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社会哲学: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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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让黑格尔那个时代的人与现代社会世界(modern social world)达成和解,正是黑格尔社会哲学的主要目标。黑格尔力图使19世纪的人克服同主要社会制度——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异化,并使他们生活在这些制度之中,也就是生活在“家”之中。我将其称之为“和解方案”。本书的目的就是要解释和解方案到底是什么。

黑格尔的和解方案(下文有时简称为“方案”)值得我们详尽考察,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首先,它与我们自身的文化关怀相关,我们也同样可以将这种关怀归为“政治的”或“个人的”关怀。我们的社会世界,亦即当前欧洲与北美的社会世界,是一个异化(Entfremdung)的世界。它通常会使人产生一种异化感。许多人感觉到自己与制度之间是“分离的”,这些制度总是将他们视为外在的、分裂的,对他们的需要采取敌视或漠不关心的态度。许多人还感觉到自身也处于分裂状态,一方面要实现自身的个体性,另一方面又要成为社群的成员,这两种目标之间的冲突将他们分裂开来。[1]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人都有这种感受,但大多数人都感觉到了。人们所感受到的这种分裂与冲突是我们所处的世界中随处可见的特征。[2]异化是我们文化的一个问题,在此意义上,它也就是我们所有人的问题。因此,考察和解方案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处理的问题事实上是(或应当是)对我们极为重要的问题。

与文化关怀紧密相关的另一个原因是,黑格尔方案澄清了一个我们非常感兴趣的理想:和解的理想。我们一开始并没有认为自己直接关注的就是和解,我们对和解的兴趣很自然地来源于我们对异化的关注。黑格尔所运用的“和解”(Versöhnung)是一个专业词汇,它指的是克服异化的过程。[3]它是克服自我同社会世界的分离与分裂的过程,也是克服随之而来的自我内部的分离与分裂的过程。和解同时也是克服异化的过程中所引起的某种状态,黑格尔将这种状态看成是,在社会世界中就是在家中。在黑格尔看来,对异化的感受直接指向和解的理想,而和解的理想亦包含在对异化的感受中。考察黑格尔的方案有助于我们理解和解到底是什么。他的方案力图表明,和解代表了一种内在一贯的、有吸引力的抱负——一种重要的社会理想。我们都潜在地怀有这种抱负,黑格尔的和解方案有助于我们弄清楚它,也能够让我们使和解理想成为众多社会理想中的一员。

不过,黑格尔的方案并不是直接针对我们说的。黑格尔试图和解的对象是他那个时代的人,即19世纪的人。[4]他试图和解的社会世界是19世纪的社会世界,与我们今天的社会世界极不相同。正如他所表达的,国家是(立宪)君主制;乡村贵族与农民阶级构成了重要的社会群体;妇女被排除在市民社会与国家之外。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黑格尔那个时代的人所体会到的异化与我们今天的人所体会到的异化是相同的。我们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黑格尔为他所处的社会世界中的异化问题提供的解答也同样可以解决我们时代的异化问题。不过,促发黑格尔提出方案的异化问题,以及解决这一问题的和解理想,都是我们极为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要考察黑格尔方案的一个理由。进一步说,即使黑格尔力图使人们达成和解的社会世界不同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世界,它们也并非完全无相似之处。今天的社会世界也包含着原子化的资产阶级家庭、现代市场与现代政治国家。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可以通过阅读黑格尔,从而深入洞察我们所处的社会世界的结构。

考察黑格尔方案的第二个主要原因是从学术角度上讲的。和解是黑格尔社会哲学的主要目标与核心范畴(PR,¶14,§360)。就黑格尔的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和解也是一个主要的目标与核心范畴(VA,1:81/1:55;VG,78/67;VGP,3:69/3:165)。[5]如果我们想要理解黑格尔的社会哲学,我们就必须理解和解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将黑格尔的社会哲学看成一种和解方案,我们主要是根据黑格尔社会哲学所致力的目标而提出这种看法的,和解方案为我们思考黑格尔哲学的外形与结构提供了一种颇富启发的思路。着重考察和解也有助于我们理解黑格尔社会哲学的独特之处——将重点放在和解上,这是其最为突出的特色。

将黑格尔的社会哲学解释为一种和解方案的进一步优势在于,它有可能避免人们一直坚持的对黑格尔两种非此即彼的理解:他不是进步主义者就是保守主义者,或者不是自由主义者就是社群主义者。同时,这种解释路径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人们总是想要对黑格尔做如此归类。以和解为重点可以将其社会思想中相互对立的趋势——进步与保守、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更清楚地呈现出来。同样,这一任务也可以使我们避免把它解读成左翼黑格尔或右翼黑格尔(即提倡批评与革命或者提倡清静无为与安于现状)。[6]此外,和解方案也力图调和左翼和右翼黑格尔所持有的彼此冲突的政治取向(批评与清静无为,革命与安于现状)。就此而言,我们可以认为,致力于和解方案,黑格尔并不是什么左翼黑格尔或右翼黑格尔,他只是黑格尔而已。

很明显,将黑格尔的社会哲学看作一种和解方案,其实这只是众多可能解释中的一种。例如,人们可以把黑格尔的Geist(心灵、精神)解释为最核心的概念。黑格尔运用Geist指称人类个体、人类文化、人类社会、上帝。人们也可以根据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思想规定性(Denkbestimmungen)范畴来解释他的社会哲学——他认为,他对思想规定性的解释勾画出了自我与世界的基本结构。人们也可以致力于将黑格尔的自由概念解释为最核心的概念。我们并没有以精神或《逻辑学》中的思想规定性为出发点,而是以和解作为出发点,这样做的优势就在于,我们更容易理解黑格尔的社会思想植根于一系列的关怀之中,即在异化与克服异化的期望中的做法,并使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也与他一样都怀有这些关怀。黑格尔的哲学运用了许多概念,这些概念之间形成了一个针扎不进的密闭循环。如果我们以和解而非自由为出发点,则这样做的优势在于,可以使我们从这一密闭循环中解脱出来,让我们更容易找到一个切入点来研究他的思想。

和解是黑格尔社会哲学的核心概念,这种看法在研究领域并不陌生。许多研究者很久以前就认识到,和解是黑格尔的社会哲学与作为总体的哲学中的主要目标。[7]像研究历史上其他非常重要的哲学家一样,我们在研究黑格尔的时候,并不是要标新立异,相反,而是要深化对其观点的理解。即使有人说,将和解看成黑格尔社会哲学的核心,这一点也并没有新颖之处,我们也无论如何都没有理由对这种说法感到不安。相反,如果以前从来就没有人领会到过和解的重要性,我们倒真要为此感到不安了。抽象地认识到和解是黑格尔社会哲学的目标,这是一回事,但能够给这种观点注入充实的内容,则是另一回事。这种看法并不陌生,并不意味着它已经得到了正确理解。我相信,这种看法依然需要做一些哲学上的澄清工作。我同时也相信,依然需要把黑格尔的社会哲学系统地解释为一种和解方案。[8]我撰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处理好这两种需要。

无论如何,黑格尔的社会哲学可以被严肃地看作一种和解方案,这种看法近些年来引发了不少争论。阿伦·伍德(Allen Wood)在他那本优秀著作《黑格尔的伦理思想》中已经承认,黑格尔社会哲学的目标就是和解。他说:“黑格尔通过合理的方式使我们与世界取得和解,领会某种神圣理性,它类似于我们自己的理性,同时又内在于我们的理性之中,从而以此来克服异化。”但是,他紧接着说:

当前黑格尔的读者之中,很少有人能够坦然接受理性神正论(rational theodicy)与他们的文化困境之间存在着根本关联。因此,相比黑格尔,他们更愿意认为,黑格尔关于现代人的使命,以及在实践意义上于现代国家之中实现这种使命的观念,只能看成是理性伦理学中的一种方案。我们必须承认,以这种方式解读黑格尔,与黑格尔的自我理解有一定程度上的对立;然而,如果我们足够坦诚的话,这是我们大多数人能够严谨地解读他的唯一方式。[9]

无疑,我认为伍德的这一看法是错误的。但是,伍德也曾清楚地认为,黑格尔的社会哲学可以看成是某种和解方案,这一点是值得我们予以发展的。拙著的主要目标就是要清楚地表明,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以及如何做到这一点。

考察黑格尔方案的第三个原因是从哲学上讲的。和解本身就代表了一种重要的哲学主题。其中的一个哲学上的原因就是,考察黑格尔的方案能够为思考这一主题提供启发。当然,和解通常并不会被分析哲学家看成一个重要的哲学研究领域。事实上,在分析传统中,和解通常也不会被看成一个哲学问题。这也就表明了考察黑格尔的方案有某种不同的原因:考察这一方案可以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和解事实上是一个重要的哲学主题。

我们必须弄明白,为什么人们想要使和解成为哲学反思的对象。和解是文化、政治与个人所要关怀的重要对象,对它们予以思考是哲学的一个传统目标。黑格尔的著作之所以具有永久的魅力,原因就在于他总是力图以哲学的方式来处理文化、政治与个人所关心的一些重要问题。

这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指出,并不像人们一开始想当然地所认为的那样,主流的分析哲学著作完全不关注和解问题。例如,罗尔斯认为,政治哲学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它有众多功能,其中的一个功能就是“和解”——他指出的这一功能正是黑格尔所强调的。“政治哲学可以向我们表明,只要从哲学的视角进行恰当理解的话,我们所处的社会世界中的那些制度都是合理的,从而据此可以抚慰我们面对社会世界而产生的挫败感与愤怒。”[10]而且,我们可以认为,和解构成了现代政治哲学传统中的一个重要关注点,而分析哲学家们也都承认这一传统。如果从更广的意义上来理解,卢梭、康德与马克思也均提供了有关和解的洞见。

但是,为了更好地解释和解主题属于真正的哲学这一论点,我们仅仅罗列出一些传统名词或观点远远不够,而应该具体阐述它。最好的方式就是对和解概念做一些哲学上的工作。而要做到这一点,取决于对黑格尔所进行的研究。黑格尔是第一个明确提出和解是契合政治哲学的命题的现代思想家。迄今为止,在对这一问题的各种哲学处理中,黑格尔做得最深刻、最系统。如果理解黑格尔为考察和解方案提供了某种历史理由,那么理解这种和解何以能够成为哲学命题就构成了考察黑格尔的某种哲学理由。

考察黑格尔方案的另一个紧密相关的哲学理由是,这一方案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休谟问:何谓因果性?维特根斯坦问:何谓遵守规则?黑格尔所要问的哲学问题是:我能与社会世界能取得和解吗?

黑格尔的问题与休谟和维特根斯坦的问题存在着一个很明显的差别。与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不同,黑格尔的问题并不属于公认的哲学问题。当然,我们转向历史哲学,其中的一个基本动机很明显就是要扩展对到底什么是哲学问题的理解。人们之所以在历史哲学领域开展一些严肃的工作,是因为过去的哲学家们能够在这一问题上为我们提供帮助。在我看来,我们能够从黑格尔社会哲学中得到的最重要的哲学教诲就是,我是否能与社会世界取得和解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拙著的另一个目标就是要表明对这一问题的哲学兴趣,以及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需要通过阐释黑格尔为此所提供的非常有意思的哲学回答。就此而言,我对黑格尔社会哲学的研究路径与人们惯常的思维是相反的,我重在研究黑格尔何以提出这一问题,而不是他为此所提供的答案。我力图表明他的问题具有哲学意义与重要性,而非确证他提供的答案正确与否。事实上,我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要表明,哪怕我们最终不接受黑格尔所提供的答案,依然可以认为这一问题在哲学上是非常重要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简单地忽略黑格尔的答案。我能否与社会世界取得和解?初看上去,这一问题是极为抽象与概括的。我们一开始并不清楚这一问题到底问的是什么,也不清楚能够为此提供何种可能的解答,更不清楚这一没有确定答案的问题是如何提出来的。为了理解黑格尔问题的哲学力量,我们必须深入研究他的具体观点。

接下来,我将对黑格尔的方案进行哲学重构。如果我们把黑格尔对这一问题的解答看成一种哲学回应,我们就能够理解这一点。在理解他的答案之前,我们必须进行一番重构。黑格尔的专业词汇太过模糊,如不加以澄清,确实难以运用,而且这些词汇对于我们这些在分析传统中接受学术训练的人来说亦很陌生,难以为我所用。我遵循的主导原则就是,避免使用黑格尔的专业词汇,尽可能少地依赖他的形而上学,以我们能够理解的术语来表达他的观点。这样做需要承担一个后果,即我的陈述所使用的语言和结构与黑格尔本人相比会大相径庭。有所得必有所失,表达上虽然能够清楚明白,但与黑格尔文本的关联上会有所缺憾,但我希望前者能够抵消后者。为了把黑格尔的观点表达得清楚易懂,我不得不放弃加注核心讨论部分。拙著所提供的解释立足于对文本的精细解读,因此,许多文本讨论一旦加以扩展,可能又使得我们重新落入黑格尔那种无聊乏味的文风之中,而这一点恰恰是我们的重构工作所要避免的。

除了重构黑格尔所讨论的一些术语之外,拙著也将重构它的结构。尽管和解观念在黑格尔思想中占据着绝对的核心地位,但是他的相关阐述却总是模糊了它所发挥的核心作用。拙著所提供的重构使大家能一目了然地看到这一观念的核心地位。和解观念在黑格尔社会哲学中的核心作用也将是显而易见的。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有可能把黑格尔的社会哲学看成一种和解方案。

我的解释是一种重构,这其中有一个关键而又根本的着眼点,它将人与社会世界达成和解的方案从另外两个更大的方案中抽象出来,其中前一个方案是后两个方案的一部分。这两个方案分别是:人与作为总体的世界达成和解的方案,以及精神与世界及其自身达成和解的方案。我所关注的焦点是人与现代社会世界的关系。

我必须指出,在本书的大多数地方,我都非常谨慎地避免让自己卷入一些学术上的争论中。我这样做并不代表我对前人的黑格尔研究的成果没有感激之情、漠不关心或敌视,相反,我只是想把黑格尔的观点重构得尽可能清楚并有条理。拙著力图对黑格尔学术研究有所贡献,但这种贡献本身谈不上什么学问精深。我只是想特别清楚又颇富创见地解释黑格尔的和解方案,从而对黑格尔的学术研究有所贡献。和解是黑格尔社会哲学的主要目标与核心范畴,我将把这一大家都熟悉的看法表达得清楚明白且结构合理,我希望我的重构工作能让学者们尽可能以一种全新且不同的方式看待黑格尔的社会哲学。

我在整本书中都力图遵循通俗易懂与忠实原著的原则。通俗易懂的原则要求我们以清楚且易理解的方式表达黑格尔的思想;忠实原著的原则要求我们要忠实于黑格尔思想的典型特征。我所做的基本的解释工作就是协调这两种原则之间的张力。我的目标就是要把黑格尔表达得既通俗易懂又不失去黑格尔的味道。

把我所做的工作说成是一种“哲学重构”可能有一定误导性,因为我的哲学重构与人们通常所实践的“哲学重构”至少在两个方面是不同的。第一,我并不尝试把黑格尔变成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我所“重构”的黑格尔依然是他那个时代的人,他的哲学观点和方法与我们的极为不同。我的重构工作是希望让我们与黑格尔思想中的那些“不同的东西”更易取得沟通,而不是消除它们。就像研究柏拉图、阿奎那或笛卡尔一样,研究黑格尔就让我们进入了一个不同的哲学世界,我的重构力图尊重这一事实。第二,本书对黑格尔哲学的重构并不是要为当代哲学家们通常所认为的那些哲学问题提供答案。相反,我们想要知道黑格尔所理解的哲学问题是什么,并努力以我们能理解的形式重构黑格尔所提供的答案。

还有另一点,我们也必须在一开始就讲明。我撰写本书的目标是要重构黑格尔社会哲学的一个核心层面:他力图使人们与现代社会世界达成和解。本书并不是要对黑格尔的思想提供一种全面解释,也不是要以一种大而全的方式来讨论黑格尔的社会与政治哲学,相反,它只想对黑格尔思想的某一部分做深入挖掘,并希望以此把黑格尔的思想阐释为一个整体。[11]

就文本来说,我的相关讨论主要集中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以及他在《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与国家学大纲》(1821年)[12]、《哲学全书纲要》(初写于1817年,1827年与1830年修订)第一卷的“客观精神”部分、从1817年至1831年在海德堡与柏林所做的系列演讲中所表达的社会哲学。我决定只集中于黑格尔全集中的这些部分,因为黑格尔在这些地方所表达的社会哲学思想最为成熟且系统,而且这也有助于我以清晰且系统的方式重构黑格尔的社会思想。无论如何,法哲学内容非常丰富与有趣,足以作为一本书的研究对象。[13]

本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走进黑格尔的和解方案”,它将为读者理解黑格尔的方案提供一些必要的指导。其中第一章为“黑格尔和解方案的一些问题”,它一开始就处理了一些在理解黑格尔方案时要面对的困难,并以这些困难作为进入方案的门径。

第二章“精神与对偶格言”将通过解释黑格尔哲学观点中的两个核心概念来表达他哲学思想的意义,即Geist(心灵、精神)与Dopplesatz (对偶格言)。对偶格言是黑格尔说过的一句非常著名的话,即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

第三章“和解的概念”将对黑格尔方案的基本概念和解提供一种初步说明。我们在这里解释了“和解”(黑格尔所用的德语词是Versöhnung)一词的日常用法,并对黑格尔为这一词汇赋予的专业意义提供某种重构。我们会对和解与顺从(resignation)和安慰(consolation)进行比较,同时讨论和解与幸福之间的关系。

第二部分“和解方案”将具体阐述黑格尔的方案。其中,第四章“剖析和解方案”将结合前面几章的内容以一种清楚且有条理的方式说明黑格尔方案的基本要素。我们将详述黑格尔方案的目标,谁想要和解,他们又与谁达成和解。我们也将解释为什么这一方案是必要的,它是如何展开的,它又是如何可能的。本章的最后部分将表明,我们何以认为这一方案包含一个自我转型的过程。

第五章“个体性与社会成员身份”将对黑格尔的个体性与社会成员身份概念提供一种重构。本章将会表明,根据黑格尔的看法,一个人何以可能既是“成熟的”个体又是“成熟的”社会成员,并且现代个体性与社会成员身份是相互交织、不可分离的。更具体地讲,本章还将表明,对于黑格尔来说,现代社会成员身份何以可能造就现代个体性,现代社会成员身份何以在根本上包含了一种个体性维度。

第六章“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表达了黑格尔对现代社会世界的一些关键的社会制度的说明,即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并力图表明为什么黑格尔认为值得与这些制度达成和解。

最后一章“离婚、战争与贫穷”考察了这些问题给黑格尔方案所造成的困难,并解释为什么黑格尔认为,它们并不能从根本有损于现代社会世界成为我们的“家”。

最后,我将对我写作本书的策略简单地说几句。在思考我们理解黑格尔方案可能会碰到的一些困难之后,我回到黑格尔的观点那里,以一种相对公正的、历史的方式来表达他的观点。黑格尔的观点非常复杂,我们一开始不要急于评价,而更应该弄明白他的观点到底是什么。只要我们对他的观点有一个基本的把握,才有可能展开一些批评,不过,我在本书中更关心的是理解而不是评价。当然,不要拘泥于黑格尔方案的某一具体方面,而是去尝试表达我们对这一方案的看法,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正是我在结论部分所要做的。我还要指出,本书是一个整体,它的整个讨论是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后面的章节为前面章节所表达的思想提供了具体内容。只有当读者看完了整本书的时候,才能更好地理解本书的各个部分。


[1] 事实上,黑格尔并没有运用Entfremdung 一词来描述这种分裂形式。而且,这种分裂形式的结构不同于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自我异化的精神”(‘Der sich entfremdete Geist ’;PhG, 359-441/294-363)这一部分中所讨论的意识形式的结构。不过,有一点毫无疑问,黑格尔的社会哲学通常被人们理解为对异化问题的一种回应。黑格尔的基本观点是,现代社会生活的主要特征就是割裂与分离,关于这一点,请参见早期的《论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异同》(20-22/89-91)以及后期的《美学讲演录》(1:81/1:55),H.C.Hotho在关于黑格尔系列演讲的注释中对此做了合乎逻辑的排列。从语言学角度对“异化”一词所做的非常有用的讨论,请参见Schacht(1971)。

[2] 我之所以强调人们所感到的异化,因为它为我们思考黑格尔的方案提供了一个很自然的出发点。但是指出如下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即黑格尔认为,异化能在人的情感中得以表现,但它本身并不是一种情感。对于黑格尔来说,决定社会世界中的人是异化了还是处于一种在家状态,这主要取决于他们与主要的社会制度之间的结构性关系(structural relation)。我们将在第三章处理这一问题。

[3] 我们在这里必须一开始就指出,英文reconciliation一词具有消极性含义(例如,表示顺从),而黑格尔所运用的德文词Versöhnung 并不具有这种消极性含义,相比而言,它更具有积极性含义,本质上包含了肯定成分。关于“reconciliation”与Versöhnung 之间的差别,我们将在第一章予以简要讨论,并在第三章给予更详细讨论。

[4] 关于黑格尔所针对的受众,我们将在第一部分第四章进行更明确的说明。

[5] 使人与社会世界达成和解的方案只是使人与世界整体达成和解的方案的一部分,同样,后一个方案又只是使Geist(心灵、精神)与世界整体以及自身达成和解这一更大方案的一部分。

[6] 关于左翼与右翼黑格尔派的讨论,参见Stephen D Crites,“Hegelianism.” inThe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New York,Paul Edwards,1967.

[7] 最近的一些评论者包括:Robert Pippin,“Hegel's Political Argument and the Problem of Verwirklichung.” Political Theory 9,1981(4), pp.509-532;Charles Taylor,hegel.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Allen W Wood,hegel's Ethical Thought,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8] Raymond Plant,hegel,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73。强调黑格尔社会思想中的和解观念,但是我力图以更为分析的、系统的方式来处理这一主题。

[9] Allen W.Wood,hegel's Ethical Thought,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10] 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Belknap Press,1971.

[11] Charles Taylor,hegel,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可能为黑格尔哲学提供了最佳的综合讨论。Raymond Plant,hegel,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73.为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提供了非常出色的综合讨论。Allen W Wood,hegel's Ethical Thought,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则为黑格尔的伦理理论提供了最佳的综合解释。

[12] 关于《法哲学原理》的出版时间存有争论,有一种观点认为它的出版日期实际上是1820年,参见Adriaan T Peperzack,Philosophy and Politics:A Commentary on the Preface to hegel's Philosophy of Right.Dordrecht: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1987,p.2.

[13] 如果有读者想对黑格尔的思想做进一步的了解,他们可以参阅Hans Friedrich Fulda,“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In Klassiker der Philosophie II:Von Immanuel Kant bis Jean-Paul Sartre,Otfried Höffe,Munich: C.H.Beck.和Raymond Plant, hegel,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73.必将大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