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法律是中道的权衡
洪昌是我弟子,主持了教育部基地课题“立法权的科学配置”,经过调研、思考、讨论和创作,形成了研究成果,将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嘱我作序。卡多佐说,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图书也是如此,面世前得有个仪式,权当剪彩吧。
我是公法学人,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培养了不少弟子;同时兼任国务院参事,为政府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学理和经验告诉我,研究立法权的科学配置,既要了解中国国情,聚焦改革、开放、建设的伟大实践,又要借镜先进国家的经验,吸收人类文明成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智识方案。该研究成果紧扣法的中国性这一永恒主题,运用中国法治理论与话语实践,分析立法权配置中存在的失衡、失调、失信、失控问题,提出科学配置立法权的标准,建议从确权、分权、授权、控权等方面完善立法体制,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务实之作。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洪昌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把公法学研究和参政议政工作结合起来,其成果也是一份对党和政府的诤言献策。
宪法是国家的构成法,根据立宪原则和价值,创设国家机构,赋予职责权限,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立法权的科学配置,关涉立法的主体、内容、程序等。如何运用法教义学方法,对宪法规范进行专业诠释,考验着作者的能力。我欣慰地看到,本书全面梳理了立法权的理论资源,探析了立法权的功能性质,界分了立法权的事权范围,例证了立法权的运行实践,是将研究方法运用于研究对象的自觉之作。劳伦斯·却伯说,宪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而解释者总是希望从规范中寻获当代问题的答案。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在制度建设。制度强则国强,制度弱则国弱。立法权的科学配置,是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围绕党领导立法与人大主导立法的统一、国家立法权与地方立法权的协调、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的划分、人权保障与公共秩序的衡平,以及法的立、改、废、释全过程衔接等问题,进行积极探索,科学论证,凝聚了许多规律性的认识,闪耀着思想的光辉,是承载改革使命的创新之作。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顺应时代潮流,适应矛盾变化,完成国家根本任务,就必须在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上狠下功夫。
现代化是中国人民的美好愿景,也是中国人民的痛。如果说,近代以来国人在追求国家独立、民族解放、民主自由的伟大实践中,更多地关注了国家富强的话,那么走进新时代,我们更要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宏伟蓝图整体推进。立法权的科学配置,也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宪治国,全面推进合宪性审查,为人类法治昌明贡献中国智慧。
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赞赏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期许,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也是一个共和主义者,体认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判断,法律是中道的权衡,本质在于使事务符合正义;更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喜欢唐朝诗人刘禹锡的名句: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
是为序。
朱维究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