘太不懂事,不过打的也够狠了,并进仙人柱里呵呵笑着看我,说着连他自己都不信的关心我的话,我听着那样的话觉得恶心,他在看我的笑话,这只可恶的乌鸦,我没和他说一句话。他不知趣的又问我阿麦,“听说安布伦打着熊了?呵呵,没想到孩子这么小就有出息了,呵呵。”阿麦的脸苍白起来,连说了几个没有的事,说都是小孩子瞎编的玩的,小孩子的话哪有几句是真的。那时我真是烈火烧身啊,我要不是重伤在卧,真想揍这个黑嘴乌鸦。

熊是森林之王,与东北虎并列王者之列,熊极有灵性,尤其是大熊,没有将它射杀,它是会记仇的,它只要不死,就会记住仇人的面孔,阿麦是一个成熟的经验丰富的猎人,为此忧心忡忡。几天后他说进山去打猎,实际上他是想找到那只熊,干掉它,以绝后患!他不想他的儿子一辈子都活在一头熊仇恨的目光中,他不想他的儿子时时处处都要防范一只可怕的丛林杀手,阿麦已经严厉的体罚了我,所以他不想过多的训斥我了,剩下的事情他觉得应该由他来解决。

阿麦进山去了,几天没有回来。没心没肺的我又撒欢起来,一个小小的仙人柱再也困不住我,我又一脸灿烂的跑出去玩了。恩聂很是不放心,她一边想采她的柳蒿芽、四叶菜、老山芹(鄂伦春人最爱吃的几种山野菜),一边想看好我,可是左右难顾。恩聂是个照顾家的好女人,她总是采来好多的野菜,晒干它,这样即使到了冬天我们全家也有绿色的菜吃,尤其是柳蒿芽和各种兽肉炖在一起,那才叫个香,采集山野菜有季节时令的限制,采集的时间太早了,山野菜的野性还没有完全融入里面,不好吃;采集的时间过晚了,山野菜又会打卷老化,形成柴草一样的硬梗,很不好煮难以下咽。我看出恩聂的担心,让她宽心,我说我都伤成这样了,还能不长记性吗?阿麦的皮鞭我是再也不想领教了。恩聂说你长记性就好,但愿你这次是真的长记性了。我说我向山神白那查发誓。恩聂的心才放下来,但她摇摇头,对着呲牙笑着的我自言自语,“真是个丢了心的孩子。”随后她和几个女人背着柳条编的大筐一同进山了。她走几步回头看我,直到看不见,或许她还有那么多的不放心。

在仙人柱里憋了好几天,简直要把我憋疯了,走出仙人柱的感觉真好啊,我大口呼吸这清香的空气,想着很多好玩的计划,比如拿我的弓箭去射鸟,比如去树上掏鸟,比如去找安巴、浓突汗他们去摔跤,这是几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孩子,我们时常在一起疯。安巴和他阿麦一样,长得又粗又黑,我常嘎嘎地笑安巴,说他如果趴在地上就完全是一头黑熊。安巴把鼻子都气歪了,挥着拳头和我拼,干仗我是好手,别看安巴五大三粗,我左右腾挪,将他的气力消耗差不多时,再借着他的蛮力顺势一推,将一只脚麻利地别在他的小腿后,他就哐地摔个大屁墩,他被我打哭过好几回,不过这家伙挺顽强,每次摔倒了,他马上会再反扑过来,这样折腾几次,直到我把他打得动弹不得,他就在地上呜呜地抹泪,弄得本就黑熊似的脸更花哨了,让我捧腹不止。我打架是出了名的,渐渐的,我的孩子王的名号叫的挺响,反正和我平齐的孩子没有一个是我对手的,就是两个一起来,我也不怕。

我想着这些好玩的事,心情很美,可是眼下是不行了,我的后背被撕开了几条血口子,如果那几个蛮小子再和我打,我肯定要告饶了。树上的稠李子(树上结的野果,小如黄豆)结得密密麻麻,可是没有到采摘的季节,虽说有些发黑,但一吃起来就涩的要命,我塞嘴里几颗,就把剩下的扔了。要说我们住的这片林子真是山水宝地,成片的笃斯(杜鹃花科小灌木秧上的酱果)秧要淹没我的头,那一串串蓝盈盈水汪汪酸酸甜的野果实在是美味无比,每年恩聂都要采集不少笃斯,最妙的是恩聂学会了用笃斯发酵酿酒,这样的酒小孩子也可以喝,香甜甘冽,每到重大祭祀的节日,恩聂是允许我喝一些这样的酒的,喝笃斯酒简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眼下这些果子次第由青转蓝,等颜色全部变成夜空一样的深蓝时,我就和恩聂一起在林子里钻来钻去,将这小小甜甜的果子装满家里大大小小十几个桦树皮篓。

我折了一捧笃斯秧,虽然果子现在还没有完全熟透,但也很好吃,酸酸的,不像稠李子不熟透了只有涩涩的苦。

我手里捧着一大把笃斯秧,像小鸟一样地去找我的小伙伴们,我哪里注意到地下会有一个大活人,等发觉有人时,已经不赶趟了,我被绊个结结实实,手里的笃斯秧飞了出去,嘴巴一下呛到地上,来个嘴啃泥。这一下摔得我不轻,要搁以往可能也没有什么事,拍拍屁股继续走人,可我现在是个后背带有几条血口的病人,这一绊一抻,我生生地感到皮肉被重新撕裂的声音,那种痛,钻心刺骨,刹那间我的泪就已经窝在眼底了。

我爬起来,发现了草窠里躺着的一个大活人。那火气也就不容分说的如地气般升腾起来。我太认识这个人了,他叫乌热松,是我的叔叔辈,在我们部落里我最不佩服的一个人,我疑心他脑子被酒彻底烧坏了,他只知道睡觉,随便什么地方,草里,林子里,鹿圈里,马棚里,总之不管什么地方,都是他睡觉的沃土,再有,他喝大酒,每天如此,醒来的时候,满世界的找酒,如果没酒,他活不了,我在心里总是叫他没用的废物。本来我想大骂他一通,可是这样的人,你说我骂他还有什么意思,简直是浪费口水。我是不能和这样的废物一般见识的,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不如大人,乌热松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

我说着自己倒楣,就要离开,一双手忽然拽住了我,将我吓了一跳,乌热松坐了起来,我第一次这样近距地仔细地看了这个“鬼”一样的人,尖瘦的脸颊,完全是皮贴在骨头上,深深陷进眼眶的眼睛,那眼睛里全是灰灰的东西,好像被一堵墙挡住了太阳的光芒,他的黄色的头发更是乱的惨不忍睹,那上面有蚂蚁一类的小东西进进出出横行无忌,他的狍皮大衣已经被树枝刮得成了一条一条,古胴色的肤色随便从哪个地方都隐约可见。他捉住我的手,那是一双怎样的手啊,似乎是一个骷髅在和你握手,让你毛骨悚然,他竟然求我,求一个孩子给他弄点酒喝,说这话时,他的死灰一样的眼睛里闪出一线光亮。

我真想朝他脸上啜一口口水,然后扬长而去,忽然一个念头闪现脑际,闲来无事,耍他一耍也无妨啊,正好解解闷子,就挣脱了他的骷髅手说,“那好啊,你想喝酒是吧,这容易啊,我阿麦刚刚和一个汉人安达换了好酒,他用十七张狍子皮换了整整五大鹿皮袋酒,那些酒多的都够我洗澡了。”

“酒,酒——我要喝酒——给我一点——”

他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干裂的唇布满道道血口,他要用酒滋养那些狰狞的喝血的口子。

“那好啊,”我继续调侃他,“这样好了,你随便给我打些野味来,我就给你酒喝。”

“你,你说什么?你让——我打——野味——”

他无助地乞求的眼神望着我。我真想嘎嘎地笑出声,心说怕了吧,知道找酒喝不那么容易了吧,向一个小孩子讨酒喝,日子过到了这样的田地,真是不知羞臊。我知道他打不了枪,他连走路都费劲,那只骷髅手能不能握得住枪把都不好说,还打野味,野味不打他就不错了,就连一只只小小的蚂蚁都能欺负它,都能在他的头上生根扎窝,这样的人,我是想让他知道天高地厚,让他明白知难而退,让他学着有点儿羞耻心,让他学会靠双手来养活自己而不是伸手向人可怜兮兮的要。

“没——有枪,你让我——拿什么——打?”他有气无力,眼神里的光暗淡下来。

真是好笑,我嗤之以鼻,为了要口酒喝,这个废物竟然跟我叫起板来,我身后的桦树上刻有山神白那查的图腾,我恭敬地看了白那查一眼,为了让这个家伙死心,让他的脸丢得彻头彻尾,我决定成全他,让这个家伙好看,我指着他说,“好,你能打枪是吧?那你跟我走。”我就气乎乎地领着走五步跌一个跟头的乌热松去取阿麦的枪。我想好了,如果他抢我的枪,我就揍死他,他现在连一阵风都能吹倒,我才不怕这个没用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