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题学在比较文学的确立
主题学自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民间文学研究以来,在比较文学范畴一直处于颇有争议的地位。一方面,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它受到像巴登斯贝格、阿扎尔、克罗齐、韦勒克等一批欧美声名显赫的主流人物的诘难;另一方面,在德国学术界也只有部分人将最初的主题、题材研究等纳入比较文学。原因在于德国和法国情况类似,与其将比较文学说成是文学“批评”或者文学“理论”的分支,还不如说将其视为文学史的分支。在这种情况下,主题学在自己的发祥地也难以找到理论支撑。当然尽管它缺少理论总结指导,但不乏大量的研究实践与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在德国逐渐产生影响的主题学在欧洲比较文学界的尴尬地位开始发生转变。
在活跃于20世纪初的比较文学名家中,梵·第根(1871—1948)和巴登斯贝格以及阿扎尔齐名。作为法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对主题学的评价相对来说还是较为中肯、科学、公允、宽容的。他在1931年出版的著作《比较文学论》第一章中,描述比较文学雏形期的状况时说:“民俗的传统已被发掘了出来。这些新的东西无疑对于传播(例如在法国)外国文学是很有用的,可是对于比较文学的发展,却一点也没有助力过。”1他认为直至“在十九世纪的初年,德国有许多文学史家稍稍让了一点地位给真正的比较文学”。继后,一些比较语言学家“创立了‘民俗学’(Folklore)或民间传统的历史;这个新的科学不断地记录着国际间的假借。最后,在那些对于欧洲近代各国文学发生兴趣的探讨者们之间去研究某一些历史的或传说的典型或英雄的移转,便渐渐地流行起来了……那在比较文学的领域中稍稍有力稍稍深刻的最初的努力,是在民俗学的范围中以及在对于主题和典型的研究中实施的”2。由此可以得知,在19世纪30年代初,梵·第根就已经承认“主题”和“典型”的研究属于比较文学范畴了。
梵·第根在该书的第三章:“题材典型与传说”中,论到关于德国产生于民俗学的主题学问题的“反对与争论”时,他写道:“在本书第一部中我们已说过了:那对于各国文学互相假借着的‘题材’研究,是比较文学底稍稍明晰的探讨所取的第一个形式。这范围广大的研究在法文中没有一个确定的名称;德国称它为Stoffgeschichte(题材的历史);我们现在提出了Thématologie(主题学)这名称。”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德国的题材史研究如何变为主题学研究的过程。他接着说,法国最近,即当时的20世纪初,有些人“放弃了这类研究”;“反之,这类研究在德国却很发达,这类研究特别发达的,是在民间文学十分重要,依然生存着,并影响到文士的文学的那些国家中;例如多瑙河流域各国。”3由此可知,当时德国的主题学研究在欧洲是处于什么状态了。随后他分析说:“人们所责备于法国的主题学,正就是它重于文学方面而轻于思想和艺术方面。”“就是前文所说的两位学者(巴登斯贝格和保罗·阿扎尔——笔者注)以及其他的学者们,都不大肯让民间的主题,神奇或魔术的信仰,乡里间的传说等的研究归入比较文学去。当他们说‘这是民俗学,这不是比较文学;因为比较文学是以写作艺术看出来的人类思想史’的时候,我们是只能说他们是对的……反之,把那些能产生一些有一种充分的文学特质的主题、典型和传说归入比较文学去,倒是理应正当,而我们大家又都同意的。”最后他总结说:“主题学的领域因而是很广大的:它有时和民俗学或民间传统毗接(当它着眼于传统的主题和无作者的源流的转移问题的时候);有时接触到诸大作家相互的影响问题(当它着眼于那每一位大作家取用同一传说或同一史实的态度的时候)。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它包容着虽则表面上类似,但根底却颇驳杂的种种研究。”4这个结论所涉及的“两个极端”,其实正是主题学研究在比较文学中应归属于影响研究还是平行研究的根本区别问题。韦勒克之所以对主题学持怀疑态度就是因为其本质到底应该归属于“文学的内部研究”,还是“文学的外部研究”的不确定性。而梵·第根则明确指出其研究方法到底应归入影响研究,还是平行研究。这就是主题学在欧美学界的真实处境,也是一直到当前中国学者才最后解决的问题,即“两个极端之间”的哪些“表面上类似,但根底却驳杂的种种研究”。我们当下称之为影响研究与平行研究兼容的交感区域——“第三空间”。
另外一位对德国主题学研究很感兴趣的比较文学家是法国的加斯东·帕里斯。以他为代表的一批学者致力于将以前的文学作品中的各种主题归纳为单纯的传统要素,并进行重新组合,但不改变其主要内容。他们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剔除那些主题的原始简朴性和最初的含义中不断浸润渗透其中的伪造成分,尽量将从前由集体民间意识所提出的艺术概念,绝对纯正地保留下来。5 这种研究无论是其宗旨,还是其方法,基本与比较文学研究相一致。梵·第根在1931年出版的《比较文学论》中还提醒学界同仁不要忘记“比较文学大会”的新动态和新研究趋势。他指出:“这大会是在1900年夏天巴黎开世界博览会的时候开的,会中有一组是‘比较文学史’,由加斯东·巴黎任名誉主席,勃吕纳狄尔任主席。这两位名教授代表着两种很不相同的倾向。前者(加斯东·帕里斯——笔者注)是中世纪文学史家,对于那些传说和典型特别发生兴趣。这些传说和典型多少有点变了形,从这一国流传到另一国,藏在那些最有名的作品中,而博学的历史家便努力去探寻它们来去的线索,并注意它们的变化。”“加斯东·巴黎对于主题的兴味,是比对于文艺价值、个人的表达和艺术表现的兴趣,而他对艺术形式又没有像对于题材那样地注意;事实上,他常常研究那些文艺的趣味和价值是可以忽略的民间故事和寓言。”6由此可知,加斯东·帕里斯不仅肯定了德国主题学研究的学术倾向,而且还有一批志同道合的支持者。他们的研究使德国的主题学有了国际性影响。
除以上两位法国比较文学大师对德国主题学研究的首肯以外,德国自己的学者,日耳曼学家和文学史家科赫对本国传统的主题学研究也有很大的贡献。1886年他创办了第一本比较文学杂志《比较文学史杂志》,又创办了其副刊《比较文学研究》(1901—1909),被学界视为德国比较文学的滥觞。他为杂志所写的“序言”成为德国比较文学日后发展的一面旗帜,“包含下列各项:(一)翻译的艺术;(二)文学的形式和主题的历史,以及超越国家的影响的研究;(三)思想史(安吉尔的‘历史的问题’);(四)政治史与文学史之间的关系;(五)文学与创作艺术、哲学与文学发展等等之间的联系;(六)过去一直被忽略而最近终于得以发展的民俗学。”7仔细考察这些杂志,可以发现,科赫十分忠实于执行自己的计划。其中不乏对欧洲地区及非欧洲地区,如印度、非洲及中国的关注。杂志中的神话和传说、神话与童话故事、题材与主题史、文学渊源与影响、主题研究与民俗学调查等比较研究据有中心地位。科赫的工作在德国比较文学史上树立了一个里程碑。他不仅简明扼要地梳理了德国比较文学的批评与历史,更为重要的是他使德国传统的主题学研究得以堂而皇之地进入比较文学领域,并使之专门化,学科化。科赫自然也成为了德国主题学研究的转折发展时期的代表人物。
真正将主题学引入比较文学主流研究范畴的功臣是美国著名比较文学家哈里·列文(1921—1994)。他在比较文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主题学”这一术语,而且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他将主题学研究与思想史、文化史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成为其主题学理论的基本特征。他强调西方文化的根源、希腊罗马文化的重要性,但又不忽视东方文化的存在,具有世界主义思想。他在《中国的遗产》一文中具有远见卓识地指出中国文学研究在比较文学研究中的重要性。他“认为中国文学研究的价值乃在于它本身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与西方完全无关的文学世界”8。哈利·列文在为《批评的各种方法》所写的文章中,明确表示了对主题学研究的肯定:“如果一个主题能够被具体确定,纳入一个具体的范围,赋予一种名称,那么主题学的理论范畴就会更广泛、更灵活些。我们已经看到它包括了许多从前被当作文学的外部材料而搁置一边的东西。我们现在愿意承认,作家对题材的选择是一种审美决定,观念性的观点是结构模式的决定性因素,信息是媒介中固有的。”9从此,主题学研究从欧洲到美洲基本确立了它在比较文学研究界的地位。
正如德国现代比较文学家霍斯特·吕迪格在《比较文学的内容、研究方法和目的》一文中所指出的:“比较文学研究现在已不再仅仅满足于确定‘影响’,而是把注意力集中于由精神力量所起的作用,集中于独特的、在文艺美学上可以把握的接受类型和方式,也就是说,集中于被接受了的促进因素所发生的变化。所谓‘后期发展研究’(Nachleben-Forschung)在超出了个别民族文学的范围时,就与此密切相关。这种研究可以涉及世界文学范围内大的联系,涉及个别的作家,涉及题材和主题、文体现象,特定的体裁、形式等等。过去旧式的题材和主题史研究是纯粹的题材积累,不注意审美性质,或是把语言艺术作品完全分解成各条主题线索;随着文学阐释方法的改进,这种危险应当说已经过去了。”10即是说,现在的比较文学主题学研究已经告别了旧有的研究模式而进入比较文学“后期发展研究”的轨道。它涉及世界文学范畴,其中心题材和主题应该有一个全新的含义。这个任务已经由中国学者承担了下来,并已初见研究成果。
1 [法]提格亨(梵·第根):《比较文学论》,戴望舒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20页。
2 同上书,第26-27页。
3 同上书,第99页。
4 [法]提格亨(梵·第根):《比较文学论》,戴望舒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00-102页。
5 干永昌等编选:《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41页。
6 [法]提格亨(梵·第根):《比较文学论》,戴望舒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35页。
7 [美]约翰·丁·迪尼:《比较文学译文集》,刘介民编,许文宏、冯明慧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74页。
8 上海外语学院语言文学研究所编:《中西比较文学手册》,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0页。
9 [美]乌尔利希·韦斯坦因:《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刘象愚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32-133页。
10 [德]霍斯特·吕迪格:《比较文学的内容、研究方法和目的》,张隆溪译,见张隆溪选编:《比较文学译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