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态文学的界定及创作
一、生态文学的界定
在英美学界乃至在英语世界,学者们常常用自然书写抑或阿卡狄亚写作(Arcadian writing)、自然取向的文学(nature-oriented literature)、自然文学(nature literature)或环境取向的文学(environmentally-oriented literature)或环境文学(environmental literature)来指代生态文学这一文类。不同的学者又根据某类著作所涉内容的侧重点不同而进行细分,使得亚文类名称繁多,令人眼花缭乱。总的来看,英美学者用“生态文学”(ecoliterature)这一术语的情况并不多,而在中国学界,大多喜欢用这一术语来指代描写自然和探讨人与自然间关系的各类文学作品。
随着“二战”后美国环境形势的严重恶化,美国自然书写于20世纪60年代进入了引人注目的“文学环境书写的复兴”时期,这是该国自然书写史上未曾有过的现象,直到今天,自然书写依然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这种文类重在批判和重构主流文化中占主导的人类与非人类物质世界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掠夺性的关系,是导致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可见,自然文学具有明显的颠覆性的政治属性。迄今为止,在英美等英语国家学界还没有给自然书写下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学界大多采用描述性的方法来介绍它。具体来说,就是通过描述其主要所涉内容或主要特征来对其进行分类。下面,我们将就三位美国生态批评学者对自然书写的描述性分类和一位中国生态批评学者的生态文学定义做简要介绍,以把握其具体内涵和主要特征。
美国著名自然书写研究学者托马斯·J.莱昂认为,“自然书写”术语不能恰当地描述这个文学类别,仅仅是因为它实用、方便才用它来指称这个以多种方式描写自然的文学作品的大杂烩。从其源头看,它就不是一个“井然有序的领域”。[13]尽管如此,为推动自然文学研究和创作,他从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对这一文类进行研究和分类,并将其分为三个维度,即:自然历史信息、个人对自然的反应及自然的哲学思考,然后再根据以上三个维度在作品中的权重来进一步确定其所属的类型,并对各种类型的大致内容给予了较为详细的介绍,还以图表举例说明[14],各亚文类之间也绝非一成不变,泾渭分明,相反,它充满活力,多姿多彩,相互渗透。总之,在莱昂看来,不管采用何种艺术手法,也不管属于何种类型的自然书写散文,这种文类的基本目标是“关注外在的自然活动”[15]。自然书写中蕴藏不少奇迹,一旦发现,其价值可能胜过发现新土地。
1995年,美国著名生态批评学者劳伦斯·布伊尔(Lawrence Buell)在其里程碑式的生态批评名篇《环境想象:梭罗、自然书写和美国文化的形成》(The Environmental Imagination:Thoreau, Nature Writing, and the Formation of American Culture)中尽管没有明确定义“环境文本”,但他指出了其四个主要特征或因素,这些特征或明或暗、或强或弱存在于这些文本中:①非人类环境不仅仅是作为背景而存在,还是显示人类历史与自然历史相互交织的存在;②人之关切不应理解为唯一合法的存在;③人的环境责任也是文本伦理取向的一部分;④文本至少隐含环境是作为过程而存在,而不是一个常量或不变的给定而存在的认识。根据这些标准,很少有作品不与环境文本挂上钩,哪怕只是部分相关。同时,很少有作品能确定无误、一以贯之地符合这些标准。[16]从布伊尔所指出的环境文本的四个特征可看出,他的定义是非常宽泛的,不仅文体不受限制,甚至文类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简要地说,环境文本必须符合这些基本特征:必须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关切,承认非人类自然环境本身的价值和对人类历史的影响,同时,它还必须具有环境友好型的伦理取向。当然,在该著作中布伊尔主要探讨的是非虚构的环境著作,诸如梭罗的《瓦尔登湖》、奥斯汀的《少雨的土地》(The Land of Little Rain,1903)及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等,并试图以这些著作建构他的“文学生态中心主义”诗学,借此指导生态文学创作。
2000年,美国著名生态批评学者帕特里克·D.墨菲(Patrick D.Murphy)在《自然取向的文学研究之广阔天地》(Farther Afield in the Study of Nature-Oriented Literature)中用“自然取向的文学”指代这个庞杂的文类,并宣称“自然取向的文学是国际性的多元文化运动”,因而应将其置入国际性的比较框架中进行研究。换句话说,我们必须认识到该文类的形式、风格和内容的多样性、差异性甚至异质性,超越英美自然书写所隐含的“非虚构性的偏见”。[17]此外,他还对自然取向的文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类。他这样描述自然取向的文学:“自然取向的文学要么指将非人类自然本身当成题材、人物或背景的要素,要么指讲述人类与非人类相互作用的作品、用哲理探讨自然的作品,以及借助文化或违背文化介入自然的可能性的作品。”在他看来,自然取向的文学包括自然书写、自然文学、环境文学及环境书写四个大类,既有虚构的成分,也有非虚构的成分。各类之间没有等级之分,只是处理题材的方式不同,无论采取诗歌、小说、戏剧或散文体裁都行,都是自觉创作的文学。为了进一步解释其分类的理由,墨菲还以图表的形式较为详细地指出了以上四类的具体表现形式和结构特点,颇具启发性。概要地说,自然书写和自然文学偏重相对纯净的自然风景和哲理思考;而环境文学和环境书写则偏重退化的环境和环境危机,其环境保护色彩浓烈,更具现实针对性,并具有强烈的环境危机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另外,自然文学和环境文学的虚构性特征表现得较为突出,而自然书写和环境书写的非虚构性特征则较为明显。[18]
2003年,王诺在专著《欧美生态文学》中指出:“生态文学是以生态整体主义为思想基础、以生态系统整体利益为最高价值的考察和表现自然与人之间关系和探寻生态危机之社会根源的文学。生态责任、文明批判、生态理想和生态预警是其突出特点。”[19]应该说,王诺的这个定义是比较全面的,他不仅明确指出了生态文学的思想基础,而且还提出了判断生态文学的最高标准——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文中他还指出了生态文学的主要特征,即生态系统整体利益至上、生态责任、文明批判、生态理想和生态预警,前三点是核心特征。然而,如果我们严格按照该定义和要求去审视和评判人们广泛认可的生态文学经典,包括王诺在《欧美生态文学》中所评介的西方生态文学经典,恐怕能“入选”的作品不多。其主要原因并非他的生态文学定义太严格或苛刻,而是该定义忽视了人类文化历史的复杂性和自然与文化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更忽视了种族/族裔、性别、阶级、文化及信仰等与自然的紧密勾连。再说明白一点,王诺的定义遗漏了环境公正议题。生态问题的产生具有非常复杂的历史、思想和文化根源,解决生态问题的路径也一定非常复杂,不可能简单粗暴,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因而以生态整体主义作为生态文学唯一的思想基础,显然既不周全,也不深刻,甚至可能发生“借生态之名、行生态殖民主义之实”,发达国家生态压制和剥削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国家,或在一个国家内部主流社会生态压制弱势族群,从而导致广泛的生态人道主义灾难等情况。
由此可见,要给生态文学下个周详、操作性强的定义实属不易。尽管如此,笔者还是结合生态文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当下的研究状况,尝试给它下个定义:
另外,生态文学往往还透露出一种敬畏自然的神圣感和神秘感,反映人之精神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对应关系,精神健康与生态完整之间的互动感应,且前者依赖后者。最后,不管是出于作者的自觉意识还是无意识,生态文学常常蕴含一种或显或隐的生态焦虑感和生态危机意识,因而时常表现出生态救赎的冲动。
二、生态文学创作
根据本书对生态文学产生的历史文化语境的还原分析,以及对其漫长演变过程的梳理、内涵的界定和对不同文化语境中生态文学名家和名篇的生态探析可知,由于生态文学家们所处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不同,人生境遇和个性特点等迥异,所以他们的创作各具特色,异彩纷呈。由于深受全球每况愈下的生态形势的催逼,当代生态文学创作更为活跃,佳作迭出,共同构建了一个多姿多彩、生机盎然的生态文学“百花园”。然而,如果我们认真“品味花园”就会发现,尽管生态文学繁茂丰富,令人眼花缭乱,但其创作似乎依然有章可循。文学家们大多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生态学原则和环境公正原则;他们的作品也表现出两个明显相似或共同的特征,即突出表现人物之身体性或曰肉身性和对自然世界的二重书写。在此,笔者将对这两个原则和两个共同特征做简要介绍。
所谓生态学原则,指的是生态学相互联系和万物共生平等的信条。在生态学诞生之初,相互联系主要指非人类自然世界中生物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之间的关系。随着生态学的发展与成熟,这种联系逐渐拓展为万物之间相互联系,并将人类也纳入生态世界,人类也成为生态共同体中的普通成员或公民,既不比其他物种高贵,也不比它们低贱,在共同体中,人类与其他物种是相互依存的同伴和漫漫自然演进过程中的伴侣。这样,社会人文生态、人之精神生态和非人类自然生态就自然融合为一个相互联系、精致完整的有机整体,生态学也因此上升为整体主义取向的生态哲学,大致可称为生态中心主义哲学。总的来看,在生态文学兴起的早期,尽管生态学这一科学术语还未出现,但生态文学家们却已在其生态创作中表现出或强或弱、或隐或显的自觉的生态冲动,一种生态整体主义取向的意识,这在华兹华斯、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Emerson,1803—1882)、克莱尔、梭罗及缪尔等的生存实践和生态著述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我们甚至还可以这样认为,他们的生态著述预示并推动着生态学科学的诞生。基于此,当他们遭遇傲慢的启蒙理性囚禁丰满不羁的心灵、目睹野蛮的工业技术革命肢解完整稳定的自然、贪婪的人性围攻美丽丰饶的环境时,他们深感不安和焦虑,甚至引发一种紧迫的生态危机意识。为此,他们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率先向主流社会发起了最为强烈的抗议之声,对人类中心主义意识形态主导下的主流人类文化及其发展模式进行了全面、深刻的批判,以期阻止其对生态世界的破坏。由此可见,生态文学不仅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性,而且还有一种强烈的生态救赎意识。当然,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还不能将他们的生态意识与成熟的生态学科学精神相提并论。伴随工业技术革命的全球蔓延、世界生态形势的持续恶化,以及生态学科学的发展,生态文学家们的生态学意识逐渐增强,由朦胧变得明晰,甚至直接在生态科学原则的影响和指导下进行生态文学写作。总体上看,20世纪以来的生态文学处处透露出厚重的生态科学精神。比如,利奥波德是著名的环境保护科学家、野生动物保护学家,也被尊为生态哲学家,卡逊是著名的海洋生物学家,还有其他许多生态文学家大都深受生态学或生态整体主义哲学的影响,难怪在他们的生态著作问世之初,大众一般都将其看成生态科普读物,比如《沙乡年鉴》或《寂静的春天》就是如此。
生态学原则不仅反映在生态文学的内容方面,而且还反映在审美方面,并通过“文学生态中心主义”这一主张而彰显。文学生态中心主义主张把以人为中心的文学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将抽取出来的人的概念重新放归自然,研究人与自然万物生灵之间的关系,借此挑战人类中心主义思维惯性及其种种表现。具体来说,文学生态中心主义通过激进的“放弃的美学”(the aesthetics of relinquishment)而表现出来。所谓放弃的美学,是指放弃对物质的占有,放弃人的中心性和唯我独尊的主体性,与此同时,也赋予自然存在物主体性,让自然存在,诸如动物、花草、季节甚至自然现象等都成为文学表现的主题或主角,这些都与成熟的生态学原则或生态中心主义哲学原则相契合。这在梭罗的《瓦尔登湖》、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奥斯汀的《少雨的土地》及卡逊的《寂静的春天》等生态名篇中都得到生动、形象的体现。[20]
如果说生态学原则是生态文学家用于处理人与自然间关系的首要原则,那么环境公正原则就是他们探寻如何在人与自然的关联中实现普遍社会公正之路径的原则,以期确保人类与自然间的永续和谐共生。环境公正主要与种族/族裔、性别、阶级、文化、信仰及地域等概念范畴发生勾连,其中,种族范畴是核心。具体来说,环境公正既反对一国内因种族/族裔、性别、阶级、文化、信仰及地域等的不同而导致的环境资源、环境负担和环境责任等方面的分配不公和环境政策上的歧视性现象,也反对一切形式的国际环境不公和环境歧视,拒斥一切形式的环境剥削和环境压迫。环境公正曾经仅是公共环境政策核心议题之一,但对于生态文学家,尤其少数族裔生态文学家来说,它通常作为一个基本的理论立场和观察点,借此与主流或强势文化开展生态对话,彰显自己文化独特的生态智慧。在一国之内,生态文学家,尤其是少数族裔生态文学家,总是站在环境公正的立场,揭露主流社会强加给少数族裔社群的环境种族主义歧视和压迫,并探寻通达环境公正的多元文化路径。比如,美国印第安女作家琳达·霍根(Linda Hogan,1947—)的《力量》(Power)就是深度揭露环境种族主义行径的当代著作之一。在国际上,文学家们要揭露西方发达国家针对欠发达国家所实施的环境殖民主义,甚至环境帝国主义行径,呼吁国际环境公正。比如,印度作家阿米塔夫·高希(Amitav Ghosh,1956—)的《饿浪潮》(The Hungry Tide)和美国作家芭芭拉·金索维尔(Barbara Kingsolver,1955—)的《动物梦》(Animal Dreams)就对此予以深刻的揭露。可见,环境公正既包括国内环境公正,也包括国际环境公正,有时还包括代际环境公正。此外,有些生态作家,尤其是少数族裔女性生态作家,比如,琳达·霍根,还进一步指出了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及自然歧视之间的内在勾连,故她们往往还将女性,广而言之,性别,也纳入环境公正视野的考察范围,揭示父权制压迫、种族压迫及自然压迫之间的复杂纠葛,从而将生态女性主义议题与环境公正议题结合在一起,致力于探寻通向普遍环境公正的文化与现实路径。当然,由于作家自身的文化视阈、生存境遇及个性特点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大多仅侧重于种族/族裔、性别、阶级、文化、信仰及地域等范畴中的某个或某些方面,也因此而凸显出自身的创作特色。总的来看,环境公正议题的复杂性在当代生态小说中得到最为充分的揭示,也借助小说最为充分地说明了生态与社会之间纠葛的庞杂性和解决生态问题的艰巨性。
生态文学的身体性特征,指的是生态文学家或生态文学作品的人物,尤其是传记体生态文学家和生态诗人及其著作中的人物,几乎总是身体力行,融入自然,用肉身去接触自然,感觉自然,而后凭自己的直接经验,甚至遭遇自然时所留下的“伤痕”去确证自然世界的实在性、先在性、第一性和不可还原性,从而能更深刻地感悟自然,提炼出有关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深沉思考。对于生态文学家而言,身体是言说、行动、思考的主体,身体与自然的遭遇是两个实实在在的主体之间的交流和碰撞,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之间无中介、无障碍的沟通交流,这些都在传记体生态文学家约翰·缪尔的《墨西哥湾千里徒步行》(A Thousand-Mile Walk to the Gulf,1916)、爱德华·阿比的《孤独的沙漠》及安妮·迪拉德的《汀克溪的朝圣者》和生态诗人约翰·克莱尔的多部诗集及中国当代著名诗人骆英(原名黄怒波)的诗集《7+2登山日记》中得到生动形象的显现。缪尔以血肉之躯穿越千里大林莽,明白了万物都是上帝大家庭的成员,皆享有同等的生存权利[21];阿比孤身闯沙漠后向世人宣布“地球上所有生物都情同手足”[22];迪拉德通过跪拜大自然的方式才接受了世界是物质与精神、自然与超自然及美丽与恐怖并存的现实;农民诗人克莱尔以嵌入自然的生存方式,强势肯定了自己与素朴、微贱的自然存在物共生的固有价值;骆英曾登临世界七大洲的最高峰,抵达地球最寒冷的两极,多次徘徊在生死之间,从而深刻悟出:在崇高、浩瀚无边的大自然面前,人是何等渺小!正如他在诗中所写:“就在你认为无所不能的时候/老天爷让你知道你不过是他的一堆大便/就在你看着顶峰的时候/你却已经寸步难行/你可以死但也绝到不了他的脚下/这才知道你不过就是一个凡人/失败让你认识到你的无能/平和就开始滋生在你的心中”(《全世界最好的教堂》)。[23]骆英的这几行诗是他用肉身穿越生死地带后对人与自然间关系的深沉思考,当然,他也在生死地带发出了生命的最强音,令人震撼,也许这就是生态诗歌之魂所在。人必须在大自然面前保持谦卑平和的心态,这既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全然否定,也是人立身处世的原则。唯其如此,方能构建和谐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所谓对自然世界的二重书写,指的是生态文学创作既强调自然的物质性,也凸显其精神性。具体来说,生态作家笔下的非人类自然世界绝非庸俗唯物主义者眼中那种死气沉沉的机械世界,而是蕴藏无尽精神内涵的生命世界,所以生态文学家们总是对浩瀚无边、精致完美、神秘莫测的自然深感敬畏,充满好奇,同时也感叹人之渺小、无知与无助,因而他们常常满怀谦卑走向自然,融入自然,经验自然,感悟自然,从自然中寻启迪、找良方。小,可修身养性,完善自我;大,可改良社会,治国安邦。正如生态文学家爱默生在《论自然》(Nature,1836)中所写,“语言是自然事实的符号表达”“特定的自然事实是特定的精神事实的象征”“自然是精神的象征”。为此,他呼吁美国文学界走向自然,以确立新兴美国与自然之间原初的、直接的关系,由此建立独立于旧欧洲的美国文学、文化,进而获得独立的美国精神。[24]此外,许多少数族裔生态文学家不仅重视自然的精神性,而且还特别看重它的神圣性。在他们的眼中,自然是天、地、神、人共处的世界,因而伤害自然必遭报应。比如,美国印第安作家卢瑟·斯坦丁·贝尔(Luther Standing Bear,1868—1939)的《斑点鹰的土地》(Land of the Spotted Eagle,1933)、中国藏族作家阿来的《三只虫草》就是这样的作品。当然,生态文学家突出强调自然的精神价值,旨在以之抵御贪婪的物质主义对它的无度盘剥、浅薄的工具主义对它的僵化框定、冷酷的科学主义对它的无情肢解。
简言之,在不同时代背景的作家笔下,尤其是在不同文化或文明语境的作家笔下,非人类自然世界总是他们聚焦的中心、生态书写的起点,环境公正理应是他们追求的社会宗旨。然而,由于所处文化模式、社会发展模式和发展阶段的不同以及生存境遇和个性的差异,作家们的生态创作时常在种族/族裔、性别、阶级、信仰及地域等范畴之间滑动,书写的重心多变,生态审美也丰富多彩,甚至表现出迥异的特征,既反映了无限多样的非人类生态世界、庞杂多元的人文世界及丰满的精神世界之间的相互激荡,也呈现了万紫千红的生态文学景象,充分凸显了生态创作的丰富性、多元性、深刻性。
生态文学广涉非人类自然生态、社会人文生态及人之精神生态的描写和它们之间复杂纠葛的探究,因而生态文学研究一定是以物理环境为焦点的跨越性(跨学科、跨文化和跨文明的)综合研究,这种研究之精髓集中体现在生态批评之中,甚至可以说,生态批评成了阐发生态文学之内容和形式的最有效的方法。从学术的观点来看,生态文学催生了生态批评,生态批评深化、丰富和拓展了生态文学研究,并助推它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发展和繁荣。生态文学与生态批评是一对天然的亲密盟友,都致力于重新调整人与自然间的关系,疗愈人的心灵,呵护人的肉身,以最终实现和维护人与自然万物生灵之间可持续的和谐与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