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8卷):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1763—17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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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口、商业和经济思想

一 人口的增加

18世纪欧洲人口的估计数有很大幅度的误差;直接的人口调查做得极少而且做得不完善,大多数数字是从计算户数得出的,而户数除残缺不全外,对各户的人数也必然要做随意的假定才能得出人口的总数。这样的估计数字虽然可以提供一个国家人口近似规模的相当可靠的数量,而要据以求出一个国家中人口的增长率则是很不可靠的,因为这些估计数字是随行政效率的高低而变动的,它们给人的总印象很可能是夸大了人口增长的速度。不过可以肯定,18世纪欧洲大部分地区的人口是在增长,而且就整个欧洲而言,人口在1760年以后比以前增长得更快。[1]现在回顾起来,人们自然把这次人口增长看作作为过去200年特征的人口持续不断增长的第一阶段,并以生活水准提高或医药和公共卫生改善这样一些新的影响来加以解释。但也应该看到,18世纪下半叶的人口增长只是在斯堪的纳维亚的某些地区和低地国家、俄罗斯、英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以及德意志的一些地方速度较快。即使在这些国家(除俄罗斯、某些普鲁士省份、芬兰和爱尔兰外),18世纪后期的增长率也许每年不超过1%。在西班牙、意大利、法兰西,也许还有瑞士,年增长率为0.5%左右或者更低,这样的增长率在较早时期是很寻常的——例如,格雷戈里·金[2]估计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在17世纪末每年增加0.4%。

此外,在18世纪后期人口增加最快的某些地区,迅速增长是长期性的;德意志的部分地区自三十年战争结束以来人口便一直迅速增长,俄罗斯从18世纪20年代后期人口开始迅速增长。在这些地区,18世纪末人口增长并不是从停滞状态突然上升的。在瑞典和芬兰,人口实际在北方战争停止后20年内增加得比18世纪后半叶更快。因此,虽然出现增长加速的现象,在英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尤其明显,但这种加速并不具有普遍性。需要加以阐明的问题不但有18世纪后期某些地区人口增长加速的原因,还有某些地区长期比别处增长率高的原因。

我们感谢马尔萨斯对人口的预防抑制和积极抑制加以区别——前者是推迟或避免结婚,后者是战争、饥荒和疾病。工业革命前在西欧的大部分地区是预防抑制在起作用。抚养孩子的责任落在父母的肩上,而不是由大家庭或家族集团负责,因而在决定是否或何时结婚的问题上人们为获得建立独立家庭手段的能力所左右。在容易获得支撑家庭手段的地方,人们结婚就比较早,过独身生活的比较少;在生活条件困难的地方,人们往往推迟结婚,或者根本不结婚。这样,关于婚姻的习俗最终趋向于适应可以得到的财力,从而防止过快的人口增长。倘若人口增长超过可能得到的土地和农业设备,农民们后出生的儿子就会发觉不容易获得并耕种他们自己的田地,于是当上了雇农、家仆或士兵。

这种对婚姻的控制是否由于人们婚后限制生育而更甚,我们不得而知。在所有社会里一向实行流产和原始的避孕技术,但根据当时评论的语气也许可以断定,除法国外,这时这些方法的使用尚未普及足以有效地降低人口出生率的程度;在其他地方,则主要靠诸如荒年之类的异常情况。

人口还周期性地受战争、饥荒和疾病等侵袭的抑制。在没有充分肥料供应和有效灌溉方法的情况下,当时粮食收成的丰歉波动程度比现在要大得多,虽然直接死于饥荒的人在总的死亡人数中所占比重不大,但一次歉收往往加剧疾病所造成的后果。同样,虽然战争的直接伤亡比瘟疫造成的死亡小,但军队的过境和交通的混乱使社会更容易发生流行病。在由于这些原因造成死亡率高的年份里,人口大量增长的现象可能并非在老人和婴儿中间,而是在年轻人和5岁以上的儿童中消失了,尤其在像M.古贝尔提到的博韦地区那种死亡率特别高的地方更是如此。[3]

根据马尔萨斯在他的《人口论》(1798年)第一版中提出的最初观点,饥荒和疾病乃是对人口增加速度快于生活资料增加速度的人类所施加的惩罚。高死亡率是过高出生率导致营养不良和过分拥挤而造成的结果。不过,经过仔细检验的瑞典和英格兰的情况表明,高死亡率与人口压力看来似乎并无密切关系。歉收年份的出现频率与严重程度取决于气候,而不取决于人口占有资源的比例;尽管粮价的起伏对城市人口死亡率的影响很大,而且在贫民区比在富人区更加敏感,但坏收成本身往往并不足以造成重大而范围广泛的死亡率上升。死亡率特别高的年份主要由于流行性疾病,这往往伴随着出现某一地区地方性疾病的异常流行。流行病的发生和居民抵抗这种疾病的能力均与粮食供应无密切关系,而且尽管某种流行性疾病比如肺结核可能是受营养水平的影响,但最致命的流行疾病其特性和致命性并不取决于粮食供应,而是取决于引起流行病的各种因素,如气候,特别是温度和降雨量,而且取决于城市化的程度。因此,至少在英格兰和瑞典,人口的预防抑制看来已使人口的增长适应于土地和设备的供应,从而稳定在一定的生活水准上,虽然这种水准用现代标准来衡量是极低的,但已高出仅能维生的最低水平,足以避免重大饥荒并避免直接由饥荒引起的疾病。高死亡率并不是由高出生率引起的;也许这样说更符合事实,即死亡率水平高有许多与粮食供应并无关系的原因,而且从长远观点看问题,可以通过改变结婚年龄和过独身生活等手段使出生率适应于这个水平。马尔萨斯本人在他后来的著作中认为,这一点对于欧洲长期有人居住的一些地区是普遍正确的。他写道:“在近代欧洲几乎所有比较进步的国家里,目前使人口控制在生活资料实际水平上的主要抑制途径乃是对婚姻的审慎的约束。”

这些结论对于整个西欧并不同样适用;在欧洲大陆的各部分,人口之所以能适应资源,预防抑制和积极抑制所起作用的大小程度并不一样。习俗上更注重以生活水准为结婚条件,而不是以年龄为结婚条件的地区,预防抑制最起作用。但在某些地区,由于机会充分而形成的婚姻习惯无法适应后来由于这些机会减少而出现的情况。结果,在人口增长严重影响生活水准的地方,一旦遇到暂时的人口急增或连续几年歉收,便很少有缓冲其影响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死亡率对歉收更加敏感,流行性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蔓延范围也就更加受生活水准的直接影响。例如,爱尔兰居民比英格兰居民更容易受歉收之害;萨克森选侯领地1770—1772年歉收造成的高死亡率,使当地1780年的人口还低于1744年。

各国间死亡率的不同变化不论是什么原因,看来可能的是,人口正常迅速增加的国家和人口缓慢增加的国家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它们的出生率水平;而它们出生率的不同则可能反映了他们往往因结婚年龄和过独身生活的人的多寡的不同而出现的生理和营养状态。令人非常瞩目的增长地区——高达每年3%——是北美,那里充裕的土地为早婚提供了机会。俄罗斯人口迅速增长也反映了边疆地区特别不重视预防抑制的情况。因为俄罗斯的一户有许多个家庭,青年人结婚后并不独立门户;此外,农民的土地是根据每个家庭的劳动力强弱或“吃饭的人”的数目来重新分配的,这种做法的形成一方面是因为人口的不断增加,但同时又促使人口增加,因为在那里大家庭受到奖励,而不像西方的情况那样往往要受到惩罚。在芬兰还有在普鲁士东部,高增长率则反映出人口稀疏地区所提供的种种机会。

芬兰的增长率比其他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要快很多,表1可以说明这一情况。

表1

就其他人口迅速增加地区来说,证据想必也是根据环境条件而推测出来的。爱尔兰甚至在18世纪最后几十年人口增长加速之前相对高的增长率可能也是由于早婚和高结婚率;因为爱尔兰人素有如佩蒂所说“从最初有结婚能力起”就结婚的名声。

对比之下,人口增长最缓慢地区是那些建立新家庭的手段最受限制的地方,除农业之外没有什么谋生机会的地方,以及在农业方面谋生机会由于土地稀缺和大庄园普遍存在而受到限制的地方。西班牙的状况即如此,虽然阿斯图里亚斯、加利西亚和巴伦西亚的人口在18世纪中翻了一番多,但有许多大庄园和受牧主光荣会[4]压迫的埃什特雷马杜拉在18世纪末还跟该世纪初一样人口稀少;而整个西班牙的人口在一个世纪里也只增加了50%。西班牙作家萨米恩托认为,他的国家“人口减少”的原因不仅在于教士过独身生活,还在于俗人中未婚者占很大比例,这些人由于农业资财的分配不公,没有能力维持家庭;1768年人口调查中16岁到25岁的人口中结过婚的只占20%多一点,这个事实表明这种说法是正确的。[5]

在意大利,整个国家的人口增长率大约每年只有4‰,而托斯卡纳和波河流域的增长速度最慢,因为两地人口业已非常稠密,精耕细作农业的潜力也已耗尽。建立独立门户的家庭的可能性受到限制,结婚时间便被推迟;在18世纪的威尼斯,男人第一次结婚的年龄在29.9岁到31.7岁之间,女子在28岁到29.8岁之间。奥地利的情况比较模糊,因为该国包括像上奥地利和下奥地利以及波希米亚等人口相当多的省份,也包括像施蒂里亚和卡林西亚等人口密度只有前者一半的省份。后两个省份人口稀少,不能完全以土壤贫瘠为由加以解释,有人把这种情形归因于领主土地所有制(Grundherrschaft)和地主家族(Gutsherr- schaft)加在农民身上的沉重负担和农村中无产阶级的存在,这些人结婚晚或者根本不结婚,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太穷,供养不起家庭;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地主不允许没有生计的人结婚。[6]但是在普鲁士,同样的社会制度却并未与人口的迅速增加发生矛盾,欧洲南北边疆地区人口发展状况的这种对比,其原因可能是南部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不佳,不太可能成为大宗的粮食出口者,因而无力支持人口的迅速增长。

在法国,据勒瓦瑟的估计,1770—1789年之间人口的增长率每年不到5‰,18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人口出生率的不断下降,这并不是由于结婚年龄的改变或结婚者比例的改变,而是由于婚后控制生育。限制生育的愿望与农民需要保护他们的财产免受因人口增多而被分割得更小的威胁有关,因为当地没有大量的保留土地,除务农外也没有迅速增加的谋生机会。18世纪后期,人口的增长业已导致将家庭财产平分的做法,这是一种只有在除家庭财产外别无适当出路的情况下才会采取的为孩子们提供生计的办法,这个办法本身已足以说明有必要建立小家庭。

由此看来,各国之间人口增长的巨大差异主要在于出生率的不同。但这并不是说18世纪下半叶在某些国家中明显的人口加速增长也是出于同一缘故。

这种加速增长并不一定是由于全新的影响在起作用。在欧洲大多数地区,除大城市外,在没有流行病和战争,收成正常的年份里出生人数也许超过了死亡人数。因之,有幸在这些方面都如人愿的任何一段时期里人口就可能会增加。18世纪下半叶看来就是这样的时期。死亡人数的波动在18世纪没有17世纪那么强烈,18世纪下半叶又比上半叶平稳。18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是欧洲大部分地区疾病流行的20年;在20年代爆发了鼠疫;30年代一场严重的流行性感冒横扫西半球,另外还爆发了天花、斑疹伤寒、伤寒和痢疾。相反,18世纪后几十年里,在欧洲的南部和北部长时间都没有发生严重的疾病。例如在西班牙,虽然瘟疫一直是农村地区严重的地方病,1784—1787年和1790—1792年蔓延成流行性疾病,但18世纪下半叶主要的流行病只限在城市里。1709年的流行病波及全国,而1800年的流行病则局限于加的斯、塞维利亚及其附近地区。

此外,死亡率特别高的年份虽然暂时减少了人口的增长,但最终可能形成一种有利于人口突然猛增的年龄结构。流行病发生的年份不但死亡增多,而且使婚姻推迟;不但婚姻推迟因而生育也推迟,并且现有已婚夫妇的生育也减少了,部分是因为配偶死亡而致家庭破裂,部分是因为出现高死亡率的环境不利于怀孕。但是,造成高死亡率的原因一旦消失,出生的人数便大量增加;推迟的婚姻这时完婚了,许多年轻人比起以往的习惯结婚年龄提前,因为他们这时可以较早地继承家产和职业,如果不是瘟疫夺走了许多人的生命,他们是不会这么早成家立业的。由于高死亡率而锐减的配偶数这时已由具有更高生育能力的新婚配偶所补充。这种出生人数的突然增加造成十分令人瞩目的年龄结构的波动,这种人口的猛增随着时间的推移便显示出一种波浪般的效果。在这种猛增之后大约30年时间,人口中便会出现不正常的高比率的年轻成年人。倘若当时正好出现十分有利于结婚的条件,有利的年龄结构和早婚双管齐下,便会出现10年或更长时间的人口大爆炸。

英格兰人口在18世纪后期之所以增长得比较迅速,部分可以用这些原因来解释。1725—1729年天花流行,接着便是30年代的生育高潮,大约在25年之后,英格兰人口中便出现了不正常的高比例的年轻成年人,其他条件也有利于结婚。因此,1760年前后便出现了结婚高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60年代和70年代的人口增加。由于同样原因,瑞典在1750—1765年、1774—1780年、1791—1798年也出现了人口增加的高潮。

因之,人口变化的传统作用过程可用以解释18世纪下半叶人口比较迅速增长的大部分原因。究竟是否全部新的影响在发生作用以及这些影响的范围和性质如何,至今仍然众说纷纭。那个时期的低死亡率是表明一种永久性的改善呢,抑或它只是由于1763年后长时期的和平以及天气良好,再加上流行病发病率幸而有所减少等有利因素而造成的呢?淋巴腺鼠疫在欧洲的绝迹——最后一次严重爆发是1721年在普罗旺斯地区——固然是一件永久性的成绩,然而,尽管鼠疫无论发生在什么地方都要引起大量死亡,但这种病的爆发次数往往相对较少,并且限于一定的地区,所以它的绝迹并不是低死亡率的重大原因。有人争辩说,18世纪末法国的婴儿死亡率在下降;而5—14岁和15—24岁年龄组的死亡率实际上固定不变,1—4岁年龄组死亡率下降是因为天花几乎已完全绝迹,这种病在1789年以前是造成这个年龄组30%死亡的原因。[7]在英格兰因天花而死亡的数字也有所减小,这是18世纪后期实行接种牛痘和19世纪早期实行注射疫苗的结果。但是,除了天花这一疾病外,并找不到对人的平均寿命产生重大影响的医疗方法有所改善的证据;医药设备的任何增加都局限在城市,它甚至不足以抵消城市化对死亡率带来的不利影响。

可能对人口增长有重大作用的一个新的影响乃是食物供应的改善,根据法国的证据已经得出结论:饥馑与死亡的相互关系在1770—1789年间并不像17世纪后期和18世纪早期那么明显;欧洲许多地方1770—1772年和1795年的歉收与1709—1710年的坏收成相比,对死亡率似乎也没有那么明显的影响。[8]18世纪后期任何这种使欧洲人口遭受饥荒之灾的可能性的减小,都不能仅仅归因于食物供应的改善;由于各种互不相干的原因,一些往往是由于食物匮乏而引起的疾病不再像以前那样肆虐,这样,歉收所引起的死亡就减少了。但是,也许由于气候条件较好,作物品种大大增加,以及耕种方法的改进,某些地区歉收的情况已经减少,而且也许由于粮食贸易的组织工作有了改进,在粮食储备不足的地方,通过从储备有余的地方输入粮食,也比较容易减轻收成不足所引起的困难。除广种马铃薯的贫困地区外,并无证据表明营养与抵抗疾病的能力有什么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被用来养活增加了的人口,而并未增加每个人的消费量;尽管农业生产力并没有提高,但人口的增加很可能已在生活水准很低的地方引起了马尔萨斯所说的积极抑制。

总之,尽管较低的死亡率在某种程度上的确表明各种新的影响在起作用,但事实很可能是,作为近代标志的主要是一种在较早时期出现的暂时有利条件所造成的结果,而不是死亡率的开始持续下降。在19世纪初期,在那些有证据可查的地区,死亡率又再度上升了。

在某些地区,18世纪后期人口增长的加速可能是由于放松了对婚姻的审慎限制。布拉班特人口在29年内增加了40%——由于布鲁塞尔、卢万和安特卫普的人口只增加了25%,而且由于该地区已是欧洲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这种增加速度就更引人注目——部分反映了对外贸易的扩大和农业的改进对结婚的机会起了促进作用。在爱尔兰,有人争辩说,由于马铃薯种植的普及以及为了满足英格兰对谷物的日益增加的需求而把牧场改为耕地;加速了现有土地的再分配,并开垦了新土地。结果,农家的儿辈们发现在18世纪后期获得土地和成婚比以前容易了。在英格兰,1760年以后经济增长的加速,特别是对农产品需求的增加,可能促使人们更加愿意结婚,犹如边疆地区由于土地充裕而促使人们愿意结婚一样。至少在英格兰,认为当时存在着有利于生育的影响的看法具有现实根据。马尔萨斯写道:“人口迅速增长的最必要的条件是对劳动力的巨大而持续的需求。”此外,如果没有这些有利于出生率的影响,那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低死亡率而导致的人口增长,将会产生出现在法国而不是英格兰的那种人口出生率的相应下降。然而,那种认为存在着长期保持或促进出生率的影响的看法,尚无详细的统计资料加以证实。至于18世纪后期的人口增长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维持生活的经济能力的提高,并且在多大程度上是一种不受其他因素影响的发展——经济迅速发展的地方生活水准不会降低,而在经济发展停滞的地方,生活水准就会降低——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二 贸易

(一)贸易的模式

在蒸汽应用于运输以前,各种类型的货运费用都非常高昂,因此,与生产总量相对而言,贸易量是很小的。此外,在修筑铁路以前,水路运输比陆路运输的费用低得多,所以,在有海洋或河流连接的地区,即使是相距甚远的地区之间进行的贸易,也远远超过只有陆路连接的地区即使是同一国家内的地区之间的贸易。欧洲本身内部有一些欧洲产品的长途贸易,例如在莱比锡进行萨克森和西里西亚的工业品和东欧的初级产品的交易,以及在德国、意大利和法国南部之间以苏黎世、巴塞尔和斯特拉斯堡为中介进行的大量贸易。但是,主要贸易地区却集中于大海——大西洋、地中海、波罗的海——周围,而主要的欧洲贸易城市乃是那些在西欧和中欧的人口较稠密地区及其周围地区之间交换货物的城市。

最重要的综合贸易是在欧洲与南、北美洲之间的贸易。西印度群岛有欧洲所需要的大量剩余产品,主要有糖、咖啡和几种数量较小的产品如棉花、靛蓝、辣椒和生姜。从马里兰到卡罗来纳这样一些种族杂居的殖民地也生产大宗农作物。北部殖民地几乎没有什么在欧洲市场上有价值的大宗产品,只有多余的粮食和木材。这种各国各有其特产的情况,使建立一个复杂的交换系统成为可能。英国向大陆南部殖民地出口的制成品大致上与从这一地区进口的初级产品平衡。英国在与西印度群岛的贸易中有相当大的贸易逆差,不过在一定程度上被无形支付所抵消,与大陆北部殖民地的贸易则有较小的顺差。北部殖民地部分依靠输往西印度群岛的粮食,部分依靠与南欧之间的贸易顺差来弥补与英国的贸易赤字;鱼、木材和小麦产品向西班牙和葡萄牙出口,换取酒、盐和水果,然后航运到英国。

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南美的殖民地主要用金银锭来交换制成品。虽然法律规定这些地区的贸易由母国垄断,但事实上一大部分贸易是由英国人或法国人进行的。输入西班牙、葡萄牙及其殖民地的大部分制成品由英国和法国供应。这些制成品(如英国商品)部分是用进口羊毛、水果和酒来偿付;但法、英两国在与伊比利亚半岛贸易中都有巨额顺差,由西、葡两国用金银锭来结算。因此,部分出口到北美的英国商品最后是以金银锭输入英国的形式来偿付的。大西洋地区国际贸易的国际结算从来不是顺顺当当的,美国商人在美国革命前夕所负沉重债务也许可以说明从长远来看已存在着某些难以解决的纠葛。但与大部分其他主要贸易地区相比,这些困难并不严重。欧洲需要的初级产品,在新大陆最后是可以用商品来偿付的。

在远东,17世纪贸易的大扩张把欧洲商人带进了一个不大愿意进口欧洲商品的地区。印度,主要是孟加拉,向英国出口棉织品、丝绸、硝石、靛蓝、糖,以及在同中国进行贸易中所获得的大米、茶叶和其他产品。英国则主要以输出布匹,还有铅、铁和铜作为交换。虽然从绝对数字上讲,这些出口商品的数量并不算少,但它只约占英国从东印度进口货物官方数值的1/3。印度在英国人能提供廉价的棉布以前是个不愿意接受欧洲商品的市场,荷属东印度群岛和中国的情形也是如此。欧洲同东方的贸易差额因而是以输出金银锭,以及以政治性质的汇款来清偿的,对中国则以出售印度的鸦片来清偿。

在与中东和近东的贸易中也出现了同样的困难,不过程度上较轻。这种贸易主要是以布匹和殖民地产品交换奥斯曼帝国的天然特产如纺织品原料(主要是棉花)、谷物、皮革、油和香料;并且主要通过法国的代理商,这些天然特产通过北欧成交,不过其中也有一些直接运往萨洛尼卡、的里雅斯特、威尼斯和热那亚。在这种贸易中也有以金银锭或硬币结算的。

第四大综合贸易区域是波罗的海。波罗的海沿岸国家是西欧的传统粮仓,特别在歉收的年份西欧依靠从那里输入粮食;除小麦外,但泽业已丧失其在这项贸易中先前所处的支配地位,因为出口的主要地区已经东移。波罗的海还提供由芬兰、立窝尼亚、爱沙尼亚和瑞典出产的木材——1760年后通过松德海峡出口的木材数量激增——以及瑞典和俄国的铁,俄国输出的铁在这个时期不断增加。1784年通过松德海峡的商船,大部分(37%)是与德国港口进行贸易,其次(26%)是与俄国。大量出口货物至少在最初是运往英国和荷兰。对荷兰的出口,大部分分售到其他地区,但对英国的出口则留在当地。作为交换,英国人则提供制成品和一些殖民地商品,地中海沿岸国家提供食盐(法国、意大利和一些葡萄牙的)、酒、鲱鱼、服装、皮革、殖民地产品,尤其是在1740年之后还提供一些原棉和羊毛。18世纪40年代以后,波罗的海进口的殖民地货物增加得很快。尽管如此,仍有余额(尽管为数很少而且在不断减少)不得不用金银锭来进行结算。

远距离贸易一向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一个地区的天然特产同另一地区的天然特产交换,二是制造品同天然特产交换,三是制造品同制造品交换。这三种交易在这个时期同时并存。波罗的海与地中海之间的贸易主要是第一种,同美洲的贸易大部分属第二种。第三种贸易则很少:在较先进地区之间进行特产交易,另有一些是以西方羊毛织品同东方的亚麻织品进行交易,但可能数量不大。就数量和价值而论,天然特产的交易是最重要的,但具有最大潜力的贸易乃是少数高度专业化地区的制成品同周围地区天然特产的交易。具有重大意义的是,英国的贸易已经几乎全是以制成品交换初级产品。

大体上说,国际贸易的模式取决于相对成本。在某些部门,如在粮食贸易中,也许绝大部分如此。但是,在欧洲国家政治控制或影响所及的地区,贸易的分布和性质却由于这些国家所采取的各种措施——航海措施和垄断公司——而出现反常现象,以确保母国保持主要的贸易优势。此外还存在制成品贸易的壁垒,例如法国人和英国人彼此设置的壁垒以及禁止印度产印花平布贸易的种种措施。

殖民大国企图在它们的殖民地市场上保持垄断地位这一事实具有很重要的经济意义,因为,由一个国家以政治手段占有的市场,其性质使市场的发展发生很大的差别。至于不同殖民制度所制定的法规究竟有多大效果,以及这些法规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使贸易偏离其本来的流通渠道,那就很难说了。几乎从一开始,西班牙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就受到了严重损害,由于七年战争的结果,英国扩大了其在加勒比海地区的贸易机会,实际上赶走了那个地区的竞争对手法国。从1766年起,英国人采取了一系列的努力,试图把英属西印度群岛建成同西班牙殖民帝国进行贸易的集散中心。从1766年通过第一个自由港法,经历不断修改到1787年和1805年的修正案,英国人设法促进英属西印度群岛各自由港与外国种植园之间的贸易。西班牙人则放宽西班牙人同西属美洲贸易的限制以抵制英国的压力。根据1778年的自由贸易法令,取消了加的斯和塞维利亚的贸易垄断权,允许西班牙与中、南美所有主要港口互相进行直接贸易。[9]这项措施旨在通过允许西班牙子民在西班牙帝国范围内有很大程度上的贸易自由,以便降低价格,从而使他们能较好地对付外国闯入者的竞争。事实上,放松限制的确促使与西属美洲的贸易迅速扩大,但它未能成功地抑制在贸易中份额不断增加的英国人的侵入。到18世纪末,虽然西班牙对其殖民地贸易的垄断,除了为适应路易斯安那的特殊环境而放宽限制外,在理论上讲仍是完整的,但根据当时的估计,实际上却已有多达25%的贸易额掌握在外国人的手中。保持垄断的努力之所以失败,完全是因为西班牙的制造商和商人不能满足殖民地的需要。

如果说西班牙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是在外部压力下崩溃的,那么英国人的垄断则是被内部的压力所打破。英国人保持对其西半球殖民地贸易的垄断地位的努力远不像西班牙人那样严酷。1730年后允许北美殖民地出口大米,1739年后允许把糖直接输往地中海,直到巴黎和约后试图加紧执行贸易法和航海法为止,旧殖民体系的运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此外,英国经济与其殖民地之间有天然的互补性。至于对旧殖民体系的各种控制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造成贸易模式的反常,则是一个存在争论的问题。人们有时争辩说,这种控制并未使英国殖民地的贸易有什么不同,因为它们符合贸易的自然条件;也有人指出,美洲殖民地的叛离并未在实质上改变英美贸易的趋势。但1783年在事实上的确形成一些变化。有人估计,在独立战争之前,如果不计走私货物,美洲殖民地的贸易有2/3—3/4是在帝国范围内进行的;美国的独立使帝国在美国输出的货物中所占份额减少到1/2,不列颠诸岛所占份额则从1/2减少到1/3。[10]此外,美国的独立确实导致伦敦作为贸易中心地位的一定程度的衰落,就烟草来说尤其如此,尽管导致这种衰落的还有别的经济力量。

根据美国的经验做出的论证实际上没有多大说服力。1783年后,就严格的经济意义而言,英国当然是大部分制成品的最大的供应源。在18世纪早期情况却不是这样。有一些证据表明,旧殖民体系在其早期,是按照若依它自己的意愿行事绝不会采取的路线指导需求的。1783年对贸易造成的变化相对说来比较小,这一事实有助于加强由旧殖民体系形成的商业纽带。我们有理由说,一百多年的控制已形成了种种商业纽带,即使在贸易控制停止执行以后,它们依然把英国与殖民地在商业上联结在一起。

我们有理由认为,这种情况是肯定无疑的,即如果不规定一定种类的殖民地产品必须首先运到英国,那么伦敦在国际商业和金融方面就不会这样快获得如此优越的地位。英国并不是最优良的天然商业中心。例如,荷兰就具有相当多的优越条件:荷兰掌握着在欧洲大陆上分销亚洲、非洲和美洲产品的控制权,甚至在它必须从英国获得这些产品的情况下仍然如此,由此可看出,它的力量是多么大。同样,德国也有很大的优越条件,例如,在对美国停止行使航海法令后,不来梅很快就成为桶装烟草的集散中心,而汉堡也很快便与美国建立起直接的商业往来。

到18世纪后期,英国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比其他国家要进口更多的殖民地产品,仅仅这一事实就使它在转口贸易中占有特殊的优越地位,因为它拥有了较大的股本,发展了市场设施并积累了有关资源的知识。然而,要是没有对旧殖民体系的种种控制,使伦敦成为巨大转口贸易中心的过程就会慢得多;而且,由于到伦敦购买殖民地货物的顾客往往还需要解决运输和商业金融问题,所以这些控制也有助于使伦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这一时期荷兰作为船舶和商船供应者的地位进一步衰落。荷兰人在这两个领域都让位于英国人。例如在布匹的运输方面,英国通过松德海峡装运的份额以牺牲荷兰而得以大大增加。通过松德海峡的荷兰航运的绝对数量在60年代或70年代一直持续上升,但后来他们相对来说输给了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诸国。任何中间人的地位都是很不稳定的,因为他们所服务的双方迟早会彼此直接交易。荷兰不仅面对英国的竞争,斯堪的纳维亚诸国特别是瑞典的航运也大大发展起来。就殖民地商品来说,英国和荷兰在波罗的海贸易中的相对地位均已下降,到1771—1780年,其他国家特别是波罗的海国家本身,运输了将近2/3通过松德海峡的进口货,这10年间瑞典所占份额的百分比几乎与英国持平。在从波罗的海出口的粮食方面,18世纪初荷兰人曾完全占据支配地位,但在18世纪打入这项贸易的是斯堪的纳维亚和波罗的海诸国,而不是英国,英国船只在这项贸易中始终未占很重要的地位。1771—1780年,在通过松德海峡运输的粮食总量中,荷兰只占41%。除阿姆斯特丹和伦敦两地外,销售殖民地货物中其他主要大宗商品的贸易中心,也不可避免地应运而生——1740年后汉堡的生意日益兴隆,在这一时期成为从阿尔汉格尔和波罗的海运往英国的日益增多的粮食贸易的主要转口港;随着革命战争的爆发,汉堡接过了原先由阿姆斯特丹进行的大部分贸易。法国发展它自己的殖民地贸易转口中心。1780—1783年的英荷战争对双方的航运都产生了不良后果。18世纪荷兰的捕鲱业衰落,不仅被18世纪后半叶在该业中占据较大份额的瑞典人,而且被哥德堡兴起的捕鲱业排挤出波罗的海。

英国人给予荷兰人的打击,或斯堪的纳维亚和波罗的海国家商人采取的主动行动,都没有什么令人特别惊异的。但这个时期最令人难以理解的事件之一乃是法国人建立一支庞大的商船队的失败。1767年通过松德海峡的6495艘船舶中,有203艘开往、299艘开出法国港口,但其中属于法国人所有的只有10艘。尽管法国的贸易增加,但法国的航运却被排挤出许多航线。荷兰人和英国人,特别是在1740年以后的瑞典人,把法国人挤出了与北方国家的贸易。理由很简单:法国的运费比丹麦或荷兰高出20%—30%。法国的航运业主要是保持与法国殖民地的贸易,因为它在这些地方采取了某些保护措施,此外,它保持着对地中海东部地区和东方的贸易。

18世纪最后几十年里,对贸易的限制大大放宽。虽然这些放宽措施很少是由明确的自由贸易思想所促成的,但所有这些措施都反映出并且推动了贸易的增加。法国对其西印度殖民地贸易的垄断,遇到了英国在保持殖民地贸易垄断地位时所遇到的同样困难——西印度殖民地和北美殖民地的互补性使得用前者的食糖产品交换后者的粮食有利可图。此外,法国人没有能力充分保证其殖民地所需要的产品供应,这不仅导致大规模的非法贸易,而且导致1763年、1767年和1779年对垄断的放松,最后导致1784年8月30日法令的颁布,规定建立6个贸易中心,允许外国船只对一些指定的商品进行范围广泛的交易。1778年的法令开放西班牙与其殖民地间的自由贸易。到美洲殖民地革命时,第一个英帝国的最重要部分脱离了旧的殖民体系。对国内贸易也放松了。哈布斯堡帝国版图内的德意志各邦从1775年起组成了单一的关税区,1796年扩大,把加利西亚包括了进去。即使在俄国,由于粮食生产大户的贵族以及商人的压力,于1753年取消了国内关税,1762年又做出安排允许粮食自由贸易;不过,叶卡捷琳娜总的经济政策一般说来是限制很严的,对进出口课以高关税并加以种种限制,并在1785年颁布的手工业者管理条例中加强了行会组织。最后,根据1786年英法商业条约,法国降低了对纺织品、皮革、金属器具和瓷器的税率——有些降低了10%——英国则取消了对葡萄牙优惠而对法国葡萄酒和烈性酒实行的歧视性税收。由于英法两国之间走私活动猖獗,所以很难估计这项条约的效果如何,但法国终于在1793年宣布废除此条约。

(二)贸易的趋势

这个时期的整个国际贸易没有统计数字,但我们可从英国的数字推断出一些情况,因为英国的贸易比任何其他国家的数额大,分布也广。英国通过合法渠道进口的货物,经过1735—1747年一个相对稳定时期之后,到1775年有了很大增加;1775—1782年由于对美洲殖民地战争的影响有所下降,然后又上升,直到18世纪末。英国产品的出口量,除那次开始较早持续较长的停顿外,可以说明总的格局;上升到1764年后,出口平稳下来,接着出现了20年的比60年代初期没有上升而是往往下降的局面;然后从1786年起又有一段时间出现令人瞩目的发展,只是在1793年由于战争的爆发曾暂时中断。18世纪最后20年,英国进出口增长率合计每年稍低于5%,而18世纪上半叶则每年不足1%。促成这种增长的主要地区是北美以及东、西印度群岛。在为欧洲市场服务的荷兰和德国,英国未能保持它在60年代初出口猛增时取得的利益,以致英国对德国的出口在80年代后期比60年代后期没有什么增加,对荷兰的出口则减少了。

很难说英国贸易的这些变化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整个国际贸易的发展进程而不仅仅是英国所占部分的变化。除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外,英国所占份额肯定是一直在增加的。例如,在通过松德海峡的航运中,英国的份额在1770—1780年10年中一直在上升,超过了26%。至于为什么有这样的增长,理由很明显:英国的长期竞争力因技术改良而加强,在90年代对法战争中,英国削弱了欧洲大陆上的主要贸易竞争对手并限制它们接近海外初级产品的生产国,从而为它的制造业开辟了新的市场,并使它取得大部分转口贸易。90年代英国贸易的显著增加当然主要是削弱其对手而取得的。但英国贸易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区进行,因而有可能使40年代和50年代的贸易扩张和80年代的再次扩张成为广阔地域的贸易模式,并且,除了受像战争那样特殊动乱的干扰外,从40年代起基础条件对扩大世界贸易一直是有利的。

1740年后,通过松德海峡的贸易显著增加,1771—1780年10年中有71.2万件布匹运过,而在18世纪早期则每10年平均只有40万件左右。法国与地中海东部地区的贸易在40年代也开始上升,虽因战争曾一度中断,而后又继续增加,直至18世纪末。法国与西印度群岛的贸易也显示出同样的趋势。

贸易扩张还有其他一些迹象。60年代末尼古劳斯·恩斯特·克勒曼率先沿多瑙河而下与克里米亚进行纺织品、纸张和铁器的贸易,而维勒夏芬舍公司(Willeshavensche Company,1782—1784年)则在第聂伯河口升起了奥地利国旗,虽然该公司在商业上以失败而告终。[11]1784年缔结的奥土贸易协定为德意志的纺织品进入奥斯曼帝国打开了大门,一直到1788年,奥地利与土耳其的贸易取得了长足进展。[12]俄国出口的铁一直在增加,这部分是得益于瑞典人推行限制铁生产的政策。国际粮食市场日益兴旺。未受这种普遍增长影响的主要地区可能只有德意志和中欧。我们可以合理地断定,这些地方从6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后期对英国货物需求的呆滞,反映了这些地方的收入未得到增加,而并不单纯是由于它们的需求转向其他国家或国内的供应来源。

贸易扩大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例如,它使欧洲更容易受商业危机的影响,而受饥荒的影响则减少了。它对工业发展的影响是双重性的。首先,它引起对欧洲工业品需求的增加,在现存生产结构中难以增加这些商品供应的地方,促进了发明和工业组织的变革。对这种意见也许可以提出反驳说,最初最重大的变革出现在为国内市场服务的行业,例如,不是出现在严重依靠出口市场的毛纺织业,而是出现在最初并不过多依靠出口市场的棉纺织业。诚然,在工业化的早期阶段,发展通常首先出现在一向靠进口来满足业已存在的国内需求的行业,因为对工业家来说,他们首先是试图扩大生产那些公认为人们已需求的商品。第一步是把外国货赶出国内市场,然后再出口并向国外扩张。在英国,也许还有欧洲大陆的一些地方,18世纪上半叶低廉的粮食价格解放了对比较简单的制成品的购买力,工业便应运而增长以满足国内需求的增加。然而,事实仍然是,固然国外需求支持了贸易的扩大,即使在那些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内市场需要而发展的工业也是如此,但在那些发生最重要的技术发展的工业中,日益增加的国外需求才是至关重要的。

但其次,贸易的扩大影响到国内市场的性质。贸易不仅仅是增加了财富;它往往还会改变收入和财富极不平等的现象,这种不平等现象是西欧社会的特征。在土地贵族占支配地位的社会里,贸易对财富分配起到一种缓解作用。它增加了中等收入者的相对重要性,因为这些人为经久耐用的物品(相对于高质量的精品而言)提供了更好的市场,这是很穷和很富的人都办不到的。这就是说,他们正好是为一些最适用于机器生产的商品提供了市场。

就这两方面讲,贸易的扩大都有利于工业的发展。但是,欧洲有好些工业地区在18世纪中期技术状况或组织性质都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萨克森、西里西亚、德意志的矿区、乌拉尔的金属冶炼和加工中心、里昂的丝织业、巴塞罗那的纺织品生产均如此。总之,工业革命中涌现的技术,大多数是在英国发展起来的,尽管在其他地区也有些进展,如居纽发明了蒸汽机。为什么这种突破出现在英国呢?

部分原因是英国的国内市场较为有利。货物从这个国家的一个地方运往另一个地方的自然便利程度大大优于大陆国家,而且英国是欧洲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此外,由于它所处的地理位置,就其工业总产值而言,其国外贸易在18世纪后期出口大大增加之前很久就已占很大比重,结果使其社会结构比较具有灵活性。由于国内外贸易的重要性,中等收入阶层(拥有中等财产的人)在英国一般比在欧洲大陆举足轻重。结果是,面向英国制造业的国内市场——购买力和构成这个市场的人们的爱好——比大陆的大部分国内市场更为有利。人均收入较高;持有超过维持生计所需的相当多余的钱可以用于制成品消费的人相对较多;他们宁愿多买些商品而不愿意让钱闲着。

但是,英国市场扩大本身还不足以迅速导致18世纪最后几十年在英国明显出现的那种产量的加速增长。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是英国的出口货在北美找到了有重大价值的市场。北美地区具有使其成为经济发展强大促进因素的特殊性。它几乎没有自己的工业——它的经济对英国经济起补充作用;它是一个相对来说尚未开发的市场——也就是说补充作用还未加以充分利用;它的人均收入高于欧洲,它的总收入随着移民增多而更加迅速地增加。此外,与欧洲相比那里的收入分配要平等得多,因而需要的商品都是经久耐用的大路货,这种商品的生产最有可能进行技术改进。1788年英国商品出口到美国的净值达150万英镑,出口到英属美洲的为120万英镑;出口到主要欧洲市场的合计为370万英镑,但后者的增加要慢得多。从各方面看,新大陆的市场呈现出一种与东方和中东市场截然不同的特色,东方和中东市场的人均收入低,总收入没有增加,那里的人不大喜欢进口的制成品,因而出口多进口少,英国不得不向那里输出金银锭来加以抵偿。波罗的海地区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与之相类似。因此英国同北美的密切联系对它的发展至关重要。

法国的对外贸易也在扩大。法国和英国所处位置都适合贸易,并有某些类似之处。两国都拥有西印度群岛殖民地,使它们能以殖民地产品进行大量转口贸易。不过,法国与海外地区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是再出口,这样的出口增加了商业利润,但不能直接构成对法国货物的需求;在整个18世纪,法国的再出口量——主要是再出口到德意志和北方的糖和咖啡——比国内产品的出口量增长速度要快得多。

此外,法国出口的产品中,很大一部分是天然产品,主要是葡萄酒和烈性酒。它出口的制成品几乎全是纺织品,主要销往德意志和奥斯曼帝国以及法国殖民地。新大陆的法国各殖民地的需求,在绝对量上从来比不上英属殖民地。尽管法国商人牢牢占有地中海东部地区,但这个市场对制成品的需求却一蹶不振。60年代以后,法国从地中海东部地区进口的商品其增长速度比法国向该地区的出口要快得多。再者,在1763—1773年的扩大以后,法国出口到奥斯曼帝国的布匹数量下降,法国出口货行销的地区也由于其他外国商人的竞争而变得狭小了:在这个地区,英国竞争卷土重来;在希腊则有来自奥地利的压力;在黑海地区,法国不得不把贸易让给奥地利和俄国。18世纪最初几十年,法国的贸易在其出口货行销地区有过一次扩大后,在该世纪末的几十年里则趋向于集中在原来君士坦丁堡和士麦那出口货行销的地区。

英国在80年代出口的加速当然在某种程度上是技术改进的结果。但是,至少在棉织品方面,这些改进部分是由于英国在前几十年业已与迅速发展起来的市场发生了联系的结果,而市场的迅速发展则是由于一些毫不相关的原因促成的。欧洲大陆的纺织工业——西里西亚、萨克森和波希米亚的纺织工业——其销售市场上的需求增长得十分缓慢,因此,它们并没有面临改进技术和组织方法的同样需要。

但是,它们在获得国外市场方面虽各有其特点,但只不过是程度上的差异而已,对所有各主要工业领域的产品的需求有增无减。为满足这种增加了的需求而采取的方式也大不相同。在劳动力和天然资源供应充足的部门,主要是以增加家庭组织形式为基础的现有类型的工业来满足需要。在劳动力充足而技术简单的部门,家庭式工业具有真正的优越性:它可减少商业资本家的一般管理费用,使他容易避免由于需求的暂时减少而造成的损害。在劳动力和原料供应缺少的部门,工业不是无法扩大(或者搬迁),就是靠发明新的技术以克服劳动力和原料的匮乏,如果工业是掌握在机敏而又有技术创造性的人手里的话,在这些新技术中就包括组织劳动力的新技术——工厂。某些英国工业是靠扩大由家庭组织的工业来满足需求的扩大,这或是因为新方法由于技术上的原因难以发明出来,如毛纺业的情况,或是因为容易得到额外的劳动力,如黑乡[13]的金属品制造业的情况。但是,在那些出现短缺的地方——如棉纺织品制造业缺乏劳动力,采矿业缺乏动力——事实证明需求乃是发明之母。正是在现有方法不再可能增加生产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便集中在发明新的方法上。诚然,国内需求也在增加,铁和铜,麻布和丝绸,对国内市场的供应可能与出口量的增长并驾齐驱。但是,继续不断推行技术革新的棉纺织业,其出口量要比国内销售量增加得快得多。

与波罗的海、地中海东部地区和东印度群岛的贸易,其速度取决于欧洲对这些地方产品的需求增加的程度。这就不禁使人想到,对美国贸易的扩张情况与此截然不同,其速度取决于美国人收入的自动增长。但英国的输出在其价格低于初级产品的价格时增长得最快,这一事实表明,贸易的扩大一般发轫于欧洲需求的增加,主要是对西印度群岛产品需求的增加。即使如此,美国由此而增加的收入中的非常大的一部分被用来购买欧洲特别是英国货物,正因为如此,大西洋贸易在这一时期欧洲工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三 经济思想

18世纪后期出现了对经济的系统分析,这种分析后来成为下一个世纪经济学的核心。这种分析主要在钻研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进行,并提出政策措施。经济政策的纲领并无新颖之处,如果说有什么新的东西的话,是在于这些纲领的数目、范围及其与经济运转的一般观点以及与有条理思想而不是与直观相联系。18世纪初虽出现过一些富有才智和洞察力的经济学著作家——如坎特龙和孟德斯鸠——但就著述的质量和涉及的领域而言,18世纪稍后几十年的著作却是前无古人的。

举一些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来说:在法国有魁奈的《经济表》(1758年)和卷帙浩繁的重农主义著作,杜尔哥的《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1766年);在西班牙有坎波马内斯的《论民间工业的发展》(1774年),在意大利则有杰诺韦西的《商业演说》(1765年)和奥尔特斯的《国民经济》(1774年)。

这些经济思想的发展,部分是由于国内各方面的发展,分析经济问题的能力日渐增长,部分是由于出现了一些需要用分析方法加以解决的复杂问题。这两种因素相互作用:运用理智的习惯往往使人们先从一般意义上来进行解释,而与此同时,当处理实际问题时则需要用分析的方法来加以解决。

理智分析能力发展的最有力的促进因素乃是把神学家业已应用于(或来自)整个世界和科学家业已应用于物质世界的一种思想,即自然秩序自动调节的思想运用于经济事件。根据这一思想,就其丝毫也不会改变的形式来说,认为在表面看来混乱的事物背后存在着一种秩序,保持这种秩序的不是人们经过深思熟虑的意图,也不是人类为此目的而做的努力,而是上帝赋予人类的本能所起的作用。这个上帝被认为是仁慈的,这样建立起的秩序被认为是有利于人类福祉的。

这一自然秩序的观念(它的各个部分是有联系的)对经济研究是有力的促进因素;因为只有人们相信经济行为中存在一致性,他们才会去探索这种一致性及其各种模式。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人们才更加容易从对特定实际问题的考察中,概括出能够阐明广泛范围的经验的一般规律。

亚当·斯密的这一观念来源于他的老师弗朗西斯·哈奇森,它给了他一种改变宗教信仰的力量。但是,把在其他方面业已取得丰富成果的一些思想——这些思想基本上是从自然法则的经院式概念所产生的——转移到经济学领域,显然还是经济学思想发展的下一个步骤。同样的思想独立地出现在重农主义者的身上;他们所说的“自然的和独立存在的社会秩序”基本上就是社会的这种自然力量所趋向的长期平衡。这种见解后来在最尖锐的重农主义批评家之一的费尔迪南多·加利亚尼的著作中也可找到非常明确的表述。他写道:“如不干预自然,它就会导致平衡,导致事物的自然状态和最使人愉快的状态。”

一些经济学家对这种自然平衡的思想采取了比其他经济学家更加极端的形式。魁奈认为,它包含着个人之间和阶级之间的利益的协调一致。更加重视经验的亚当·斯密,尽管多次谈到“看不见的手”,但他还是认为存在着大量的利益冲突。经济学家们对从这个观念引申出来的实际政策也作了各不相同的推论。可是,尽管有这些不同,但几乎所有这个时期的著作家都同意这一事实,即形形色色的经济现象彼此息息相关,而个人的种种自发决定往往会形成一种模式。一些最有影响的英国和法国著作家以及受他们影响的西班牙和许多意大利的著作家就是根据这些观念来考虑他们那个时代的各种实际问题的。

这种普遍设想所造成的富有成果的影响乃是这个时期人们处理经济问题的能力增强的主要原因。但是,这种能力的增强也是前几十年人们解决某些特定问题——特别是16世纪和17世纪经济和政治发展所产生的对外贸易和国家财政问题——的成功尝试积累的结果。到18世纪后期,人们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充分的工作,从而保证成为那个时期特色的综合性巨著的问世。

这些巨著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当时一些迫切的经济问题。这些问题本身形成对经济思想的独立影响,在某些情况下,理论上的预想支配着著作家们对某一特定问题的研究,但有时一个特殊问题的迫切需要则决定了一种理论的发展或促使某一著作家提出与他的思想的总体系不相符的建议。对政策所提的建议受实际经济情况以及著作家对这些实际情况的想法及其所继承或发展的分析这些实际情况的知识传统的影响;有时几个著作家对政策——如对国内粮食贸易——做出相同的结论,这纯粹是出于实际考虑而并非由于任何共同的思想影响所致。

最有系统也是唯一形成具有自觉意识的群体的经济学著作家乃是重农主义者。他们主要关心的两个实际问题是农业的停滞和王国政府的财政困难。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相互关联的,重农主义者手中的解决办法出自同一理论的假设。农业是产生净收入(也就是超过成本的收入)的唯一经济活动,因此,推进资本主义农业(大规模耕种)以取代小规模的分益佃耕制乃是主要的实际目标。正因如此,重农主义者要求取消对粮食的国内运销和出口的限制,因为这造成价格的疲软。根据同一理由,他们提议改革税制——废除封建特权并对地租征收单一税;因为豁免贵族的税等于是把赋税落在耕种者身上,侵占了更换设备所必需的费用。此外,由于这种豁免,使国家收入不足,政府也就不得不给予或维持一些财政和专营方面的特权,使享有这些特权的人吸取了大部分的经济盈余(净收益)。结果便直接打击了资本家、商人和行会的特权。这样,财政和农业复兴这两个问题就密切地联系在一起,重农主义者便不仅抨击重商主义的法规,也抨击封建特权。他们的纲领的全部条款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证农业分得由它单独产生的经济盈余的大部分,以便鼓励农业投资。

亚当·斯密的纲领具有一种不同的倾向,但就他的情况而言,其纲领也是出于以下信念,即不但认为现存的限制和法规造成资源的错误分配,而且特别认为这些限制和法规是牺牲农业而促进了贸易和工业(尤其是前者)。他的全部著作旨在说明在英国和在整个欧洲一样,私人往往觉得把他们的资本投入远处的贸易比用于改进国内农业更加有利。他的著作包括相当具体的改革纲领:废除对自由选择职业的限制,如有关学徒和定居的法律;废除限制自由出售和私人使用土地的法律和惯例;主张国内自由贸易;取消对进口货的税收和其他限制,以及对出口货的税收和津贴。

在18世纪,经济思想和其他时期一样,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在亚当·斯密和重农主义者之间,不但在着重点上,而且在他们的经济分析方面,都存在重大的区别。有一些重要的法国经济学家——例如杜尔哥——他们与重农主义者的关系密切,但严格说他们并不是该派的成员;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对当时经济问题的态度不同于或相反于重农主义者的假说,例如福尔博奈,他于1767年出版了《经济学原理探讨》。亚当·斯密并没有完全理解他那一代人的思想,甚至没有完全理解他那一代英国人的思想。

此外,即使在那些以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预想为其一般思想前提的人们当中,他们从政策中得出的实际结论也有很大不同,他们之所以各有侧重点,部分是由于推理方法不同,部分是由于他们面对的问题性质各异。英国不存在类似豁免贵族的某种税收的情形,而这种情况乃是形成大多数欧洲大陆国家财政问题的核心。主人和公司的权力比较小。对土地买卖的限制在英格兰很不严格,尽管在苏格兰情况不同,那里的永久限定继承权实际上与大陆上的长子世袭财产和委托遗赠相类似,因而使亚当·斯密关于土地自由买卖的论述对他的法国和西班牙读者比对英格兰读者更感贴切。土地共用权对最经济地使用土地造成种种阻碍,这在英国比在法国更容易引起隐蔽的行动。国内贸易自由在英国不成为一个问题。首先,对外贸易自由在亚当·斯密的著作中比在重农主义者的著作中占有大得多的篇幅。后者鼓吹废除粮食出口贸易的限制系出于他们希望保持农产品的好价钱。作为实际问题,保护法国农业是无可非议的,而如果保护是必要的话,他们对农业繁荣的重视一定会引出不同的结论;而作为理论问题,他们却把贸易排列在各种经济活动中靠后的地位。正如里斯特所说,他们“被看作是自由贸易的奠基人,并非因为他们抱有促进贸易的任何愿望,而是因为他们对贸易持一种鄙视的自由放任态度。他们可能还没有完全摆脱这样的信念,即认为自由放任会导致商业的全部消失”。

尽管如此,在一般经济思想领域中,亚当·斯密和重农主义者还是具有最广泛影响的人物,他们的思想的整个作用(当这些思想广泛流行后)在于为由一些实际建议构成的纲领打下了牢固的基础,而这个纲领则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共同依据。

那些西班牙著作家正是凭借这一整套思想,吸引了一些想要解释和改变他的国家经济落后面貌的人们。最重要的著作家卡普马尼、坎波马内斯、霍韦利亚诺斯虽然就他们各自的专题做出了贡献,但他们思想的总的体系是派生的。他们的基本观念是从法国人——不但是重农主义者,而且还有老米拉波[14](其《人类之友》一书对他们有巨大影响)、杜尔哥——和亚当·斯密那里学习来的。在这些影响下,他们采纳了经济自由的原则。霍韦利亚诺斯写道:“政治的首要原则是给予人们以尽可能大的自由,在此范围之内,商业、人口和财富均可获得增长。”他们反对重商主义者关于财富和金钱的观点,基本上采取了重农主义的态度,把农业当作财富的主要来源。这个时期最具有特色的西班牙人的著作——例如霍韦利亚诺斯的两篇报告《关于自由从艺的报告》(1785年)和《关于土地法的报告》(1794年)——就是试图间接地将自由主义的原理运用于西班牙的境况。

运用这些原则的最重要领域是农业。在西班牙著作家中也和在法国著作家中一样,很多人攻击大领地庄园以及维护这些大庄园的法律,也攻击公地和各种公民权。霍韦利亚诺斯主张采取措施限制领主的永久管业权并分配公地。对大庄园造成的问题,人们的看法有相当程度的一致。在公地问题上,则和在法国一样,存在一些矛盾心理,因为尊重个人的财产权,很可能导致赞成现存的土地共用权和赞成把公地划分成个人各自拥有的份地;即使在霍韦利亚诺斯的著作中也可以看到在主张分配公地的同时,又依据卢梭的理论而赞成保持财产公有。不过,毫无疑问,西班牙经济学著作家大多主张分配公地,而且在1760—1780年间国王和地方当局曾立法分配公地,有些法令还是由坎波马内斯起草的。在西班牙,还有人攻击社团而要求职业自由,特别是在坎波马内斯和霍韦利亚诺斯的著作中。

即使在“自由”思想颇有影响的西班牙,这些思想的影响当然也并非是完全一致或始终一贯的。因此,在社团问题上,加泰罗尼亚经济学家卡普马尼为社团的特权进行辩护,而反对坎波马内斯的攻击,卡达尔索也曾为这些特权进行辩护。虽然在重农主义的影响下,西班牙著作家们攻击美洲殖民地贸易由加的斯垄断的安排,但他们对国外贸易基本上不感兴趣,就连霍韦利亚诺斯也早就准备在对外贸易上放弃自由主义原则,提出一项法律,允许进口粮食,不过在丰收时暂停生效。至于坎波马内斯,则更加注重从实际经验出发,因为1790年撤销他曾竭力鼓吹的1765年允许粮食自由贸易的法令一事,就与他有关。

在意大利,接受自由主义思想没有那么彻底,这部分因为有些最重要的意大利思想家是官僚——几位那不勒斯的启蒙思想家是政府官员,韦里和贝卡里亚都是米兰政府的成员——因而比较容易修改思想以适应具体情况;部分是因为这个国家政治上分裂;部分则因为经济思想具有独立的生命力。西班牙著作家的理论基本上是派生的;意大利著作家们才有一定理由可以自称是在他们那个时代最有独创见解的。把重点放在农业上是普遍的现象。例如,杰诺韦西主要关心的是鼓励农业,即使这样做意味着限制工业发展;加埃塔诺·菲兰杰里承认农业的突出重要性。但以几位意大利著作家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却是十分微弱的。例如,他们当中最伟大的贝卡里亚,起初是个温和的重商主义者,虽然他后来也受到重农主义者关于农业、取消行会以及国内自由贸易的主张的影响,但他始终反对对外贸易的完全自由。的确,在意大利著作家中,提出国内自由贸易纲领同时又提出保护性纲领,乃是很寻常的现象。例如,杰诺韦西把制成品的出口和原料的进口与制成品的进口和原料的出口加以区别,认为前者应允许自由进行,后者应严格加以控制。韦里同样提出应将国内自由贸易与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相结合。这些人选择了“自由主义”纲领中那些可能促进他们国家发展的内容,但他们也深知意大利的经济落后,认为完全而彻底的放任主义政策并不适合他们的目的。

尽管有上述种种差异,法国、英国、西班牙和意大利著作家的设想和实际建议还是有很多共同之处。这个纲领与德国重商主义经济学家的纲领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17世纪德国经济学著作家,如约翰·贝歇尔和冯·霍尔尼克,在他们强调国家的积极作用方面与英国和法国的重商主义者相似,但当英国重商主义思想在18世纪尚未形成系统的时候,德国的重商主义却在大学和政府中都已经历了连续不断的思想发展。在德国,这样的传统保留了下来并有所发展,即认为国家对人民经济上和道德上的福利应负直接责任。应该采取社会和经济计划的措施以促进人口和就业的增长。因此宗南费尔斯(1738—1817年)鼓吹促进原料出口和限制原料进口,而尤斯蒂(1717—1771年)则鼓吹通过国家计划以促进工业,制订建立信贷组织的计划,发放津贴并豁免税收以鼓励外国移民。

重商主义经济学家主要关心的是良好的行政管理和君主收入的增加。重商主义经济学是行政管理人员的经济学;它系统地研究国家官僚机构面临的范围广泛的问题,尤其是缺乏促进经济进步的自发力量和行政及税收制度脆弱的落后国家。因此,其重商主义经济学的内容比法国和英国经济学的内容要广泛,探讨的主题着重点也不同:它包括行政管理,往往还有技术,并特别注意国家的财政和通货。重商主义经济学家研究问题的一般方法比较具体并且以经验为根据,这一点从他们在王室权力的争论中对财政政策的主张与只对一个阶级征收单一税的重农主义建议(这直接产生于他们对纯产品的分析)二者之间的差别就看得很清楚。

看来,在18世纪的英国,王室收入问题似乎仍像17世纪早期一样存在。英国关于经济问题的著作也是从对王室收入的一些思考而产生的,如在克兰菲尔德和培根的著作中所看到的那样。但是,英国有关王室财政的著作从来不曾显示出单独成为一个经济学分支的迹象,这也许是因为造成王室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在宪法方面的原因(而不是行政管理或经济方面的原因)吸引了学术界的注意力,也许是因为经济学著作家们的兴趣集中于国外贸易;到18世纪后期,系统的经济学在英国兴起,国家财政已不再是紧迫问题——这个问题业已由国家税收和长期债务加以克服——国家财政虽然仍是一个重要问题,但在整个科学中已不再为人们所渲染了。

重商主义经济学家关心国家及其收入,这说明为什么他们重视人口和就业的增加;重视工业胜于商业,以及为此目的推行的具体措施;重视保护措施和自给自足以及贵重金属。

重商主义经济学家和他们的西方同代人的纲领之间存在差异,部分由于这些著作家所处的地位不同,由于他们对政策承担的责任程度不同。重商主义经济学家尽管大多数担任学术界的职务,但他们乃是君主们的顾问,而这种情况在法国著作家中很少见,在英国著作家中则根本没有。这些差别部分是因为西方较富裕国家中私人企业的实力较强,各种实际问题性质也就不同;部分则是因为他们的思想传统不同。

经济自由主义的实践纲领产生于一种对经济秩序运行方式的看法,并且是由一般原理引申而来或者说至少是以一般原理为依据的。与此相反,重商主义经济学家实践方案则并非出自一整套基本原理;它们是行政官员对实际问题的反应,因此不是很一致的,也不大有意识地以理论为依据。如果说有什么理论的话,那显然是重商主义的理论;他们想当然地认为,在许多情况下,也许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是有冲突的,因而国家干预是必要的,是一种正常状态。

不过,重商主义经济学家关于经济生活是如何按秩序进行的基本看法,与亚当·斯密和重农主义者的区别并没有像他们在言词上表现出的那么大。

首先,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他们的前辈重商主义者之间的差别比他们自己想象的要小。亚当·斯密最杰出的思想是在他公开抨击重商主义政策的过程中形成的,但其中有一些是重商主义著作家们自己所作的深入观察,所持的保留意见和提出的纠正办法的自然发展。此外,某些重商主义思想仍然保留下来,例如,人口论者的思想仍发挥着充分的力量,不但在亚当·斯密的著作中而且一直到马尔萨斯的著作中都是如此。亚当·斯密(重农主义者也一样)认为人口不断增加,乃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标志。

其次,大部分对调控措施的攻击,事实上与其说是来自自由放任的原则,还不如说是来自对当时实行的某些具体调控措施的反对。亚当·斯密和魁奈对现存经济体制之所以持批评态度,并不一定是或并非主要是由于他们持自然秩序的主张。他们的经济哲学使他们在表达观点时带有一种教条式的尖锐性,甚至在这些观点本身并非产生于这种理论时也是如此。如果说有些著作家之所以对一些具体规章条例更加持批评态度主要是因为他们持有自由放任主义的思想的话,那么其他一些著作家之所以喜欢自由放任主义思想则主要是因为他们厌恶具体规章条例所起的作用和具有的性质。例如,在西班牙,虽然行会受到攻击部分是因为它们限制人权——“不受时效约束的自由权利就是人类为生存而劳动的最坚定、最不可侵犯和最神圣的权利”——但人们往往是仅仅根据它们对经济发展的效果来对此进行辩解。

那些根据自然秩序的思想而对现存制度进行批判的思想家们,有时却最终无须再引用这一特别依据来进行批判,亚当·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大部分抨击也是通过详细列举具体规章条例的不利之处,而不是指出干预经济法则一般说来是不可取的这一点来进行的。如果说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提出的各种方案的细节有时比他们的语言的口气更讲求实效的话,那么一些最重要的德国重商主义经济学家对经济现象的一般看法比起他们的实际方案来,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有更多共同之处。尤斯蒂和宗南费尔斯跟亚当·斯密一样,他们关于经济秩序的设想深受自然法则思想的影响。如果说他们的实际方案有所不同的话,部分是因为作为落后国家的行政官员,他们更敏锐地注意到短期的困难,而对经济中独立存在的力量的作用与方向持更悲观的看法。

不可否认,他们的实际纲领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但即使在这一点上也可能被夸大了。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近期纲领距离纯粹的自由放任主义甚远。虽然自然秩序的一般观念导致对现存规章条例持较为严厉的批判态度,但这一观念并不排斥对实际问题持各不相同的看法;问题在于这一秩序在多大程度上由现在的事态体现出来。持最彻底的自由放任主义的西方著作家们设想国家在取消由于重商主义而形成的各种限制的时期应发挥积极作用。在重农主义者的纲领中则认为应发挥主动作用:国家将承担公共工程的建设和修筑道路的任务。正如纪德所指出的,他们认为应该缴纳的税收总额约占当时法国总收入的12%。至于尤斯蒂,则主张取消政府对价格的控制,取消垄断,并废除贸易公司的特权;他提出的限制进口的税率也是比较轻的。

重商主义经济学家的实际建议与玛丽亚·特蕾西亚和约瑟夫二世以及腓特烈大帝的政策是相一致的;它们确认和发挥了国家的传统作用。反之,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建议则是对现存体制的攻击,因而,必须考虑他们对政策所起的影响的问题。

这些思想在政策的形成上起多大作用呢?政策在何种程度上只不过是实际的人们对急迫而具体的形势(在形势本身的各种事实所决定的狭小限度内)做出的特定反应呢?凯恩斯认为,实际的人们只不过是重复已故思想家们说过的话。另一方面,有一种看法认为“政策……乃是政府在各种实际问题的压力下不知不觉陷入其中的一套做法,它们逐步达到一种有意识的一致性,最后开始作为政策来为自己进行辩护”。争论再继续下去,在18世纪和在其他世纪一样难以解决。思想和政策之间的联系有时看起来很密切。德奥梅松反对“公共牧场”的措施,多少是受了重农主义的影响。杜尔哥作为财政大臣所实行的政策中的某些办法,诸如取缔手工业行会、改革财政管理和建立国内粮食自由贸易制度,也是受了重农主义的一定影响。制宪议会的许多社会、经济和体制改革也是以重农主义思想为依据的。

西班牙国王于1765年7月11日下令取消粮食税,允许国内自由贸易,甚至允许出口,但规定了最高价格,这些就是对坎波马内斯的《税务问答》做出的反应。韦里在米兰政府任职时取消了包税制(1770年),并降低和简化了关税(1786年)。对于1786年的伊登条约,人们往往认为是亚当·斯密思想对皮特产生影响的结果。

但是,即使像这样的措施也都是一种纯粹从实际出发的考虑,是一个明智的行政官员不借助理论也完全会采取的。自由主义经济肯定是占主导地位的思潮,而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则是派生的思潮。但是也奉行一些符合重农主义观念或以重农主义言论为之辩护的政策,这是由于受当地环境的支配,或根据简单的常识而独立地制定的。经济思想的影响在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方面所起的作用没有在形成关于政策的某些设想方面所起的作用大。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发挥着威力,和凯恩斯思想在我们时代发挥威力的情况十分相似,只不过其目的不同而已。这些思想至少可以为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采取的措施提供一套为之进行辩护的武器;但至多也只是造成一种倾向,即在某种形势下提供的有限的可供选择的方案中,选择出可以最大限度放松限制的那些政策。它们的主要作用在于提出了有利于经济力量自由发挥的设想,但是这种思潮变化的主要果实是要到下一个世纪才能收获到的。

(吴良健 译)


[1] 在附录中(原文第715页)有一组可信程度各异的估计数字。有些地区的数字(特别是匈牙利)是受移民的影响,而不光是由于自然增长。

[2] 格雷戈里·金(Gregory King,1648—1712年),英国统计学家,所著《1696年的英国概况》一书对17世纪末英国人口和财富状况有翔实论述。——译者注

[3] P.古贝尔:《17世纪博韦地区人口问题》,刊于《经济、社会、文化年鉴》,第7卷(1952年)。

[4] 原文为Mesta,系西班牙古时的牧主公会。——译者注

[5] 奥尔蒂斯:《18世纪西班牙社会状况》(马德里,1955年),第58—61页。

[6] K.许内曼:《玛丽亚·特蕾西亚执政时期奥地利的人口政策》(柏林,1935年),第42页以下。

[7] J.布尔热瓦-皮夏:《18世纪以来法国人口的一般趋势》,载《人口双月刊》,第6卷(1951年)。

[8] C.E.拉布鲁斯:《旧制度末期的法国经济危机》(巴黎,1944年),第182页。

[9] 见后面第14章,原文第401页。

[10] H.希顿:《美国贸易》,载C.N.帕金森编《贸易风》(伦敦,1948年),第196页。

[11] H.哈尔姆:《18世纪哈布斯堡的东方贸易》(慕尼黑,1954年)。

[12] N.G.斯沃罗诺斯:《18世纪萨洛尼卡的贸易》(巴黎,1956年)。

[13] 即英格兰南斯塔福德地区的工矿区,因工业污染严重而得名。——译者注

[14] 他是法国著名革命家米拉波伯爵的父亲。——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