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有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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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宁静”,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纽约的布鲁克林,尤其是一九一二年夏天的布鲁克林。或许,“忧郁”更好,但并不适合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大草原”虽可爱,“谢南多厄国家公园”虽美丽动听,却都不适合布鲁克林。只能用“宁静”来形容它,尤其是夏日周六下午的布鲁克林。

傍晚时分,阳光斜斜地照进弗朗茜·诺兰家布满青苔的院子,温暖了破旧的木栅栏。弗朗茜·诺兰看着箭矢般的光束,想起在学校背过的一首诗。两者都给了她同样美好的感觉:

这里是原始森林,

松树和铁杉喃喃低语。

一身缀着苔藓花边的绿衣,

暮色下朦朦胧胧,

站得犹如昔日的祭司。

弗朗茜的院子里有棵树,既不是松树,也不是铁杉。大树枝抽出很多绿色的细软枝条,尖尖的树叶沿着这些枝条生长,让整棵树看起来活像无数把撑开的绿伞。有些人叫它天堂树。无论种子落在何处,这种树都会挣扎着去碰触蓝天。它在围着木板的空地上生长,从无人料理的垃圾堆里探出头,是唯一能从水泥地长出来的树。它枝繁叶茂,但只在这一片住宅区生长。

周日下午信步而行,你会走到一片非常雅致的社区。透过通往某家院落的铁门,如果你看到一棵这样的小树,你将明白,布鲁克林的这片区域很快会成为廉价公寓区。那棵树也知道。它最先抵达那里。之后,贫穷的外国人接二连三地溜进来。安静的棕色石头老屋会被铲掉,变成一间间平房。羽毛褥垫被推到窗台上通风,天堂树则蓬勃生长。它就是这种树,一种喜欢穷人的树。

弗朗茜院子里长的便是这种树。它的伞盖蜷曲着,环绕在她家三楼的太平梯边。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坐在太平梯上,完全可以想象自己就住在一棵树上。夏日里,每个周六下午,弗朗茜都会这么想象。

布鲁克林的周六多么美妙!到处都那般美妙!人们周六也能领薪水。这是一个假日,而且还没有周日那种固执僵化之气。人们有钱外出买东西。这一天,他们要吃顿好的、酩酊大醉、约会、做爱、熬一整晚夜,还要唱歌、玩音乐、打架和跳舞。因为,明天是属于他们的自由日,可以很晚才起床。不管怎样,能赶上晚场弥撒就行。

周日,大多数人都挤着去参加十一点的弥撒。当然,也有极少数人选择参加一大早六点的弥撒。但他们不过是那些熬夜熬到太晚、凌晨才回家的人,所以赶得早也压根没什么值得表扬的。那些人参加早场弥撒,结束后就回家没心没肺地睡上一整天。

对弗朗茜来说,周六是从光顾废品旧货商开始的。跟布鲁克林的其他孩子一样,她和弟弟尼利捡破布头、废纸、废铁、橡胶和其他垃圾,囤在上锁的地窖或藏在床下的盒子里。整整一周,弗朗茜每天慢悠悠地从学校步行回家,眼睛都盯着排水沟,寻找香烟盒里的锡箔纸或泡泡糖的包装纸。随后,她会把这些东西放在罐头盖子上熔化。废品旧货商不要没熔化的锡箔纸,因为太多小孩把铁垫圈塞在中间增加重量。有时,尼利能找到赛尔脱兹矿泉水瓶。弗朗茜会帮他把瓶盖弄下来,熔出里面的铅。因为怕苏打水公司的人找麻烦,废品旧货商不回收盖子完好的瓶子。赛尔脱兹矿泉水瓶的瓶盖是好东西,熔掉后能卖五美分。

弗朗茜和尼利每天晚上都下到地窖,清空升降机架子上攒了一天的垃圾。因为妈妈是门房,所以他们享有这一特权。姐弟俩会把架子上的废纸、破布头和堆积的瓶子洗劫一空。废纸不怎么值钱,十磅只能卖一美分。破布头每磅卖两美分,废铁卖四美分。铜很值钱,每磅可以卖十美分。有时,弗朗茜走大运,能捡到别人扔掉的洗涤锅。她会用开罐器把锅底撬下来,折起,敲扁,再折,再敲。

周六早晨九点一过,很快就有小孩从四面八方的小路上冒出来,涌上主干道——曼哈顿大街。他们沿着主干道,慢慢走向北边的斯科尔斯街。有些抱着垃圾,有些推着木质皂盒做的推车——车轮也是木头做的,非常结实。还有几个推着装得满满当当的婴儿车。

弗朗茜和尼利把所有垃圾都塞进粗麻袋,然后一人抓一头,沿街拖着走。他们一路走过曼哈顿大道、马耶大道、坦恩埃克街、斯塔格街,来到斯科尔斯街。这些丑陋的街道,倒都有漂亮的名字。不断有流浪儿童成群结队地从各条小街涌进来,加入捡破烂大军。前往卡尼废品站的路上,姐弟俩会遇到其他空手往回走的小孩。那些小孩已经卖掉垃圾,钱也花得一个子儿都不剩。此时此刻,他们大摇大摆地往回走,边走边嘲笑其他孩子。

“捡垃圾的!捡垃圾的!”

听到这个称呼,弗朗茜的脸顿时红了。知道那些嘲笑者也是捡垃圾的,并没有让她觉得好受些。其实,弟弟待会儿也将那样空着手,跟同伴一起大摇大摆地往回走,嘲笑后来的人。然而,弗朗茜还是觉得很羞耻。

卡尼在一个摇摇欲坠的马厩里开展他的垃圾回收生意。弗朗茜转过街角,就看见挂在回钩上的两扇门好客地敞开着。那台平淡无奇的磅秤晃动着指针,弗朗茜想象它正眨着眼睛欢迎自己。她看见正在磅秤前主持大局的卡尼:铁锈色的头发、铁锈色的小胡子、铁锈色的眼睛。相比男孩,卡尼更喜欢女孩。如果女孩被捏脸蛋时没躲开,他还会额外再给一美分。

考虑到有可能多得一美分,尼利退到一边,让弗朗茜独自把那袋废品拖进马厩。卡尼扑上前来,将粗麻袋里的废品倒在地上,并捏了一下弗朗茜的脸,然后便开始将那些垃圾往磅秤上堆。在此期间,弗朗茜眨了眨眼,以适应昏暗的环境。她闻到弥漫在空气里的霉味和破布头的潮味。卡尼看向秤花,说出两个字,也就是他的出价。弗朗茜知道卡尼不允许讨价还价。她点点头,表示同意。于是,卡尼将那堆废品翻下磅秤,让弗朗茜等在一边,自己则开始将废纸堆放到一个角落,把破布头丢向另一个角落,然后挑选出废金属。做完这一切后,他才将手伸进裤兜,掏出一只用蜡绳拴着的旧皮制钱袋,边数边从中拿出几枚生了绿锈的一分铜币。那几枚旧铜币看着也像废品。弗朗茜轻声地说:“谢谢。”卡尼用浑浊的铁锈色眼睛看了她一眼,又狠狠捏了把她的脸蛋。弗朗茜没有退缩。卡尼微笑着,额外给了她一美分。接着,他态度一变,厉声吆喝起来。

“快点儿!”卡尼冲排在弗朗茜后面的那个男孩喊道,“把铅拿出来!”他等着孩子们发笑。“我不是说破烂。”孩子们配合地大笑。这笑声听起来就像一群走失的小羊羔在咩咩叫,但卡尼显得很满意。

弗朗茜走到马厩外,向弟弟报告。“他给了我十六美分,外加捏脸的一美分。”

“那一美分归你。”尼利说。这是他俩早就约定好的。

弗朗茜将那一美分放进自己的连衣裙口袋,便把剩下的钱给了尼利。尼利十岁,比弗朗茜小一岁。不过,因为他是男孩,钱由他掌管。尼利开始认真地分配那些钱。

“八美分存起来。”这是老规矩。不管从哪儿挣到钱,都要将其中的一半存入那个用来存钱的锡罐。锡罐位于储藏室最深处的角落,并用钉子固定在地上。“剩下的钱,你四美分,我四美分。”

弗朗茜用手帕将要存起来的钱包好。她瞧着自己分到的五枚一分铜币,开心地发现这些铜币可以换成一枚五分镍币。

尼利卷起粗麻袋,夹在腋下,挤进查利廉价店。弗朗茜紧紧跟在他身后。查利廉价店是家平价糖果店,挨着卡尼的废品站,就是为了迎合他的垃圾回收生意。周六这天快结束时,糖果店的钱箱总会装满微微发绿的分币。据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是男孩们的商店。因此,弗朗茜并未真正走进去,而是站在门口。

这些男孩从八岁到十四岁不等,穿着乱糟糟的灯笼裤,戴着帽舌破烂的帽子,看上去都差不多。他们就闲站在那儿,双手插兜,单薄的肩膀紧张地朝前弓着。长大后,他们也会这样,以同样的姿势站在其他聚集处。唯一的区别在于,长大后,香烟似会粘在双唇间,随他们说话的声音一起一伏。

此刻,男孩们扭动着身体,瘦削的脸一会儿看看查利,一会儿彼此对视,接着又看向查利。弗朗茜注意到,有些人已经理好夏天的发型:头发剪得极短,头皮上不乏因推子推得太狠而留下的伤痕。这些幸运儿不是把帽子塞进口袋,就是推到脑后。而那些还没理发的——头发微卷,仍像婴儿般搭在颈后——则羞愧地把帽子拉到耳际,看上去跟女孩子似的。只不过,他们嘴里时不时会蹦出几句脏话。

查利廉价店并不廉价,店主也不叫查利。他只是用了这个名字。店外遮篷上,也用了这个名字。于是,弗朗茜便信了。出一美分,查利会给你一次抽奖机会。柜台后有块板子,板子上挂着五十个标好数字的钩子,每个钩子上都有一件奖品。有几个奖品还不错,比如旱冰鞋、捕手手套、带真头发的洋娃娃等。其他钩子上挂着吸墨纸、铅笔和其他便宜货。弗朗茜看着尼利买了一注,从破信封里摸出一张脏兮兮的卡片。二十六号!弗朗茜满怀希望地看向板子。他抽到了一个一美分的揩笔器[1]

“要奖品,还是要糖果?”查利问他。

“糖果。你觉得呢?”

总是这样的结果。弗朗茜从未听过有谁赢到超过一美分的奖品。其实,旱冰鞋的轮子都生锈了,洋娃娃的头发也落满灰尘。这些东西就如小蓝孩[2]的玩具狗和锡兵一样,仿佛已经等待了很长时间。弗朗茜决定,总有一天,等她攒够五十美分,一定要选中所有卡片,赢下板子上的每样东西。她觉得这笔买卖很划算:旱冰鞋、手套、洋娃娃和其他所有东西,总共才五十美分。呀,仅旱冰鞋一样,就是总价的四倍!那样一个伟大的日子,尼利也得过来,因为女孩很少光顾查利廉价店。没错,那个周六,也会来几个女孩——几个胆大、莽撞又早熟的女孩。她们不仅嗓门大,还会跟男孩们打打闹闹。邻居们都说,这样的女孩长大了也不会学好。

弗朗茜过街来到吉姆皮的糖果店。吉姆皮是个瘸子,但为人和善,对小孩很亲切——至少,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把一个小女孩骗进后屋的幽暗房间之前,每个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弗朗茜很纠结,无法确定要不要牺牲一美分买个吉姆皮家的独家货:奖品袋。偶尔会跟她一起玩的莫迪·多纳文即将买一个。弗朗茜挤到莫迪身后,一副立马就要花掉这一美分的样子。当莫迪深思熟虑后,动作夸张地指向玻璃陈列柜里那个鼓鼓囊囊的袋子时,她呼吸都屏住了。弗朗茜会挑个小点儿的袋子。她的目光越过朋友的肩膀,看见她拿出几个不新鲜的糖果,然后开始端详自己的奖品——一块粗糙的麻纱手帕。有一次,弗朗茜抽到一小瓶气味浓烈的香水。她又开始纠结,要不要花一美分买奖品袋呢。哪怕糖不能吃,有惊喜的感觉也不错。但她又说服自己,莫迪花钱买完奖品袋,已经给了她惊喜。相比自己掏钱买,这种感觉几乎也一样好。

弗朗茜沿着曼哈顿大道,一边走,一边大声念着那些好听的街道名:斯科尔斯街、梅塞罗尔街、蒙特罗斯街,然后是约翰逊大道。最后这两条大道是意大利人聚集地。名叫犹太城的地区从西格尔街开始,包括穆尔街和麦吉本街,接着经过百老汇。弗朗茜径直朝百老汇走去。

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百老汇究竟有什么?什么都没有——除了全世界最棒的小本生意店!那间店又大又闪亮,里面的东西无所不包……或者说,在一个十一岁女孩的眼中无所不包。弗朗茜有一枚五美分的镍币,弗朗茜有能力,她几乎可以买店里的任何东西!全世界只有此处,让她觉得自己有此能力。

进入商店,她在过道里走来走去,拿起任何喜欢的东西来回把玩。这种感觉多么美妙:拿起一样东西,托在手里把玩一会儿,感受它的轮廓,来回抚摸它的表面,接着再小心地放回原处。那枚五分镍币给了她这种特权。若有铺面巡视员问她是否要买什么,她就说“是的”,然后买下来,让他也见识见识。她断定,钱真是个好东西。尽情摸了一番东西后,她买了计划要买的东西——粉白相间的薄荷味华夫饼干,价值五美分。

弗朗茜沿着贫民区的格雷厄姆大道朝家走去。看到一个个装满货物的小推车,她真是兴奋极了。每个推车,都是一家小小的商店。附近满是讨价还价、情绪激动的犹太人,还有这个区域特有的气味:焗酿芝士鱼、新鲜出炉的黑麦酸酵面包,还有某种闻起来很像煮沸蜂蜜的东西。她盯着那些头戴羊驼无檐便帽、身穿仿丝薄棉布外套的胡子男,纳闷他们的眼睛为何如此细小锐利。她瞅向那些又小又暗的商铺,闻着胡乱堆放在桌上的各色织物。她还注意到鼓出窗户的羽毛褥垫,晒在太平梯上、很有东方特色的艳丽衣裳,以及光着身子在排水沟里玩耍的孩子们。一个大肚子孕妇耐心地坐在炉边一把硬邦邦的木椅里,顶着炽热的阳光,一边看着街上来往的行人,一边守护着自己腹中那个神秘的生灵。

弗朗茜还记得妈妈说耶稣是犹太人时,自己有多惊讶。她还以为,耶稣是个天主教徒。但妈妈知道。妈妈说,在犹太人眼里,耶稣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讨人厌的犹太男孩,不肯干木匠活,不肯成家立业、安定下来。妈妈还说,犹太人相信他们的弥赛亚[3]还未到来。想到这儿,弗朗茜不禁呆呆地望向那个犹太孕妇。

“犹太人为何生了这么多孩子,估计原因就在于此吧。”弗朗茜想,“她们如此安静地……等待,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可她们那么胖,怎么就不觉得羞愧呢?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可能生出真正的小耶稣。所以,她们走起路来才那么傲慢!如今,爱尔兰女人看起来总是很羞愧,是因为她们知道自己永远生不出耶稣。她们生出的不过是一些叫米克的孩子。等我长大,知道自己将有孩子时,我会记得,哪怕我不是犹太人,走起路来也一定要骄傲又舒缓。”


弗朗茜到家时已经十二点。很快,妈妈提着扫帚和水桶进来,砰的一声扔进角落。这响声说明,下周一之前,她都不会再去碰它们。

妈妈二十九岁,黑头发、棕色眼睛,手脚很麻利,身材也不错。她是门房,要负责把三套经济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谁会相信,妈妈靠擦地板就养活了他们四个人?她如此漂亮纤细、生气勃勃,总是乐观开朗、充满激情。哪怕双手被加了苏打的水泡得发红开裂,手形还是那么美,椭圆的指甲也那般可爱。每个人都说,凯蒂·诺兰这种纤细漂亮的女人出门擦洗地板,真是可惜了。可他们又说,嫁了那样的丈夫,她还能怎么办呢?众人承认,不管怎么看,约翰尼·诺兰都是本街区最英俊可爱的男人。可他是个酒鬼。众人都这么说,事实也正是如此。


弗朗茜让妈妈看着自己将那八美分放进锡制储钱罐。然后,两人一起猜储钱罐里有多少钱,快活地过了五分钟。弗朗茜觉得,里头肯定已经快一百美元了。妈妈说,估计八美元更接近正确答案。

妈妈叮嘱了弗朗茜几句,让她出门买点儿东西回来当午饭。“去那个破杯子里拿八美分,买四分之一块犹太黑麦面包。要买新鲜的。然后再拿五分镍币,去索尔温店里,买块五美分的舌根肉。”

“但你得有关系,才能用这个价钱买到啊。”

“告诉他是你妈说的。”凯蒂坚持道,随即转念一想,“我们要不要买五美分甜面包,还是把那钱放进储蓄罐。”

“噢,妈妈,今天是周六。你都说了一周啦,我们可以在周六吃甜点。”

“好吧,那就买甜面包。”

小小的犹太熟食店里,挤满前来买犹太黑麦面包的基督徒。弗朗茜盯着那个男人将她要的四分之一面包装进纸袋。从又脆又嫩的表皮和粉白的底部来看,她觉得这面包在它还新鲜的时候,肯定能轻而易举地成为全世界最棒的面包。弗朗茜不情愿地走进索尔温的店。到这儿来买舌头,索尔温有时和颜悦色,有时又不好说话。七十五美分一磅的切片舌肉只供给富人,但货差不多快卖完时,跟索尔温先生有关系的人,就能用五美分买到一块舌根肉。当然,舌根处已经没多少肉,几乎只有软软的小骨头和只能让人联想起肉的软骨。

今天,索尔温恰好心情不错。“舌头昨天就卖完了,”他对弗朗茜说,“但我给你留了这个,因为我知道你妈妈喜欢舌头,而我喜欢你妈妈。你可要告诉她这点,听到了吗?”

“好的,先生。”弗朗茜低声道,眼睛盯着地面,觉得脸都烧起来了。她讨厌索尔温先生,才不会把他说的话告诉妈妈。

面包房里,弗朗茜非常仔细地挑了四个糖最多的甜面包。她在面包房外跟尼利碰头。尼利偷偷朝袋子里瞥了一眼,看到是甜面包,顿时欢欣雀跃。虽然这天早晨已经吃了四美分糖果,但他还是饿得慌,一路催着弗朗茜赶紧回家。

爸爸没回家吃午饭。他是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也就是说他并不经常工作。一般来说,周六上午他都在工会总部等活。

弗朗茜、尼利和妈妈吃了顿非常棒的午餐。每个人都有一片厚厚的“舌头肉”、两片抹了无盐黄油的香甜黑麦面包、一个甜面包和一杯浓浓的热咖啡,边上还有一勺甜炼乳。

这是诺兰家的特制咖啡,也是他们的一大奢侈享受。妈妈每天早晨都会煮一大壶咖啡,午饭和晚饭时重新加热。一天下来,咖啡就会越煮越浓。其实,壶里大多都是水,只有一点点咖啡,但妈妈会加进去一大块菊苣,喝起来就又浓又苦了。每人每天都可以喝三杯加了牛奶的咖啡。其他时候,想喝黑咖啡都能喝。遇到天在下雨,什么吃的都没有,又一个人在家时,想到家里还有点东西,哪怕那东西只是一杯又黑又苦的咖啡,感觉也很棒。

尼利和弗朗茜虽然热爱咖啡,却很少喝。和往常一样,尼利今天也没动咖啡,只是将自己的甜炼乳抹到面包上吃了。最后,他礼貌性地啜了口黑咖啡。尽管知道弗朗茜不会喝,妈妈还是给她倒好咖啡,加了牛奶。

弗朗茜喜欢咖啡的味道,也喜欢它热气腾腾的样子。吃面包和肉时,她用一只手握住咖啡杯,感受杯身的温度,还会时不时闻一下那苦苦的甜味。这些都比喝了它要强。饭后,咖啡便进了洗涤槽。

妈妈有两个姐妹——茜茜和艾薇。她们常来公寓。每次看到咖啡被倒掉,两人都要训斥妈妈浪费东西。

妈妈解释道:“和其他人一样,弗朗茜每顿饭后也可以喝一杯咖啡。她要是想将它倒掉,完全没问题。我想,我们这样的人若能偶尔浪费点儿东西,体会一下手头有钱、不必四处觅食的感觉,也很不错呀。”

这种奇怪的观点让妈妈满意,也令弗朗茜开心。这让筋疲力尽的穷人和大手大脚的富人有了共通之处。女孩觉得,哪怕她拥有的比威廉斯堡所有人拥有的都少,从某种角度来说,她其实也算比他们拥有的更多。因为有东西可以浪费,所以她比他们富有。她慢悠悠地吃自己的甜面包,不愿结束这段品尝甜味的经历。她任由咖啡变得冰冷,然后如帝王般将其倒进洗涤槽的排水管,享受那种随性而奢侈的感觉。接着,她便要准备去罗什的面包房,为全家买半周的陈面包。妈妈说,要是能找到不是太碎的陈馅饼,她也可以花五美分买一块。

罗什的面包房为附近社区的面包房供货。面包没有蜡纸包装,所以很快就会不新鲜。罗什面包房会从商家手里买回陈面包,半价卖给穷人。面包房的门就开在烘房旁边,屋里一边是又长又窄的柜台,另两边各有一排又长又窄的凳子。柜台后是两扇巨大的双开门。烘房的运货车倒着开进来,就直接把面包卸在柜台上。五美分可以买两条面包。每次卸货,都有一群人争先恐后地抢购。面包永远不够,有时人们得等上四五车,才能买到。以这种价格买面包,顾客得自带包装纸。大多数买主都是孩子。有些小孩把面包往胳膊下一夹,就毫无顾忌地往家走,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们很穷。自尊心强一些的孩子会把面包裹好,有些用旧报纸裹,有些用或干净或不那么干净的面粉袋裹。弗朗茜带了个大纸袋。

她并不着急立刻买到,于是坐在一张凳子上观望。十几个孩子在柜台边你推我搡、大声嚷嚷。四个老头在对面的凳子上打瞌睡。那些老头都是家里靠补助金过活的家伙,不是被使唤着跑腿,就是照料孩子。在威廉斯堡,这种精疲力竭的老头也只能干点儿这种事了。他们总是能等多久,就等多久。因为罗什面包房烤面包的气味很好闻,窗外射进来的阳光照在他们苍老的背上,感觉也很舒服。他们坐在那儿打盹,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还觉得这是在消磨时光。这种等待让他们的生命暂时有了目标,甚至还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又变得有用了。

弗朗茜盯着年纪最大的那个老头看。她正在玩她最喜欢的游戏——观察周围的人。那老头双颊凹陷,稀薄凌乱的头发跟脸上的胡茬一样,花白暗淡、脏兮兮的。干涸的唾沫结在嘴角。他打了个呵欠,一颗牙齿都没有。弗朗茜着迷又厌恶地盯着他,瞧见他闭上嘴,两片嘴唇往里卷,直卷到整张嘴都不见了,下巴上翻得几乎快碰到鼻子。然后,弗朗茜又开始研究他那件旧外套,只见衣服衬料都从脱线的袖口漏了出来。老头双腿大张,呈一种无助的放松姿态。油腻腻的裤子上,有颗扣子已经没了。她还瞧见老头的鞋也已磨坏,脚趾处都裂开了。一只鞋系着鞋带,带子打了很多个结;另一只却仅用一小截脏兮兮的细绳拴着。弗朗茜看见两根脏兮兮的粗脚趾,脚趾上的灰色指甲满是褶皱。弗朗茜开始胡思乱想……

“他老了,肯定已经七十多岁。他出生时,亚伯拉罕·林肯应该还活着,正准备竞选总统。那会儿,威廉斯堡肯定还是个小地方,印第安人估计都还住在弗拉特布什一带。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呀。”弗朗茜继续盯着老头的脚,“曾经,他也是个小宝宝,香香甜甜、干干净净。他妈妈也会亲吻他粉粉的小脚趾。要是夜里打起雷来,妈妈会赶到摇篮边,替他将毯子裹得更紧些,低声轻哄,叫他千万别害怕,妈妈在。然后,她会抱起他,脸颊贴着他的脑袋,说他是自己的甜心宝贝。或许,他曾经也是弟弟那样的男孩,在屋里跑进跑出,把门关得砰砰响。他妈妈嘴上斥责时,说不定心里正在想儿子会不会有朝一日当上总统。然后,他成了大小伙,强壮又快活。走在街上,姑娘们纷纷转身看向他,露出笑靥。他也回以微笑,没准儿还会冲最漂亮的那个眨眨眼。他肯定结过婚,有过孩子。见他努力工作,圣诞节给孩子们买玩具的样子,孩子们一定认为他是全世界最棒的爸爸。如今,他的孩子也跟他一样,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孩子。没人再想要老人,都在等着他死掉。可他还不想死。就算已经这么老,再没有什么可开心的事,他还是想活着。”

周围很安静。夏日的阳光从窗口流泻进来,一条灰尘翻飞的光带斜斜地落到地上。一只绿头大苍蝇嗡嗡叫着,在被阳光照亮的灰尘间飞进飞出。除了她自己和几个打盹的老头,已经再无旁人。等面包的小孩跑到外面玩去了,他们的高声尖叫似乎已经离这儿很远。

弗朗茜突然蹿起,心跳得很快,一阵恐惧袭来。她没来由地想起一架为了奏出一个洪亮音符,而拉到最大的手风琴。随后,她又想象那架手风琴越合越拢……越合越拢……越合越拢……一阵莫可名状的恐慌席卷全身,让她意识到这世上虽诞生出这么多甜美的宝宝,有朝一日,他们却都会变成这样的老人。她要立刻离开这儿,不然这种事也会降临到她身上。她会一下子变成一个没牙的老太太,还有一双惹人厌恶的脚。

这时,柜台后的双开门砰地打开,运面包的货车倒了过来。一个男人冲到柜台后站好。货车司机开始冲他扔面包,那男人接住后,一条条码在柜台上。街上那些小孩听见开门声,一窝蜂全涌了进来,在弗朗茜身边转来转去。此时,弗朗茜已经到了柜台前。

“我要买面包!”弗朗茜喊道。一个大个子女生狠狠推了她一把,好叫她知道自己是谁。“没关系!没关系!”弗朗茜对她说,然后继续尖叫,“我要六条面包和一个馅饼。馅饼别太碎。”

看她那激动的模样,柜台后的男人推过来六条面包和一块最完好的退货馅饼,收了她十美分。弗朗茜向人群外挤去,途中掉了一条面包,但实在没办法弯腰去捡,只好作罢。

到了外面,她坐在路缘上,将面包和馅饼装进纸袋。一个女人推着辆婴儿车从旁经过。车里有个小宝宝。宝宝的双腿在空中晃来晃去。弗朗茜看了过去,瞧见的却不是宝宝的脚,而是一只装在大破鞋子里的丑陋东西。她又惊慌起来,一路跑回了家。

公寓空荡荡的。妈妈已经打扮好,跟茜茜姨妈看日戏去了。她们买的是最廉价的顶层楼座。弗朗茜把面包和馅饼放好,整齐地折起纸袋,以备下次再用。她走进跟尼利共用的无窗小卧室,坐到自己的小床上,在黑暗中等待那波惊恐的浪潮从身上退去。

过了一会儿,尼利进来了。他爬入自己床下,拉出一只破烂的接球手手套。

“你要去哪儿?”弗朗茜问。

“去空地打球。”

“我能一起去吗?”

“不行。”

她跟着他来到街上。他的三个小伙伴已经等在那儿了。一个拿着球棒、一个拿着棒球,第三个什么也没拿,但穿了条棒球裤。几人开始朝绿点区[4]方向的一片空地走去。尼利虽瞧见弗朗茜跟了上来,却什么也没说,其中一个男孩推了他一把,道:“喂!你姐姐跟着我们呢。”

“嗯。”尼利应道。于是,那男孩转身冲弗朗茜喊:“一边儿去!”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弗朗茜道。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尼利也冲那男孩说了一遍。之后,他们便不再管弗朗茜。弗朗茜继续跟着他们。社区图书馆下午两点才会再开门,反正那之前她也无事可干。

几人走得很慢,边走边嬉戏打闹。男孩们会停下来,在排水沟里找锡箔纸,捡烟头。他们会把烟头留下,等到某个下雨的午后去地下室抽。几人还抽空拦住一个去会堂的犹太小男孩,变着法地折磨他。他们先扣住人,然后开始争论该怎么对付他。男孩笑容谦卑地等待着。最终,几个小基督徒还是将他放了,却附上了下周详细的行为准则。

“不准到德沃街来。”男孩接到这样的命令。

“好的。”他保证道。男孩们有些失望,还以为对方至少会反抗一下。一个男孩从兜里掏出一截粉笔,在人行道上画了条波浪线,命令道:“不准踩到这条线。”

小男孩明白自己屈服得太容易,惹对方不高兴了,于是决定按他们的方式来。

“伙计们,我连一只脚也不能踩进排水沟吗?”

“连往里面吐口水都不行。”对方命令。

“好吧。”他佯装屈服地叹了口气。

一个大点儿的男孩突发灵感。“还要离基督教的女孩远点儿,听到了吗?”说完,他们便在男孩的注视下离开了。

“天哪!”犹太男孩嘀咕着,大大的褐色眼珠转了转。那些非犹太人竟觉得他已经大到可以想女孩了吗,不管是犹太女孩,还是非犹太女孩?他大为震惊,一遍又一遍地感叹着,也走掉了。

几个男孩继续慢悠悠地走,边走边会意地瞥向那个提到女孩的大男孩,心想他会不会再说点儿荤话。但还没等到,就听弗朗茜的弟弟说:“我认识那小孩。他是个白犹太人。”尼利听爸爸这么称呼过一个犹太酒保。爸爸喜欢那个酒保。

“哪儿有什么白犹太人?”大男孩说。

“呃,如果有白犹太人的话,”尼利这副既想附和他人,又想坚持己见的样子,让他显得很可爱,“那么他就是。”

“永远不会有白犹太人。”大男孩道,“假设也没用。”

“我们的主就是犹太人。”尼利引用妈妈的话。

“其他犹太人转身就把他杀了。”大男孩下了定论。

他们还没来得及更深入地讨论神学,就见另一个小男孩挎着篮子,从洪堡街转入安斯利街。篮子上盖了块干净的破布。一根棍子从篮子一角伸出来,六个椒盐卷饼挂在棍子上,宛如一面静静的旗帜。尼利几人中,又是那个大男孩一声令下,几人立刻冲上去,将那个卖椒盐卷饼的男孩团团围住。男孩坚守阵地,张嘴大喊:“妈妈!”

二楼一扇窗户突然打开,一个胸脯丰满高挺的女人抓着绉丝晨衣的前襟,吼道:“你们这些讨厌的杂种离他远点儿,滚出这条街。”

弗朗茜赶紧捂住耳朵。如此一来,做祷告时,她就不用告诉神父自己竟强忍着听了句脏话。

“太太,我们什么也没做。”尼利换上在妈妈那儿屡试不爽的讨好笑容。

“你最好能保证这点。只要有我在,休想!”然后,那女人又用同样的口气冲儿子叫道,“你,上楼来。不给点儿教训,你都不知道少在我睡午觉时惹事。”卖椒盐卷饼的男孩上楼了,一行人继续缓缓前行。

“这女人真凶。”大男孩脑袋往后一甩,冲那扇窗户道。

“是啊。”其他人纷纷附和。

“我老爸也可凶啦。”一个小一些的男孩道。

“关我什么事?”大男孩懒洋洋地说。

“我就是说说。”小男孩连忙道歉。

“我老爸不凶。”尼利道。其他男孩都笑了。

他们慢悠悠地走着,时不时停下来,深深吸一口纽敦溪的气味。纽敦溪顺着狭窄的河道,在格兰德街上方的几个街区艰难地流动着。

“天哪,它好臭。”大男孩评价道。

“是啊!”尼利的声音显得无比满足。

“我敢说,这肯定是全世界最臭的味道。”

“是啊。”

弗朗茜也赞同地嘀咕了句“是啊”。她为这气味骄傲,因为它让她知道附近有水源。它虽然脏,但还是会流进一条终将汇入大海的河。对她来说,这股恶臭会让人想到远航的船只和无尽的冒险,所以她喜欢这股气味。

男孩们终于抵达空地。看得出来,那不规则的菱形空地是被人踩出来的。一只小小的黄蝴蝶从杂草丛中飞过。对于任何处于奔跑、飞翔、游动或爬行中的生物,男人似乎都有追逐的本能。几个男孩出于这种本能,撒腿就追,甚至人还没到,手上的破帽子已经扔了出去。最终,蝴蝶被尼利抓住了。男孩们瞥了一眼,顿时对它失去兴趣,转而玩起他们自己发明的四人棒球赛。

他们玩得很疯,骂骂咧咧,还打来打去,全都出了一身汗。每次有流浪汉踉踉跄跄地路过或稍做逗留,他们就闹得更凶,还使劲卖弄。有传言说,布鲁克林道奇队有一百个球探在每周六下午观看这些空地上的球赛,发掘有潜力的球员。布鲁克林的男孩无一不想进道奇队,他们宁肯当球员,也不做美国总统。

弗朗茜看了一会儿就看烦了。她知道,这几人会一直打打闹闹、拼命卖弄,到回家吃晚饭时才结束。两点了。图书管理员应该已经吃完午饭回去了。弗朗茜带着愉快的期盼,往回朝图书馆走去。

[1]常用小布片等制成。——如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所加。

[2]小蓝孩(Little Boy Blue),英文童谣里的人物。

[3]弥赛亚,犹太人盼望的复国救主,也是基督教徒心目中的救世主耶稣。

[4]绿点区,一个波兰人聚集区。