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8年冬
贝丝 于查茨沃斯庄园
塞西尔的秘书写信告知我苏格兰女王玛丽不会到查茨沃斯做客。我本想在这里好好招待她,这里应有尽有,甚至还配有一个美丽的花园,绝对符合她的身份也能满足她的一切要求。但是她拒绝了,相反,她要去斯塔福德郡的图特伯里城堡:那个虽然在我们名下,却差不多荒废的城堡。我还得亲自动手将它从废墟状态打理成能让女王居住的地方,在这寒冷的隆冬之际。
“如果你家老爷舍得看看那些反对她的证据,她早就戴罪回到苏格兰了。”塞西尔在信尾的附言处写道,口气酸涩,“那么我们也可以安安逸逸地过个圣诞节。”
其实塞西尔没有必要写信来责备我。我早就提醒过老爷,那个调查不过是弄虚作假的一场秀,就像演员穿着小丑衣服在圣诞节里的表演一样。我明明就告诉过他,如果决定在塞西尔编排的剧里饰演一角,就得照着剧本一字不差地表演。但是他没按我说的做。其实是塞西尔选错了人,他不该让我家老爷来调查不贞的苏格兰女王,老爷他太过正直了,不适合做这种肮脏的勾当。所以啦,不光塞西尔没有抓到一个丑闻满天飞、不贞洁的女王,我也失去了丈夫在家的陪伴,而且还得在这冻死人的天气里重新装修、布置那座废旧的城堡。
塞西尔还写道:“真是抱歉,害你得安顿招待这个亚他利雅[1],但愿时间不会太长,不过很明显,她也是亚他利雅的命。”
塞西尔说的这句话肯定另有深意,得益于男人的身份,他可以接受高等教育,而像我这样一个农夫的女儿是没有这样的机会的,所以他的话像是晦涩的密码一样,我一个字也不懂。不过幸运的是我亲爱的儿子亨利就在身边,现在正值学校放假,他的父亲,我的第二任丈夫卡文迪什去世时叮嘱我一定要让孩子接受绅士教育,于是我用他留下的钱让他和他的两个兄弟去了伊顿公学。
“亚他利雅是谁?”我问他。
“谁啊?没听过。”他回答道。
“真不知道?”
他神情慵懒地朝我笑了笑。他长得英俊潇洒,我极其宠溺他。
“我的母亲,伯爵夫人,这是对您有用的消息吗?在这个世界里,智慧可是要用钱才能买到的啊。就像您拿钱让我报告学校里听来的八卦,那我就是您的间谍,随时注意您的朋友罗伯特·达德利家里的动向。我知道我只是您众多的告密者之一。这次您愿意出个什么价来享受我的学业成果呢?”
“我早就付过钱了,你的导师费,”我回答道,“那可是一大笔钱。再说了,你肯定不知道答案,不学无术的家伙,学费全都白花了。本想花钱养个大学者,想不到养出个傻瓜来。”
他哈哈笑了起来。他是个英俊的小伙,所有富家子弟的坏习气都在他身上彰显得淋漓尽致。虽然是我的宝贝儿子,但他的恶习我向来看得通透。他从来都不知道赚钱的艰辛,也不明白我们的世界虽然充满着机会,却也危机四伏。他不知道我和他父亲为了让他和其他孩子过上舒适的生活而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他永远不会像我这样卖力工作,也不会像我这样忧虑。事实上,他从来没有“工作”和“忧虑”这两个概念。他从小丰衣足食,我却是挨着饿长大的。他只把查茨沃斯当成是他舒适的家,理所当然的所有物;而我却会为了保护它甘愿出卖良心和灵魂。如果我有足够的钱,可以给他买个伯爵的头衔,或者公爵,那样他就能开创一个新的贵族之家:卡文迪什家族。他会让卡文迪什这个姓氏荣登上流社会之列。他只要坐着,像温暖的阳光般开心地笑着,就能轻易得到这一切;上帝保佑他。
“您误会我了。我知道答案,”他说,“我不是您想的那样愚蠢。亚他利雅是记录在《旧约》里的一位女王,希伯来人的女王,她被控告犯了通奸罪,牧师们处死了她,为了让她的儿子约阿施继承王位。”
我立马冻住了笑容,这可不是玩笑话。“他们处死了她?”
“是啊。因为她的不贞,不能再统治王国了,所以他们杀了她,让她儿子做了国王。”他停了停,黑色的眼睛盯着我,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不是有句老话吗,虽然上不得台面。妈妈,常言道,女人都不是当君王的料,不能干涉朝政。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附属品,天生服从的命,如果硬是想着发号施令,那就违反了做女人的道。亚他利雅的故事就是女人悲剧的典型。”
我伸出食指指着他的鼻尖:“这么肯定?还想再继续说下去?是不是还非得和我讨论一下女子无才便是德呀?”
“不,不!”他笑着说,“我只是想说这只是庸人们的误解罢了。我可不是约翰·诺克斯[2]。我一点也没有那么想过,妈妈。我一直觉得女人都是不简单的。就拿妈妈来说,虽然是佃户出身,现在却是一庄之主了!我就觉得女人也能做统治者。”
我笑着听他说话,但心里总觉得慌乱不安。如果塞西尔在信中把苏格兰女王比作亚他利雅,那他就是在暗示我她必定会被迫退位给她的儿子,甚至有可能性命不保。很明显,塞西尔不相信这次调查的结果,他认定苏格兰女王不是清白的。塞西尔想让她名誉扫地,再被遣送回国。或者他还有其他更大的阴谋。他不会想着将她送上断头台吧?我已经不止一次地感到庆幸:还好塞西尔是我的朋友,作为敌人的话,他实在太可怕了。
我把亨利和继子吉尔伯特·塔尔伯特一起送回了学校——因为有工作必须完成所以不能陪他们过圣诞假期,只能让他们自己在伦敦好好享受节日了。他们愉快地接受了,欢快地骑着马一同朝南而去。他们就像一对亲密无间的双胞胎,一个十七岁,一个十五岁,一起上学,虽然我的亨利远远不及继子听话,而且总是带着他惹些麻烦。
然后呢,我不得不把我的漂亮房子,查茨沃斯,剥得干干净净,门帘啊,挂毯啊,地毯啊,亚麻布啊,全都打包装上马车准备运走。跟随苏格兰女王的有三十个随从,总得安排他们住下,图特伯里那儿什么家具都没有,更说不上舒适了。我命令查茨沃斯的大管家、餐厅和酒窖的男仆们、马房的马夫们赶快把食物、餐具、刀具、桌布、酒壶还有玻璃器皿也都装上货车运去那里,并下令木工房的师傅马上赶制出床、支架桌和长椅。我家老爷每年去图特伯里的次数不超过一次,只是把它当作打猎期间的落脚地儿,几乎没有配备什么家私。我自己是从来没去过的,一点想去的念头都没有啊!
查茨沃斯因此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货车上装满了货物,而我呢,还得跨上马背,亲自骑马率领车队赶过去,真是让人咬牙切齿!我领着车队,在浓雾弥漫的清晨出发,一路向着东南方前进,整整走了四天,沿途路过的村庄人情淡漠,路途艰辛,因为冬天的缘故天又黑得很早,给我们带来了不少麻烦。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能赶到图特伯里,把那儿好好修葺一番,免得那麻烦的女王挑三拣四,弄得我们都不得安宁。
[1]《圣经·旧约》中的人物,以色列国王亚哈与王后耶洗别之女,犹太国王约兰之妻。曾统治国家七年,后在政变中被杀害。
[2]约翰·诺克斯(John knox 1513—1572)英国宗教改革领袖,历经多次流亡,致力于传播新教教义,后被称为“清教主义的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