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书的结构和用法
诸位要在“案件解答技术” ( Falllösungstechnik)上取得真正的学习成就,只有在通读解答建议( Lösungsvorschlag)之前,首先切实尝试自行撰写书内案件的解答。由于书中案件篇幅长短不一,难度各异,对于自己解答( die eigene Lösung)而言,所费时间也多少不一。起初,诸位耗时甚久,乃尚未完全习练之故。一段时间之后,诸位至少可较快地掌握前期思维准备( die gedankliche Vorarbeit) ,并终有一日于表述成文上( Ausformulieren)——最后的关键步骤,这一步骤宜妥为准备——亦收获些许门径。如果诸位仅将本书用作同步阅读材料( Begleitlektüre) ,则可能会收获甚微。
本书在具体案件的解答这一部分之前,一律设有“前期思考”( Vorüberlegung)这一部分以提示该案件内容和形式上的难点,并为撰述自己的解答( eigenen Lösung)提供帮助。 “前期思考”在本书前部论述甚详,因为我们在起初处理时尤其困难。随着时间一长,诸位当可逐渐总结出一套具体的门径。是以“前期思考”随后将越来越限于提示案件的少数特异之处。通过这种方式,大家应当能够对《德国民法典》总则的专题笔试进行充分准备。同时,对于案件解答本身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位对案件不太疑难的情况的处理较之于起初也变得更为轻快。由于对于初学者而言,很难确切地判断在何时对何种情况作何种程度的处理,所以在具体的案件解答中对此问题均有提示。如准备民法“初学者练习课”( Anfängerübung)和“中期考试” ( Zwischenprüfung) ,另外推荐同一丛书中的《债法案例I》 ,该书涵盖了“中期考试”的其他论题重点( The-menschwerpunkte) 。
在接下来的本书导论部分,首先抽象地引介法律案例研习技术的基本构造,然后述及非常简单的案例的案件事实( Sachverhalt) ,这将有助于读者了解私法中案件解答技术的其他细节。我们不会马上解答这一案例,而是先给出若干说明,例如如何着手解答案件以及此间应加注意的事项。这些理论性的说明将一一通过案例加以实践验证,进而逐步得出答案。所有的说明,我均有意极尽详细,因为当我们理解了这些规则的意义和目的时,自然就会更好地遵循它们。所以,某些小贴士( Hinweise)将在多处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