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女王(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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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年冬

玛丽 于博尔顿城堡

我拒绝,拒绝任何不属于自己的礼袍。那些漂亮的礼服啊,点缀着昂贵的皮毛、精致的蕾丝衣领、雍容的天鹅绒和镶着金边衬裙的礼服啊,全都被洒上香粉、装进棉布袋,搁置在荷里路德宫中的衣帽间内了。我穿着盔甲,和博斯维尔一同骑着马出战,打算给叛臣们好好上一课,狠狠教训他们一顿,结果却发现在他们眼中我既不够格当一名教师,也不够格作女王,因为他们不仅打败了我,将我抓捕了起来,还以罪犯的名头将博斯维尔也缉拿归案。我被囚禁在拉克利文城堡之中,多亏我的聪明才智及时逃了出来,不然早就死在城堡里了!现在,在英格兰,他们居然以为我落魄到只配穿她的二手货?!他们是有多自以为是、我是得多卑下才会感恩戴德地接受伊丽莎白穿过的旧礼服!

如果他们敢像对待普通女人那样对待我,那他们简直就是神志不清。我可不是普通的女人!我是半个神子,独一无二,拥有天使之下贵族之上的地位。在天堂,有上帝、圣母、圣子,然后在他们三者之下有不同等级的天使们,像臣子一样。在俗世,也像在天堂一样,有国王、王后以及王子们,接下来便是等级不同的贵族、绅士、各种手工艺人和平民。地位最卑贱的,仅仅比禽兽高一级的,是可怜的女人们:那些没有家庭、丈夫或者财产的女人。

而我呢?显然,我是两个极端的综合体:作为这世间第二高等级的存在,却同时也是最低等级的:一个没有家庭、丈夫和财产的女人。我是拥有三个女王头衔的人:因为我的父亲——詹姆斯五世是苏格兰的国王,自出生起我就是苏格兰的女王;我曾与法国太子联姻,和他一起加冕成为过法国的国王与王后;而现在,作为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的亲甥孙女,我是唯一真正的、合法的英格兰王位继承人,虽然他的私生女伊丽莎白篡夺了我的位置。

但是,瞧啊!同时我又是世间最卑下的:一个没有丈夫给予姓氏与保护的可怜女人,因为我的法国国王丈夫在加冕仪式过后一年便去世了,苏格兰的叛臣们又将我驱逐出境,我英格兰继承人的合法地位还被那无耻的红头发的丫头霸占!我,本应是欧洲最高贵的女人,现在却沦落到不靠她的庇护就会遭到苏格兰反贼们的毒手,不靠她的施舍就会连现在在英格兰的住所都失去。

我只有二十六岁,却如同已经度过了三次轮回,活过了三次!我本该是世间最高贵的,现在却变成了最卑下的。但是无论如何我仍然是女王,三顶王冠!生为苏格兰女王,加冕为法国王后,英格兰女王的合法继承人。注定了我这辈子只能穿名贵的貂皮礼服[1]

我下令女侍玛丽·西顿和艾格尼丝·利文斯敦告诉博尔顿城堡的男女主人必须尽快马上将我所有的礼服、喜爱的物品和私人家具从苏格兰运送过来,因为我只会穿自己的漂亮衣服。我还告诉她们没有女王衣柜里的衣服,我宁愿破衣烂衫。如果不能穿上合乎女王身份的服饰,我宁可蹲坐在地板上,也不会安坐在王座上。

他们如此慌忙地服从我的命令让我有小小胜利的愉悦。从爱丁堡驶来的大货车载满了我的礼服、梳妆台、亚麻衣服、银饰和家具,但是我担心珠宝有所遗失。其中最为珍贵的一些,包括那串罕见的黑珍珠,已经从我的珠宝箱中丢失了。它们是用欧洲最好的珍珠做成的项链,三串并连成一串的样式,所有人都知道那是我的专属。谁会如此不道德,趁机从我的损失中获利?谁会厚颜无耻到戴着从女王珠宝箱中抢劫来的珍珠项链四处招摇?谁会犯下如此卑贱的罪,在我为生死挣扎之际偷走了它?

我那同父异母的兄弟肯定闯进我的宝库偷走了它们。我那假兄弟曾发誓效忠,却仍背叛了我;我的丈夫博斯维尔曾发誓会赢得胜利,却还是被打败了。我的儿子詹姆斯,我最宝贵的儿子,我的宝贝,唯一的继承人,我曾发誓保护他,现在却在敌人的手中。我们都是违背誓言的人,都是背叛者,也都被人所背叛。而现在的我——只差一步就能迈入自由——在某种意义上又再次被人陷害了。

我原以为伊丽莎白表姑在得知我遭遇苏格兰人民反叛时,就会立马明白她在英格兰也会连带陷入危机之中。有什么不同吗?完全没有啊!我们虽在不同国家,但却同样统治着因为宗教原因而分裂、讲着相同的语言、渴望国王却只能让女王继位的不断制造麻烦的人民。我还以为她能够醒悟,明白女王们必须联合一气,如果我被人民拉下王位,有什么理由能够阻止他们对她施虐?但是她真是迟钝,上帝啊!她真是太迟钝了!她迟钝得像个蠢人,而我无法忍受这种愚蠢。当我要求得到通往法国的安全通行证的时候——因为在法国的家人会帮助我立刻恢复苏格兰的王位——她却还在浪费时间犹豫着下令进行调查,让人找来律师、顾问、法官,然后在威斯敏斯特宫召集他们。

天知道要审判什么?要调查什么?要知道些什么?全是无稽之谈!他们说我的前夫,愚蠢的达恩利杀害了大卫·瑞齐奥,我发誓复仇,还说服了情人博斯维尔伯爵用火药将他从床上炸了起来,趁他裸身穿过花园时勒死了他。

真是疯子!说得好像我真会允许王族成员遭受不白之冤似的,还是以我复仇的名义。我的丈夫也应该和我一样不容侵犯。王室成员如上帝般神圣,任何有点智慧的人都不会筹划如此荒谬的阴谋。明知用一只枕头就能轻松而且安静地使一个醉汉窒息而死,只有白痴才会为了杀死一个人烧掉整座房子。难道博斯维尔这个苏格兰最聪明、乖张的人,明知在黑夜中用一把匕首就能置人于死地,却还是要派出半打人带着枪去杀人?

最后,而且最糟糕的是,他们说我嘉奖了这次失败的暗杀行动,怀着因为通奸而得到的孩子,和暗杀者博斯维尔伯爵一起私奔,为了爱和他结婚,并以完全不道德的名义向我自己的人民宣战。

我是无辜的,也没有杀过人。这就是事实真相,那些不相信我的人都是妒忌我的财富、美貌,或是因宗教因素记恨陷害我,又或者仅仅是因为我天生高贵的身份而嫉恨于心。那些控告全是肮脏的诽谤,恶意的中伤!但要去字字句句重复它们却是愚蠢之极,就像伊丽莎白的调查所做的那样。会相信官方调查结果的人才是真正的白痴吧。如果你胆敢说出伊丽莎白和罗伯特·达德利之间有奸情,或者指出其他和她有染的半打多的男人——从她丑闻漫天的那些年开始,从她的继父托马斯·西摩尔[2]开始,从她还是个女孩的时候开始——那么你就会被拖到地方执法官那儿,铁匠会将你的舌头给撕个烂!不过这样做是正确的。任何人都不能染指女王的声誉。女王必须在表面上是完美无瑕的。

但是如果你说我是不贞洁的——一个和她同等地位,和她一样受过圣膏油,却拥有她所缺少的父母皆有高贵血统的女王——那么你便可以在威斯敏斯特宫前,在前来听审的人们面前,重复那些莫须有的罪名,将它们称为证据。

为什么她会这么愚蠢,竟鼓励那些人对一个女王闲言闲语?难道她不明白,他们对我的诽谤不仅有损我的声誉还会危及我的地位,且会对她也造成同样的危害?任何对我的不敬都会使她的光环同样暗淡。我们应该维护彼此的地位声望。

我是女王,女王有女王的法则。我也曾像普通女人一样忍受一些可怕的事,但绝不会开口承认它们发生过。是的,我被绑架过,被囚禁过,被强暴过——但是我绝不,绝不会有所抱怨。作为女王,我必须是不容侵犯的,我的身体一定是圣洁的,我的仪表一定是庄严的。难道我应该抱怨所受的伤而失去那些强大的魔力吗?难道我应该为了换得同情而失去我的王者威严吗?我是情愿发号施令,还是只渴望能够发发牢骚?我应当做统治者,还是该和其他受伤的妇女一起坐在火炉边黯然哭泣?

当然,问题的答案清晰无比。当然,无人能同情我。他们可以爱我、恨我,甚至敬畏我,但是,我不会让任何人同情我。当然,当他们询问我,博斯维尔虐待过我吗?我什么都不会说,一个字也不会走漏。女王不会抱怨自己被虐待,我不会害自己遗失了圣洁。就算被虐待,我也会拒绝承认。不论是坐在王座之上,还是穿着粗衣粗布,我仍然是女王。我不是一辈子穿着土布却心怀奢望能够拥有穿戴天鹅绒服饰资格的平民。我凌驾于所有普通男人与女人之上。我奉天行事,受命于上帝。他们怎么会如此愚钝没有发现呢?我可以是世上最差劲的女人,但我仍然是女王。我能够和一打意大利大臣或者一个军团那么多个“博斯维尔”嬉笑喧闹,给他们每人写情诗,但我仍是女王。他们可以强迫我签上一打的退位书,可以将我永远囚禁在监狱,但是我仍然是女王,任何坐在王座上的人,都只是篡位者。我是女王,至死都是女王。这不是一个官位,不是一种职务,而是血统的延续。只要血液在血管里流着,我就是女王。我明白,每个人都明白,连心怀不敬的那些笨蛋们也都明白。

如果他们想要排除我这个威胁,只有一种方法,但他们绝对没有这个胆量。如果他们想要彻底排除我,就会犯下不容于天堂的罪孽,就不得不公然反抗神的意志。如果他们想要排除我,他们就得砍下我的头。

动脑筋想想!

要阻止我成为法国国王的遗孀、苏格兰的女王、英格兰王位唯一真正的继承人,只有我死这一个方法。如果他们反对我继承王位,就只能杀了我。我以我的王位、我的财产打赌,他们绝对没有这么做的胆量。对我下毒手,就像放逐一个天使,将耶和华二次钉死在十字架上一般罪孽深重。因为我不是普通的女人,我是神圣的女王,凌驾于所有俗人之上,只有天使才是我的上级。世俗之人不能将这样的我处以极刑。我受过圣油的膏,是被上帝遴选出的。我不能被染指。他们可以敬畏我,他们可以恨我,他们甚至可以反对我,但是他们不能杀害我。感谢上帝,因为这样我至少是安全的。我会一直是安全的。


[1]在16世纪的英国只有王室才能穿貂皮做的服饰,以显高贵的身份。

[2]于1547年与亨利八世遗孀凯瑟琳·帕尔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