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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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人尸案

“你把骨头都扔了,那肉呢?”我终于问出了那个在我心里盘桓许久的问题。

孟世仁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慢慢抬起头,先是看了一眼铺在地上的冻肉,然后又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悠悠地说:“今天的包子味道好吗?”

他请警察吃了顿包子,还问味道如何

2007年3月,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岗前培训后,我被分配到罗泽市刑侦大队重案一中队,正式成为一名重案刑警。

在这之前,我是中国刑警学院的一名学生,虽然穿着警服读了四年警校,但直到去政治部报道,在警务保障处领到新肩章,眼看着两道拐变成一杠一点儿时,我这才生出了“我真的成了一名警察”的真实感。

看着镜子里穿着一身笔挺制服的自己,我不禁有些激动,脑子里热血持续上涌。我知道从此以后,自己必须收起在校时的天真,踏入真正的“战场”,而我的对手,将会是这个社会上最危险的那部分人。

重案一中队一共有七个人,队长姓宋,有人喊他宋队,有人喊他老宋。后来我才发现,不光是宋队,全队所有人相互称呼都不用名字,用外号。

外号的由来我不得而知,但这种方式倒是显得很亲昵。外号有的是根据体形起的,有的是按名字谐音起的,有的则有典故。我一初来乍到的愣头青,刚开始不太好意思喊前辈的外号,宋队就跟我说:“你要觉得直接叫叫不出口,在外号后面加个‘哥’字就行。”

交代完之后,宋队就把我带进了办公室。以前我一直觉得重案队的工作既神秘又严肃,一群人肯定天天在办公室里研讨案情,分析案件,可那天去了之后才发现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办公室里有人在看报纸,有人在摆弄电脑,有人在喝茶。要不是知道这是重案队办公室,我还以为自己进了一个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呢。

“大家听我说几句,来新人了,大家欢迎一下。这位叫刘星辰,大学刚毕业,以后就是咱们的刘哥了。”宋队朝大家招呼道,众人纷纷停下手中的事情。

“刘哥好哇。”

“刘哥好。”

队里的人纷纷和我打招呼,看着几个岁数比我至少大一轮的人喊我哥,我被弄得有些不知所措。后来才知道,重案队里无论年纪大小,一律相互喊哥,已经成了惯例。

就这样,我从大学毕业生刘星辰变成了重案一中队的刘哥。

“刘哥,你刚来,对工作不太熟悉,就跟着黄哥先学习学习。黄哥可是我们这儿的破案高手,最擅长审犯人,就没有他撬不开的嘴。”

我看了下被称作“黄哥”的人,个子高大,体型壮硕,两笔剑眉下的眼睛炯炯有神。此刻他正盘腿坐在椅子上,身子前倾,一只手蜷在肚子上,另一只手握着鼠标,专注地对着电脑玩扫雷。

“黄哥好。”我给黄哥打了个招呼。

“等会儿哈,马上完事儿。”

我瞄了一眼黄哥的屏幕,他玩的扫雷是难度最高的那种,游戏时间刚过四分钟,页面上已经打开四分之三的图了,看来胜利在望。

这就是我对重案中队的第一印象,好像大家上班都很轻松,聊聊天,胡吹乱侃,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和我预想的完全不同,不禁让我有种虚度光阴的感觉。

到了第四天,我终于忍不住了,一早就跑去问黄哥:“黄哥,咱们就天天这么待着?不出去办案吗?”

黄哥抬头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对我说:“新来的,着急了?”

我说:“当然急了,我学了这么多年,就为了能真刀真枪抓罪犯,这天天坐办公室算怎么回事?”

黄哥还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放心吧,案子来的时候,挡都挡不住,到时候你可千万别怂。”


黄哥这话真神了,当天下午我们就接到了派出所转来的一宗报案信息,有人失踪了,队里派黄哥和我去调查一下。

报警的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性,化着浓妆,穿着也比较前卫。黄哥本来坐在她对面,突然他给了我一个眼色,主动挪到了旁边,说:“刘哥,你来问。”

我知道练手的机会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失踪的是你什么人?”这些惯例的问话我在学校都学过。

“我叫韩雪,失踪的是我室友,叫赵妍,她已经三天没回家了。”

“打过电话吗?”

“打了,一直打不通,我担心她出事,所以就来报警了。”

失踪案件的报案人大多是家人或亲戚,而且失踪的是成年人,虽然是外地的,但也完全可能在不告诉室友的情况下回家或是去其他地方。韩雪也没问问赵妍的家人,就这么唐突地直接来报警了?

“你跟她家人联系过吗?万一她回家了呢?或者是有什么急事?你把她家人的联系方式给我,我打电话问问。”在了解了失踪人员的大概情况后,我对韩雪说。

“你和赵妍是做什么工作的?”黄哥突然从旁插了一句,目光老练地上下打量了一下韩雪。

“我俩都是金碧辉煌的服务员。”

金碧辉煌是一家KTV,就在我们辖区。

“你把详细情况说一下,从赵妍离开那天晚上开始,把所有发生的事情都说一遍。”黄哥坐直了身子,从旁边拿过一张纸,自己拿笔开始记。

这是对我刚才问的情况不满意?看到黄哥亲自上阵,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可我觉得我问得没毛病啊!既然让我练手,起码应该让我把笔录做完吧,而且一起失踪案有什么了不起的,很可能就是离家出走了呗。

黄哥大概是看出了我的情绪变化,又把正在写字的笔停住了。

“我问,你继续记,但别把它当失踪案了,这事怕是没这么简单。”黄哥特意照顾了我的心情。

我把笔一转,跟着黄哥的问话做记录,来不及去想他说的不简单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天晚上大约七点多,赵妍和我说她要出去一趟,然后就走了。第二天中午我给她打电话发现她关机,晚上打还是关机。第三天也就是昨天也是这样,我实在是担心,就来报警了。”

我一边写一边琢磨,和我刚才问得差不多啊!一时心里又犯了倔,为什么不让我继续问?

“她是不是出去接活儿了?”黄哥问。

韩雪一时被这话问得有些窘迫,愣了一会儿没回答,只轻轻地点了点头。

接活儿?这下轮到我发愣了。难怪刚才黄哥又是打量她的服装又是问她在哪儿工作,原来心里早有谱了。韩雪说自己和赵妍是服务员,又承认了接活儿,应该就是小姐了。

我心里不禁有些佩服,黄哥不仅注意细节,就连问话也是句句都问到了点上。

“她说没说去哪儿接活儿?”黄哥继续问。

“她说是去马沟,但具体什么地方没告诉我。”韩雪回答。

黄哥一边问,我一边记。虽然了解了赵妍失踪的大概情况,但有效情报也不是太多,只知道赵妍去了马沟,去找谁、怎么联系的这些一概不知。

材料做完后我把报案人送走,回来准备和黄哥研究下案件。

“咱们直接去马沟找人吧!”我对黄哥说。

黄哥摇摇头:“这种小姐失踪案的情况都不太妙,已经过了好几天,人恐怕凶多吉少了,咱们还是先去找监控。”

“对小姐下手多半是图财,小姐身上一般不会带太多钱,咱们从赵妍的银行卡开始查!”我提了个建议。

“嗯,脑子还挺好使,拿上手续咱们现在就去。”黄哥对我笑道,看来我的建议和黄哥的打算正好一致。能和黄哥这种老江湖想到一起,我暗暗有点得意。


我和黄哥来到银行,先查了赵妍登记的银行卡信息,然后调取了她银行卡的存取款记录。果然不出所料,在赵妍失踪的第二天,她的银行卡有取款记录,一共取了两万元钱,紧接着第三天又取了两万元钱,这个数目是自动取款机的每日取款上限。

取钱的地点是南山银行的自动提款机,南山就在马沟的下一站。

我和黄哥立刻决定开车前往南山。

“赵妍应该是在马沟出事的!”我在车上对黄哥说。

“怎么判断的?”

“罪犯取钱肯定不会就地,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但连续两天取款都在南山,说明罪犯离南山不远。如果赵妍是去卖淫的,她和罪犯肯定是在马沟见的面,要是半路换地方,赵妍十有八九会告诉韩雪,这种事小姐都很小心。所以,罪犯肯定是在马沟实施的犯罪。”

“分析得不错,小姐如果变换卖淫地点,肯定会告诉朋友一声。从哪儿学来的?”黄哥略有些赞许地问。

“嘿嘿,学校有案例课,讲过一起小姐被杀的案件,那个案子罪犯中途就换了地方。”我说。没想到在学校学得最有用的还是案例,所谓实践出真知,理论知识学得再多,不经过实践都是纸上谈兵。

我和黄哥来到南山的建设银行,由于我们有取款的时间,在调取监控时直接就跳到了取款的时间。监控显示,那个时间来取款的人头戴一顶帽子,帽檐压得很低,脸上戴了口罩,显然是有备而来的。

监控是从上方往下照,帽子完全挡住了眼睛,我们根本看不清这个人的长相。但有一点儿可以确认,这个人不是赵妍,他身形壮实,从动作来看是一个男人。

“这根本看不清啊。”黄哥说。

“黄哥你看!”我来回拖拉了一下,又看了一遍回放,有了新发现,“这个人腿有点儿瘸。”

监控里的人取完钱往回走,能清楚地看到他走路的时候一扭一扭的,左脚有点儿跛。

“这是个重要特征,一个跛子,而且在南山和马沟附近活动,咱们仔细找一找,也许能把他找出来。”

可是,南山和马沟中间有一片很大的居民区,至少住了几万人,完全不知道对方的长相,只靠一个跛脚的特征想找一个人,跟大海捞针也没什么区别。

“咱们先去马沟转一圈,看看监控有没有拍到什么。”黄哥说。


马沟以前是一个城乡接合部,现在变成了市区。曾经的村口变成了一个环岛,周围都是商铺,一条路延伸下去,路的另一边是马沟河,马沟这个名字就是这么衍生出来的。马沟河周围变化很大,只有那条河还是老样子,只在河边做了一些修葺。

在附近转了几圈没看见监控。个别商铺自己安装的监控都对着自家门口,拍不到啥。我俩从环岛转下来,黄哥把车停在马路边,下车往河沟方向走去。

“黄哥,咱们要去哪儿?”我有些奇怪,要是找人应该去商铺,或者去车站,那才是人流大的地方,去河沟干什么。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黄哥一字一顿地说。

黄哥要去找尸体!

我的天,我还在琢磨怎么找出用赵妍银行卡取款的人,黄哥已经直接跳到了找尸体,看来黄哥是认定赵妍已经遇害了。

也许从韩雪来报案的那一刻起,黄哥就已经这么想了,带着我查银行卡只是为了给他的推测增加证据。在确定有人把赵妍银行卡上的钱取走之后,黄哥基本就断定了,遇害地点应该就在附近。

死要见尸。纵观周围的环境,河沟是抛尸的最佳地点。

现在是初春,河沟里水不多,沿岸边大都是淤泥,只有一条细细的涓流在河床中间流淌。

我和黄哥沿着河道的阶梯走下去,还没下到河道上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各种污水秽物堆积在河底,将整个河床抬高了足有半米。

“这可怎么找啊?”我来到河床边拿了一根木棍朝下面捅了捅,木棍一下子陷进去半米多,挑上来的全是腐烂的落叶和上游漂下来的脏东西。

“咱们沿着河床走走,看一看。这河床一般人下不来,这些垃圾肯定是从河边扔下来的。”黄哥说着开始走。

我忍着刺鼻的气味跟在黄哥身后,一边走一边朝河床里看。里面乱七八糟什么都有,淤泥上有破皮鞋,有纸箱子,有塑料袋,还有乱糟糟扭在一起的麻绳。这些东西现在能看见,等到夏天一下雨,河水上涨后它们就会被水浸没。

没走一会儿,就远远看见前面有个人在往河里倒东西,看到我们走近,这人急忙往河道上跑。我朝他喊了几声,他也没回头,慌不择路地跑掉了。看他衣衫褴褛,全身脏兮兮的,有点像平时路上看到的流浪汉或是捡破烂的。

“是不是把我们当成河道巡视员了?”我问黄哥。这条河规定是不让倒垃圾的,可是附近住的人太多,还是常有人直接往河里倒垃圾。市里组织了志愿者沿河做宣传,同时阻止一些人倒垃圾。

“去看看。”黄哥说。

我和黄哥走到刚才这个人倒的垃圾旁,黄哥看了一眼,是一堆骨头,还冒着热气,应该是熬完汤倒掉的。我抬头往河道上看了一眼,上面有好几家饭店。黄哥折了一根树枝对着这堆垃圾翻来翻去,从这堆骨头里面钩出一根大约有小臂长度的骨头。

“这是哪个部位的骨头?”黄哥问我。

这块骨头太显眼了,一头宽大扁平,然后慢慢往另一头变窄,有点像我练跆拳道侧踢时用的手靶子。

我蹲下去用手拎着骨头的边缘,忍着那股腥酸的味道把这根骨头从泥里拎出来扔到地上,骨头还冒着热气。

这时我发现这根骨头表面有很多道劈砍的印记,即使骨头已经被煮得发白,这些印痕还是很清晰。

“这好像不是猪身上的。”我一边看着骨头一边想,脑海中好像有什么似曾相识的画面,但就是想不起来。

“这骨头明显被人用刀反复切砍过,但是没切断。”黄哥蹲下身子望着骨头说。

我忽然想起来了,在学校的时候有解剖课,上课的时候老师对人体的基本构造做讲解,人最坚固的骨头就是腿骨,尤其是大腿骨,像半个扇子……

“这是髀骨!”我猛地站起来,看着地上的骨头对黄哥大声说。

“髀骨?”黄哥对这个词不太了解,还被我吓了一跳。

“就是人大腿骨最内侧的那块。”

“人的骨头?你确定?”黄哥也惊了,“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我确定!”


不到半小时,刑侦大队的现场勘验中队和重案一中队的人全来了。发现了一根人骨,案件的性质一下就不一样了。如果这真是赵妍身上的骨头的话,这直接就从失踪案变成了杀人案。

我和其他人一起把河床里剩下的骨头一根根拣出来,沿着水泥路面摆好。这些骨头看起来就是正常的猪排骨,全是小碎块,只有我和黄哥发现的那块比较大,比较特殊。但为了保险起见,技术中队还是给每块骨头都做了提取,拿回去做鉴定。

我和黄哥向宋队汇报情况,我说:“倒骨头的人身份还不确定,但看着像是附近拾荒的,是不是查一查?”

现在还不知道骨头是不是就是失踪的赵妍的,马沟这个地方又不是我们的辖区,宋队想了一下说:“这样吧,你和黄哥,再加上狐狸,你们仨留下来继续调查,接下来的工作等骨头的鉴定结果出来了,再做决断。”

狐狸?我看了看宋队说的这个人:个子不算高,长得也偏瘦,两只眼睛倒是很有神,额头上有一撮小卷发,看着挺时髦,身上穿着一件带狐狸头标志的衬衫。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外号就是这么来的。

大部队撤走了,只剩下我们三个人。我看狐狸站在一旁对着刚才摆放骨头的位置发愣,不知道在想什么。

“狐狸哥,你怎么了?”我问他。

“怎么了?想起过去的阴影了呗。你说你是不是邪门,怎么老和这种事有缘?”黄哥笑着拍了狐狸一下,打趣道。

“滚,别咒我。”狐狸也抬手打了黄哥一下。

我感觉黄哥和狐狸话中有话,正想往下问,黄哥又说:“行行,不说了,在新人面前给你留点儿面子。”

他这么说,我也就没再追问。

第二天,我们继续在马沟附近找拾荒的人,转了一圈也没看到。大家都累得口干舌燥,黄哥便让我去买几瓶水。

等我买完水回去,发现只剩下黄哥一个人,狐狸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去了街对面,正跟几个穿黄色工作服的环卫工人打听着什么。

我一拍脑袋:“嘿,我怎么没想到,环卫工人对这些人肯定再熟悉不过了。”

黄哥笑了:“你才工作几天,况且那可是狐狸,跟这些人打交道他最在行了。”

正说着,狐狸已经跑了回来:“都问清楚了,附近确实有几个经常出没的拾荒人,住在板房那边。那个板房是之前改造、建楼时留下的,因为地势低不容易发现,就一直没被拆掉,现在都快成流浪汉之家了。”

我们来到板房,这是间破破烂烂的简易房,没有玻璃,窗户全用塑料袋挡着。

屋子里有三个人。我们推门进去时,他们正围坐在一口大锅旁边,锅里面煮着不知道什么东西,整个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气味。

“你们好,我们是警察,找你们问点事儿。”黄哥拿出警官证朝他们出示了一下。

“什么事?”几个人战战兢兢地问。

“昨天你们是不是炖了一锅排骨汤?然后把剩下的骨头倒进河道里了?”

“对,对啊,怎么了?”一个人结结巴巴地回答。我仔细看了看他,似乎就是昨天往河道里倒骨头的人。

“这些骨头是从哪儿来的?”黄哥问。

“都是从附近饭店捡的,这些也是。”这人指着锅里正在煮的东西说。

我走过去一看,锅里的水沸腾着,看不太清里面煮的是什么。偶尔有东西翻滚出来,看得出是骨头。

“说清楚点,哪些饭店捡的?”黄哥继续问。

“就沿河那几家饭店,他们半夜会把剩菜倒进大桶里,天亮之前有人来收。我们都是在天亮之前去大桶里翻,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我知道他说的大桶,饭店后厨或者后门的地方一般都会有,剩菜剩饭都倒进那里面,会有专人来收。据说这些东西都被用来榨成地沟油了,也不知道真假。

“昨天你倒的骨头是什么时候捡的?”狐狸问。

“不知道,忘了。”这个人说。

“好像是两天前,吃了两顿了。”另一个人回答。

“两顿?其他骨头呢?”黄哥问。

“都扔了。”

“扔哪儿去了?”我有些着急,上前一把拉住说话的人。

“都扔河里了。”这人显然有点害怕,声音抖了起来。

“你说骨头是从饭店捡的,具体哪一家?”狐狸又问。

“不知道,他们的厨余垃圾统一倒在那几个大桶里,不知道是哪家的。”

我们来到马沟沿河的饭店。这里都是居民楼,背靠着马沟河,一层二层被改建成了商铺。其中有三家饭店,一家海鲜饭店,一家快餐店,还有一家包子铺。


大队的技术中队又来了,开始在河道边找骨头。我看到他们拿着一个耙犁似的东西,穿着厚厚的水鞋,踩着泥浆在里面不停地耙地,好像春耕翻土似的。

更多的骨头被陆陆续续地找了出来,除了猪排骨之外,还有很多有特定形态的骨头,一看就是人身上的。

有人被分尸碎骨了!

我们心头顿时笼起一片乌云,这个案件的性质越来越恶劣了。

技术中队干活很仔细,一寸寸地耙地,把河底的淤泥都翻了出来,同时也找到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有一个女士手包,这个手包和河道里的其他东西不一样,它露在外面,而且很新,除了一侧沾了些淤泥之外,其他地方都很干净。

“这么干净,应该刚扔不久。”黄哥看了看说。

“还是个大牌包,Gucci的,这扔包的也太傻了,光这包就值好多钱。”狐狸说着将包打开,里面还有一包纸巾、几根皮筋和一副耳钉。

“挺贵的?”黄哥看来也不懂。也是,女人那些包包手袋,动不动就上万,在我看来都差不多。

“嗯,不便宜。”

“你把韩雪找来,问她见没见过这个包,是不是赵妍的。”黄哥对我说。

我给韩雪打电话让她过来,她只扫了一眼,就确定那是赵妍的包。这包是赵妍在上海夜总会上班时买的,因为贵,平时都舍不得用。

我又把里面的耳钉拿出来,韩雪更坚定了,这耳钉就是赵妍的。

几乎是同时,理化鉴定室也传来了消息。骨头的DNA鉴定结果出来了,比对出了一起失踪案,失踪人叫罗英,女,二十三岁。

所有人都震惊了。我们都以为那块人骨是赵妍的,可万万没想到,又牵扯进了新的受害人、新的案子。

包是赵妍的,而骨头属于一个叫罗英的,这只有一个解释:被害人不止一个!

从失踪案变成杀人案,从一人被杀变成多人被杀,这个案子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现在已经完全超乎了我们的预期。

宋队把我们紧急召集起来,下令务必尽快调查清楚,就从骨头的来源查起。

而我心里还有一个巨大的困惑:目前发现的全是骨头,没有找到两个遇害人的任何肉体,那她们的肉身呢?这些骨头又是怎么从她们身上剔下来的?

我不敢多想。

我和黄哥还有狐狸决定立刻对沿河的三家饭店进行调查。

警察在河道里耙泥挖骨的时候,就有不少人站在河道边上看热闹,所以没一会儿这事儿全马沟的人就都知道了。我们本来还想着调查的时候隐蔽一点儿,现在这情况,也不用隐蔽了,大大方方地挨个调查饭店得了。

我们来到第一家海鲜饭店,他家的大厨从后面转了出来,走路一扭一扭的,左脚有点跛,姿势跟监控里用赵妍银行卡取钱的人一模一样。

我二话没说,一个箭步冲上前,把他扑倒在地,然后反手死死控制住他。他“哇哇”叫了两声,一下就不动弹了。

“你干什么?”黄哥也快步上来,埋怨地看了我一眼,要把我拉开。

“黄哥!”我不肯松手,还使劲朝黄哥使眼色。

“还什么都没问清楚呢,动什么手,你就这么干警察的?”黄哥表情严肃,看来我的冲动有些惹他生气了。

我这才松开厨师,从他身上起来,站到了黄哥身边。

“你脚怎么了?”黄哥问那个厨师。

“小时候骑自行车摔坏了,一直这样。”厨子说。我看他面色如常,心想杀人碎尸的罪犯果然心理素质都不错。

“你每天都干什么?简单说一说。”黄哥问。

“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回家,我老婆孩子都在这儿呢。”这个厨子挺聪明的,直接搬出了老婆孩子,相当于是做现场证明了。

“走,咱们去后厨看看。”狐狸说。

我们三个人来到后厨,一进门吓一大跳。这后厨简直堪比黑作坊:到处都是血迹和污渍;锅底一层厚厚的黑乎乎的东西;烧饭台子上凝固的油渍厚得都能用来点蜡了;各种食材直接扔在地上;一个大盆在墙角放着,里面泡着肉,血水漫出来流到地上。整个场景令人作呕。

“你就在这种地方做饭?”

“嗨,不干不净吃了没病,饭店都这样,我们这儿还算是不错的了。”厨子满不在乎地回答。

我一边看一边琢磨,这儿还真是个碎尸的好地方,就看灶台上那些血迹和污渍,谁知道是人的还是猪的。

我回头看了眼大厨,他还是一副神情平静的样子,这心理素质,我服!

我决定在这后厨好好找找,肯定能发现线索。别以为脏我就不愿意找,比起下河沟捞骨头,扒扒这后厨还真不算什么。

“这样,你配合下我们工作,今天就别营业了,现在我们要对你的饭店进行检查,你也别走,就在这儿等着我们。”黄哥对大厨说。

“行,没问题,听警察的。”

“黄哥,快中午了,咱先找个地方吃饭吧。”狐狸看了看手表,已经十二点了。

“我给你们炒几个菜吧,都是现成的,再加盘海鲜,今早刚买的。”大厨邀请我们在他的饭店吃饭,热情到我都开始怀疑自己了。要是他真杀人碎尸了,这也未免太淡定了。

“算了吧,就你这个店的卫生,该直接停业。”狐狸说。

“你带着刘哥吃口饭,帮我捎一份,我就在这儿等你们。”黄哥说着在饭店里找个地方坐下。

我知道黄哥是怕大厨趁我们不在对后厨进行处理,销毁犯罪证据。警察捞骨头的事周围都传遍了,关于碎尸案的传闻大厨肯定也知道了。黄哥是个特别严谨的人,倒是狐狸,没心没肺的,无论什么时候填饱肚子都是头等大事。


“咱们吃什么?”从海鲜饭店出来后,我问狐狸。

“炒菜的饭店都不能吃,你也看见刚才那饭店的后厨了,咱们还是吃包子吧,这玩意儿脏也脏不到哪儿去。”狐狸指着前面的包子铺说。

我和狐狸来到包子铺,包子铺里果然干干净净,地面锃亮,盛蒜料的台子上连滴的调料渍都没有。我和狐狸点了三份包子,给黄哥打包了一份。

热腾腾的包子端上来,我们打开笼子,一阵热气冒出来。狐狸先用筷子夹起一个,咬开一个口吹吹气,然后咬了半口,包子里的汤顺着筷子流下来。

“怎么有点酸?”狐狸说。

我也夹起一个,轻轻咬了一口,没感觉有什么异样,就是正常包子的味道,还挺汁多肥实的,不知道狐狸的嗅觉怎么就这么灵敏。

狐狸又仔细看了看手上的包子,把里面的肉馅扒了出来,肉丸上挂了一层乳白中带点淡黄的油膜。他又用筷子把肉丸掰成两半,一股既香甜又油腻的味道四散开来。

“算了,我不吃了。”狐狸搁下筷子,神色有点儿难看。

“狐狸哥,你是不是想多了?”

“不敢不多想啊,你不是好奇遇害人的肉去哪儿了吗?”

狐狸这句话好像啥也没说,但当下真的吓到我了,细品一下,真让人毛骨悚然。我结结巴巴地说:“狐狸哥,别,别胡说。”

嘴上这么说着,但我也下意识地放下了筷子。

要走的时候,我喊包子铺的老板过来结账。很快走过来一个男的,个子不高,有点谢顶,应该就是这家店的老板。

“一共三十,加一个打包的餐盒是三十二。”老板一边说一边帮我们把另外一屉包子打包装好。

“刘哥,你把老板的信息登记一下,这条路上三家饭店咱们都得查,正好来这吃饭,顺便把活儿也给干了。”狐狸对我说。

我拿着本子开始登记包子铺老板的信息,他是本地人,就住在这栋楼的四楼。

“你顺便再去旁边的快餐店,把信息也给登记上,下午咱们的重点是要彻查那家海鲜饭店。”狐狸又对我说。

包子铺旁边就是快餐店。现在正值中午,里面吃饭的人不少,我挤进去找到快餐店的老板,把他的信息也登记了下来。

等我再走出店门,发现狐狸正站在墙边,看着地面上的一堆脏东西。他前面有两个工人在疏通下水道,一个人拿着管子往下水井里探,另一个人用钩子往里面捞东西。地面上那堆脏东西就是从下水道里捞出来的。

狐狸站在一旁,看着那堆从下水道里捞出来的脏东西,招手让我过去。

“你看这是什么?”狐狸对我说。

我低头一看,这堆脏东西黑乎乎的,乱七八糟地纠缠在一起,看不出是什么。里面有几个像石头块似的东西,我用脚把它们钩了出来,轻轻踩了踩,硬邦邦的。

“好像是骨头……”我顾不上脏,俯下身捡起一块,捏在手里感受了一下:和石头不一样,棱角很多,形状不规范,表面带点刺手的感觉。它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有一个很光滑的切面,像是被利器直接切断的。

“就这玩意儿把下水道都堵了,也不知道是谁干的。骨头这玩意儿,碎了也不能往下水道里冲哇。”一个工人一边继续拿钩子捞一边抱怨道。

我和狐狸迅速对视了一下,又是骨头!

正常人谁会把吃剩的骨头扔进下水道?会这么做的人肯定有问题!

“这个下水道通的是哪栋楼?”我急忙问工人。

“就眼前这栋。”工人指了指我身后的楼。

我抬头看了看眼前的楼,一楼就是包子铺,刚才登记的时候,包子铺老板说过他就住在楼上。

正常来说,这栋楼里的所有住户都有嫌疑,可是最早的髀骨是从剩菜剩饭里捡到的,这就把嫌疑人的范围缩小到了这三家饭店。而现在这堆从下水道里捞出来的骨头渣,直接把嫌疑人锁定在了这一栋楼里。

同时满足这两者的,只有这个叫孟世仁的包子铺老板!


我一下又热血上头,要往包子铺里冲,狐狸拦住我:“先把黄哥叫来。”

在等黄哥过来的时候,我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狐狸,犹豫地说:“狐狸哥,你说我们刚才吃的,会不会……”

“闭嘴!”狐狸吼了回来,一副强忍恶心的表情。

黄哥很快赶来了,张口就问:“人呢?”

“还在包子铺里,在看电视呢。”我说。

“动手!”

我们仨飞快折回包子铺,一进门就毫不客气地直接把孟世仁按在吧台的桌上。孟世仁也挺平静,没什么反抗的意思。

我从他身后给他戴上了手铐,这是我亲手抓的第一个犯人。

包子铺里有一个大冰柜,打开后里面有一大桶揉好的面,旁边是用塑料袋包装的肉,有切碎的,也有整块的。

我们把所有东西都拿出来,挨个检查后没发现什么特别的,看上去就是正常包子铺会用的材料,也没有发现有骨头或是其他异常的东西。

“你们店里做包子的肉都在这儿了?”我问服务员。包子铺里有两个做包子的师傅和一个服务员,看到我们冲进来,又抓人又翻箱倒柜的,吓得站在那里不敢作声。

“都在这里了。”服务员说。

我心里怀疑,但现在毕竟还不能确定这些肉到底是什么肉。黄哥已经通知大队了,其他人正往这边赶,把这些肉挨个做鉴定也需要一段时间。

这时我看到吧台上有一个账本,便过去随手打开翻了翻。上面记录着每天买卖的信息,还有上货上料的数目价格等。

我打小数学就好,对数字比较敏感,把这账本粗略扫了一遍,总觉得有些异样。

我喊来一个服务员问他:“你们正常做一屉包子用多少肉?”

“这个不清楚,但每天的用肉量基本是三十斤,周末多一些。”

我拿起账本估算了一下,从赵妍失踪的那天算起,到现在已经过了五天,账本上这五天记着一共买了一百二十斤肉。根据服务员的说法,这五天做包子应该至少用掉一百五十斤肉,还有三十斤肉是哪儿来的?

我心中那个不好的念头原本像潜水艇一样在水下压着,这会儿终于再也忍不住,彻底浮出了水面。

我快步走到孟世仁面前,像拎小鸡一样拎起他的衣领,厉声问道:“说,多出的肉是哪儿来的?”

他还是低着头,一言不发。

这时,一直没作声的狐狸忽然说道:“下水道的骨头是从他家排下来的。”

靠,差点忘了这个!


当孟世仁在我们的押解下打开他位于四楼的房子时,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横放式的大冰柜。我冲过去把冰柜门掀开,和包子铺里一样,里面都是用塑料袋装的肉,已经冻成坨,硬邦邦的。

“你在家里冻这么多肉干什么?这些是什么肉?哪儿买的?”黄哥问。

孟世仁依旧不回答,甚至闭起了眼睛。

冰柜旁边就是厨房,灶台上有一个电饭锅,我当时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鬼使神差地走到灶台旁边,把电饭锅的盖子掀开往里看了一眼。

这一看差点儿没把我吓得魂飞魄散。锅里是半个已经烀烂了的脑袋!

“这是什么东西?”我大喊了一声同时身子往后退,一下子靠在墙上。

“人。”孟世仁这时候说出了他被抓后的第一个字,语调平静,神色如常。

“这是谁?为什么放在锅里?”一向沉静的黄哥声音也变得粗重起来。

而狐狸,已经完全站不住,扶着墙弓腰在一旁干呕。

“我杀的小姐,脑袋太硬,放在锅里炖烂了才能切碎。”孟世仁的回答依然平静,就好像是在口述做饭的步骤一样。

我轻轻往前挪了一步,强忍着恶心又看了电饭锅一眼。

“怎么只有半个?”我倒吸了一口气问道。

“锅太小,一次只能煮一半,另一半煮透后切碎顺着厕所冲走了。”孟世仁说。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罪犯杀人后最需要处理的就是尸体,只要找不到尸体,对他杀人的定性就会很难。犯罪分子有着各种各样处理尸体的方式,但像孟世仁这种的,实在是出人意料,这几乎是只有在惊悚片里才会出现的手法。

“你把骨头都扔了,那肉呢?”我终于问出了那个在我心里盘桓许久的问题。

孟世仁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慢慢抬起头,先是看了一眼铺在地上的冻肉,然后又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悠悠地说:“今天的包子味道好吗?”

他话音刚落,狐狸便再也忍不住,扭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到最后,连胃酸都吐干净了。


事后经过鉴定,孟世仁家冰柜里的肉有三分之一是人肉。他一共杀死了两个小姐。第一个是罗英,行凶后他将罗英分尸剔骨,把大块骨头扔进饭店后面的垃圾桶里。后来他发现有拾荒的人来捡剩饭,为了防止被发现,他才又变换了手法,在杀死赵妍后,他先将人肉剔下,然后把骨头放到锅里面不停地炖,等到炖软了才将骨头剁碎混在其他排骨里面冲进下水道。

在审讯后我才知道,他取钱的时候故意装成一瘸一拐的样子。他知道海鲜饭店的大厨有点跛,所以用了障眼法,想着万一真的被发现,警察会把矛头指向海鲜饭店的大厨身上。这也确实在最开始迷惑了我们。

我问他为什么要杀小姐,他说他缺钱,他常年赌球,开包子铺赚不了多少,远远不够赌球的开销,现在欠了一堆外债。为了还钱他才想起来抢劫,而抢劫的对象就选择了小姐。

他觉得小姐这个行当没人注意,失踪了也没人管,尤其是杀死罗英之后,一点儿风吹草动都没有,这让他更胆大妄为了,又打电话约了第二个小姐,也就是赵妍,然后伺机将她杀害。

至于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处理尸体,他显得很无所谓:“人都死了,肉身又感觉不到痛苦,用什么方式有什么关系呢?”


案件结束后,我和狐狸第一时间去医院洗了胃。

其实审讯的时候,孟世仁说了,他不是每一屉包子都兑人肉的,不然也不可能这么长时间家里的人肉还没用完。他一直处理得很小心,时不时掺一点儿,人肉和猪肉不一样,蒸久了发酸,很容易被辨识出来。

他甚至还“安慰”我:“你们那天吃的,应该没事。”

可我还是觉得恶心,洗完胃之后好几天没吃下饭。狐狸更惨,这个案子后,他直接请了一个礼拜假,再回来时人还恍惚着。

之前黄哥用这个案子打趣狐狸的时候,我就好奇;后来跟狐狸一起在包子铺吃饭,他的反应也不太对劲;再加上他在案发现场以及案后的样子,我觉得其中一定有什么缘由。

后来还是黄哥跟我说,他们之前办过一个案子,一个杀人犯在杀人之后把人肉割下来蒸着吃了。黄哥和狐狸他们在找到他住的地方后破门而入,狐狸第一个冲进去的。当时那个犯人在吃饭,面前放的就是蒸熟的人肉,整个房间都迷漫着人肉蒸久了的酸味。

“你狐狸哥当场就吐了,那以后他再闻不了酸味,一闻就恶心,什么酸菜鱼、酸汤肥牛这些,都不碰了。谁知道这次又给他碰上这个案子,可能他命中注定跟人肉有不解之缘吧。”黄哥说。

但是,那以后我们再提起这个案子,狐狸却好像失忆了一样,一遍遍跟我们强调:“那屉包子我一口也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