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十五讲(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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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平等条约的产生

条约是一种法律形式,通常是国与国之间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自从出现具有近代意义的国际法之后,条约即成为国际法的重要制度之一。按照国际法之原则,条约一旦正式签订,就对缔约国具有法定约束力,应视同国内法对待。平等的条约,规定缔约国共同享有某方面的权利,同时也共同承担相关义务,不应存在对其中一国的歧视与压迫。不平等条约则与此相反,往往是强国通过武力以及其他各种手段胁迫弱国,逼使弱国以条约的形式承认强国单方面的要求和权利,并要求弱国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因此,不平等条约都是强国获利,弱国则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丧失国家主权而沦为强国的附属国。

近代中国自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一系列条约,基本上都是属于这种不平等的条约,故而对中国的危害极大。因为“近代的不平等条约,都是在暴力胁迫下订立的,其内容基本上是单方面给予列强种种特权。这些特权构成条约制度的具体内容,实质上是列强通过侵夺中国主权,而对中国行使‘准统治权’。……中国形式上仍是一个独立国家,但它的一部分主权已通过条约制度被列强所行使,并与中国的国家体制结为一体,这正是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的内涵之一”[45]

首先应该说明的是,近代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是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侵略和压迫的产物。众所周知,西方资本主义的萌芽、兴起与发展,至鸦片战争爆发前的19世纪上半叶,已经历了三四百年的历史。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中,英国又可谓独树一帜,率先于18世纪后期开始了工业革命,用机器生产取代了手工操作,经济增长与海外贸易突飞猛进,在世界各国经济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英国不仅经济发达,有“世界工厂”之称,而且军事力量也十分雄厚,拥有强大的陆海军,确立了世界霸主地位。紧随英国之后,法国、美国、德国、俄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完成工业革命。日本的工业革命起始于明治维新时期,至19世纪末也告完成。

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乃是争夺抢占殖民地,扩大商品市场,疯狂掠夺原料。经过长期的战乱纷争,世界局势出现了不同于资本主义发展早期阶段的新格局,初期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殖民强国如葡萄牙、荷兰、西班牙等国,不断丧失其殖民地而趋于衰落,新兴的英、法、美、俄、日等列强则蒸蒸日上,成为重新瓜分殖民地的大国,其手段之残忍、掠夺之疯狂,远甚于初期的葡萄牙、荷兰与西班牙。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古老东方大国的中国,自然也不能幸免,成为西方列强侵略的对象。“综观鸦片战争前夕的世界大势,不难看出,战前的半个世纪,既是世界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时期,又是资本主义各国大力向海外扩张时期。为了争夺殖民地,彼此之间在不少地方都展开了剧烈的竞争。英国不但在经济实力、国际贸易中居于绝对优势,而且在掠夺殖民地中也处处占了上风。它的势力步步东进,中国的西部和南部各友好邻邦,普遍受到英国殖民侵略的威胁,有的已沦为殖民地,有的正在沦为殖民地。认清这种形势,鸦片战争为什么在这时发动,为什么中国的大门首先由英国打开,就不难理解了。”[46]

1840年英国即发动了鸦片战争,以武力强行打开了中国闭关自守的国门。不过,为了能够真正达到侵略中国的目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还需要使其占领中国商品市场、掠夺中国原料与农产品、攫取中国路矿利权等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均一一披上“合法外衣”,变成受到清政府法律承认与保护的“正当行为”。而使之得以付诸实现的方式,就是强迫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因此,紧随鸦片战争之后,英国政府即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了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不仅打破了以往大清帝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天朝体制,而且也开启了近代中国长期遭受西方列强掠夺与奴役的所谓条约制度,开始形成新的完全不平等的中外关系。

美国学者费正清认为:“英政府要求签订条约只具有一般性目的,即废除纳贡制结构。1842年南京条约取消了只准在广州进行中外贸易和由广州特许的公行垄断商来进行中外贸易的限制,从而开始了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实际上,英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南京条约》显然不仅仅只是出于上述一般性的目的,废除纳贡制,取消公行垄断中外贸易,也并非英国的最终目的。其终极目标乃是通过在中国建立所谓条约制度,使英国对中国的掠夺和压迫合法化。费正清也承认鸦片战争后的20年是这种条约制度建立的第一阶段:“19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这二十年构成了中国对外关系新秩序的第一阶段。从西方的观点看来,那是这种条约制度结构得以逐渐形成的初创阶段。后来的几个阶段是使条约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中变为越来越重要的因素。从今天中国人的观点来看:条约是帝国主义入侵的工具。”[47]

在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签订之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军事侵略与政治压迫的不断加深,西方列强要求在中国获得更多权益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于是又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了一个又一个新的不平等条约,并且还通过后续谈判迫使清王朝签署大量相关的协定、条款、章程、合同等,不仅使帝国主义的更多在华权益得以合法化,而且也更加细密化、系统化。与此同时,中国丧失的国家主权与经济利益则越来越多,加速沦入了半殖民地深渊。

其次需要阐明的是,除了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和压迫,清朝政府统治集团的高度腐败与对外妥协投降,以及后来军阀混战、北洋政府的软弱衰朽,也是导致中国对外屡战屡败,不得不接受一个又一个不平等条约的内部原因。

就在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列强相互激烈争夺殖民地之时,统治中国的清王朝却正经历由盛转衰的巨大变化。清朝的康雍乾三代曾有过所谓的“康乾盛世”,即从康熙二十年(1681)平三藩之乱,到嘉庆元年(1796)川陕楚白莲教起义爆发,持续时间百余年。这一时期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都获得了较大发展,特别是国家统一最终完成,疆域空前扩大,社会经济趋于繁荣,人口也迅速增长。但是,在所谓的“康乾盛世”后期,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十分迅速,英法美等国相继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工业革命也逐步展开,相比之下清王朝的“盛世”就显得暗淡无光了。另外,清王朝在“康乾盛世”期间,其实也已经酝酿着各种严重的社会矛盾。连乾隆八年(1743)到中国的一位朝鲜使者也预感到清朝潜在的危机,这位使者在回国后向其国王上奏说:清朝“外似升平,内实蛊坏,以臣所见,不出数十年,天下必有大乱。盖政令皆出要誉,臣下专事谀说,大臣庸碌,而廷臣轻佻,甚可忧也”[48]。到18世纪晚期,随着大规模川陕楚白莲教起义的爆发,清王朝很快就开始由盛转衰。

此时的中国,在各方面都面临着较为严重的危机。经济上,土地高度集中,农业、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受到阻滞而难以发展,出现衰败凋零景象,国家财政入不敷出;政治上,吏治废弛,官风败坏,贪污盛行,一片腐败景象;军事上,军营奢靡,将士骄惰,军纪松懈,勒索百姓,一味养尊处优,战斗力日益丧失。在此情况下,阶级矛盾也愈趋激化,农民、手工业工人铤而走险的反抗斗争层出不穷,甚或爆发武装起义,使整个社会动荡不安。面临如此困境的清王朝却无以挽救,致使国势江河日下,自顾不暇,根本无力抵御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军事侵略,也无法拒绝列强逼迫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要求。

清王朝在面临自身衰败、社会动荡的困境时,不仅无力抵御西方列强的外来侵略,其统治地位也受到严重威胁。清王朝之所以在战败之后接受不平等条约,实际上也是以妥协投降的方式,通过出卖国家主权和提供巨额赔款的巨大代价,换取西方列强对其统治地位的确认。当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城,咸丰皇帝仓皇逃往热河的行宫时,为了能够保住统治地位,即谕令钦差大臣奕訢议和,“与该夷将本年所议续约,画押盖印,并将八年天津和约互换”。咸丰帝另还表示,英法联军“业已入城,一经驳斥,必致决裂,只可委曲求全,以期保全大局”。[49]所谓“保全大局”,显然即是保住清朝的统治地位。

在统治地位能够得以延续的前提下,清王朝注重的并不是国家主权和国家经济利益的得失,而是主动以妥协和出卖国家权益的方式维护所谓天朝的颜面。例如为了维持清王朝的旧有天朝体制,保持其天朝上国的表面尊严,咸丰皇帝就曾一再试图阻止各国列强派使驻京,甚至不惜以全免关税和鸦片贸易合法化作为代价,换取列强放弃在天子脚下派驻公使的允诺,但因受到列强的拒绝而未能如愿以偿。

清王朝类似主动妥协乃至投降的行为,在此后也屡见不鲜。例如,在1883年12月至1885年6月的中法战争期间,尽管面临清军取得淡水大捷和镇南关大捷的大好形势,清王朝仍不顾前线将士和爱国志士的反对,采取“乘胜即收”的策略,下诏停战求和,并签订了不平等的《中法条约》,从而进一步暴露了清王朝的对外妥协投降与腐败无能。在此之后,清王朝又相继签订了更加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正是随着一个又一个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近代中国也一步又一步地沦入半殖民地的深渊。

1911年的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但革命的胜利果实最终却被袁世凯窃取。在登上大总统宝座之后,袁世凯又梦想黄袍加身做皇帝,为求得外国列强的支持,也不惜大肆出卖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甚至在全国舆论一片反对之声中,公然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与《中俄蒙协约》。袁世凯死后,中国又陷于北洋军阀混战、中央政府软弱无力的状况,帝国主义国家尤其是日本乘机继续攫取中国主权,北洋政府也依然奉行妥协投降外交,从而使中国的半殖民地深渊进一步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